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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 第六十三章(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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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你真的要抛弃我?”

我匆匆瞥了一眼对面,决定还是往脸上抹一点黑泥比较真实,一边抹一边说:“好了别演了,小心被人看见。”青锦不情不愿的往附近的小树林里躲,一边躲身上的肥肉一边颤抖。

我心疼的低喊:“小心点!”青锦缓下脚步,“给我看好东西,那耳环可贵了!”

青锦抖的更欢了,不一会儿就消失在树林的掩映下。

我抓了把脑袋,尽量把头发抓的乱糟糟,也不知道这样行不行,就近找了个水坑,里边还飘着冰碴,照了一眼,我的妈妈呀,果然佛靠金装人靠衣装,这个脑袋上顶着个鸡窝的村姑是谁?

变成这副尊容,我信心满满的往人群里凑。

不看不知道,福缘酒馆门口放着个大麻袋,几个黑袍子看着,似乎是铜钱,因为除了黑袍子,基本上人手一小把。我现在也是见过世面的狐了,不说别的,刚才穿的那件白貂裘领子金丝线绣牡丹的大红斗篷就值几百两。可小时候偷偷溜下山时手里是没钱的,所以我知道几个铜板对于穷人来说没准就是一天的饭钱。

“大哥,这是干什么呢?”我随口问了个正掂着铜钱分量的大哥。

“怎么,第一天来?”

“是啊,第一天,不知道规矩。”

“嗨,没什么,你先到那边领钱,过一会儿跟着走就行了,事成之后还有一笔。”

果然有猫腻。

“这,是去干什么啊?”

“你识字吗?”

我想了想,摇摇头。此刻我脱了斗篷,只穿着故意弄得皱巴巴脏兮兮的夹袄,被冷风一吹就冻得瑟瑟发抖,并且抹在脸上的那些臭水沟中泥土的芬芳也飘散出来,好在这大哥似乎对这些臭味习以为常,他打量我一眼:“看着也不像,不识字的话,一会儿你就跟着我吧,不难,就是跟着喊两句话,什么‘礼亲王名不正言不顺’啊,什么‘侯康杀害忠良’啊,每天都不一样,喊完了回来再领钱。”

“哦哦,是这样,大哥,要是会写字,是不是赚的就多了?”

“是啊!可惜呀,你看咱们这样子,能吃饱饭就不错了,谁有闲钱去念书?会写字的话,就去那酒馆里抄抄写写,听说啊”,他压低声音,咬牙切齿的说:“能挣一两银子呢!”

“这么多!”我配合道:“那我赶紧去领铜板了。”

“去吧去吧。”

到了装铜钱的麻袋那里,一个黑袍子看了看我:“新来的?”

这么多人竟然还记得清楚,我点点头。

“规矩都懂?”

“听说了,一会儿跟着人走,到大街上喊话。”

“哎,你说,咱们弄这么多人行吗?要是官府查过来,可别露馅了。”

“怕什么,天塌下来有堂主顶着,咱们充其量就是替人干活的,哎,你”,他指了指我:“你怎么知道这儿的?”

“我听人说的。”

“听谁说的啊?”

“在集市上听人说的,我也不认识。他们说这边有人发钱,我就过来了。”

“没说为什么?”

我摇摇头,暗自掐好了法诀,他若声张,就先封了他的嘴巴。

“看看,这帮要饭的就是不靠谱,听好了,以后有人问起,你就说是个大善人专门给乞丐布施,集会的事儿不许乱说!不然小心你的小命,知道了吗?”

我松了一口气,唯唯诺诺点头:“知道了。”

“行了,自己拿三个铜板,不许多拿啊!”

我把手伸进麻袋里,搅了搅,嚯,扎扎实实的一麻袋,都发完了,得多少人啊,摸出三枚铜钱,特意给那两个黑袍子看了一眼,证明我没有多拿,俩人不耐烦的挥挥手,做戏就要做足,我点头哈腰的走了。

时间差不多,今天再去看福缘酒楼里召集识字的人写的究竟是什么估计来不及了,在茶馆耽搁的时间有些长,现在苏庚沂应该在下朝回府的路上了,趁着没人注意,我绕着酒楼假装漫无目的的踅来踅去,三拐两拐的进了刚刚的小松树林。

对凡人来说在树林里找东西也许有点难,毕竟四面都长得一个样,可是我闻着青锦冲天的妖气,不费吹灰之力就找到了他。

裹上斗篷,把耳环步摇一把抓进手里,跨上他的背,简明扼要的吩咐了一声:“青锦,撤!”

一眨眼功夫就回到了城南的驿站,我把小鬼放出去,那个大汉晃晃悠悠的上了马,再过片刻我们就一起回到了国师府,那鬼说话比上午利落多了,不过还是底气不足,虽然这样,好歹赶在苏庚沂回府之前,我们先进了大门,顺利通过法阵之后,我一溜烟跑回卧房,大着嗓门宣布黎姑娘我睡醒了,快去备水我要梳妆打扮沐浴更衣。

苏庚沂进来的时候,我正光溜溜赤条条泡在浴桶里,把自己洗的白白嫩嫩。

我们两人四目相对之时都愣住了,按理来说下了朝他应该先去书房才对,怎么怕什么来什么,今天先过来看我?

苏庚沂:“大白天的,为什么想起来洗澡了?”

“呃……”

该怎么解释呢?随便编个理由怕混不过去,苏庚沂可比玄天教的乌合之众聪明多了。

我鼓足勇气:“我在等你回来,那什么,就先洗个澡。”

苏庚沂神色明显变了,似惊似喜,转身关了门就要更衣。“停停停,打住,你干什么?”

苏庚沂邪笑:“你说呢?”

“这可是大白天!”

“白天怎么了,你不是在等我么。”

对了,这是我自己挖的坑。栽在自己的手里,也没什么好说的。况且老实说,这体验还不错,自从那次以来,我不仅不再排斥,反而喜欢上了与苏庚沂的鱼水之欢,怪不得妖精们都喜欢行采补之术,这比起苦哈哈的练功,不知快活多少倍。

只是我仍旧笨手笨脚的,不是很解风情,总之大概就是传说中帐挽银钩,被翻红浪的夫妻生活吧。

事毕,我懒懒的枕在苏庚沂臂弯里,一个指头都不想动。

“道士,我饿了,叫他们把饭送进来好不好。”

“怎么?”苏庚沂的声音也露出慵懒的沙哑:“累成这样?”

我老脸一红:“谁说的?我早上起来到现在还没吃饭呢!”就喝了半壶茶,结果回来又被你这样那样。

苏庚沂心疼之意溢于言表:“怎么连早饭也不吃?府里的下人越来越没有规矩了,不吃早饭就洗澡,他们竟也由着你!”

对了对了,差点说漏嘴,赶紧往回圆:“其实我也刚起没一会儿,哈哈,不妨事。”

苏庚沂宠溺道:“你总是这样宽待下人。既然饿了就起床吧,就算丫鬟送进来,你好歹也把衣服穿上。”

说的也是,这种状况我是死活不让丫鬟进来服侍更衣的。于是亲自伸手摸衣服,坏了,那件月白色夹袄就在脚底下。

苏庚沂把嘴唇凑近我的耳垂,吐气如兰声音蛊惑:“怎么不穿?还是说,舍不得我?”

我嘿嘿嘿干笑,满脑子都是那件夹袄,嘴里说:“不着急,你先出去吩咐他们备饭吧。”

趁着苏庚沂起身下床,我迅速把那件皱的不像样子的脏夹袄往床底下塞。

“找什么呢?”

“啊……耳环不见了。”

“你看看,这个是不是?”苏庚沂从桌子上拿起一对碧色耳饰,正是今天早上戴的那一对玛瑙耳环,他意味深长道:“总是这么丢三落四的,衣服还没穿,就找起耳环了?”

我才想起自己如今仍是光溜溜,感觉到苏庚沂灼热的视线,不由得再次面红耳赤,忙不迭随便找了一件桃红色袄裙套上。

苏庚沂见我利落穿上,似乎有点失望,可还是与我一同坐在桌边,从怀里拿出一个金项圈:“朝堂之中果然藏不住秘密,这才几天,就有人知道我得了一条爱犬,这么快礼物都备好了。”

爱犬?府里什么时候养狗了,等等,那不就是我吗?

“来,要不要试试?”

我一巴掌打开:“你才是狗,你全家都是狗。”

“哎,也是,这项圈纯金打造,分量又这么足,太重了确实不适合你戴。”

纯金,金子可比银子贵多了。

我一把夺回来:“算了算了,也是人家一片心意。”

苏庚沂哈哈大笑:“小狐狸,你怎么这么贪财,若不是知道你的底细,我还真以为你是个凡人。”

当年在红莲山庄赚的辛苦钱,竟一个大子儿也没带走,这件事一直以来是我心里的痛,彼时打算买个装得下青锦的小房子也不能,好歹是堂堂狐仙历练红尘,过得那么寒酸,不说别的,我自己都脸上无光。

苏庚沂的大国师表面上当的风光,可是开销太大了,恨不得进账多少花多少,居然嫌弃我贪财,我才是那个会理财的人好吗,我收好项圈,站在持家小能手的高度,怜悯道:“你懂什么。”

苏庚沂好脾气的笑:“好好,是我孤陋寡闻。对了,刚才出去听说了一件事,挺有意思,讲给你听。”

我来了兴趣“哦?什么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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