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 第 15 章(1 / 1)
第15章
山里没有什么娱乐活动,晚饭自然吃得早,鹿骁和林蔚从农家乐现场出来的时候,太阳埋进大山背面没多久,西边的天空还没黑透,大山黑色的剪影立在天边清晰可见。
农家乐门前铺了一条青砖路,一直向前通大山的方向,不知道沿着走下去,是否可以抵达大山深处。
林蔚和鹿骁此时就沿着这条小路,慢慢往前走着。彼此沉默了一会,鹿骁深呼吸了几口新鲜空气,不由得感叹道:“全是氧气,清脑提神。你说要是灌装了拿到城里卖,会不会有市场?”
林蔚微微一笑,“当然会的,我先订购一打。讲真的,这空气吸进去,人有种醉氧的感觉。我记得小时候的空气就跟一模一样。”
鹿骁早从许玮那里知道了林蔚的身世,但还是想和她聊聊这些,便问道:“你是哪里人?”
林蔚一般不对人讲这些家里的往事,鹿骁她这也是第三次见,但她对鹿骁有种信任感。慢慢地说着,“我出生在S市。到了七岁那年,我母亲生病了,带着我回到了齐州市,因为我外公外婆家就在这里。后来,我去S市上了体校。毕业后又回到了齐州市。”
原来二十余年的生活经历,只用短短的几句话就可以概括了,可有谁知道里面包含着几多艰难辛苦的世事。
鹿骁想,林蔚也是体校生啊,难怪她在酒吧里扯住自己的力道那么大。他嘴角往上勾了勾,夜色里看着格外温柔,“哦,你在体校里主要在学什么?”
林蔚想起自己的体校的那些日子,吃住都在学校里,整天都在操场上跑着。她原本是可以住家里的,但是她坚持要住校。年少的时光里,她在那所条件简陋的学校里,把自己封闭起来。她想了想答:“跑步,长跑、短跑都有练过。”
鹿骁说:“我们一样。我也在体校呆过。”
这次轮到林蔚惊讶了,她微微侧过脑袋,看向鹿骁,问道:“是吗?那你练什么项目?”
鹿骁嘴角上弯,答道:“拳击。”
林蔚看着鹿骁,在想他那修长强健的身体,如果套进拳击服会是怎么样子,这样一想,忍不住笑了起来,气氛一下就松和了。
林蔚问他:“你怎么想起学拳击呢?”
鹿骁目光直视远方的大山,喉结滚动了几下,淡淡地说:“在我六岁那年,奶奶去世了,父母回乡下奔丧,因为车祸不幸去世。后来,我被好心人收养。学拳击也是想练好身体,以后不受人欺负。”
这些事情就像是心头里扎着的一根刺,每到刮风下雨的天气,就会跳出来疼痛一番以提醒它的存在。鹿骁从来没有对任何人提起过,而此刻对林蔚说起这些,好像居然也变得云淡风轻,成了过烟云烟,远没有想像中的那么难受。
林蔚停下脚步,看着鹿骁的眼睛,淡淡地说:“当时肯定是伤心的。我那时也一样,感觉特别无助,没有谁能理解和帮助自己。后来回到自己的家里,还是经常躲在角落里偷偷哭。不过,都过去了。现在,一切都是好的。”
鹿骁看着林蔚,她那一双眼睛那么漆黑明净,跟天上闪烁的星星一样,传递出的温暖令他有种冲动,想吻那双像太阳的眼睛。几秒钟如同一个世纪那么漫长,鹿骁移开目光,他笑了一下,“哪天我带你去比划一下拳击。”
林蔚期待,说:“好啊!打你,我肯定能赢。”
鹿骁也说:“好吧,那一天赶紧到来。”心里却道,打我,肯定……让你赢。
第二天上午,组委会组织这些城里来的人,去不同的教堂旁听了两节课,说吃过午饭就返程。林蔚和鹿骁在一起,他们听了一节语文课和音乐课。讲课的是来山区的志愿者,他们都是些大城市来的年轻人,虽然讲课经验不足,但年轻的脸庞那种由内而生的热情,足以让简陋的教室生辉。
听完课后,余下的时间,鹿骁和林蔚去逛学校附近的集市。
那集市是山民自发产生的,并不大,家家户户将自己家里种的东西拿出来卖,几乎全是山区特有的农副产品,里面有好些林蔚叫不出来名字的笋、菌和野菜等等,她慢慢走着,一个摊位一个摊位地看着,问名字,问价格,虽然不打算买,兴致也很高。鹿骁亦步亦趋地跟在她的身后,心情也非常好。
走到集市的尽头,林蔚发现那里有一家卖挂件摆饰的小店,里面有一些镶着彩色石头的银饰和铜饰。看店的婆婆已经很老了,无声地坐在远离光线的阴影处。林蔚看着那些印刷品,感觉有趣,让店家婆婆一样样拿出来看。其中有一枚铜制的戒指,吸引了林蔚的目光,她拿着欣赏了半天,又递给鹿骁看,他看了看,也认了出来:“阿拉丁神灯?”
“对,这开头很像阿拉丁神灯,尤其是中间这块红色的石头,很好看。”林蔚在手里把玩着,爱不释手。
鹿骁问道:“老人家,这戒指多少钱啊?”
老婆婆看这两位年轻人,和气有礼貌,笑得脸上的皱纹都舒展开了,说:“哎哟,别看这戒指不值几个钱,可它有神意,能满足人们的美好愿望。不贵,收你们五十块钱吧。”
才五十块钱,林蔚觉得老婆婆把价格肯定记错了。鹿骁从包里拿出五张粉红色的票子递了过去,“老人家,不用找了。东西我们拿走了啊。”
出了门,鹿骁拉起林蔚的手,拿着那枚阿拉丁神灯戒指,想把戒指套进去,又不知道往哪根手指上套。
林蔚笑了一下,拿过戒指,套到左手的无名指上。戒指本来是可以调节大小圈的,但不用调整,戴到林蔚的手指上很合适。古铜色的指环,凸起的部分是磨砂质地的神灯,紫红色的宝石,更衬得林蔚手指纤长白润。
鹿骁问:“为什么戒指要戴无名指上?”
林蔚答:“离心脏最近呗。”
林蔚举起左手欣赏了一番,鹿骁看着,满意弯了弯嘴角,又看见她的手腕上空无一物,想起了什么,便问道:“我看有些女孩儿喜欢戴镯子什么的,你怎么没有戴?”
林蔚看了看空荡荡的手腕,说:“我有个旧的银镯子。收在家里了。”
正和鹿骁说话时,林蔚的手机响了,她低头一看,是乔伊打来的,想必公司有事儿找她。
林蔚拿着手机,向鹿骁示意了一下,她离开小路,往安静的地方走去。见周遭的声音都落到身后了,这才接通了电话。
电话一接通,乔伊兴奋的声音就传了过来:“哈罗!玩得开心吗?”
听乔伊这么开心,林蔚猜想业务量是不是又上升了,这样想着,她就问出了口。
乔伊说:“是的。业务量比同期翻了一番。真是让人没有想到。不过,我还有个好消息要告诉你。”
林蔚问:“哦?什么消息?”她发问的时候,大脑里又盘算了一阵,关于好消息,还真是想不到是什么。
乔伊笑着说:“是这样的。上回咱们说过要找信用评估公司这件事情,现在有进展了。精诚公司是这个行业业务做得最大的。我刚才去拜访过这家公司,得到的答复是他们基本上同意和我们合作了!”
这的确是个好消息,林蔚也很满意,她笑着说:“你干得漂亮。合作成功之后,我一定要奖励你。”
乔伊举着手机,开心得无以复加,立刻跟进道,“到时候我要休年假,特想去马尔代夫来一场艳遇。”
林蔚微微笑着,当下就开支票,“那当然没问题!”
挂了电话,林蔚转过身,见鹿骁双手插在裤兜里,站在小路的那一头,正在等她。他逆光而站,长身玉立,温和可亲。林蔚用右手中指摩娑着左手无名指上那枚阿拉丁神灯戒指,嘴角的笑意越来越深。
神灯,若真有神意,愿我如意!
为庆祝这次慈善活动顺利圆满结束,组委会晚上在齐州市最大的酒店君悦酒店举行了盛大酒会。接到通知后,鹿骁看着林蔚,说:“晚上一起去!”
林蔚说:“好啊。有始有终。不过,穿成这样可能不行,我得回去换衣服。”
鹿骁看看林蔚身上的白T恤和牛仔裤,好看到无可挑剔,可是……可是偷来的时光,他一分钟也不愿意让她离开他的视线,于是提议道:“我想去买套衣服。请你帮我参谋,顺便给自己买上一套参加酒会的?”
林蔚想,这也是好办法,于是点了头。
鹿骁其实没有买衣服的计划,他的衣服很好买,基本上黑白灰三种高冷的色调,一般去专柜里挑几件最新上市的款式,就能简单地搞定。
这次鹿骁仍然带着林蔚去了颐华商场,齐州市奢侈品云集的地方。在他常去的那家专柜,林蔚给他挑了一件军蓝的毛T恤。
鹿骁没穿过这样的颜色,拿到手里时,还有几分犹豫。
穿着职业套装的专柜小姐笑着说:“这位女士真是好眼力,给男朋友挑选的这件衣服,颜色正是今年的流行色,特别衬人的气质。”
鹿骁一听被称为林蔚的男朋友了,立马愉悦地去试衣间换衣服。
鹿骁推开试衣间的门,出来一亮相,林蔚就感觉眼前发亮,鹿骁这人是天生的衣服架子,以前黑白灰暗色调的衣服,穿在身上有逼人的气势。而这种偏亮眼的军蓝色,他穿上又显得整个人时尚俊逸,身材如修竹般颀长,有种斯文的俊气。林蔚站在原地打量着,欣赏的神情显露无遗。
专柜小姐习惯性去抻鹿骁新上身衣服的衣角,他皱了皱眉,不动声色地闪开,淡淡地说:“拿一件没有开过封的,包上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