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二章 姚采薇的南浩生活(1 / 1)
姚采薇最终被衙役带走了,不是去坐牢,也不是被抓去什么类似于现代的收容所。而是因为她太脏,有碍国容,被抓去强迫洗澡了。
最后姚采薇回来的时候,已是干干净净,甚至衙役们还给了她一件新的衣服,这没什么好高兴的。
因为姚采薇发现所有的乞丐都穿的一样,全是一件灰色的土布衣服。对了,还有一个乞丐标配—没有缺角的土黄色陶琬。
姚采薇简直要疯,这些不得不让她想起,在前世看到的一则新闻,某个国家的居民因为中国人开的商店不符合他们的生活习惯审美要求、破坏了他们城市的美感而去投诉。
值得庆幸的是洗干净的姚采薇那绝对是最受欢迎的小乞丐,因为她长得养眼,夫人小姐们见了都很喜欢,这个给点馒头,那个给点包子,没多久姚采薇的碗就满了。
她也带着比别的小乞丐更多的食物回到了寺庙。这样坚持了一年,每次姚采薇都将所有讨来的东西上供给老人,自己仅仅留下一些够自己吃的。
终于有一天老人答应让她当自己的传人,名义上说是师徒,可是称呼上却让姚采薇叫他“老爹”。
姚采薇想想为了有个安身地,她真是过五关斩六将,最后凭颜值打败了所有乞丐,终于荣登老爹的徒弟宝座。
姚采薇有了容身之地,虽然每日还要讨饭,但是总比露宿街头要好的多。当然南浩国的乞丐还有有固定的窝棚的,只是都没这个庙好。
经过将近八年的相处,姚采薇知道老爹绝对不是她想象的那么简单。
因为他会武功,而且武功还不错。老爹所说的收她为徒也是真心实意的。之后每日都拉着她跟着学武。
姚采薇虽然喜欢看武侠片,自己也希望能有一身非凡武艺。可是真正轮到自己练的时候,那真是痛苦万分。最后她选择了最适合女生也最适合自己的武功—轻功。
老爹气不打一处来,本想找个传人,可惜传人只想学轻功。不过姚采薇会哄人啊,每当老爹想要逼着她学打拳的时候,她就各种捏肩捶腿,哄地老爹心花怒放,每次都忘了要逼她学武这件事。
姚采薇想想和老爹的认识过程,忍不住笑笑。拿着那个用了八年的土碗走到庙前的河边。从袖口掏出一条白色手帕,手帕质地很好上面还绣有小花。这还是几年前一个有钱的夫人施舍给她的,正好可以当擦脸巾用。
姚采薇将帕子放到河水里洗了洗,现在已经是冬天,但是河水还没有结冰。否则洗脸也成了问题,自从知道这里乞丐与众不同后,洗脸成了姚采薇乞讨前必做的一项工作。
看着河水里的倒影,姚采薇撇撇嘴,她实在不喜欢现在的长相。虽然看着很漂亮,但是小鼻子小嘴的总有点楚楚可怜的味道。她在现代也是个美女,但是绝对不是这种白莲花的气质。
幸好经过几年,灵魂与肉体越加契合,这双眼睛越来越有前世她自己的感觉了。这点也算是她对自己这具身体唯一满意的地方。
“小薇姐,快来啊!”
姚采薇扭头看向远处,站起身:“臭小子,你咋呼什么呢?这么大声吓我一跳!”
“我没有啊,小薇姐,今天是大日子。我们可以要到很多东西啦?也许有铜板哦?”一个十一二岁,看起来虎头虎脑的小男孩开心喊道。
姚采薇眼睛一亮,她可是这么多年也没要到几次钱,这样的机会怎么能不抓紧呢。
“你先过来把你的脏脸洗干净,这么脏,能要到什么东西?”
小男孩爬过来随便巴拉了两下子,把脸洗了洗。也拿出一个小帕子,只是质量不如姚采薇的好。
姚采薇笑笑,这几年除了她认了个师父,轻功小有所成。居然还成为了这一带小乞丐们的大姐大。
她现在也是有一众小弟能让她使唤的“丐帮帮主”了。
小男孩名叫程小天,是这一带小乞丐中最和她亲近的。
“今天是什么日子?”姚采薇问道。
“听说皇后的母亲的姑姑的女儿生了个儿子。”
姚采薇无语,这也是南浩国很奇葩的一个地方,不管什么大事小事都能庆贺一番。
总之就是只要有能说得出口的喜事,那必须载歌载舞,吟诗作对,全民皆欢,形式还得优雅高尚。
姚采薇生活的地方在南浩国的都城—夏城。如若不是这个乞丐的身份的话,姚采薇还是要夸一句,这里真是人间天堂,气候宜人,风景优美。生活节奏缓慢,丰富多彩。所有的人都喜欢音乐和诗歌。当然除了他们乞丐,因为乞丐们都没什么文化。
作为一个乞丐的头头,在这样的日子里,她一定要带领一众小乞丐齐心合力要到更多的食物。也只有在这样的日子里才能要到一些钱,虽然很少只是几个铜板而已,但是聊胜于无,攒个几年也小有积蓄了。
姚采薇想想藏在庙里砖头下的几百个铜板,心情舒畅了许多。
夏城的百姓早就张灯结彩,街市热闹非凡,很有前世看到的清明上河图的感觉。虽然这里没有河,但是人来人往,有贩夫走卒,也有达官贵人;算命的、骑马的、挑担的、坐轿的,甚至还有像玄奘一样背着行李的行脚僧。
姚采薇带着一众小乞丐或蹲或坐在老地方。观察着来来往往的人群。
这里的乞丐要饭也很不一样,不需要扮可怜也不需要主动,只要往墙角一蹲或者一坐,谁长得更好看,谁坐地更优雅,就会得到更多夫人和小姐的施舍。
姚采薇毕竟芯子是个大人,虽然性格有些女汉子,但是装个大家闺秀也不是不行。加上她现在这具身体自带的楚楚可怜的气质,只要往墙角一坐,食物便纷纷到了她手中。
周围的小乞丐一个个张大了嘴巴,不愧是他们乞丐中的第一美女,真受欢迎啊!
姚采薇将几个包子分给众人,然后施展轻功先给老爹送了一些回去。
今日是个特殊的日子,她得再多要一些。
姚采薇又回到街市的时候,碗已经空了,她找个石头,合腿一坐,极其端庄。可是今天也不知道怎么了,很多人给她食物,却没有一个人给她铜板。
姚采薇有些着急,这么坐着,很考验她的耐力好不好?她是个女汉子叉开腿坐才是她的常态好吧,再久点她就坚持不下去了。
这时,一个身穿粉衣的大家小姐,让丫鬟丢了几个铜钱过来。
也许是因为人太多,丫鬟被挤了一下,手一抖,铜钱有的落近了碗里,有几个四下滚了开去。
姚采薇慌忙一个个去捡,周围的小乞丐们看到了,也没一个人搭把手,不是不愿意,而是这是规矩,不能主动碰别的乞丐的东西。
眼看着一个铜钱滚到了一个食肆的门口,姚采薇正要去捡,一只穿着黑色长靴的大脚就踩了上来。
姚采薇抬起头看向大脚的主人,眼中闪过一丝惊讶,真是一位翩翩佳公子。不过,在她眼里只有他脚底的铜钱最重要。
“敢问公子可以抬起您的贵脚么?”姚采薇努力摆出诚恳的微笑,心中却是有些不满,您倒是赶紧把脚挪开啊。
男人一身紫衣,身材修长匀称,面色白皙如玉,看起来温文尔雅,没有一丝攻击力。嘴角的笑意让人看了忍不住心生好感。
可惜这些姚采薇都无法欣赏,因为这个人的大脚正踩在她的铜钱上迟迟不愿离开。
姚采薇心中一急,就要上手去挪男人的脚。
男人笑意更深,终于弯腰低头,伸手捡起脚底的铜钱,掏出一块手帕擦了擦,然后递了过去。
姚采薇瞪大了眼睛,这人真细心还知道把铜钱擦干净,顿时觉得他也不那么讨厌了。
姚采薇拿起铜钱,礼貌地道了一声“谢谢”正要走,眼角撇到男子的手忍不住道:“你的手?”
男人将手隐到袖子里,面色微微有些尴尬。
姚采薇笑笑:“我觉得你可以多出来晒晒太阳!对了,多喝点椰子也有好处。”
男子心下疑惑,这椰子是什么东西?再想问的时候,女孩已经跑得很远了。
男子犹豫不决不知道该不该追上去问个明白,不过想想刚才女子的穿着打扮,心想也就是一个小小乞丐,她说的话可信么?男人摇摇头,苦笑。没想到难得出来一次,居然遇到了一个奇怪的小乞丐。
姚采薇边跑边暗骂自己多事。不就是被那男人擦铜钱的动作打动,忍不住想帮他一下。再一想自己这个身份,那样一看就是身份高贵的人应该不会相信吧。
可是男人的手。姚采薇想想有些同情,那手上密密麻麻的疙瘩看起来很像跖疣。
跖疣虽然不是什么大病,却很难缠不好治,还容易复发。这在前世也经常见到,有的人选择激光治疗,有的人用偏方,但总是恼人的很,因为病程漫长难根治还会越长越多有碍美观。
姚采薇也是因为她妈曾长过这个,机缘巧合去海南旅游喝了几个月的椰子没想到居然好了。
后来,她学医,也了解了一些,椰子里面的汁液最接近人体血液。二战时期,美国大兵都是用椰子直接输液的。喝椰子对身体很好,能通血脉,提高免疫力而这个病正是因为自身免疫力下降才得的,虽然不知道是不是所有人都适用,总也是个治疗方法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