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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第二章(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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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上的水滴还在滴答滴答的落下,但卢莫文不在乎,冲到厨房就拿了把小刀朝手上一划,鲜血自伤口大把大把流下,还参杂了些许绿液,但那并不是引起他关注的重点。

他没有知觉了。

卢莫文呆愣地看着手上的伤口,无言地丢了个治愈上去,伤口瞬间愈合了,整个过程却未曾感到一丝疼痛,他不禁有道念头,这变种丧尸也未免太可怜了?先是保有意识,却不得不和人类敌视,竟然连知觉也没有,这要有人给你拍拍肩,人家还当你大牌不理他呢,可又有谁知道变种丧尸根本就没知觉呢?

回想起前世,不管是他遇到或看到,那些个变种丧尸是多神勇、多难缠?或站在后方指挥丧尸大军,或站在前线给人类难看,偶尔砍掉对方一手一脚,还能看到他皱紧眉头,但下一秒却又回归战斗、耀武扬威。原以为是疼痛但仍旧不屈不挠,现在知情了,怕是不痛不痒,单纯不爽吧。

对变种丧尸有越多了解,卢莫文就觉得内心的无奈更加浓烈,浓到他快咳出血来了。

“顺其自然吧。”既然变成变种丧尸已经是事实,为了生存下去,他也只能从对付怪物转变成对付人类,但这样的心态不是说变就能变的,他决定先低调个一阵子再说,而所谓的低调,自然是从穿着开始了。

回到房间翻找衣服,里面只有清一色的白色衬衫、黑色西装裤及黑色西装外套,这是他上班穿的工作服,唯一的休闲服除了身上的这套睡衣,就只有一套短T短裤。

依他目前的情况来看,短T短裤顶多就只能在家里穿,因为他知道顶着现在的外表上街,五成机率会被认为是不知死活的黑人在这种非常时期找死般地出门乱晃,五成机率是直接被当成丧尸,没胆的被吓跑,有胆的则跳出来喊打喊杀。

虽然末世初期并没有人知道变种丧尸,而变种丧尸的肤色虽然和一般丧尸一样灰暗,却又不会腐化;双眼虽然会变成灰色,却又不像死人般混浊。这走在街上或许不会让人发现,但灰黑的指甲总是会引起注意,进而联想到丧尸。而他的西装,就是衬衫也是长袖的,就算不穿外套也勉强可以遮掩肤色,只是白色和他的灰暗肤色形成的强烈对比实在不容小觑,别无他法,也只能将就一下了。

穿上衣服前,卢莫文忍不住闻了下,他的嗅觉明显远比前世要强上许多,这随便一闻,倒是没从身上闻到什么臭味,恐怕身体虽是死的,普通丧尸会发出尸臭,变种丧尸却不会。这样的发现让卢莫文着实松了口气,毕竟他的嗅觉还在,这身体要是还会散发恶臭,他恐怕不止可以成为第一只逆天存在的变种丧尸,还会成为第一只被自己臭死的变种丧尸!

穿好衣服后,他发现无知觉的另一个好处──不怕热。

就是大热天穿得多笔挺、多正式,他也不会热昏头,甚至满身大汗。这无疑是方便的,至少对现在的他来说很方便。唯一美中不足的就是遮掩不到的脸和手,尤其指甲,穿西装已经够奇怪了,这要还戴手套,奇怪且有种欲盖弥彰的作为恐怕更容易让人起疑吧。

但很显然,对现在的他来说,这样突兀高调的打扮是必须的,只可惜家里没手套,他想他需要出门一趟才行。

“看来,世上要多一个绅士丧尸了呢。”他笑了笑,又朝窗外看看,方才因为注意力全集中在无知觉上倒是没发现,现在一切都准备就绪后,正打算再次观察窗外动静,却突地听见一声娇喘,那声音是如此诱人、如此让人脸红心跳,这虽然不会因此而让卢莫文起反应,却免不了一阵错愕。

再一次竖耳倾听,压抑却越来越激烈的喘息声接连传进他耳里,竟是从楼上房间传来的。

早在方才看电子钟时,卢莫文就顺道看了时间,毕竟睡了许久,所以他醒来的时间尚在凌晨。现在不过天刚亮,楼上租屋的主人倒是挺勤奋的做起“运动”来了。

这做运动不打紧,但传进卢莫文耳中就有些困扰了。

前世的他好歹也是异能者,不只强化身体各方面的素质,就是嗅觉、听觉也有一定的提升。然而变成变种丧尸后,卢莫文发现这些异能者的优势所造成的提升竟远比变种丧尸要来得渺小。先是嗅觉,现在连听觉也好到可以听到楼上动静,不免令他哭笑不得。

也难怪前世遇到的变种丧尸总是可以抢得先机,率先发动攻击。闻一闻、听一听,就是人类再怎么小心翼翼,也无法瞒过变种丧尸的鼻子、耳朵,和变种丧尸的战斗无疑是损失最惨重的,却又无法放任不管。

“要怪就怪人类不愿了解变种丧尸吧。”他有些感叹,因为他也是那不愿了解的其中一员,也难怪在变成变种丧尸,对变种丧尸有更深一步的了解后会如此无力了。

卢莫文不再管楼上的动静,将注意力再次放到窗外,他的视力虽然也有提升,看得远比前世还远,却比不上增加视力的异能者。不过嗅觉与听觉的大幅提升倒是让这类异能者更加突显他们的无能,在未来只会更加没落。

仅仅一瞥,就将屋外动静了解了大概,或许是因为时间尚早,街上并没有人类在到处游荡,只有丧尸或三两成群,或分散各处,无目的且缓慢地行走着。卢莫文看着窗户反射出的自己,也许该买瓶染发剂,将这头显眼的金发染黑才对……

脑海突然灵光一闪,他到床头柜前拿出抽屉里的镜子,镜子中的他金发灿烂,发质与普通丧尸明显的粗糙不同,这让他想起丧尸的头发会随着身体的腐败而掉落,依照目前的情况来看,变种丧尸却不会。这看似时下年轻人爱好的发色,要是再加上和人普通自然的互动,就是混在人群中,恐怕短时间内都无法察觉他与人类的不同,发色这事倒是暂时可以不用去管。

“不过还是先去拿个几瓶放着好了。”卢莫文这样打算,倒也没急着出门,反而回到床上坐着,起手就开始凝聚异能。空中出现一块碎冰,碎冰外又包覆一层冰,就这样不断重复着,短短一分钟就有他半身大,接着就见飘浮在空中的巨大冰块随着他双手的移动开始产生扭曲变形,大约又花了五分钟,竟是捏出一把细剑的造型。

这是他前世战斗用的武器,也是像这样制造出来的,但制作时间会如此迅速,全是因为前世的他用低阶异能制作出来的武器耐久度实在太低,经常就要重新打造一把。

刚开始光就将冰一层层包覆成有他半身大就耗费他一个礼拜的时间,凭空捏出造型的高难度技巧更是耗费他整整三个月,而这十年来更是重复制作了成千上万次,他要不炉火纯青也难。但卢莫文却很清楚这把细剑绝对远比前世的要好上许多,毕竟前世的他只有低阶的冰系异能,现在却是中阶,光细剑本身所散发的寒气就够他讶异,这耐久及攻击的威力恐怕也是他无法想象的境界。

尽管知道自己变成变种丧尸,但卢莫文还是决定先用前世的战斗方式来战斗,毕竟他真正碰过变种丧尸的次数实在少得可怜,这一时间要他用变种丧尸的战斗方式去战斗,他还真不知道该怎么办。而丧尸只会不顾一切的啃咬,他可还没到能面不改色吃人的境界。

更何况现阶段他还想装人类呢。

又细细打量了下手中的细剑,多方确认无误后,卢莫文才放松地吐了口气。别看他制作熟练迅速,其实是全神贯注,深怕一个不小心出了差错,这要有一个地方没用好,哪怕是在小的问题,也有可能一个挥舞,剑就碎裂蒸发成空气水分了。

起身试挥了几次,确定无误后便将细剑搁置床边,这次出门并不需要使用武器,毕竟末世才刚开始,已经拥有中阶异能的他要解决外面的怪物根本小事一桩,更何况他现在是可以指挥普通丧尸的变种丧尸,说不定还能在途中找到指挥丧尸的方法也不一定,显然出门的危险又降低不少。

“接下来是去采购……不对,是去抢劫。”毕竟末世哪有商家还愿意玩命开店?卢莫文拿起钥匙、穿上皮鞋,将门上锁便出门了,从容的模样让人看不出一丝末世该有的恐慌,这要是附近邻居看见了,大概会以为这个多日不曾出门的男人恐怕还没搞清楚世界发生什么事而跑出去送死也不一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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