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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5章 十年之情(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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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苕姑娘,你居然能听懂,那你去问吧,我去找少爷。”本叔嘿嘿道,虽然他很老道,可是不是很会表达自己内心,只能对苕华傻傻一笑。

这一路他们为了隐藏身份,就对辰岂歌改口叫少爷了。

“去吧,去吧。”

姐是来自二十一世纪的现代文明人,这英语可是学的棒棒哒,只是波斯人说的英语还比较老式,但是还能勉勉强强的听懂。

苕华与波斯老板一番交谈之后,但是根本就没有什么用。哪个波斯老板果然是奸商,说这这是自己生意秘密,若是告诉了苕华他就不做生意了!所以,哪个老板是死也不会说。

哎,还是找辰岂歌他们回头好好从长计议吧。

怎么那边这么吵,苕华来到店门口,看见有几个人在与这个珠宝店的店员争吵着什么:

“你们这个店怎么这么坑,一颗破珠子就要这么多钱,干脆直接去抢算了!”

那个人是子琳。

想不到子琳居然和自己心有灵犀,也找到了这里,“子琳,好巧!”

子琳回过神来,一看是苕华,那主子也一定在这里咯,那就太好了,不用千辛万苦的去找他们了,子琳兴奋的挥手道,“娘娘,不,是苕姑娘,你们也在这里!”

辰岂歌也走了出来,拿了颗色泽的饱满的夜明珠在手里,“子琳,是要这颗吗?”

“对,主子,你怎么知道。”

“这应该是采蝶喜欢的东西……”辰岂歌笑道。

子琳尴尬的挠挠头,什么也瞒不过自己的主子,他就是想买给采蝶的,放在屋内不仅可以照明,还可以睹物思人。

苕华一把抢过辰岂歌手中的夜明珠,细细把玩着,“这个玩意儿多少钱?!”

辰岂歌轻轻竖起一根食指。

“一百两?这也太贵了!”苕华直接吐槽道。

本华瑶瑶头道,“是一千两,黄金!”

“什么?!”苕华直接喷了,这么个破珠子,居然这么贵?!她嘟嘴道,“子琳还是还给你吧,这么贵的东西摔碎了我可赔不起。”这辰岂歌出手可真阔啊,没见啥时候对自己这么大方过……

子琳左推右推还是推不过辰岂歌命令,感觉这份礼太重了。

本叔现在还并不知道采蝶是谁,所以就没有多想,只是知道这个人是和十三娘一起替皇上做事的人,他和子琳简单的打了个照面,一行人会和后就去了附近的西域酒楼,最令苕华意外的是,这里居然有烤牛排,这次自己可以过一次现代隐了。

苕华一个人占了一个位置,没有给辰岂歌留,她这一路上都是一个人走在最前面,辰岂歌看出了她的小情绪,故意挨着她坐下,小声的在她耳边道,“朕回头送你一个更漂亮的。”

怎么一眼就被他看出了自己的小心思,感觉有些心虚,自己这显得自己也才小气了吧,居然会吃他一个下属的醋,苕华瘪嘴道,“还是多省省钱吧……”

“你不要……那好吧。”

“你……”

好吧,说不过某人,那就不说了。苕华继续吃着自己的。

本叔突然问道,“苕姑娘,你跟那个波斯老板谈得怎么样了。”

随后苕华将刚刚的经历告诉了他们……

“这还不简单!”子琳插嘴道。

“你什么意思?”苕华竟有些疑惑。

子琳的眼神忽然压得有些阴暗,“……”

苕华会心一笑,这个办法好,省钱又省力。

辰岂歌一向话都很少,这次居然悠悠的回道,“子琳,我什么时候教过你这些下三滥的招数了?!”

“主子饶命,这不是特殊情况特殊解决吗?”

这子琳还挺活泼的一个人嘛,苕华也笑道,自己以前怎么没发觉。

……

“小二,住店!”

“姑娘,哪里来的?”

“废话这么多干嘛,老娘不吃这套!”

“行行,看你长得还可以,没想到是个带刺的花,本店住满了,你去别处看看吧!”

……

这对话,这语气怎么听着这么熟悉啊,苕华转过头看去,子琳已经率先走了过去,他和采蝶抱在了一起,真的是许久不见的老朋友。

前几日,子琳与苕华和辰岂歌分别后,他就先给采蝶写了封平安信,采蝶收到后,就直接来了溟海,自己一个在皇宫也没什么事情可做,万一主子他们遇到什么不测,自己还可以出一臂之力。主子的命就是自己的命。

采蝶笑脸盈盈的向苕华这张桌子走了过来,单膝跪在地上,拱手道,“参见主子,请主子责罚!”

请主子责罚自己的不请自来。

辰岂歌轻叹了一口气,该来的总是会来的,可是居然来的这么早……

“起来吧。”他轻声道。

采蝶一抬头的瞬间,身子忽然猛然一怔,那个只在梦里出现过的人现在好像就在自己的面前。

本华干涸燥热的喉咙发出了声音,有些嘶哑,“十三娘……”

没想到重逢竟是这样的场景。

采蝶和本华的事她只跟辰岂歌说过,跟子琳只字未提。

子琳显得有些木呆,“你们认识吗?”

“认识!”

“不认识!”

本华说认识,采蝶说不认识;这是认识还是不认识啊,苕华也是犯晕了!

辰岂歌三岁明智,十岁就四处游学,十六岁就登基,十年前的那年,辰岂歌还在游学——

采蝶还叫十三娘,她和本华叔人称江湖的第一侠侣,可是本华叔却因一些江湖纠葛忽然淡出了,将十三娘搁置在尘世中。他的不辞而别,十三娘心灰意冷,她那时还是还太年轻,只有二十多岁,便想过为爱情而早早的结束自己的生命……

后来遇到了正在游学的辰岂歌,他虽然比十三娘要小,可是他的话犹如惊醒了梦中人,让十三娘重新燃起了活下去的希望。

说来便巧,辰岂歌在一次偶然的拜师中,遇见过本华叔,他隐居在一座深山中,与自己的得道老师傅一起,只是辰岂歌一直没告诉采蝶,因为,本华不希望采蝶知道。

辰岂歌那时就懂得,要想稳固自己的权利,光靠朝廷是不行的,还要有背后支持自己的忠士,所以他那个时候就开始搜罗各地的英雄好汉,为北辰效力。

本华叔一走就又是一个十年,都说时间是最好的治愈药,可是现在好像看上去并不是这样,时间也能将一段记忆封存,越来越香醇。

十三娘现在已经三十几了,本华叔也四十好几了,可是他们至今都未嫁未娶,他们为的都是什么。

以前青春年少的时候,十三娘经常叫本华叔,叫他“本华、叔”,这名字便成了她的专属名称,后来本华就将自己的那个叔字给去了,别人基本都叫他本华了,只有很少的老朋友知道本华叔这个名字。

采蝶手里的剑柄都被自己手心的汗给打湿了,她眼神有些闪躲,“你是、本华叔?”

“是我,十三娘!”本华的目光热烈而急切。

子琳见状,也看出了他们的几分意思,子琳本来想马上就给采蝶的夜明珠,被他捏在了手里又握紧了几分,“主子,我有事先出去一下!”子琳一个愤然的转身,出去了。

本华与采蝶僵持了几秒,最后是本华将采蝶的手牵起,“跟我出去一趟!”

他还是老样子,从来都不顾及自己的感受就替自己做了决定,采蝶虽然心中生气,可是她真的是有很多话要好好问问他,可是居然感觉与他有些生疏隔阂了,一时间竟不知道如何开口,拘谨的一切都好像初见的样子。

“你放开我!”采蝶早就不是十年前的小女子了,她已经变得成熟稳重,懂得舍取的一个人了。

本华却是紧紧的将采蝶的手牵着,“这次我不会再放手了,十三娘……”

“叫我采蝶,我已经换了名字了,一切都不是原来的样子了。”

“好,采蝶,你能听我的解释吗,十年前……”

“你的事情我现在不敢兴趣!”采蝶嘴上这样说着,可是心里还是特别想知道,她的手却没有再挣扎了。

本华还是很了解她的性子,有些终究还是没有变,她总是刀子嘴,豆腐心,口是心非的,本华勾唇一笑,缓缓的道来,

“那年,帮主的女儿洛轩姑娘看上了我,可是我并无此意,于是我就拒绝的帮主的提婚……可是后来让我万万没想到的是,只与我有过两面之缘的洛轩竟为了我而自杀了,是得了忧郁症而死的……那段时间我一直瞒着你,让你对我产生了误会。再后来,帮主让我替他的女儿超度,十年都要在山中潜心修行,不得娶亲,他的要求让我无可抗拒,都是我害了洛轩,我到现在还没原谅自己……采蝶,你能原谅我吗……”

他刚硬的眼神现在居然带了些悲悯在里面,在祈求着自己喜欢的人的原谅……

他从来都没有骗过自己,希望这次也一样,采蝶眼中第一次出现了泪水,在眼中打转,但是并没有流下来,“这些年,你都是如何过的?”

“想你,每一天都在想和你重逢,我才从不觉得寂寞!”

……

二人在南城的一处幽静的树林里慢慢走着聊着,说起了十年里想对对方说的话,仿佛又回到了十年前,树上有个黑色衣服的身影,子琳将他们的对话听了个明白。

本来无意偷听,哪知道自己随便找了清静的地儿,居然被他们占领,自己无处躲避只好飞到了树上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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