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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我要他(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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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扬曾经在某博客上看过一段话:

“从来扯着嗓门喊着要走的人,都是最后自己把摔了一地的玻璃碎片,闷头弯腰一片一片拾了起来。而真正想离开的人,只是挑了一个风和日丽的下午,裹了件最常穿的大衣,出了门,然后就再也没有回来过。”

真正的告别,没有内容,没有形式。

他无数次想过,或许他的母亲不是被绑架或谋杀了呢,或许,他的母亲是受够了破碎的生活和任性的儿子而主动选择离开了呢?如果不是这样,为什么找了这么多年还是找不到她?

这一天,他下班回来,走进安静的家中,那种不祥的预感再次涌上心头。他像疯了一样搜索每个房间,女性的生活用品,没有了,衣橱里的衣服裙子,没有了,书房里曾经被她用来放香薰的地方,空着。

云卷风掠,一切痕迹都消失不见,就好像,她从未来过他的生命里。

他颓散地坐在冰凉的地上。

其实,当他看见桌子上躺着的那枚戒指,他就知道,她走了。

他打电话给虞音。

“绾绾争取到了一个什么国际作家旅行团的助理名额,说要去什么爱德华王子岛,在那里工作几个月。李韶也是刚知道,说机会难得……等一下,这么大的事情你不知道么?陆扬,你和绾绾是不是吵架了?是不是你逼得她离家出走了?”

陆扬说没有:“我回来看见她没在,一时没反应过来。”

“我看你是没把绾绾放在心上。绾绾前阵子身体不舒服,你带她去医院了吗?”

陆扬如坠冰窟。

他不知道。

他太忙了。忙得习惯每次回家,都有温热的食物,回到床上,都有安静睡着的她。

他甚至没有深究,昨晚她吻他的时候为什么要流泪。

飞机在加拿大领土上空,林朝绾从小窗眺望,切割平整的城市,一片璀璨的灯火。她去的地方其实不是爱德华王子岛,而是北部冻土带的一座无名的岛屿。那里生活着世代狩猎的因纽特人。

坐在她身旁的一个老爷爷问:“First time been here”

她微笑点头。

孤身来到这里,大概是她前半生做的一个最冒险的决定。

从前的她,只愿蜷缩在自己的一寸地方,与外界尽可能斩断联系。

大概陆扬还是潜移默化地影响了她。

她真的很喜欢他胸有成竹的模样。似乎,任何意外,他都能平静应对。

他应该能够很快地调整自己,接受自己的离开吧。

她没办法给他一个离开的理由。因为太爱他,因为想成全他和许磬玲,还是因为自己太自私懦弱只会明哲保身?说不清楚,干脆空白。

聘用林朝绾为助理的是一个女作家,叫罗恕,在国内出版过几部小说,反响不大,但在国外享有美誉。她从机场出来,罗恕来接她。和想象中的仙风道骨不同,罗恕长得性感,衣着时尚,人也亲切热情,从年纪上看,可算是林朝绾的阿姨辈。林朝绾对于这次旅行有些担忧,罗恕说,别担心,阿姨我身子骨硬着呢。

当晚,她们先在一家家庭式旅馆下榻。

林朝绾失眠,旅馆老板给了她一杯温牛奶。

罗恕摇了摇手中的红酒:“年轻人,你需要更刺激的东西。”

林朝绾连忙谢绝。

“受了情伤?”

“啊?”林朝绾差点呛到。

“就说嘛,正常人也不会为了一点钱主动来北极吹风。”

林朝绾满头黑线:“您……”

“我也是,”罗恕举杯,“咱同病相怜。”

林朝绾开始怀疑她的主业是算命先生。

罗恕没注意到林朝绾的眼神,自顾自说道:“我和她在一起五年了,噢,女子旁的她。就因为我得了个奖,她要和我分手。她说,她对我的嫉妒超过了对我的爱。Bullshit!当初在一起还说是被我的才华吸引的。人心啊,人心。”

林朝绾没想到罗恕不鸣则已,一鸣就这么豪爽:“罗老师,你……你别伤心。”

罗恕幽幽望向她:“你能不伤心么?”

林朝绾有些惭愧:“是我撇下他的。人字旁的他。”

罗恕摇摇晃晃站起来:“自古多情空余恨,多情总被无情伤啊!”

在一旁擦桌子的旅馆老板忍不住问林朝绾:“What is she saying?”

“Just a Chinese poem,”林朝绾夺下罗恕手中的酒杯,“罗老师,我扶你回去休息。”

三天后,罗恕和林朝绾,还有其他几位来自世界各地的作家,住进了因纽特人的石屋。尽管在来之前,林朝绾就做了许多保暖的准备,但还是被严酷寒冷的环境震惊了。小岛上十分荒凉,几座石屋相隔很远。她住的那家人信奉万物有灵,屋内挂满了兽类的骨牙。林朝绾和罗恕白天的时候向因纽特老者学习加拿大原住民音节文字,偶尔也随强壮的男人去捕鱼。罗恕很喜欢这项活动,但林朝绾对用野兽毛皮制衣更感兴趣,所以两人经常分头行动。

一个风雨交加的夜晚,林朝绾和一个丹麦作家正在石屋里教孩子们画画,突然有人跑进来呼啦啦说了一堆话,孩子们哭喊着跑了出去。林朝绾和那个丹麦作家面面相觑,听不懂发生了什么。这时候,罗恕走了进来,她几乎浑身湿透了,面色苍白如纸,口中喃喃道:“Tatatuapik is dead。”

Tatatuapik是这家里的一家之主。

林朝绾后来才知道,捕鱼的时候,一个青年不小心掉了下去,Tatatuapik去救他。饶是水性极好的Tatatuapik,在暴风雨里也用尽了气力,青年被众人拉上来,Tatatuapik却坠入那冰窟,彻底失去了踪迹。

葬礼上,部落里的长老们吟诵着古老的曲子。

林朝绾虽然并不能完全听懂,但曲调里的哀远的悲伤像一支箭穿过了她。她侧首看罗恕,罗恕当时和Tatatuapik在同一条船上,此时的她表情肃穆,有一种劫后余生的悲壮。

此前林朝绾印象最深刻的葬礼是她母亲的葬礼。

那时火葬已经普及,但她的外婆白发人送黑发人,死活要让女儿完整入土。她的舅舅们便花了一些钱把尸体带了回来。葬礼很吵,有人敲锣打鼓,有人哭,到了晚上又是觥筹交错吃肉喝酒。她被大人放在木头椅子上,椅子腿很高,她脚点不到地,不敢下来。困得迷迷糊糊,有人走过来抱她。她认出那人身上的烟味,开始大吵大闹。

周围的人劝:“小丫头,你该跟你爸爸回家了。”

她在那人肩头狠狠咬了一口:“我要妈妈!”

夜风吹得人骨头发冷。

众人沉默下来,不知谁叹了一句:“可怜哟。”

最后,是她奶奶把她带回了家。

旅行结束,回程途中,罗恕对林朝绾说:“这趟过后,我想明白了一件事,恨的人别恨了,爱的人继续爱,反正人生这么短。”

回到熟悉的城市,林朝绾第一件事就是去看望了虞音,并送给她儿子一条刻有因纽特文字的鱼骨项链。小孩子一天一个样,刚出生时红红皱皱的,几个月后变得白嫩水灵,眼睛又黑又大,直冲着林朝绾甜笑。

虞音问:“有什么讲头没有?比如保佑他以后长成帅哥的那种?”

林朝绾耸耸肩:“就是一条普通的项链。”

虞音大失所望:“因纽特人也太朴实了。我们这儿寺庙里的和尚还知道说说好话哄哄人呢。”

林朝绾抬起头:“你这是指桑骂槐?”

虞音白她一眼:“骂你我用得着拐弯抹角吗?一说起来我就生气,你和陆扬的事怎么没告诉我?”

“什么事?”

“分手的事啊。你一声不吭把他踹了,你知不知道这段时间他是怎么过的?升级成了究极体工作狂。偶尔放假,我老公请他出来喝酒谈心,他呢,把自己锁在家里。最近又得了什么肺炎,现在人还在医院里躺着。你说你,把人祸害成这样,缺不缺德。”虞音连珠炮似的数落了一阵,才发现林朝绾在哭。虞音向来帮亲不帮理,连忙找来纸巾给她擦泪,把话又一百八十度扭转过来:“肯定是陆扬做了什么伤你心的事情了,对不对?你脸皮子薄不敢说出来?你别哭啊,大不了,这人咱不要了,我给你介绍更——”

“我要。”

虞音捏着湿透的纸巾,没反应过来:“你说啥?”

林朝绾抽抽噎噎,像个小孩讨心爱的娃娃:“我要他。”

虞音把纸巾扔进垃圾桶,叉着腰:“姑奶奶,您这是要气死我啊?”

陆扬觉得自己快要发霉了,尽管病房里都是消毒水的味道。他盯着输液管,太慢了,他想快些回家,或者回公司,至少做一些事情,不像现在这样,大片空白的时间,让他把关于她的所有细节翻来覆去回忆了几十遍,越回忆,心里越空落。

当他再次见到她时,他觉得自己病入膏肓,回光返照。

直到,她坐在病床边,完完整整削好一个苹果,递到了他的手上。

实实在在。

“朝绾……”

“不喜欢吃苹果?那我削梨给你好不好?” 她伸手去拿盘子里的梨。

他努力抑制住心绪,声音似感冒了:“什么时候回来的?”

“昨晚上。”

他的目光痴痴地落在她的脸上:“你瘦了。”

“嗯,”林朝绾削着梨,“因纽特人喜欢动物油脂,我吃着不习惯……对不起。”

他慌了:“你别走。”

她放下梨和刀,手上的戒指泛着幽光:“我说‘对不起’,是因为我错了。我以为没有我你会过得更好,没有你我会过得更好。这样愚蠢的错,到此为止,我不会再犯第二遍。”说着,附身轻轻拥住他。

时隔几月的拥抱,手臂尝得出他的清瘦,她心里绷得发疼:“陆扬。”

陆扬用尽力气回抱住她:“我在。”

“我爱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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