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十三(1 / 1)
“简单粗暴点,还是玩玩再结束?”夕手搭在座椅上,淡漠的看着前方不断涌来的行尸。
食指轻挑夕性感的下颚,轻声道:“随便,你想怎么玩就这么玩。”
我今天的确只是个镇场纸的摆设,乐子给他们好了,我自己坐着还舒服。
“围攻这群单细胞的生物。”夕用颇有震撼力的音调对身后的人说道。
暴躁声越来越接近了,前方明显可以个身材魁梧的男在飞在半空中,行尸也会有骨翅吗?真稀奇,但是一有大概一米的长度,和我的一比就好像科比身边站了小矮人,弱爆了!
最可笑的还是那个张着鸡翅的人手里还拿着一把尚方宝剑,这是要杀鸡吃的节奏吗?怎么不把他自己的鸡翅膀剁下来烤吃啊!
鸡翅膀停在了离我二三十码的地方,用尚方宝剑指着我大叫道:“林特内尔,你在法美两国统治并且还有好几个小国家,为什么偏偏要来跟我争英国?”
你妹的,声音这么大,你说小点我也听得见,真当我的聋子啊!
换了个舒服的姿势,小声回答道:“在你的老祖宗出生前这里是我家的地盘,只不过暂时租给你家而已,现在我要收回这块地了。”
妹的,不拿点架子你还真当我的亲和力严重超标啊!
“把这群狂妄的侵略者赶出我们的土地,英国是我们的家!”说得好像自己是土生土长的英国人一样,不要脸。
我玩弄着中指上的黑曜石戒指对夕说道:“亲爱的,找个好看点的过来,我饿了。”
夕轻叹一声,随后意念移动进入正在厮杀的人群中。
很快,夕便领着一个年纪有点小的俊逸少年到我面前,撕开他脖颈边的衣襟,递到我的面前。
俯下身轻咬在少年的脖颈上,痛得少年大叫。
这血味道挺独特的,比人类的甘,比吸血鬼的纯,不错。
意识夕进去杀敌,意念移动的把少年压在座椅上,而我骑在他身上,享受着这美味的血液。
身后的厮杀声渐渐变小,随后便闻达斯凯的声音:“菲欧娜,这个单细胞生物怎么处置。”
我回头一看,正是手握尚方宝剑的鸡翅膀。
“杀了。”
下一刻,一个完整的人便被五马分尸了。
我从少年的身上下来,对达斯凯说:“把这小子弄到我家里,以后他就是我的血仆了。”
这个美味,还真是令人怀念啊。
扔了张支票到校长办公室安排个人收拾摊子,便坐飞机回新奥尔良,但其间夕却说想回中-国看看,我也准了,毕竟是他的家嘛。
··········中国云南【咳咳,其他地方呢林林不熟悉,就挑咱云南来写了】
21世纪初的时候我和夕在中国买了栋海边别墅,前面就是沙滩,然后就是海。
给把行李丢给佣人整理,夕便说要去看看他在中国的那些孙子,曾孙子,曾曾孙子门,我没兴趣去看他家的亲戚,便自己在家里吃我的美食。
换了套家居服,坐到沙发上,望着对面那个手上脚上都捆着雨澜草浸过的绳子,瑟瑟发抖的俊逸少年,我竟莫名其妙的浮上了一丝暧昧的想法。
“别抖了,抖得我都不想吃你了。”拿过笔记本,看一看书。
“叫什么?”目光任然没有离开电脑,默默的问他。
“弗兰克·斯托里。”声音依然还在发抖,怕毛啊?我要吃你的话早吃了。
“为什么要做行尸?”
“因为我父母就是行尸。”
这句话我有点惊了,抬头问他:“行尸可以生小孩?”
弗兰克默默的点头。
从桌上拿了一把水果刀,默默的走过去。
“你,你,你,你要干嘛?”
显然我没什么别的意思,果断的切断绳子,转身对他说:“随便找个房间,少什么就说,我们不在这里呆多久,只要你不乱跑,我就会好好对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