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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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我回去(出书版)》作者:[爱尔兰]塔娜·法兰奇/译者:穆卓芸
作者:(爱尔兰)塔娜·法兰奇
译者:穆卓芸
出版社:湖南文艺出版社
出版时间:2011年1月
内容简介:
十九岁的弗朗科对破碎喧扰的家失望透顶,于是和青梅竹马的女友萝西相约,要一起离开他们长大的家乡——忠诚之地,去英国开拓属于他们自己的新生活。约定好的那个晚上,弗朗科痴痴地等了整夜,萝西却始终没出现。
弗朗科认为萝西一定是临时改变主意了。被抛弃的怨愤使他毅然决定独自离开,最终加入了都柏林警界,化身为卧底警探的一页传奇,于死生契阔中跌宕人生。多年来弗朗科不懈地找寻萝西的下落,期待能与她再度相逢,能以他的重生来报复她。
二十二年后,妹妹洁琪的一通电话让发誓再也不回家的弗朗科几乎是不顾一切飞奔回忠诚之地:在他与萝西当年相约的那栋旧屋里,发现了萝西遗落的手提箱,箱子里还有两张去往英格兰的过期船票。接下来的追踪结果令人触目惊心:旧屋的地下室里,竟然掩埋着萝西荒寒多年的尸骨。原来,她从未离开!而就在发现萝西已然身亡后的两天,弗朗科最疼爱的弟弟凯文,也在那栋不祥的旧屋坠楼身亡。这是意外,还是有人蓄意所为?两件事会有关联吗?
跋涉过漫漫沧海桑田和茫茫的人世烟云,弗朗科终于倾听到了忠诚之地最沉郁的呼吸……
编辑推荐:
《带我回去》是一本别具特色的、满含情感和剧情色彩的小说,《带我回去》悲情悬疑天后塔娜·法兰奇的巅峰之作。《带我回去》带着岛国冬日特有的清冷和凌厉,在2010年席卷了全美众多排行榜:2010年亚马逊编辑最佳推荐小说、全美独立书商协会年度选书、全美读书俱乐部年度最佳推荐小说、巴诺书店年度最佳小说、《出版家周刊》最佳小说、《华盛顿邮报》最佳小说、《时代杂志》最佳小说、珍妮特·玛斯琳年度最佳推荐小说、美国公共广播公司年度最佳推荐小说。《带我回去》的销售业绩远超《失落的秘符》、《暮光之城》、《龙纹身的女孩》等畅销书。塔娜·法兰奇的悬疑小说中不太涉及性、暴力、变态狂、连环杀手、恐怖分子、中情局等等国人不太适应的东西,而是擅写普通人的悲欢离合、爱恨情仇,将个人的命运以及个人与周边点滴繁复的互动写得幽微婉曲、荡气回肠。塔娜·法兰奇的小说中许多优美的句子都能令人过目不忘,吟诵成诗。这些特点使得塔娜·法兰奇的小说总能引起最广大读者的共鸣。《带我回去》讲述了回归与希望的主题,提醒我们每个人找寻过往,找回初恋,找到家。《带我回去》的主人公弗朗科不断回忆与萝西当年的青春爱恋以及他对萝西多年来执著一往的深情让人深深动容。
目录
序曲
Chapter 1 蓝色手提箱
Chapter 2 二十二年后的故乡
Chapter 3 瞬间颠覆的记忆
Chapter 4 昔日老朋友
Chapter 5 埋葬在地下室的初恋
Chapter 6 船票上的约定
Chapter 7 你愿意为何而死
Chapter 8 让我再看一眼你的笑脸
Chapter 9 错过电话 错过一生
Chapter 10 这辈子最幸福的一天
Chapter 11 另寻出路
Chapter 12 悼念的歌
Chapter 13 唯一的温暖
Chapter 14 你告诉了谁
Chapter 15 可疑的指纹
Chapter 16 我曾有个姐姐 她叫萝西
Chapter 17 那么那么遥远的青春
Chapter 18 支离破碎
Chapter 19 逝
Chapter 20 别再回来了
Chapter 21 多少恨,当年事
Chapter 22 没有团圆的圣诞
Chapter 23 回家的路
序曲
人一生重要的时刻不多,通常在早已事过境迁之后,才能好好回顾。要不要和那个女孩说话、前面的隐蔽弯道该不该煞车、要不要停下来戴安全套,等等。
不过我很幸运,我想各位可以这么说,因为我曾经和关键时刻狭路相逢,而且一眼就把它认了出来。那天,冬日的某个夜晚,当我在“忠诚之地”尽头等待,感觉生命的浪涛正汹涌而来。
那年我十九岁,成熟得足以应付世界,却又幼稚得经常干出各种蠢事。那天夜里,哥哥和弟弟一开始打鼾,我便扛起背包,一手拎着马丁大夫鞋溜出卧房。地板吱嘎一声,姐妹房里传来说梦话的声音,那天我神得很,高高踩在生命的浪头上,谁都无法抵挡。
我走过客厅,离沙发床上的爸妈距离如此之近,几乎都能摸到他们,但他们连身体都没翻一下。柴火燃烧殆尽,只剩几点红光喃喃细语。背包里装了我所有的重要物品:牛仔裤、T恤、二手收音机、一百英镑和出生证明。那时你只需要这些就进得了英国了。船票在萝西身上。
我在路口等她,躲在昏黄的路灯光晕之外。空气冷冽有如玻璃,带着健力士黑啤酒的辛辣酒花焦味。
我在马丁大夫鞋里套了三双袜子,双手深深插进德国军大衣的口袋,最后一次倾听我家这条街的扰攘随着漫漫长夜流过。一个女人在笑,啊,是谁说你可以的?
一扇窗砰地关上,一只老鼠沙沙爬过砖块,一个男人咳嗽,一辆自行车呼啸转过街角,还有疯子强尼·马龙的低声咆哮从十四号地下室传来,他正自言自语地准备上床。夫妻吵吵嚷嚷、压低的呜咽,还有间歇的鹭鸶叫,除此之外,夜晚很静。
我想起萝西颈间的香气,忍不住对着天空微笑。我听见城里的钟声在宣告午夜来到。耶稣教会、圣派兹和圣米肯里那,浑圆雄厚的音律悠悠从天而降,有如庆典,庆祝我和萝西的秘密新年。
钟敲午夜一点,我开始怕了。后院传来细微的窸窣与沉重的脚步声,我直起身子,但萝西没有从尾墙翻过来。也许是某人深夜迟归心里愧疚,从窗户爬回家。家住七号的莎莉·荷恩的新生儿哭了,纤细挫折的呜咽一直持续,直到莎莉好不容易起来,对她唱歌:我知道自己要去何方……上了漆的房间真漂亮……
钟敲两点钟,我心里一片混乱,像是屁眼被人踹了一脚。我弹弓似的翻过尾墙,跳进十六号的后院。那地方从我出生就受人诅咒,但我们这群小孩还是占领了它,无视于可怕的警告。院子里到处是啤酒罐、烟屁股与失去的童贞。我一步四级,跳上毁坏的台阶,不怕别人听见。我非常确定,仿佛已经见到她张狂的红铜色鬈发,双手握拳放在臀上,妈的,你跑到哪里去了?
地板碎裂,灰泥墙面坑坑洞洞,瓦砾散落一地,寒风幽幽,没有人在。我在客厅发现一张字条,从小孩学校作业本上撕下来的。光线从破窗进来,在没铺毯子的地板上画出一块块光斑。字条随光飞舞,仿佛已经放了一百年。
就在那一刻,我察觉生命的浪潮变了,它就这样硬生生转了九十度,猛烈得无法抵挡。
我没有带走字条。离开十六号之前,我已经将内容牢牢记在心上,再用一辈子的时间试着相信它。我将字条留在原地,回到路口站在暗处守候,注视自己呼出的缕缕白雾飘向路灯,听钟声响过了三点、四点、五点钟。深夜淡去,化成忧伤的浅灰,街角一台牛奶车喀喀沿着石子路走向酪农店,我依然在“忠诚之地”的尽头等待萝西·戴利。
第一章 蓝色手提箱
父亲曾经告诉我,人生在世,最重要的就是知道自己愿意为何牺牲。他说,要是不晓得,活着还有什么意义?完全没有,人也根本不算人了。我当时十三岁,而他刚灌完四分之三瓶尊美醇精酿威士忌。不过,嘿,说得真好。就我记忆所及,他愿意为了一、爱尔兰,二、他过世十年的母亲和三、干掉撒切尔那臭婆娘而死。
总之,从那一天起,我随时都能说出自己愿意为何牺牲。起初很简单:家人、女友和房子。后来有一阵子事情复杂一点,但现在又稳定了。我喜欢这样,感觉一个男人可以依此自豪。我愿意为了居住的城市、工作和孩子而死(顺序不分先后)。
我的小孩目前还算听话,我居住的城市是都柏林,工作是卧底。这三样东西哪一个最可能取走我的性命,感觉似乎很明显。不过,除了狗屁文书作业,工作已经很久没给我什么恐怖的遭遇了。爱尔兰就这么丁点大,干外勤的寿命很短,两次任务,顶多四次,被人认出来的风险就高得厉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