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 也会嫉妒(1 / 1)
转天阳光明媚,顾城南早起起床一口气喝了一瓶矿泉水,宣莞静静坐在床边看着他,然后两人简单收拾一下下楼去吃早餐。
今天是Joe办画展,此前两人通了电话,宣莞答应了她要早些过去为她捧场。
Joe是美籍法裔,金发碧眼大长腿的法国姑娘。天生带有法国人的浪漫主义情怀和美国加州人热情大方的性格,又有些神经大条。她对绘画有着较高天赋和造诣,是超现实主义学派大师——马克夏加尔的铁粉。
她与经佑是同学。
相同兴趣的人总是容易成为好朋友,两人因为一场画展变得关系亲近,久而久之Joe和宣莞也成了朋友。尤其当宣莞创作出那副‘山顶洞人’之后,Joe觉得她身上有超现实主义精神,是天才,就经常拉着她一起出去写生。
幸而有人欣赏,宣莞临离开美国的时候就把自己那些‘超现实’的大作就都留给了Joe。
此后的七年两人断了联系,上次与经佑见面,经佑说起Joe很想念她,并把Joe的联系方式给了她。
画展在圣塔莫尼卡沙滩对面的一所小画廊,是Joe和几个朋友集资办的,弄出成果很费力。
今天是画展举办的第三天,人不多,真正懂超现实作派的人更少。
但Joe从来不在乎这些,办画展是她毕生的梦想,她并不在乎有多少人来更不在乎有多少人懂,能从中遇上一两个知己足矣。
宣莞和顾城南进来的时候Joe正和一个身材高大西服革履的美国男人在一幅画前热聊。那个男人边说话边伸手指指画,好像对面前那幅画奇怪的动物画像很感兴趣。
“Hi sunny!”Joe看到宣莞忍不住大声叫她的名字,继而和那个男人说了两句朝宣莞走过来。
宣莞笑了。
她还是如从前那样一惊一乍的,不过细高的身材和剪短的金发让她至少看上去可比七年前成熟多了。
两个人到一起拥抱了好久,Joe显然很兴奋,一直手舞足蹈地对宣莞说个不停,宣莞一直点着头想插话介绍一下顾城南都不得空。
“刚才那位先生看上了你的作品,出了高价,宝贝你要把画卖给他吗?”
“我的作品?这个?”宣莞看着画框里像牛又像马的动物,“这是我画的?”
Joe翻白眼,“My sunny,这是你八年前在大卫课上的第一张作业你不记得了?还有亲爱的它是只犀牛,你曾经很认真的这样强调!”
宣莞想起来了,那是一次她们去农场,农场主的第八个孩子缠着她要让她画一只犀牛。她分明记得这幅画她交给了经佑,让他有机会再去农场的时候转交给那个小孩。
“……为什么会在你这儿?”
Joe一拍手赞道:“我觉得你这副画极具艺术,个人色彩强烈,是我喜欢的风格。我当时让Charles卖给我,他说什么也不肯,最后我用那副绿巨人跟他换的。”
“他要了那幅画?”宣莞惊讶。
那是她最后为画他的肖像,涂涂改改怎么都不像他,被他调侃是画了幅绿巨人的时候家里来了电话,说让她去买机票。
“当然,他很喜欢。”Joe握住宣莞的手,表情相当真挚,“宝贝他出了很大一笔资金帮我帮和朋友办画展。他说展出你所有的作品,但不让我卖掉它们,他会为你永远珍藏这些画,就像他对你的心一样。亲爱的,现在我都敢保证即使是他结婚了,他的心中依然……”
“Joe!”这时候,宣莞必须插嘴把顾城南介绍给她了。
她转头看向顾城南,他还是保持着刚刚进来时的表情,欣赏那幅犀牛图,貌似很专心。
“Joe我……结婚了,这是我的丈夫,顾城南。”
终于,两人的话题转移到了顾城南身上,他才转过身对她的朋友伸出手并报以绅士地微笑。
他一开口纯正的美式发音和天然低沉的声线瞬间吸引了Joe的目光。
其实Joe一向觉得亚洲的男人都长一个样,黄肤黑眼、细高的个头,没有什么吸引她的特质,就连白经佑曾经那样脱俗的少年她也不曾放在眼里。这也是为什么从开始到刚才Joe都没有在意宣莞身旁这个男人的原因。
和顾城南对上目光她立刻发觉了这个男人神情中有种特质,是商人,哦不!是大气领导者的特质,是全世界最聪明的犹太人的特质。
Joe爱慕犹太人,千百年来那样钢铁的民族,那群生命是好莱坞和华尔街的霸主,更是全世界顶级智慧的领导者,犹太男人是那种特质,深邃、内敛、发光。
只可惜他不是犹太人,更是好朋友的丈夫。
Joe一时闪神,又很快恢复了回来,她握上顾城南的手热情地与他打招呼。
临走,Joe和宣莞单独说了两句。对于她最终放弃Charles而选择她现在的丈夫,Joe也无可挑剔。
从画廊出来时太阳已偏西,天边出现红晕。从一座过街天桥下去,两人沿着辽阔的大海和黄色沙滩前行。
迎着海风顾城南突兀地来了句:“你还会画绿巨人?”
“不是啊!”
宣莞反应了一下,他明知她画画不好,也知道她以前总给经佑画肖像。这么问可不是在调侃她吧?
她拿手指戳他“你,吃醋了?”
顾城南嘴唇轻轻动了一下看看她却没回答。
往前走过两步之后他突然伸手搂过宣莞漫不经心地说:“没这必要。”
两人在一起久了,互相渗透与磨合彼此也慢慢摸清了对方的脾性。宣莞看得出顾城南这在是跟她耍小性子呢!从画廊的时候宣莞就有所察觉,可他一直绷得很好,她开始还有些拿不准。
他现在这是绷不住了?
“我也给你画好不好?”她笑嘻嘻讨好他。
“不用了。”
“不要?”
“不要。”
“真不要?”
“不要。”
“真的不要?”宣莞歪着头,大大的眼睛朝他眨了两下,他实在绷不住笑出来就破功了,在她额头上吻了一记说:“要!”
转天大晴,天空蔚蓝一片偶尔夹着云丝。
两人从酒店出来到了第三漫步街——Third Street
这里是圣塔莫尼卡的中心,有美食、有购物更是街头表演者的天堂,每到夜间周边的酒吧、餐馆霓虹闪烁,引人狂欢。
这里白天同样热闹。
遍布的名品店、餐厅、特色小店,白天依旧有街头艺人的歌声和吉他声。
这是宣莞在美国时期最熟悉的一条街道。
当时经佑就考入了圣塔莫尼卡大学,宣莞随他而来也在附近的高中就读。那时经佑半工半读,很多工作就在第三街区。
“城南你看那儿!”她指指街边一家最不起眼的小咖啡厅说:“我以前在那家咖啡厅打过工,那里的老板是北京人对我很照顾。经佑在旁边的餐厅工作,挣的钱很多,但是很累……”
顾城南不说话,只是安静听她讲,心里回忆着她不知道的场景。
他第二次见到她也是在这儿。
那天是她在咖啡厅工作的最后一天,他不知道。第二天他来打听她的消息,却被人轰了出来。
“咱们现在走的这条路是去那家面包店的必经之路,那时我几乎每天在这儿走好几个来回。”
是的,那时的腿伤使他走路很不方便,每天为了能见上她一面他通常会守在大树后面一整天,然而每每出现的场景总是她蹦蹦跳跳地跟在另一个男人身边。
那个男人在回忆里也是让他刺眼啊!
“……”
从打工到休学,从画画水平到喜欢上哪个老师的课,从什么样的面包好吃到最讨厌喝楼下超市的牛奶……她津津有味地讲,讲了很多,不经意间也把他记忆里的那短短一个星期整整扩充了百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