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 第 14 章(1 / 1)
在医院住了一段时间,曹元准备出院了,出院的那天周锦到医院前台帮着办手续,当他回病房的时候,他看到曹元一个人坐在整理好的病床前,腰有点驼,小声地打着电话,曹元的声音不大,但周锦隔着门还是能听到一点,他听见曹元说:“姐,我没事,就一点皮外伤。”
站在病房外的周锦这才发现,曹元在医院住了这么久,却从没家人来看看他。
曹元虽然这段时间跟他住在一起,同吃同住,但现在周锦才发现原来他一点都不了解曹元,他不知道曹元家有几口人,他甚至都不知道曹元到底有没有女朋友,他们的关系说白了连朋友都算得勉强,日常的讨论也都是关于工作而已。
周锦悄悄问来帮忙的小杨姐:“为什么元哥的父母没来看他。”
小杨姐听了周锦的问题先是一愣,周锦算算和曹元认识有五年了,不可能连这个都不知道,但她看着周锦的表情是真的不知道,似乎带着点小担心,便答道:“元哥十年前就跟家里闹翻了。”
十年,十年就两个字,曹元十年的经历就这么缩在一句话里。
周锦张张嘴又想再问,但觉得自己嘴碎,抿了抿嘴唇把到嘴边的话给咽回肚子里。
曹元打完电话一抬眼就看见周锦像个晴天娃娃一样挂在门口, 荡来荡去,又不走远,又不进来。曹元看着好笑,便说:“进来啊,站在外面干什么?”
周锦只得进来,他有点不敢看曹元,他对曹元的感情一天一天的变化迅速得让他自己都觉得恐惧,他一点都不想让曹元知道自己的心怀鬼胎,周锦一手摆弄着曹元清好的行李,说:“没什么,元哥都弄好了,就该回去了。”
曹元这次没回周锦那儿,而回了自己的家。曹元的家跟周锦的大房子比起来要小一圈,是一间公寓,一百来平方米,好长一段时间没住人闲置着家居上都沾了一层灰,东西摆得不算是一尘不染,但算得上规整。
周锦扶着曹元进屋,小声问道:“元哥的卧室在哪里?”
曹元这一路折腾有些累了,他身体的重量渐渐大部分依靠在了周锦消瘦地肩上,他费力的指了指最里面的一间,周锦马上明白过来,扶着曹元到卧室休息。
曹元在床上躺下后就睡了,周锦蹑手蹑脚地到厨房去,轻手轻脚地折腾起曹元一百年没用的锅碗瓢盆。
冰箱里的东西大部分不能吃了,尚且健在的就只剩一盒冰淇淋。周锦也不会看保质期,他只相信自己的鼻子,端起冰淇淋嗅了嗅,确认没坏就继续在隔间里放着。
周锦到处搜刮,好不容易总算摸出了一扎面条两个鸡蛋,虽然这收获太寒酸,但曹元现在的身体状况也就该吃点清淡的,于是周锦宽心地点了火,给曹元煮了一锅汤面。
曹元从房里出来的时候正好看见这么一幕,周锦系着一件围裙磕鸡蛋。
鸡蛋在锅边上一磕,裂开一个小口子,然后两手沿着裂缝一掰,蛋黄蛋清就顺着地心引力掉到沸水里,曹元妈妈小时候也爱这么打鸡蛋,那时曹元就总是想一个很严肃地问题,那就是这样磕会不会把蛋清弄在手上,搞的脏兮兮的。事实证明曹元这是在杞人忧天,他妈妈从没犯过这种低级错误,周锦也没有。
“你这样磕不会把蛋壳弄到锅里?”
周锦不知道曹元什么时候出来了,被他的神出鬼没以及天外飞仙的一问给吓得手里的蛋整个掉进锅里。
……
“好吧,当我没问。”
曹元干脆地拉出一把椅子坐在桌边上,跟个大爷似的等着周锦开饭。
两碗面一碗是荷包蛋,一碗是白水煮蛋,好吃一点的荷包蛋当然让给了曹元,曹元也不推辞,没有半点孔融让梨地觉悟,筷子往碗里一搁开始吃了起来,只去了两三口,就没了大半碗,曹元还知道中场休息换个气,对周锦说:“你这面没放盐。”
看曹元风卷残云的吃法看呆了的周锦这才动了筷子,他吃了一口才发现这玩意实在是太难吃了,淡的嘴里出鸟味,喂给猪猪都要跟他拼命。
周锦正想去加点盐,曹元这边已经仰脖子把半碗汤给喝了,留着个空碗在桌子上。
曹元吃完了从座位上起来,背对着周锦说:“谢谢你,这段时间照顾我。”
周锦把碗洗完后发现自己再也没有赖在曹元家的理由,他左摸摸右摸摸,依依不舍一步三回头地从曹元家出去,等曹元家三道锁的防盗门关了他才想起来他的围裙还没脱,周锦摸着脏兮兮的丑围裙乐滋滋地想着明天又有借口来找曹元了。
然而月老比周锦来得要大手笔多了,第二天一大早小杨姐就来接周锦去曹元家,美其名曰看剧本。
这次周锦在文导剧组表现得不错,虽然演技就那样,但刺客这角色也不要什么演技,主要是他努力认真的精神给文导留下了极好的印象,文导把周锦推荐给了正在筹备的一部新片剧组。
人倒霉的时候,那运势是坐着过山车往低谷里冲,仍八匹牛都拉不回来,而人转运的时候,那是惊喜连连,好事一个劲的往屋里钻拦都拦不住。文导这边推荐完,张总那边又怀着愧疚兼封口的心思,给周锦拨了两个角色,有一个还是男二。
这三个各有特色环肥燕瘦的剧本一同摆在曹元的病床前争奇斗艳的等待着曹元临幸。
对这些胭脂俗粉,曹元连眼睛都懒得抬一抬,直接以手受伤为由,让周锦一本一本的读给他听。周锦也不明白了,这剧本是用眼睛看的,管他手什么事。
但恋爱中的男人智商为零,单相思的男人智商直接为负,曹元一声令下周锦马上一本一本的给曹元念了起来。
第一本是一个校园爱情故事,周锦的角色是镶边情侣,周锦其实挺不喜欢这个角色的,前几集对女主穷追不舍,后几集又马上跟别人大献殷情。
第二本是一个都市爱情故事,周锦的角色是男二,温柔备胎,对女主是百依百顺,但最后悲惨地被一脚踢开。
最后一本是一个古装戏,周锦的角色还是一个刺客,周锦对这个角色十分动心,因为一来他演过刺客,对刺客得心应手,二来这部剧的剧情相当精彩,权谋是实打实的权谋,看着过瘾。
周锦两眼放光地看向曹元,想演这个角色。
周锦这人什么都写在脸上,那几个斗大的字曹元也没瞎不是看不见,但这剧周锦还真不能接。周锦要是连着演刺客再这么下去就是刺客专业户了,倒不是说刺客这一个属性有什么不好,但刺客都是打戏,再演又要被吊在天上荡半天,周锦演一次已经脱了一层皮,再演还不掉一层肉?所以曹元说什么都不能再让他拍打戏了。
“有限古令,今年古装剧名额已经满了,要播至少得等到一年后了,你能等吗?曝光率就是你的饭碗,一天都等不得。”曹元说。
周锦虽然很泄气,但他这人就是没主见管了的,曹元说什么他就听什么,反正曹元不会害他,于是他把眼光转向另外两个剧本。
曹元见周锦连嘴都没顶,就这么对他言听计从的,便说:“剩下两个你喜欢哪个就选哪个,选好了我跟小杨打电话,跟他们那边说一声,我不能去片场跟着,你自己看着点,听见没。”
周锦连连点头,选了那个温柔备胎男二。曹元见周锦选的是这个,心里挺窃喜,根据他学习了五遍的《紫冰传》大红原理,他可以肯定这一部剧能大爆。
且不谈男二向来是观众心中的白月光,就说周锦这张脸就天生是备胎脸,温文尔雅,不知进取,还有点倒霉相。他有非常强的预感周锦可以凭借这一次东山再起。
周锦入组前又想尽办法在曹元家赖了一段时日,以揣摩剧本为名不要脸的住进了曹元家。
曹元也没个态度,有人替他洗衣服做饭他也落得个清闲。而且曹元觉得周锦呆在家里也还不错,有点人气,不过也没少给他惹麻烦。
“周锦!你在干什么!”
周锦畏畏缩缩地从书柜后面探出半个脑袋,这么多天曹元一直体弱,骂他都气若游丝,现在估摸着是大半好了,一吼起来中气十足,颇有在周锦家作威作福地架势。
“把书给我放回去!”
周锦马上把手里的精装典藏版《穿越之我与将军解战袍》放回曹元的书柜上,还好巧不巧的正放在普鲁斯特的《追忆似水年华》旁边。
曹元大手一挥从书柜上抽出一本斯坦尼斯拉夫斯基的《演员自我修养》扔进周锦的怀里,粗声粗气地说:“好好看这个,别看那些没营养的。”
“你不也是在看吗。”周锦捧着《演员自我修养》小声说。
“我这是研究,你知道这本书卖得多好吗?破了十年的销售记录啊,卖了五万本。从市场营销的角度分析,现在言情小说市场竞争已经白热化,我们要改变红海战略,选用蓝海战略,你知道蓝海战略吗?”
周锦摇摇头。
曹元哼了一声,说:“就知道你不知道。”
周锦被曹元一堆歪理给糊弄了过去,他觉得元哥是为了分析受众心理才以身犯险读这些读物的,但他突然瞟到曹元的两只耳朵像兔子一样泛着红光,扑哧一下子笑了出来。
曹元的耳朵更红了,而且还有从耳朵发展到脸蛋的趋势。曹元虚张声势地哼了一声,跟个纸老虎一样张牙舞爪地从书房出去。
周锦笑得蹲在了地上,他笑累了便躺在曹元家窗户边上的小阳台上翻起来《演员自我修养》。翻着翻着,曹元的声音便从外面飘了进来:“快出来做饭,要饿死了!”
周锦微微一笑,觉得这样的生活太美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