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 鬼屋(1 / 1)
出酒吧经过那条长长的走廊时,秦肇一把将沈凌抵在墙上,吻住。唇舌交缠,一吻完毕,秦肇舔了舔嘴唇道“这酒味道着实不错,你觉得呢?”
沈凌回味了下,“烈中带着些许甜味。”
秦肇牵着他的手,往外走“那是我的味道。”
“你把那半大的孩子吓到了。”沈凌回握住他的手,“对了,肇东看到我们两就转身走了,你爸之前给你说的事,你考虑过了吗?”
秦槐和秦肇细谈过,他查出肇亭有异动,怀疑肇荞的死和肇亭有关,又加上之前公司里出现的内鬼,更让他察觉出不对。秦槐打算将秦淮一部分的产业交给秦肇打理。秦肇表现一直很聪明,小学炒股,秦槐本来没当回事,权当自己给孩子的零花钱。却在看到秦肇知道适时收线时感到一丝诧异。难道自己孩子是经商的天才?或许只是直觉?又或是运气?在后来问秦肇一些关于公司上的事情,所得的回答让他很欣喜。秦肇的一些回答或许比他都更考虑常远。他更肯定这孩子的过人之处是其他人求不来的。
“当然是答应他,现在他并没有证据直接证明肇荞的死不是意外。这事儿怎么处理还有待商榷,等我接手过后再说吧。”捏了捏他的手“今生能够从小便在一起,重点当然是你,其他的咱们慢慢来。”
C市是著名的□□市,单看肇东那群人会从A市来,只为逛逛白日酒吧,就能知道这座城市的热闹。
游乐场是□□市必须具备的,赌场之类的秦肇和沈凌没什么兴趣。倒是这个硕大的游乐园让人想一探究竟。
正值暑假,孩子们都放假了,到处都是家长带着孩子游玩的场面,甚是壮观。“诶,吃不吃这个?玩不玩那个?”一个50多岁的女人背着包,提着一个袋子,拿着一个电动小风扇满头大汗追在一个小男孩身后问来问去。那个男孩并没怎么搭理她,自己东瞧西瞧,时不时转头来嚷两句。
沈凌看见了直感叹世风日下,以前的孩子哪敢忤逆家长半句。社会在进步,人性却在退步。秦肇让沈凌戴了顶鸭舌帽,早上太阳虽不毒,还是热。他自己穿了条过膝的休闲短裤,一件白T。沈凌打趣道“扯一把肯定疼几天吧?”说的就是秦肇的腿毛。沈凌属于毛发稀疏的人,腿上除了小腿有些许毛毛外,基本全身光溜溜。看到秦肇露在外面的腿毛实在忍不住笑。
秦肇挑眉笑“回去了我让你试试没毛的滋味?”
一句话让沈凌成功闭嘴。以前秦肇就想让沈凌把那处的毛毛剃光,但沈凌死活不干,他也只能作罢。“身体发肤受之父母,这句话要记住啊。”沈凌故作正经道。
“恩,会长出来的。”秦肇也不在意他答不答应,心里却想一定要哪天让他剃了。
两人东逛逛西看看,终于找到个两人都感兴趣的地方:鬼屋。
门票一人10块,秦肇便带着沈凌往门里走。鬼屋是以两个巨大的石塑骷髅头开的门,上书“迷幻城”。
大清早的,里头却阴森森,眼前有两条路,秦肇直接带沈凌走的右边。
越往里走,灯光越暗,地面似乎坑坑洼洼,这条路也是越来越窄。走了大概3米左右,面前有一个木门,只能一次性通过一个人。秦肇转头将手递到沈凌手里“抓紧。”
沈凌心里其实很兴奋,他听人说恐怖感是因为一个人寂寞才会去体验,但他现在会觉得很刺激而去尝试。果然人变小了,心里也是会发生变化的。
过了那个小木门,是一个解剖室,上面躺着一个穿血衣的人。要通过这里就必须经过那个解剖台,刚过去,那个人“噌”的起来立了起来。秦肇好笑的看着,沈凌也没吓到。那人估计没想到这两个这么经吓,暗骂声没趣,就躺下了。
过了解剖室,又是一条长长的走廊,两边好似全是透明的玻璃。沈凌走在后面,刚想跟上却觉脚被什么东西抓住了。低头一看是一支血淋淋的手,他抬头哭笑不得望着秦肇,刚想说话,那手自己就放开了。
一路走来,僵尸、骷髅、突然出现的小鬼、吊死的女尸差不多看完了,就快到出口时,一个人从旁边伸手来捉沈凌的肩膀。还没碰上,就被秦肇一个反手过肩摔,“嘭”一声摔到了地上。那人还穿着吸血鬼的服装,戴着假牙,被这么一摔,假牙把嘴唇磕破了,鲜血满地流。
秦肇抿嘴,看到有人想碰沈凌就一时手快。沈凌赶紧去搀扶那人,那人捂着嘴骂骂咧咧站了起来“干啥啊?摔我干嘛?有病不是?”
沈凌瞟了眼秦肇,看他眼神不善,伸手抚了下他后背。转头对那人说“实在对不住,我这朋友是当过兵的,你这么突然伸手来碰我,他条件反射。对不起啊。”
那人看沈凌诚心道歉,又说秦肇当过兵,抬眼看秦肇,别说,这里光线暗,看不清脸,却能感觉到那人的气势。撇撇嘴挥手道“那你们走吧,下次别这样了啊。我还要去请假,这嘴怎么办哦。”
沈凌见那人自顾自的朝里面走去,便拉着秦肇出了鬼屋。
刚出鬼屋,沈凌就笑开了“你看到他那假牙把嘴唇磕破了没?笑死我了。”在里面一直忍着没笑出声。那人捂着嘴流血的样子太逗了,沈凌禁不住就和秦肇碎碎念。
秦肇揉揉他的头,没想到沈凌会笑这么开心,心情也跟着愉悦起来。
牵着还在笑的沈凌,两人去坐了回云霄飞车。
下来时,沈凌还想坐,被秦肇不客气的拉走了。开玩笑,这东西简直是要飞起来,沈凌最近是打开了新世界的大门吗?怎么这么开心。
秦肇不知道的是,那天和曾士喝完酒从酒吧出来时,他的一个动作让沈凌一直很高兴。那就是牵过沈凌的手拿到嘴边亲吻了下。那是第一世沈凌最爱的一个动作,那个时候只要秦肇喝了酒,沈凌就会说你亲亲我的手就不会醉了。第二世第三世秦肇基本没怎么喝酒,沈凌都快将这件事情忘了,却不想秦肇不经意间做了出来。让沈凌很是高兴,所以这份高兴的心情一直持续到现在。
小剧场:
沈凌:腿毛呢?
秦肇:腿上。
沈凌:你扯几把粘我腿上好不好?
秦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