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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七章 打架(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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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潇湘阁”在繁华似锦的京城只能算是二流的酒店,龙蛇混杂,既有有身份的官家人,也有来来往往的江湖人,酒家坐满了人,颇为热闹。

绍瑾一身男装半点也不扭捏,举步走进酒楼。

小二满场跑,忙碌非常,一眼看到又有客人上门,兼且穿着不俗,马上迎了上来,嘴里还招呼着:“客官,里边请。”

绍瑾一踏进里堂,心里哀叹,满堂的嘈杂声,竟然没有一张空的桌子。

似乎看透她心中所想,小二满脸堆笑,安抚道:“公子,别担心,我帮您找个好位子,您稍等。”话音刚完,他已经穿梭在桌子之间,灵活度可见一般。

绍瑾莞尔,开始仔细打量四周,倒也自得其乐。正在她放眼看的时候,小二已经窜了回来,笑嘻嘻地说:“位子已经找好了。”

跟着小二来到窗边,原来是个靠窗的位子,半扇窗子开着,外面喜庆场景一揽眼底,桌子边已经坐着两个客人,一个是中年文士的打扮,衣料普通,带着笑,倒有点风雅的样子,另一个,是个二十几岁的少年,面目英俊,目如朗星,就是表情冷淡,一副生人勿近的气势。

看到绍瑾,中年文士朝她点了点头,算是招呼,绍瑾如法炮制,还了礼,那冰冷如霜的少年则文身不动,像是没有看到她一样。

坐下身,随口叫了几样小二推的招牌菜。

她安下心来关心周围环境,这个位子的地理环境真不错,即能看到整个大堂的情形,又能把外面的情况尽收眼底,在观察的同时,她发现那个冰冷的少年在时刻注意窗外的情况,虽然他掩饰的很好,但是归晚还是注意到他盯着窗外时会流露出一丝肃然。

不一会,绍瑾叫的菜已经上了,肚子饿,吃起来都觉得很美味。

同桌的中年文士边吃饭边对着少年说话,说得都是些京城趣事和在民间流传的话题,虽然只是他一个人说,少年听,但是他的口才颇为了得,绍瑾也听地津津有味。

“柳飘雪柳婕妤受到皇上的宠爱,可谓是三千宠爱于一身,听说柳婕妤喜欢江南的风景,皇上已经在宫中大兴土木,打算要在宫中造一座飘雪院。”

中年文士突然提起这个话题,绍瑾听到,事关宫廷,难免注意起来,虽然这些自己早已知晓,可从这人嘴里说来也别有一番意思。

冷少年听到这个,脸色更冷,眉一蹙,有点不满的样子。原来他也有表情的,绍瑾暗想。

中年文士也注意到他有些不满,笑了一下,接着又说:“说来也有趣,无独有偶,楚王不久前娶了北楚的思悦公主为平妻,据说也是宠爱非常,为搏妻子欢心,最近在收集天下奇珍。”

微微抬头,想听他如何议论此事。文士不再往下说,反到是那个没什么表情的俊朗少年,把头从窗口方向转回来,和绍瑾带有研究眼神刚好撞上,少年眉头皱得更深。

原来他有一双如此漂亮的眼睛,绍瑾感叹,就是太过冷漠了一点。

绍瑾正听的津津有味,少年冰冷的脸显出一种不懂其含义的表情,而文士也吃了一惊,接着暗叹了一声。

接下来的一段时间,文士也不再说话,少年依然带着警惕的神情,看着窗外,不知道是不是错觉,绍瑾觉得窗外的士兵开始变多起来了。

绍瑾隐隐感到一丝紧张和不妥的气氛,正好肚子吃饱了,还是早点离开吧,看向桌子边另两个人,他们依然坐着,还没有想走的意思。

转身离去,走出酒楼,绍瑾看着街上的人比起她进酒楼时真是少了许多。

大街上热闹纷纷?只听路人甲道:“听说今天是南少将军回朝,再过一会就要路过玉华街了。”

他们是在说南叶尘吗?少年战将?绍瑾心眼一转,往着百华街的中心而去。走出茶肆的时候绍瑾看到街头围了一圈人,天生爱凑热闹的绍瑾,自然要挤过去看个究竟。

原来是个一身缟素的姑娘跪在那里哭哭啼啼,身后一卷破席,裹着一具直挺挺的尸首,草席下只露出一双僵直的脚,连鞋都没有穿。周围的人都一边摇头一边叹气,对着她身前写着“卖身葬父”四个墨字的白布指指点点。

“哇,卖身葬父!敢问一下,这位小姐打算把自己卖多少钱?”

所有人全都对我怒目而视。我忘了自己还穿着男装,于是缩了缩脖子,吐了吐舌头。

这时候桃色拉了拉我的衣角,我明白她的意思,桃色总是担心我闯祸,其实我虽然成天在街上晃来晃去,但除了拦过一次惊马打过两次恶少送过三次迷路的小孩回家追过四次还是五次小偷之外,真的没有多管过闲事……

绍瑾偷偷绕到人群后头,仔细打量着那破席卷着的尸首,然后蹲下来,随手抽了根草席上的草,轻轻挠着那僵直的脚板心。

挠啊挠啊挠啊……挠啊……绍瑾十分有耐心地挠啊挠,草席里的“尸首”终于忍不住开始发抖,越抖越厉害,越抖越厉害……周围的人终于发现了异样。

有人大叫一声指着发抖的草席,牙齿格格作响,说不出话来;还有人大叫“诈尸”;更多的人瞠目结舌,呆立在那里一动不动我不屈不挠地挠着。

草席里的“尸首”终于忍不住那钻心奇痒,一把掀开席子,大骂:“哪个王八蛋在挠我脚板心?”

绍瑾牙尖嘴利地骂回去:“王八蛋骂谁?”

他果然上当:“王八蛋骂你!”

绍瑾拍手笑:“果然是王八蛋在骂我!”

他一骨碌爬起来便朝我一脚踹来,桃色一闪就拦在我们中间。

绍瑾冲他扮鬼脸:“死骗子,装挺尸,三个铜板挺一挺!”

骗子大怒,那个浑身缟素的姑娘同他一起朝我们冲过来。

桃色素来不愿意在街上跟人打架,便拉着我飞快地跑了。

我有时候非常不喜欢跟桃色在一块儿,因为往往有趣的事刚刚做了一半,她就拉着我当逃兵。

可是她的手像铁钳似的,我怎么也挣不开,只好任凭她拉着我,踉踉跄跄一路飞奔。

就在我们夹杂在人流中跑过半条街的时候,我突然看到一间茶楼前,有个人正瞧着我。

穿一件月白袍子,安静地用乌黑的眼珠盯着我。

这人原来就是一身便装的南叶尘,许久未见他似乎更加刚毅清廋了,再也看不到初见时的臃肿了。

他笑着上前拍拍我的肩:“都已经举办过及笄礼了,阿瑾还是这般孩子心性,有时候真有些羡慕你。”

绍瑾一笑:“许久不见我们的南少将军英俊沉稳不少啊,这可让景城的女子芳心暗许了一大片吧!”

南叶尘微微一笑,好似落花满地:“阿瑾还似这般幽默。”

绍瑾与南叶尘逗笑几句,便带着南叶尘上潇湘阁去吃饭。

坐下来吃炙肉的时候,卖唱的何伯带着他的女儿荷姐儿也上楼来了。

何伯是个瞎子,可是拉得一手好胡琴,每次到潇湘阁来吃酒,我都要烦荷姐儿唱上一首小曲儿。

荷姐儿早就和我们相熟了,对我和南叶尘福了一福,叫我:“瑾公子。”我客气地请她唱两首曲子,她便唱了一曲《千秋诉》。

转头嬉笑着对南叶尘:“你还记得我们初相识时,也似这般模样。还记得你当时信誓旦旦说要当将军,当时我还嗤之以鼻,想不到短短几年你便已经达成愿望。”

南叶尘好似在回忆,片刻后:“是啊,当时你的语一直在我心中一直未忘,才使我有今日。”

吃着双拼鸳鸯炙,温一壶莲花白酒,再听着福姐儿唱小曲儿,简直是人生最美不过的事情。

肉还在炙子上滋滋作响,南叶尘用筷子将肉翻了一个个儿,然后将烤好的肉沾了酱汁,送到我碟中。

我吃着烤肉,又喝了一杯莲花白酒,这时候有一群人上楼来,他们踩得楼板“咚咚”直响,他们哄然说笑,令人侧目。

我开始跟南叶尘瞎扯:“你看那几个人,一看就不是好人。”南叶尘不解地望着我。

我说:“这些人虽然都穿着普通的衣裳,可是每人都穿着粉底薄靴,腰间佩刀,而且几乎个个手腕上戴着护腕,拇指上绑着鹿皮韦枼。这些人既惯穿快靴,又熟悉弓马,还带着刀招摇过市……又长成这种油头粉面的德性,那么这些家伙一定是羽林郎。”

南叶尘也不喜欢羽林郎,于是他点了点头。

那些羽林郎一坐下来,其中一个人就唤:“喂,唱曲儿的!过来唱个《上坡想郎》!”何伯颤巍巍地向他们赔不是,说道:“这位公子点了两首曲子,刚刚才唱完一首。等这首唱完,我们就过来侍候几位公子。”

那羽林郎用力将桌案一拍:“放屁!什么唱完不唱完的!快快过来给咱们唱曲儿,不然我一刀劈死你这个老瞎子。”

另一个人瞧了我一眼,笑嘻嘻地说:“你们瞧那小子,细皮嫩肉像个姑娘似的。”

这时候先前那人也瞧了南叶尘一眼,笑道:“要说俊,还真俊,比那个唱小曲儿的娘子长得还好。喂!兔儿爷相公,过来陪咱们喝一盅。”

南叶尘叹了口气,“今天我本来不想跟人打架,看来是避免不了了。”

南叶尘放下筷子,懒懒地道:“好好一家店,怎么突然来了一帮不说人话的东西?真叫人扫兴!”

那些人一听大怒,纷纷拍桌:“你骂谁?”我冲他们笑了笑:“哦,对不住,原来你们不是东西。”

起先骂人的那个人最先忍不住,拔剑就朝我们冲过来。

南叶尘轻轻将桌子一拍,桌上的那些碟啊碗啊都纹丝未动,只有箸筒被震得跳起来。

他随手抽了支筷子,没等箸筒落回桌面,那人明晃晃的刀尖已经刺到我面前。

电光石火的刹那,南叶尘将筷子往下一插,只闻一声惨叫,紧接着“铛”一声长剑落在地上,那人的手掌已经被那支筷子生生钉在桌子上,顿时血流如注。

那人一边惨叫一边伸手去拔筷子,但筷子透过整个手掌钉穿桌面,便如一枝长钉一般,如何拔得动分毫。

那人的同伴本来纷纷拔刀,想要冲上来,南叶尘的手就搁在箸筒之上,冷冷地扫了他们一眼。

那群人被南叶尘的气势所慑,竟然不敢上前一步。

被钉在桌上的那个人还在像杀猪般叫唤着,我嫌他叫得太烦人,于是随手挟起块桂花糕塞进他嘴里,他被噎得翻白眼,终于叫不出声来。

我拿着刚刚挟过桂花糕的筷子,用筷头轻轻拍着自己的掌心,环顾众人,问道:“现在你们哪个还想跟我喝酒?”

那群人吓得连大气也不敢出。我站起来,朝前走了一步,他们便后退一步,我再走一步,他们便再退一步,一直退到了楼梯边,其中一个人大叫一声:“快逃!”

吓得他们所有人一窝蜂全逃下楼去了。

太不好玩了……我都还没来得及告诉他们,我可不会像南叶尘一样拿筷子插人,我只是吓唬吓唬他们而已我坐回桌边继续吃烤肉,那个手掌被钉在桌上的人还在流血,血腥气真难闻,我微微皱起眉头。

南叶尘懂得我的意思,他把筷子拔出来,然后踢了那人一脚。那人捧着受伤的手掌,连滚带爬地向楼梯逃去,连他的刀都忘了拿。

南叶尘用足尖一挑,弹起那刀抓在手中,然后递给了我。

我们的规矩,打架输了的人是要留下自己的佩刀的,南叶尘陪我到上京三年,还是没忘了故乡旧俗。

我看了看刀柄上錾的铜字,不由得又皱了皱眉。

南叶尘不明白我这次皱眉是什么意思,我将刀交给南叶尘,说道:“还给他吧。”

这时候那人已经爬到楼梯口了,南叶尘将手一扬,刀“铮”地钉在他身旁的柱子上。

那人大叫一声,连头都不敢回,就像个绣球似的,骨碌碌直滚下楼梯去了。

从潇湘阁出来,倒是满地的月色,树梢头一弯明月,白胖白胖地透着亮光,像是被谁咬了一口的糯米饼。

我吃得太饱,连肚子都胀得好疼,愁眉苦脸地捧着肚子,一步懒似一步跟在南叶尘的后头。

照我现在这种蜗牛似的爬法,只怕爬回去天都要亮了。可是南叶尘非常有耐心,总是走一步,停一步,等我跟上去。

我们刚刚走到街头拐角处,突然黑暗里“呼啦啦”涌出一堆人,当先数人都执着明晃晃的刀剑,还有人喝道:“就是他们俩!”定睛一看,原来是刚刚那群羽林郎,此时搬了好些救兵来。

为什么每次出来街上乱逛,总是要以打架收场呢?

我觉得自己压根儿不是一个喜欢寻衅滋事的人啊!看着一片黑压压的人头,总有好几百的样子,我叹了口气。

南叶尘按着腰间的金错刀,询问似的看着我。

我没告诉南叶尘,刚刚那柄刀上錾着的字,让我已经没了打架的兴致。

既然不打,那就撒丫子——跑呗!我和阿渡一路狂奔,打架我们俩绝不敢妄称天下第一,可是论到逃跑,这上京城里我们要是自逊第二,估计没人敢称第一。

这几年来我们天天在街上逃来逃去,被人追被人撵的经验委实太丰富了,发足狂奔的时候专拣僻街小巷,钻进去四通八达,没几下就可以甩掉后面的尾巴。

不过我们这次遇上的这群羽林郎也当真了得,竟然跟在后头穷追不舍,追得我和南叶尘绕了好大一个圈子也没把他们甩掉……我吃得太饱,被那群混蛋追了这么好一阵工夫,都快要吐出来了。

南叶尘拉着我从小巷穿出来到了一条街上,而前方正有一队人马迎面朝我们过来,这些人马远远看上去竟也似是羽林郎。

不会是那群混蛋早埋下一支伏兵吧?我扶着膝盖气喘吁吁,这下子非打架不可了。

身后的喧哗声越来越近,那群混蛋追上来了。这时迎面这队人马所执的火炬灯笼也已经近在眼前,带头的人骑着一匹高大的白马,我突然发现这人我竟然认识,不由得大喜过望:“御风!御风!”

骑在马上的御风并没有看真切,只狐疑地朝我看了两眼。

我又跳起来大叫了一声他的名字,他身边的人提着灯笼上前一步,照清楚了我的脸。我看见裴照身子一晃,就从马上下来了,干脆利落地朝我行礼:“公……”

我没等他说出第二个字,就急着打断他的话:“公什么公?后头有一帮混蛋在追我,快帮我拦住他们!”

御风道:“是!”站起来抽出腰间所佩的长剑,沉声发令,“迎敌!”

他身后的人一片“刷拉拉”拔刀的声音,这时候那帮混蛋也已经追过来了,见这边火炬灯笼一片通明,御风持剑当先而立,不由得都放缓了脚步。

带头几个人还勉强挤出一丝笑容,只不过牙齿在格格轻响:“御……御……御风将军……”

御风见是一群羽林郎,不由得脸色遽变,问道:“你们这是在做什么?”御风是皇宫护卫将军,专司职管羽林郎。

这下子那些泼皮可有得苦头吃,我拉着南叶尘,很快乐地趁人不备,溜之大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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