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都市 > 一枝梅 > 26 第一章 明日黄花

26 第一章 明日黄花(1 / 1)

目 录
好书推荐: 重生之幸福久久 未完待续的你 天降宝贝娃 花总裁的专一 X战警|狼队半童话AU|Mr.Right王子 魇情 弱水三千之红尘画卷 To dear myself[德哈] [犬夜叉+死神]在君耳畔 男神你的胖次掉了

十五年前,我也像每个年轻女郎那样拥有洁白弹性的肌肤,乌黑柔亮的秀发,纤细柔媚的腰肢和美好挺秀的胸脯。用露华浓洗澡,涂雅诗蓝黛的眼影,穿蕾丝内衣,喷雅顿的绿茶——那种落花无言、人淡如菊的香水。

但那只是外表而已。异于大多数二十四岁的女人的,是我还有拥有三十五岁以上的头脑和心境。如果非要从外貌上找出应证的话,拿轻妍的话说,就是我的眼里总是流动着永恒的怜悯与缥缈的寂寞。

我喜欢,并且得意她的说法。多么沧桑和优美。

可是,谁能想象我——在芳华未凋的时节,心却过早地冷败了。就像过了夜的莲叶包饭,外面还算鲜绿可爱,剥开一看,却是一堆又粘又酸的东西。

两年来,我一直在有意地抗拒这心灵衰老之虫的啃噬。比如买一个蓝不拉叽的哆啦A梦挂在床头,闷的时候就朝它说话,作着竹蜻蜓带我上天、时光机带我返古、随意门带我周游世界……等等不切实际的梦。

天真。

天真?你也算天真的话,这世上就没有老女人了!轻妍巧笑倩兮,目光像碎玉明珠,一粒一粒敲击我的心坎。

轻妍这个女人,比我大一岁,同样的心理年龄超过生理年龄。但我们两个绝对是不同的人。

表现在:她可以在一星期里从外面带回三个不同的男人回家;每天至少抽一包烟——那种清凉薄荷味的女士香烟;高兴的时候哭,难过的时候笑;梦呓;夜游,吃便饭那么容易地说“我爱你”三个字;疯狂地工作和疯狂地做*爱并行不悖。

很长一段时间我后悔跟她住一起,这个后现代的畸形儿——而我是古典的。现代派遭遇古典派,难免会爆发如火如荼的论争。所幸我们是有教养的女儿,只动口不动手。

我跟她还算顺利地相处了两年。两年时光自然也会滋生一些有趣的、富有生机的事件。例如曾有一夜我俩翻墙闯进香山公园,登上山顶,赏一场华丽的狮子座流星雨。雨中许愿,下辈子作个男人。

或者各自手里捏着一个啤酒瓶,回到花开的湖畔,对饮至凌晨。把诗歌从“山有木兮木有枝”吟到“时光消逝了而我还在这里。”大笑。

更多的时候,却还是她跳舞,我听歌;她夜游,我睡觉。她昼夜颠倒,我按时作息。她是个自由职业者,而我有固定的工作——在北京城的某家不大不小的报社作新闻记者。

作一名新闻记者是我大学时代的梦想。毕业后也算如愿以偿。青云满胸。但是,过了没多久,我便对这种人云亦云、唯当局马首是瞻的行当的失去了兴趣。

轻妍说过,我是极有同情心的人。那句什么,“永恒的怜悯。”

因为同情,道德感就弱不了。想伸张正义,作社会弱势群体的传声筒——我已说过我骨子里是个古典又浪漫的人。这样的人不大容易存活在现代社会,我的稿子毙稿率在小组里数一数二。

中国的报纸,谁也不敢捅破那层纸。记者成了编,道义就下了肩。

两年的披星戴月,两年的忍气吞声,令我决心彻底退出这一阵营。从报社走出的那个傍晚,身上轻松莫名。夕阳挂在西天,洒下满地金黄,我的影子被南风吹得长长短短,短短长长。

我光荣地加入了自由撰稿人一族,每晚在台灯下对着电脑敲字。一敲十五年,敲成个作家。

只是,我单身。

轻妍在得知我还是个处女的那一刻,眼珠快要从眼眶里跳出来,嘴巴圈成一个“o”型。

“啥啥?你没跟男人好过?”声音嘈杂。

“怎么,谁说二十四岁的女人一定得非处?”我反问。

她大片可惜中又夹杂些许羡慕地摇头:“人生不完整。”

“不完整就不完整。我对男人没丝毫性趣。你可以骂我是病态。”我抛给她大方的笑脸。

“呃,我想,是因为你年轻时爱情上遭遇挫折,对男人戒心太重的缘故。”

“可能吧,我不知道。”

“但是,亲爱的,你不能任自己这么冷淡下去。这样对身心健康都不好。你不妨只把男人当成一个工具。嗯,床上用品。就这么简单。”

我笑笑。她现代,我古典。就这么简单。

我没听从她的诱导,两年来坚守阵地,寂寞翕忽划过眼底。男人跟我接触一个星期以上,就被我的敏感和冷漠吓跑。

时光退到四年前,情况就完全不同。

刚进大学的时候,我还是个性感少女——不是纳博克夫笔下的那种性感少女,而是那种自信又精明,懂得怎么在男人面前发挥自己魅力的都市女郎。眼神、声调、动作,也许不是着意流露,却赢得了不少异性对我“很有女人味”的评价。

大学里的一个女友说的就更直接了:男人不是想要爱护你,而是想要征服你。这句话像暗夜星光一般投射在我的心房,成为我多年来挥之不去的梦魇。以后日子里我对男人的疏离,也许正是一种反征服的念头在作祟。

这个念头最早源于对大学里男友的失望。

大学里我正儿八经交过两个男朋友,时间都不长。现在回想,原来我并没有自己当时以为的那么爱他们。也许不过是青春岁月的相伴相随,冬季里相互依偎,像两只刺猬,刺痛对方又温暖对方。

第一个,交往不到三个月,把我弄到他的床上,不客气地进行侵袭。我用八路军抗击日本鬼子的精神竭力抵抗,幸免于难。他的同学都知道我上了他的床,背后有何指点我充耳不闻。冲出宿舍,天空大雨滂沱。

我只不过是去他宿舍还书,只不过为他倒了一杯开水,我有错么?

他是个强有力的、幽默能干的家伙。口里常吐出一大堆高深又有趣的话,有的很富哲理,有的纯属放屁。只一点不容置疑,他对女人有着强烈控制欲。居然问我:“你愿意作我的女人吗?”言下之意,有很多人愿意作他的女人或者已经作了他的女人。

认清此人面目后,我大醉一场。一个外表老实的男孩闯入了我的世界。

柔情而富有诗意的他,有一双梦幻迷离的眼睛,诱惑我走向黑暗边缘。我也试着和他亲近。徒劳。肢体接触的一刹那让我想到那一个惊险的夜晚。他温柔的劝说对我没用,终于撕开了面纱,露出狰狞的面容。看到我惊恐的模样,他似乎又后悔了,连声对不起,然后就着魔似地向我坦白他的过去,表情无辜且无助。

又一个花小子。

可能因为爱得不深,我并没有被他们彻底打击到,直到明确自己真正情之所钟。

一个大我十七岁,对他的敬慕成为我终生云淡风轻的梦。后一个,纠缠与痛楚,多说无益。火花燃尽,惟余沉灰。只记得挥别时分,我站在路灯下,眼眶噙泪口角含笑地说:“我宁愿你跟她在一起心里有我,而不愿你跟我在一起心里有她。”

还没毕业,我就对爱情灰了心,对红颜知己的身份更是极端厌恶。我只想一个人,消失在人群风暴中。不化妆,不应酬,不大笑,不大哭。朴衣素食,清简度日。读几本正的好书,写几首动听的歌,供自己与黑夜交流。

一晃两年过去。寂寞开始侵蚀我的面容。

是的,我老了。不但心灵,还有外貌。青丝里冒出了华发,梳头时,悠悠落下,我捉住它们,一根根摆放在镜子前,最后竟然凑成一束死白的光。皮肤也不复曾经的白里透红,而是黄里泛青,划着细微的纹路。

信号灯打亮,我深刻地明白个中原因。

我太孤独,孤独得发狂,孤独得刹那之间定格一生凄凉。孤独这把刀,刻坏了我的面孔,我告诉自己,我需要吸入鲜活的人气来翻新我的血液。

交男友?这个方案两年前就被我否认,如今依然。何况,我对男人——确切说是失去了童心的男人没有任何留恋——这源于我的过于苍老——老年人只会喜欢孩子——所以在听轻妍说出那句玩笑话时我察觉到镜中我的眼眸骤然明亮。

“我看你啊,还不如去孤儿院领养个孩子陪你过日子呢。”她磕着瓜子,冒出这句将要改变我一生的话。

领*养*孩子?我停住手里的牛角梳,转头,目光射向她半卧着的沙发。

她懒懒地打了个哈欠,将手指间的瓜子皮抖掉,咕哝:“既然你打算做一辈子老处女,只能去领个孩子回来养啰。”

领*养*孩子?我重举镜子,对着镜中人露出会心的笑。

就这么办。

目 录
新书推荐: 内娱街溜子,开局带劫匪狂飙 睡完不认后,被阴湿继承人强宠了 绝爱囚笼:千金的男装救赎 江州囍事 重生七零,我在京市开饭店致富 什么叫我是怪谈? 完了,我把仙家的香炉摔了 仙子,求你别再从书里出来了 他发癫,她贩剑,恋综画风被带偏 前锋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