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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第十章(2)(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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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天路滑,离图书馆最近的一号食堂人实在太多,他们最终还是决定去学校门口的西餐厅吃饭。

和那天一样,顾念挑了靠窗的座位坐下,因为这样,即使两个人没话可说也可以装作看窗外的风景,以避免四目相对的尴尬。

西餐厅生意冷清,服务生拿了菜单过来:

“两位吃点什么?”

顾念扫了一眼菜单:

“一号牛排套餐。”

“那我也要一样的好了。”

服务员收了单子,很快就把餐具拿来了,是那种用厚厚餐巾包裹的金属刀叉。

看到餐具,两个人几乎同时开口:

“能不能再给我一双筷子?”“能不能拿双筷子给我?”

服务生奇怪得看着他们俩,那样子仿佛看着两个怪物:

“哦,马上就来。”

而他们俩傻傻看着彼此,突然“噗嗤”一声一起笑了出来。

然而,相同的笑容下面,林易感到的是一种不可思议的开心,而顾念却有一丝心虚和苦涩。

自从李牧雪告诉了她林易不管吃什么都用筷子的怪癖,她每次吃西餐也忍不住同服务生要一双筷子来试试看,久而久之,就养成了这么个习惯。

她也曾想过也许一切根本就是李牧雪耍她随便编出来的戏言,可她却忍不住想,万一她说的是真的呢?如果,他的怪癖,也成为她的……

于是,她每次吃西餐总不忘同侍者要一双筷子。每当西餐厅的服务生用怪异的眼神看着她的时候,她总会想,他是不是也经历过这样的瞪视?原来被当做异类的感觉是这个样子的啊!单是想想他们会有同一种经历,她就觉得无比快乐,哪怕被人鄙视的瞬间,感觉并不太好。

她万万没想到会有今天。

“吃牛排你用什么筷子?”

林易笑着问她,质问的语气中却透着一种不同寻常的亲昵。

“中国人不用筷子用什么?”

话音一落,连她自己也怔住了。

原来,他说的每一句话,她都记得那样清楚。哪怕,那些话,她从未亲耳听到过,可她,全都一字不落的牢牢记住了。

林易脸上笑容一点点敛去,就这样怔怔看了她好久,才终于垂眸笑了出来:

“的确,中国人不用筷子用什么。”

顾念突然觉得心虚,因为她不愿意他们之间掺杂任何的隐瞒和欺骗。

犹豫了一下,她又说:

“不过直接用筷子吃牛排还是蛮奇怪的。我曾经试过一次,结果弄得满脸都是黑椒汁,我妈批我不淑女,最后实在看不下去,就用刀叉一块块帮我切好,我再拿筷子往嘴里送,搞得我妈连连摇头说我作。后来我想想也是,这么麻烦,还不如直接用刀叉省事。不过意面就不一样了,比起用叉子卷着吃,我真的觉得用筷子更舒服。”

林易赞同地点了点头:

“不过我喜欢用筷子主要是因为我筷子用得实在太次了。虽然我回国都十多年了,可直到现在,我吃饭还是总被爷爷批说筷子用得不得要领,说我是假洋鬼子。我特烦他这么说,于是就抓住一切机会练习用筷子,久而久之就习惯了。”

“你爷爷还真可爱。”

“为什么这么说?”

他抬眼饶有兴致地看着她,那样专注的神情让她不由微微脸红。

垂了眼,她摩挲着玻璃水杯淡笑道:

“你爷爷这么说八成是害怕和你这只小海龟有代沟,又想掩饰这种代沟带来的失落。每次你生气地否认你不是假洋鬼子的时候,他一定在心里偷着乐。因为你的否认恰恰是对另一种身份的承认和接受。而就算你有一天用好了筷子,他也依然会继续叫你假洋鬼子,因为他喜欢看到你因为那个称谓气得直跳脚的样子。”

他淡淡地笑了:

“你这么一说,好像还真是。”

“所以,我觉得你还是不要对这个称谓太在意了。以后,他只要再这么说你,你就继续表现出生气的样子,越气越好,而筷子用得得不得要领其实根本不重要。”

林易若有所思的看了她半晌,突然就道:

“你说我怎么没早点认识你呢?”

顾念心里猛地一跳,险些打翻手中的水杯,面上却不动声色地问:

“早点认识我干嘛……”

“早点认识你我就不用这么执着连吃西餐都用筷子了啊!你看到刚才服务生看咱们俩那种眼神儿了吗?”

林易说到最后,微微倾身刻意压低声音,好像分享什么小秘密似得:

“她心里一定在想,土包子,吃牛排要什么筷子!”

说完他又笑,露出一口洁白的牙齿,清俊的脸上露出与年纪不符的顽皮。太过好看的笑容,顾念有些不自在地移了视线,木木的点了点头说:

“其实……他们每次都这样,我都已经习惯了。”

“其实我也是。咱们两个神经病还真聚一块儿了。”

他语气中的亲昵和热情让顾念的脸更红了:

“谁……谁是神经病了,我只是喜欢用筷子夹沙拉和意面而已!”

她明显的局促却让他脸上笑容更胜:

“好好好,只有我是神经病,你是名媛淑女行了吧?”

太过暧昧的语气,气氛简直像在打情骂俏,顾念不敢再说什么,只抱起玻璃杯,“咕咚”一声灌下一大口柠檬水,转头看向窗外,假装看风景。

而他,只含笑地看着她。

她知道的,于是愈发不敢转头,可脸却一点一点越来越红,简直……快要炸掉。

**

也许是因为没什么客人的关系,服务生上菜上得很快。

看着“啪嗒”一声放在面前的沙拉,顾念如获救星。搭讪似地拿起筷子,闷头大口往嘴里送沙拉,然而不经意的抬眼,就看到林易的手上筷子呈X形,卖力得夹着起满满一筷子菜,然后,菜丝一点点掉落,等终于送到嘴里的时候,已经不剩几根了。

她忍不住“噗”得一声笑了出来。

他放下筷子扬了扬眉问:

“你笑什么?”

“我笑你的筷子用的真的好糟!你……真的练习了十几年吗?”

本以为他会恼羞成怒,谁知他却一点也不生气,反而轻笑一声:

“可不是么,练了十几年了还这副德行,不然你教我啊。”

不然你教我啊……

她真的就教他了。

“首先,你要用大拇指和中指夹住一只筷子,筷子尾部放进虎口,就像这样……”

沙拉和浓汤被冷落在一旁,顾念一边做着示范,一边纠正着林易拿筷子的手势:

“这一根筷子是不动的,然后,第二根筷子用大拇指和食指捏住……咦?你的怎么又成X了?放松!”

顾念用筷子敲了下林易的右手,兢兢业业充当老师。然而心底里,她却觉得两个人在这里研究怎么用筷子简直傻极了,如果换了别人,她一定扭头就走。

但……谁让对方是他呢?

“这样?”

林易神情极度认真:

“等等……你再让我看下你的下面那根筷子卡在哪儿。”

她再度拿起筷子:

“喏。”

他盯着她的手看得很仔细,摆弄筷子时候脸上专注的样子完全就像个小孩子:

“这样对吗?”

顾念瞥了一眼,摇头:

“不对。”

他又试着动了动筷子,再度伸手给她看:

“这样?”

“还是不对!这根筷子应该卡在中指和大拇指之间……”

顾念忍不住扶额叹息:

“我说你怎么这么笨啊!”

话音一落,顾念立刻察觉出不妥,谁知林易只低着头微笑着,继续将两根筷子摆出各种姿势:

“有些方面我确实挺笨的……这次对了吧?”

“嗯……差不多吧……”

顾念托腮看着面前孩子气的男生,发现这人执着起来还真是可怕,不过一双筷子,他折腾这么久竟然都不嫌烦。

坐在她面前的这个孩子气的大男孩,真的是高中时代让她脸红心跳的林易吗?

**

最后,直到服务员把冒着热气滋滋啦啦的铁板牛排端上来,林易才不得不先放下手中的筷子,拿起刀叉大战牛排。

顾念也终于得到了一丝的喘息,闷头赶快解决刚才被冷落的浓汤和沙拉。

而林易则很快把已经把牛排切成一小块一小块,摆在她面前,然后又端走了她的那份,自顾自的切起来。从头到尾,动作是那样行云流水,自然而然。

这样亲昵体贴的举动,他做起来却没有觉得丝毫不妥,顾念却微微有些脸红,然而顿了一顿,只低低说了声谢谢。

他却抬起头朝她眨了眨眼睛:

“放心吧,我不是你妈,就算你用筷子我也不会说你矫情的。”

那大男孩似可爱的笑容,耀眼得简直让顾念无法直视,原来,他也会这样微笑的啊。

等他切好了另外一份,他们两个人便郑重其事的拿起筷子,仪式一样小心翼翼得夹起一块牛排,慢慢塞进嘴里,然后,鼓着嘴看着对方,傻乎乎地笑了出来。

一顿午饭,进行得出乎意料的愉快。

经过前面有关筷子的小插曲,顾念逐渐放下了试图表现自己、想要在他面前变得“与众不同”的渴望,和他的交谈也变得异常简单起来。从江北一中的往事,到各自的期末考,他们一起抱怨院系变态的辅导员和教授,也讨论学校周边有哪些不为人知的美食小店。和他聊得越多,她就越发现,他和她想象中的那个林易实在太不一样。

曾经高高在上的耀眼少年,就这样一步一步从神坛上走了下来。

他像所有普通的男生一样讨厌考试,最怕看到“背诵全文”的字眼,会因为篮球赛发挥不好而紧张和沮丧,也会因为被张明芳罚站而不用上英语课感到开心,喜欢毛茸茸的可爱动物,却非常非常害怕蜘蛛,会因为见到喜欢的球星而激动不已,也会因为参加五月天的演唱会而兴奋好几天……

林易兴致颇高的说起曾经的种种,她才发现,原来,他并非一个沉默寡言的人。

虽然他低头研究筷子的样子是那样的木讷和笨拙、在对待某些事情上也有他幼稚简单得近乎可笑的一面,可她却并不觉得他讨厌,相反的,眼前的白衬衫的少年,因为在她面前所展现出的真实,而变得更可爱、更耀眼、也更加吸引人了……

两个人吃完饭从餐厅出来已经是下午两点多了,可顾念却打心眼里为他们之间的进展感到开心。尽管期末将至,而她整天的周末时光几乎全被荒废专业课本也只字未看,可她却觉得花在他身上的每一分每一秒都是值得的。

而自从这天的午饭之后,他们关系日益亲密,自然而然的,便成了朋友。

他们会一起自习,偶尔也一起吃饭,也会互通短信。虽然大多都是些无关紧要的内容,但每条短信,顾念都会翻来覆去看上好多遍,每个表情、每个符号背后的含义,她都要揣测上老半天。而回复的时候,她也总是字斟句酌,不能过度热情,又要表现出自己睿智有趣的一面,一封十几个字的短信,写得比高考作文还要认真,反复修改折腾好久,直到最后一再确认没问题,才会点击发送。

虽然林易很多时候都只回复三五个字,但好在他大部分时候都回复得很快。而一旦他回复得慢了,顾念便开始胡思乱想:是不是她说错什么话了,他手机是不是不在身边,他会不会出了什么事情,是不是她无意中触到他的软肋,要不难道他的手机被人偷了?脑中抛出种种可能性的间或,她还要每隔两分钟看一眼手机,那多疑的样子,有时候连她自己都觉得滑稽可笑。

比如这天深夜,林易突然发来短信问她:

“下学期选修课你选了什么?”

“法语。你呢?”

不单要回答问题,还要提出问题,让他不得不回复过来。果然,一分钟后,新的短信来了:

“我还没定……怎么会想起来学法语了?”

还没定?那么,如果她能够说服他,那么他是不是会考虑和她一起学法语呢?

虽然觉得不可能,可顾念还是抱着这样的奢望,咬唇想了半天,突然想起林易似乎说过他看书的时候喜欢听法语歌,于是斟酌着,敲击键盘:

“之前听过不少法语歌曲,觉得好听但总听不明白,何况法语还被尼采誉为天使的语言,只有学了才知道是否名副其实嘛。”

再次点击发送,林易却没有立刻回复过来。

等待的时间总是那样难熬。

顾念靠坐在床上,刚才因为被他短信打断而读到一半的小说被丢在一边再也无心去看。指尖焦虑的敲击着黑掉的手机屏幕,每隔三秒便瞥眼看一回……怎么还不回?难道就这样没下文了?是不是她说得太多了?尼采?干嘛提尼采?还天使的语言!哪个男生会愿意当天使?矫情!酸腐!可笑!完蛋!她失策了!

就在她在自我怀疑和自我谴责的漩涡中越陷越深的时候,叮当一声,手机响了起来。飞速抓起手机一看:

“刚才去洗头了。那一起吧。你选的谁的课?”

从地狱到天堂不过一念之间!

天!她竟然成功了!

一瞬间,顾念被巨大的快乐淹没,飞速从床上爬起来,衣服也顾不上披一件就跑到书桌前翻出笔记本查到课号,然后,飞速编辑短信。

直到点击发送,她才长舒一口气,仿佛完成了一个不可能完成的任务一般。

而窝在被窝里看视频的格格听到动静,从屏幕前探出半个头来,看到顾念那张傻呼呼的笑脸,不由瞪她:

“大半夜的你发什么神经?中大奖啦啊?”

“嗯!中大奖了!”

顾念答应着,抬头就见门后镜子里映着她一张傻瓜似得笑脸。

怎么可能不高兴呢?这学期马上就要结束了,可他们,却有了下学期继续见面的理由,一想到能和他坐在同一个教室上课,嘴角就抑制不住地上扬……这不是中大奖是什么?

虽然,至始至终,他们都只是像朋友那样相处。

虽然,从那次雪夜之后,他都没有释放任何暧昧的讯息。

但是,沉浸在这种类似“战斗中”的顾念,却觉得很充实,很快乐,也很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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