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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章(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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岑晶和二丫、高袁面面相觑,她们没那么恶毒,只是想把她找出来嘴上出言说几句吓她的话,让她以后没胆出来见人,哪会想到毁她容。

“看你们的样子应该是没想太多,以为说几句就能把我吓倒。抱歉了,我还没那么弱。”她至少不是时下的玛丽苏类型,对事有自己独特的见解。“我想问你们一件事。曾珊珊是谁,我认识她吗?”

结果她在她们眼中看到鄙视的意思,好像她不知道曾珊珊是谁,是一件档次非常低的事情。

岑晶说道:“她是张厉风的女朋友。”

“同学,你这个解释我完全不明白啊,张厉风女朋友何其多,我哪能一一记住,更何况我对人的长相记性很差,不想记住的绝对记不得他是谁。”

隐藏在一旁的张厉风皱起双眉,他是不是吴蓓殇口中不想记住的人之一,难怪她每次见他总不知道他是谁,报了名字才想起他这号人物,最近若不是经常在她眼前晃来晃去,恐怕她又把他忘的一干二净,做她朋友还真是极具挑战性。

二丫睁大眼睛不敢相信吴蓓殇说的话,“曾珊珊那么漂亮你都不记得?”

“同学,你要知道,张厉风的历任女朋友都很漂亮,所以你这句话,驳回。”

她们这是干嘛,是不是偏离原本的中心,高袁小心思比较多,不像二丫傻白,她直接告诉吴蓓殇:“就是音乐节邀你上台的主持人。”

吴蓓殇心想原来就是她,难怪昨天故意整她,不就是和张厉风分手了,到现在还记仇,真是小肚鸡肠。

见她点头,岑晶终于松口气,明明还没干什么,她发觉和这女生说话自己好累,“我们是曾珊珊的好姐妹,姐妹的事就是我们的事,要不是你插手,她怎么可能才和张厉风交往一天就分手。”

“你说姐妹的事就是你们的事,难道这里面没有包藏你的私心,你不喜欢张厉风?”吴蓓殇直觉很准,她可以看出岑晶是喜欢张厉风,只是不知道对方认不认。

岑晶被她说中心事脸瞬间变得通红,讲话都结结巴巴,“你,你胡说,什么,我,我怎么,可能,喜欢,喜欢,张厉风。”

二丫惊奇的看着岑晶,第一次看到她脸红,好稀奇的景象。

“算我胡说,可你不表白,他也不会知道你喜欢他呀。放心对他说那四个字,他一定不会拒绝的,因为你长得很漂亮,不比那什么曾珊珊差,既然张厉风能和他交往,你也可以。如果她是一天,那么你就是两天。虽然时间短暂,但你曾经拥有。对于张厉风那样的花花公子,爱情是不会长久的,所以他总喜欢换个女人聊爱情。我希望你可以认真考虑我说的话,向他表白。”

岑晶嘴上说自己不喜欢张厉风,可心里已经在想着如何向他表白,哎呀,想想都好害羞。

二丫和高袁见她这样,不会吧,真的要对张厉风表白,不过她们绝对支持。

趁着岑晶大脑发烧的时候,吴蓓殇转头看向另外两个人,把她们从头到脚打量了一遍。二丫是个有点胖的女生,长得不丑,但脸上有少许雀斑。高袁和名字一样高高瘦瘦,细小的眼中带着一丝锐利的光芒,头脑应该是属于聪明类。

两个人被她看着浑身发毛,有种不知名的诡异感,她在看什么?

吴蓓殇慎重的问她们:“你们交过男朋友吗?”书面知识不如问人比较快,既然这里有现成的人选,她为什么要放弃。

哈?她们没听错吧,是在问她们交男朋友的事情。搞不明白她到底要做什么?

她们一致回答;“没有。”谁会喜欢她们,要是有,她们也不用经常羡慕别人了。

“我也没有,所以不管是宁宇轩还是张厉风都不是我男朋友。因为我将来的老公必须只喜欢我一个,而不是见一个爱一个,就像张厉风,他只能做我朋友。你们最好不要欺负我,要不回去就向他哭诉你们对我的恶行,让他看到你们就绕道而行,不给你们养眼的机会。”

她们两个张大嘴巴,久久合不拢嘴,她们都没做什么,哪来的恶行,简直是在她们身上抹黑,还打算断掉她们为数不多看到帅哥的机会,这个女生好毒。

张厉风也呆住了,这还是他认识的那个吴蓓殇吗,如此能说会道,别人完全占不了便宜。

吴蓓殇是一脸严肃对她们说的那番话,所以她们都认为她说得出做得到,浑身都开始打颤。她忍不住了,这两个女生真单纯,还真以为她会向张厉风哭诉,好好笑。

正在听墙角的张厉风一脸惊吓过度,他是第一次见吴蓓殇笑,原来她知道怎么笑啊,那为什么在他面前从来不笑,难道是看到他笑不出来?

深吸一口气,吴蓓殇止住笑意,“不逗你们,刚才在和你们开玩笑。我以为你们有男朋友才问的,原来和我一样都是单身贵族。”

二丫和高袁互望对方一眼,她们完全听不出吴蓓殇开玩笑的样子,快吓死了有没有。

“想问你们对心目中男朋友有什么要求?”

二丫:“长得帅,性格好,有钱有房,疼我爱我。”吴蓓殇断言绝对没有这种人存在。

高袁:“长相一般,家境一般,我爱他,他爱我,其他都不重要。”她是以爱情为重,其他无所谓。

“你们对于男朋友就是那种要求,一个是梦幻系,另一个爱情系,都不是靠谱的料。我劝你们把眼光放大,不要局限于那些表象。首先这世界并没有完美的人存在,如果真的有,我可以告诉你们,那绝对是靠演技装的。其二,爱情并不是生活的全部,你们还有比它更重要的东西,那就是自己本身。都说女人靠爱情才会变得像玫瑰花一样娇艳滋润,可你们知道爱情的保质期是多久吗,他又是不是能对你维持一心一意永远不变。时间是个很复杂的长廊,它见证一切物质的变量,真正不变的很少。所以,我们要先学会爱护自己,看人也要注重本质,爱情不过是人生的附属品罢了。”

她们两个听完吴蓓殇的话,不由自主伸手鼓掌,而且觉得她说的话很耳熟,好像在哪听过。高袁记忆力好,她最先反应:“你这段话是不是陌殇《鸟语花香》中华玥说过的,难过我觉得耳熟,前几天才把它看完。结局我很喜欢,厉廷迷途知返一改花心,做了居家好男人。”

她看过那本!怎么有那么多人看她写的小说。只有很少的人知道陌殇的真面目,没错,陌殇就是她吴蓓殇。她初中那年就开始写小说,原本是无聊写着好玩,她妈妈看到后觉得不错就帮她投稿到了自己的公司。领导检查过后,也说这小伙子不错,故事大胆奇特,文笔新颖,于是二话不说签下她。除了她爸爸妈妈,目前就没有人知道陌殇是男是女,长什么样子,因为她不喜欢出名,更不喜欢作家出名后的签售会。平时的签名她都是在家里完成,然后由妈妈送回公司,这样就不用她出面,读者也能拿到她的签名书。

吴蓓殇不能承认自己就是陌殇本人,她顺着高袁的话,“我就是看这本小说学的,被你发现了。你也喜欢陌殇吗?”

“不只她,我和晶姐都喜欢,只要陌殇出新书我们就会排队买。可是……”二丫说到伤心处,“我想要陌殇的签名,他的签名很难拿到,但是他本人不喜欢签售会,所以能得到的机会少的可怜。”

吴蓓殇心中呐喊,罪过,我就是不喜欢出来见人,对不起了,我的书迷。“其实签名不难拿到,你们想要吗?”

“要。”不要是小狗。

“我妈妈是他公司的一个编辑,给她就没问题,你们……”人怎么都跑了,赶着回家吃饭吗?不多久她们又回来了,只不过手里拿了几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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