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 大盗堂堂(1 / 1)
我片刻不落的紧跟着追了上去,才跑了一阵,我就发现了不对。
这臭乞丐的轻功会不会太好了一点!
起初他只是在巷子里面跑,跑了一阵突然脚尖一踮腾空飞起,掠上屋瓦,身影轻盈的就像一片羽毛,上蹿下跳,有如乘风,飞快的将我们两人间的距离越拉越远。我不甘心,加上霓风轻的这具身体原本就会轻功,刚穿越来的第一天我还在江面上飞过,这时不服输的紧跟着他飞上一排屋顶,在深褐色的瓦砾上紧追不舍。
那乞丐在前面跑着,回头过来看见我还在追,冲我扮了个鬼脸,气得我差点吐血。突然看见他上半身开始扭动,胳膊一抬一落,边跑边将那件破破烂烂的外套脱了下来,手一松,那单薄的外套顺着风势呼啦一声迎面就吹到了我的脸上,将我的脑袋罩住。
我被那脏衣服上呛鼻的味道刺激的一个喷嚏,身体失去重心,脚下一滑,咕噜噜的就从倾斜的屋顶上滚了下去。
卧槽!他耍赖!这么阴的办法居然也想的出来!
我没滚多久,突然身体底下一空,迅速往下坠落,我下意识的双手抱头护着最重要的部位,准备好了摔个四脚朝天,五体投地。
迅速降落的半空中,我的腰身突然被一双有力的手给托住,那双手打横抱着我在空中一个回旋,然后轻飘飘的稳稳落了地。
我一睁眼就看见那臭乞丐抱着我,低头冲我勾唇一笑,近距离的观察下我才看清他那隐藏在脏兮兮的灰尘后的五官,清朗俊秀,双目炯炯有神,若是把脸洗干净了,一定是个俊公子。
我看着他的脸,他看着我的胸,男人和女人的间第一次见面的重点之分一目了然,只不过他明显十分失望,抱着我的右手正好就架在我的右边胸口下方,这王八蛋居然胆大包天的伸出一根手指戳了一下,很明显,手感又让他失望了。
我毫不犹豫的一巴掌就朝他脸上呼了过去,他立即鸡贼的松开手,身影急退,任由我咚的一声摔在地上,摔的菊花一紧。
“看你是个女人救了你一把,没想到胸这么小,真是失策。”言下之意他以为我女扮男装束了胸,结果发现没束胸还这么平,觉得亏了。
我从地上坐起来,咬牙切齿的盯着他,“御风行,陆雀!”
乞丐一愣,随即不好意思的抬手抓了抓脑袋,笑的十分之贱,“嘿嘿,没想到我这么出名啊,化妆成这样都被粉丝认出来,压力好大呀。”
“药店碧莲!”我低吼了一声,拍拍屁股站了起来。
看来我没有认错,这个江湖上有如此有如神助的轻功,而且人品还这么贱的人,只有他,号称御风行的轻功第一人,孔雀大盗陆雀了。
之所以叫孔雀大盗,一来是因为陆雀确实就是个盗贼,而且不是一般的盗贼,一般的钱财物品他根本看不上眼,只偷一些高大上又稀奇古怪的东西,比如丽香姑娘的肚兜,皇宫深藏的夜明珠,钱庄死守的铜模,不把江湖搅的腥风血雨不罢休,专业制造混乱三十年。
而且他十分的高调,一般的小偷偷东西都是鬼鬼祟祟的,静悄悄的来暗戳戳的匿,不留下一片云彩,只有他,要偷哪里提前下通知,就喜欢看别人加重防备,全员武装严阵以待的样子,偷走了东西还要留下醒目的记号,表示他来过了,东西拿走了,请大家不要挂念。
一个人能贱成这个样子,也算是一种境界。
如果说这个世界里我最不想遇见的人有些谁,夏南胤那个死变态肯定排第一,这位孔雀大盗,妥妥排第二。
因为我清楚他和我是一样的,唯利是图,不管道义,狼心狗肺,我行我素,根本就是条脱缰了的野狗,没人管得住。
等等,我好像把自己也给骂了……
我头疼的揉了揉脑袋,我当初写小说的时候为什么就喜欢往书里写些乱七八糟的角色啊?好好的写几个性格温柔知书达理风度翩翩的男神不好吗?不好吗?为什么就喜欢写这些奇行种?
“你什么意思?”我望着陆雀问他,“扮成乞丐,试图接近我朋友,你有什么企图?”
“你们女人的友情真奇怪诶,刚刚吵的恨不得将对方掐死,现在反而为她出头了?”他掏了掏耳朵,气定神闲的从旁边晾衣服的竹竿上扯下一件布衣,旁若无人的开始给自己擦脸。
“我问你到底有什么企图!”我握着剑,准备开打,如果没记错的话,陆雀虽然轻功屌的飞起,但是他的武功实在是平平,可以说是不足为惧,眼下我担心的是暮婉薇。
“你不如扪心自问一下你又对暮剑山庄有什么企图?”
我一愣,“你怎么看出来的?”
“我连你是个女人都看出来了,你们的佩剑上那么大一个暮剑山庄的图腾,瞎子才看不到吧?”陆雀耸了耸肩,“既然是暮剑山庄的人,我当然会感兴趣咯,而且那位姑娘,胸比你大呀。”
我低头望了一眼,心说大个屁啊,暮婉薇顶多也就是Bcup好吗!顺便扫了一眼我的剑,在剑鞘上果然有一个十分不起眼的暮剑山庄的标志,还是暗纹,很小很小,一般人根本不会注意到,因此我之前也没有发现,也只有陆雀这样的惯偷眼睛才能这么毒。
我当机立断不再和陆雀扯皮,掉头就跑,刚才也是我冲动了,竟然因为这个贱人和暮婉薇吵,如今暮婉薇负气出走,随时可能被追兵逮到,我必须跟她尽快会和。
我撇开陆雀,在兰州里找了好几圈,问了刚才那家客栈的伙计,也跑去码头问了船家,无论如何都找不到暮婉薇的身影。直到光影倾斜,日落西山,一片惨淡零碎的天光红晖里,我终于认识到——暮婉薇失踪了。
心里一片心灰意冷,虽然不至于斗志全失,但这种怅然若失的感觉我无法麻痹自己当做不存在。黄昏车水马龙的街道上我默默的立在一旁,看人群穿梭如织,炊烟袅袅融入天际,突然觉得心里空空荡荡。
我明白暮婉薇对于我来说也不过是个过客,我也清楚她的存在并非缺之不可,我利用她,她依赖我,可这是这一路来她是第一个与我同行的姑娘,虽然第一次见面脸臭又装逼,可她给我带出来的衣服特意照顾了我的身高肥瘦,她送给我的剑也顺手又轻盈,不至于太锋利,完全适合我这样的半吊子,屠杀面前她一直护在我的身前,我和宋鱼期的关系她也懂事的从来不问。
天啊,到了这一刻我才发现这个妹子并不是在装什么圣母,而是她原本就有这样善良的一颗心,只因从小成长的环境不容许,将这颗心冰冻了起来,只将坚硬的外壳露给别人看。
她就是这么认真的一个人,爱憎分明,嫉恶如仇,暮三剑收养了她,她就要将这份善意,恨不得分给每一个她认为值得的人。她对我好,好的隐晦又一意孤行,不是因为我是三娘或是霓风轻,而是真的将我当做一个朋友。
我鼻子突然一酸,仰头望着暗红色的天幕,突然在想,容乾现在又在哪里,他有没有也看着这片天,是不是也一样和我觉得怅然若失,伸出手却什么也抓不到?
这是我第一次后悔,之前的行为也许过于绝情。
等我从一片感慨里面回过神来的时候,陆雀已经神不知鬼不觉的站在了我旁边,抱着双臂靠在围墙上,脱去了乞丐的行头,全身焕然一新,穿着一身极其正常的深青色大氅,头发也理的柔顺整洁,一身打扮干净中带着些许飘逸,五官清朗有神,英姿勃发,一眼望去完全沒有惯偷的贼眉鼠眼,颇有风流大侠的模样。
乍一眼看去我还没认出他来。
我认出的是他指尖挂着的那截剑穗,是暮婉薇那把宝贝佩剑上的剑穗,看样子十有八.九是暮三剑送给她的。
这么珍贵和贴身的东西,怎么会在陆雀身上?
“别这样看我,我是在地上捡到的,喏就在里面。”他朝巷子里面扬了扬脸,“她八成是被人抓走了,这剑穗是被强行扯断的,应该是她给你留下的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