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 第十二章(1 / 1)
陈夕匆匆忙忙下楼,因为晚起,她就快迟到了。从停车场拉出小绵羊,拍拍椅座上的灰尘就开了出来。等她看到小区花园的身影时,手抖了抖,放慢速度,然后在李达歌身边停下。
昨晚的一幕幕都在脑海中重复,想断片都难,可她心里却想这一切不曾发生。
“没睡好?”李达歌嘴角含笑。。
“睡得可好了,一夜无梦,一觉到天明。”陈夕脱口而出。
李达歌看着她青黑的双眼,心里微叹,这都快赶上大熊猫了。
“我……”
“你……”
两人一滞
“你先说。”
“你先说。”
两人都看着彼此,顿时无话,陈夕把脸轻微侧开,不敢和李达歌对视。
“我要出差几天,店里你去看一下。”
陈夕松口气,“好。”
李达歌将手上的早餐交给她,然后拿起车上的安全帽给陈夕扣上,“注意安全。”
陈夕看着手上的早餐出神,里面的香味提醒她,这是城西阿林早餐铺的烧麦和中街许家铺子的豆奶,而他家在城东,离得很远。她记得有一次在店里和店小妹说过,她觉得人生最幸福的事就是早餐吃着阿林早餐铺的烧麦配着许家铺子刚出锅的豆奶,言者无意,听者有心,没想到他竟记住了。
抬头看着那抹渐去的身影,眼睛刺痛了,她不知该怎么办了。她要怎么做,怎么说,才能挽回一个情感错误,她要怎么把它重新拉回原来的轨道。
面对他的关心,她有的不是感动,而是不安和不知所措。
*
“你已经盯着它快一上午了,坏了吗?”晓晴走进陈夕的办公室,看她趴在桌上,直直看着桌上的早餐发呆,忍不住问道。
陈夕恹恹从桌上抬起身子,双手托着下巴,看着晓晴,“怎么了?”
晓晴无语,将手上的几张付款单据递给陈夕。陈夕接过,看也不看就签上大名,然后继续和早餐大眼瞪小眼。
“夕姐,你这么哀怨究竟是咋啦?”
陈夕叹口气,“晓晴,我问你,要是拒绝一个人的话,要怎么做,才能顾及到两个人。”
晓晴眼睛眨了眨,从一旁拖了一把椅子,笑嘻嘻的坐到陈夕面前,“那个人是谁啊?”
陈夕朝晓晴摆摆手,“出去吧,当我没问。”
“别啊,好了,不八卦了。”晓晴摸摸下巴,义正言辞道:“要是借钱还款之类的,拒绝的最佳的方法就是逃避,但要是感情的话,这就不是逃避能解决的。无论是含蓄的、开诚布公的、面对面的还是背后发私信的,只要是拒绝,就两个字。”
“什么?”
“友尽!”
“啊?”
“真的是这样。一旦拒绝,就回不到过去,有根刺在那,你看他别扭,他看你尴尬,之后就少联系,然后就渐行渐远了,最后就是陌生人了。我有个朋友她和前男友是初中同学,两人是和平分手,分手时还讲了不少祝福的话,现在我们聚会的时候是‘有我没他’,所以分手后还可以当朋友都是骗鬼的!”
“也是。曾经最亲密的人变成最陌生的人,怎么有见面的必要。”陈夕是真的不想失去李达歌这个朋友,可又不能给与他他所想要的东西,她现在好乱。
“夕姐,他是你很重要的人?”
“恩?”
“是不是朋友之上恋人未满那种?”
陈夕点点头,她对李大哥缺的就是男女间的那种心动,那种异样的心跳,那种怦然心动。她会毫无顾忌的对他倾诉很多事却从未担心他是否会反感自己,也不在乎自己在他面前是什么形象,更不在意他会因为有女朋友而忽略自己。凭最后一点她就可以认定李大哥只是好朋友,不然但凭她有一点的喜欢,也做不到如此,男女之间若是有情,怎么可能会大方。
晓晴盯着陈夕,“夕姐你有喜欢的人吗?”
“啊?没有!”
“反应这么强烈,有问题!”
“真没有。”陈夕做了个发誓状。
“有也好没有也好。不过感情总归是讲究你情我愿的,若是不能,自己喜欢的不如喜欢自己的。反正女人要嫁给爱自己的就对了。”
陈夕看晓晴,觉得她说的很有道理,女人要是嫁给自己爱的又不爱自己的人,那一定是个悲剧,天天守着一个不属于自己的男人,就跟守着一副空皮囊一样。可嫁给自己不爱但爱自己的人,也有问题,那太自私了。
“对了,夕姐,晚上大家约着去聚餐唱K,一起去吧?”
陈夕刚想说什么,结果晓晴一下子就没影了,叹口气,她还没教她怎么拒绝人呢!
下午下班了,晓晴就迫不及待的跑进陈夕办公室,“夕姐,走啦!”
“嗯哼!”
晓晴呆了,看着连总,呵呵傻笑,“连总~~”
连总看了晓晴一眼,鼻子哼了哼。
晓晴摸摸鼻子,至于吗!下班了好不好!
“小陈,既然有聚会就去吧!这些事明天再说。”说完大腹便便的走出陈夕办公室。
晓晴在连总背后做了个鬼脸,可连总冷不防的转了个身,晓晴呆在原地,以至于连总看着她一副狰狞的面孔一脸疑惑。
“你怎么了?”
“脸抽筋。”
“那去医院瞧瞧。”
“……”
看连总离开,陈夕忍不住笑出来,关了电脑,收拾了桌子才拿好包包走到晓晴面前,抬手拍拍晓晴的肩膀,“该回神了。不过这脸还真是狰狞,真抽筋了?”
“夕姐~~”
晓晴小嘴一嘟,脚轻轻一跺,不似生气,倒有些撒娇埋怨之意。
“好了,说笑的。”
晓晴乐了,伸手抱住陈夕的胳膊,亲昵的往电梯走去。
聚餐过后,一行人一路说说笑笑往KTV走去,晓晴和同事之间一向玩得来,所以和同事的关系很融洽,一路上谈天说地的,看得陈夕羡慕不已。她一向比较宅,不怎么到外面玩,知心好友也不多,数来数去也就那么几个。
开了包厢,一进门大家就随意找了个位置坐下,然后点歌的点歌唱曲的唱曲,一片热闹。陈夕坐在晓晴旁边,拿包瓜子自顾自嗑着,她和大家一向没怎么说话,连名字都认不全,这会自然无话可说,她真怀疑是不是晓晴故意把她拉来,不然他们怎么会想到要邀她一起。这么想来,她出现在这里还真挺尴尬的,别人说不定会以为她是不请自到。
“夕姐,要不要来一首?”晓晴觉得陈夕太过于安静了,出来玩嘛,怎么这么严肃,太没劲了。
因为太过嘈杂,陈夕没听到,直到晓晴凑到她面前又问了一遍,陈夕才悠悠冒了一句,“不了。”
“为什么?”
“没有为什么。”
晓晴眼睛眨眨,笑嘻嘻的看着陈夕,“夕姐你是不是不好意思呀?”
陈夕没说话。
晓晴自己思索了一会,拍拍陈夕的肩膀,在陈夕耳畔说道,“其实大家都想邀你一起,可怕你会拒绝,还有一点就是大家凑在一起难免会聊些工作上的烦心事,你和连总那么近,自然就,你懂的。”
陈夕好笑,放下瓜子,看着陈夕,“那这次怎么叫上我了?不怕我说三道四?”其实连总不止一次的和她说过她是属于管理层的,又管着公司的财政大权,所以和人说话聊天都要有分寸。
晓晴摇摇头,拉着陈夕的手,“夕姐,我一直是挺你的,在他们面前我可是拼命的为你辩护的,以维护你的形象为己任,你一定要信我,我可不是胳膊肘往外拐的人,我永永远远都是你的人。”
陈夕好笑,看着晓晴涨红的脸,想到她在吃饭时的来者不拒,便知道她有些醉了,于是就顺着她,给她倒了杯水,“我知道。说了这么多,来,喝水。”
“不喝,我去给你点首歌,给你解解闷儿。”
陈夕看晓晴摇摇晃晃的去点歌,无奈极了,也不好阻止她,拿着杯子,倒了杯热水,慢慢喝水。
“走开!我夕姐要唱了,诶对,就这首,给我置顶,把那谁的给我切了,唱的那是什么啊,忍好久了!”
陈夕差点被水噎住,好不容易才吞下去,脸霎时红了起来,她的脸丢尽了!
看看周围探究的好奇目光,又看看面前这个无辜乖宝宝递着话筒一副要她笑纳的样子,陈夕忍了忍,她好久没这么憋屈了,她决定了,她要向连总好好汇报她这次深入敌营探听到的机密!
“夕姐,你不唱吗?”
陈夕皮笑肉不笑,推开话筒,温柔道,“我忍很久了。”
“那就唱啊,有什么不好意思的。来嘛,快唱快唱!”
陈夕看着又一次送上来的话筒,憋不住了,“我说我忍你很久了。”
“为什么呀?”
陈夕看着无辜的大眼睛,头疼万分,“谁能把这人拽走,我不想认识她,谢谢!”
一包厢的人都笑了出来。
经此一笑,陈夕好像瞬间就融入了他们,他们都劝她不要生气,这个说晓晴原本就这样,那个说晓晴上次……
后来晓晴说她是故意的,她说她的酒量可不是那几杯就能胡言乱语的。陈夕听后立马感动万分,顿时在自己为数不多的闺蜜中硬生生的加了个晓晴。
歌既然点了,那就唱得了,陈夕拿起话筒在副歌部分跟进。这首“诺”是他唱的,是电视剧的插曲,她本不感冒,只是老妈设做了手机铃声,听久了觉得不错就在工作之余搜素了歌曲,然后播放了些时日。也许是词曲本身就动人,又或许是他嗓音独特,再加上电视剧情的点缀,听起来很舒服,越听越入迷,以致于连循环播放都难以表述喜爱之情。
唱完后,陈夕将话筒递给其他人。晓晴扑上来,抱住陈夕,“夕姐,好好听啊。”
周围的人也点点头,觉得陈夕深藏不漏,不鸣则已一鸣惊人 。
陈夕浅笑,没有说话。比起唱歌,幺幺那才是真的好,尤其是唱苏彦文的歌,只要是苏彦文唱过的就没有她不会的,要是去KTV,她必点他的歌,因为她很喜欢很崇拜苏彦文,从高中时代就已然开始。她总说苏彦文很可惜,明明唱功不俗,却只发了两张唱片没办过一场演唱会,要是有的话,天涯海角她都要去看。前几天,幺幺说很想要苏彦文签名的电影海报,陈夕想到自己认识他,就近水楼台先得月,帮幺幺要了一张,估计幺幺要兴奋的睡不着了。
回到家时已经十点多了,陈夕开门的时候顾玲还没睡,穿着睡衣靠在沙发上,看到女儿回来,顾玲才安下心。
“妈,我回来了。”
“怎么这么晚?打电话也不接。”顾玲扫视了陈夕一下,声音有些急促,细听下有责备之意。
陈夕拿起手机一看,好几通的未接来电,看着顾玲有些歉意,“同事一起去聚餐,后面又去唱歌,有些吵,没听到。”
顾玲叹口气,“没事就好,以后早点回来。”
“知道了。”
顾玲看陈夕乖顺的样子,心里突然觉得自己干涉太多了,微笑道,“宵夜在桌上,快去吃,吃完早点睡觉。”
陈夕点点头,“我先去洗个澡再吃。”说完将外套和包包扔在沙发上,径直往房间走去,
“哎,我说你这孩子,说过几回了,东西要归位。”
“哎呀,不有你嘛,谢谢顾玲同志了。”
顾玲看着关上的房门,忍不住笑了,怎么这么孩子气。俯身将她的外套和包包放好,省的明天上班东找西找,折腾老半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