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章:我不厌世,也不流俗(1 / 1)
下了班后,我没有回家,而是去了公司对面的那家咖啡厅,后来才知道它的名字叫“夜”,窗户上贴满小雪花,阳光斜射进来,被透明的玻璃杯分解成七色光谱,隐约中好像有彩虹。上次那个可爱的女孩走过来:“胡小姐,喝什么吗?”
“你怎么还记得我?”我无比奇怪。
她纯洁地笑了笑,“当然会记得,你是唯一一个和我们店主在一起喝咖啡的女孩。不过,你的发型换了。”
“等一下,你们店主不会是……”
她点了点头:“就是他。”
“他还真是涉猎广泛啊。”这个小小的咖啡厅与窗外喧嚣的街道格格不入,它小得有些狭窄,因为大部分地方都被花草摆满了。满屋全是泥土和咖啡的香气。
人也只有两三个,一男一女坐在我对面安静地喝咖啡,还有一个穿着校服的男生坐在木椅子上读书。
“咖啡没有了,免费请你喝橙汁吧。”她笑着端来橙汁,然后端起水壶为花草浇水。橙汁有一些清凉,杯口还夹着一片柠檬。
那一对情侣已经走了,看书的小伙子也睡着了,趴在桌子上。服务生从柜子里拿出一把吉他,陶醉地演绎着不知名的曲子。她一定是学生,寒假期间勤工俭学。这样的工作也挺好的,闲适又快乐。我摊开本子,沐浴着阳光,继续写着我的书。
能把自己的爱好当做工作,终其一生探索它的美妙又是一件多么幸福的事。如果我真的不能留在杂志社我也会继续写文章。
最近我在写小说,喜欢上写小说,就不再喜欢写自己。因为已经习惯随意摆布别人的命运,是喜是悲都由写书的人安排。写书可以把自己变成催眠师,让人时喜时悲,时哭时笑。不过书中的人也是幸福的,他们都经历着爱与被爱,无论他们的命运是喜是悲。看书的人也是幸福的,至少他们还可以被感动。而写书的人,似乎只能通过幻想而被慰藉。
我不厌世,也不流俗。
一篮红玫瑰送到店里,小店里清香的玫瑰香掩盖住了咖啡的苦味。
“你可以帮我一个忙吗?”
我走到柜台边,她递给我一些小便条,“在上面写一些浪漫的句子。”我愣了一下,她看着我温柔地笑了,“明天是情人节,这些花是送给客人的。”
“明白。”我拿起笔,在粉红色的便条上写下“我已经失去太多,我不想再错过。”
我看了一下她的的便条“我希望明年的今天我们过的是结婚纪念日。”
“好直接啊。”她边写边说:“世界上最容易的事是承诺,最难的是……”她抬头看了我一眼,“实现承诺。”我点了点头,她把这些小便条卷在玫瑰花上。
“你和店长在一起多久了?”
“你误会了,我们只是同事。”
“是吗?”一个熟悉的声音飘了进来。他拿起相机,拍下这个温馨的小店。
“店长,你来了。”李俊成走到我对面坐下,一杯热气腾腾的咖啡端了上来。
“你不是说没有咖啡了吗?”
“买品没了,店长每日一杯的是非卖品。”他挑了一下眉,香醇的咖啡沿着他的嗓子咽了下去。
“小美,你回家吧,明天早点来。”
“好。”她解下围裙,把头发扎了起来,“再见,胡小姐,再见,店长。”她把钥匙放在桌子上,轻盈地走了。
“你怎么成店长了?”
“我开的店,我当然是店长。”
“装修的不错。”他脱掉外套,把花篮端起来,一枝枝插在花瓶里。他拿出一枝玫瑰,打开纸卷读了出来,“我已经失去了太多,我不想再次错过。”他把花放到我手上,“你不想错过谁啊?”
“用你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