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 第 20 章(1 / 1)
我背对着他们走到楼梯口,推开那扇门,感应灯亮起,这灯光大概是物业知晓没几个人会走楼梯所以为了节约成本而设置的,暗得令人发指。我坐在楼梯上,舀了一勺冰淇淋塞进嘴里。那一刻我仿佛是吃到了此生最直击灵魂的食物,妈的冻死老子了!刚才没留意到,我那一大勺究竟有多大。但凡我的注意力有分一点在这冰淇淋上面,我就不会傻乎乎把冻手的冰淇淋一大勺地塞进嘴里了。
好容易吃完了,我还不敢端着空碗回去,只能仿效上一次的招数,我将碗放在门口地垫旁边,然后才用钥匙开了门。
屋里灯全熄灭的,和我走的时候没什么不一样,我叫道,“乖乖?”回应我的只是一声非常迟疑的“……汪!”
我打开灯来,“哎门门,”哈士奇活力十足地将前爪搭在木门上,吐着舌头卖着萌,我走过去对着它的脸一通乱揉,“你可真萌!!简直就是网红狗啊。”
它用舌头卷舔着我的手,我看了看它的碗,发现走之前倒满的狗粮此刻已经空了,我捋了捋它的毛,“你怎么吃这么多,啊?”我问它,“长胖了怎么办啊,哎不行我得带你下去溜溜食。”我将木门的插扣移开,将门门放了出来,我牵着狗绳拉着门门下了楼,这还是我第一次逛这个小区,小区非常热闹,可能原因是临近学校,也有不少和我一样晚饭后遛狗的人……噢不对,我还没吃晚饭,我就是吃了份不是滋味的冰淇淋而已。
我上网查哈士奇这个品种的时候,发现很多狗主人家的狗狗都挺蠢的,比如走着走着发现自家二哈不见了,一回头它跟着别人后头走着呢,丝毫没意识到自己认错了主人,还有不是人遛狗而是狗遛人的。可门门非常乖,它将步履调节至我的节奏,饭后漫步般缓缓踱步,也不去这儿嗅嗅那闻闻的,文静得简直不像只哈士奇。
有些别的品种凑过来,我家门门则是高贵冷艳地扭头就走。我走到小区门口准备买点什么夜宵,我看了看没人的兰州拉面,最后在路边买了十块钱的铁板鱿鱼。
“走吧,”我牵着狗绳扯了扯门门,当我回头,我却看见了一辆熟悉的宝马X6,这是辆我有印象的车牌和车型,白色,一切都对得上号,我下意识躲在了路边摊的背后,老板看了我一眼,什么也没说。
那辆车在小区门口停了大概有几分钟,也不知道是不是我看错——似乎是两个凑在一起的人头,这很容易就让我想到了他们在接吻,我继续等着,然后车门打开了,我看见程成下了车,他对着车内挥手告别,脸上是让我心软的幸福,然后大步走向小区门。
车开了过去,我只来得及一瞥——是个男人。
那一刻我的心思非常难以启齿,我开始痛恨起自己的道貌岸然来,我居然是带着庆幸的,庆幸程乖乖成功走出上一段恋情的阴影,假如他一直念着赵寅杉…大概,我会非常……不知所措。
我将全部的鱿鱼销尸灭迹,最后才慢吞吞回到家里。
程成已经抱着一包乐事打开电视开始看了起来,又是某个我一眼都不想看的八点档狗血剧,他却看得非常津津有味。
我什么也没问他,因为此刻,我已经看到了桌上的碗——是刚才赵景阳给我的装冰淇淋的碗和勺。它正像一个预示什么的风暴眼,暂时还算乖巧地躺在我铺着蓝白条纹桌布的茶几上,旁边是一盆路边十元买来的风信子,像颗洋葱似的冒着高高的头,漂浮在水底的根须光怪陆离。
我从他手中抓了一把薯片,软倒在沙发上,尽力不将视线放在桌上。
程成看我一眼,皱了皱眉,“你身上怎么一股鱿鱼烧味儿。”
我说,“刚才看到外面有卖,我就去买了点儿,你鼻子也太好了吧。”这时门门从它的窝里出来,一跃而上趴在我的腿上。
“欸这狗,”他坐的离我更远几分,“什么时候吃的?”
我将腿盘起来,抱着门门的脖子,回答他,“就刚才,我吃完溜了一圈就上楼了,怎么,你是不是也没吃饱?晚上吃的什么啊?”
“…寿司。”他说。
程成的眼神直视前方,但什么也没看。我们俩都有隐瞒着对方的事情,都揣着明白装糊涂,我打了个哈欠,抱着门门倒在靠枕上。大型犬的体温很高,而门门的毛很舒服,我没什么精神地看着电视,渐渐地就睡着了。最后我还是被怀里抱着的狗给弄醒的,它从我身上挣扎起来,然后直奔厕所。这狗很聪明,看见人怎么上厕所的它就学着怎么上厕所,吃饭也是,会跳上餐椅,用后腿站立,前脚扒拉在餐桌上。
门门似乎是把自己当人看待,它没觉得长得不同有什么区别,而这种把自己当做家庭一份子的不知道该说聪明还是笨的做法让我非常的……高兴?
我打了个哈欠,抓起手机看了眼时间,“乖乖,”我叫他。“嗯?”我弟弟对着自己喜欢的节目却在玩手机,也没有抬头看我,我说,“你该去洗漱睡觉了,很晚了。”
“马上。”他说。
向来敷衍人的时候,都是用“马上”“好的”“我知道了”这类短语来搪塞人的,程成也不例外。他手指飞快地戳着二十六键,因为某个人发来的消息而亮起眼睛,我不打算打听他的隐私,虽然我的确很好奇。我替他把电视给关了,装作若无其事的样子把桌上那个不属于我家的百合形甜品碗端走了,程成没有抬头看我,我松了口气,想来他是已经忘记此事了。幸亏他没追问,不然我也不知道该怎么解释放在门外的碗。
躺在床上的我却迟迟睡不着,我把被子拉高,把自己全部罩在被窝里,可即使陷入了彻头彻尾的黑暗和密闭,我脑海里浮现的仍旧是赵寅杉——我真是疯了。
这样的状况并非是没有出现过,上一次我这么日思夜想一个人,还是读大学的时候,可我是个胆小鬼,我只敢想想,除此之外,什么都不敢做。我把头裹进枕头,一时间我没法呼吸,脑袋一片混沌,片刻后清醒了,我翻个身望着天花板,似乎视力要穿透这层厚厚的水泥墙,望到那个我一闭眼,都是他的人。
我会对某个很帅的基佬念念不忘这种事倒不足以怪,奇怪的是这并非只是见色起意那么的简单,我竟然会因为他同时与另一个关系不明的男人进门而感到沮丧,心里猜测他们什么关系。不知什么东西使我从那样一个纸醉金迷的外壳里汲取精神宽慰,仿佛我坚持的那些虚无缥缈的真爱已经被我彻头彻尾抛诸脑后,它再也不能滋养我那颗像崔苇又像磐石般易折又难动的心了。
我绞尽脑汁地想,当初我是怎么逃脱沈知的魔咒的,我还记得那时候沈知这个人就像个巨大的网般盘结而成的魔咒铺天盖地地罩下来,任我掘地三尺也无处可逃……可那之后,什么也没发生,毕业后分道扬镳,那魔咒就渐渐失去了束缚力,我也并没有强迫自己要忘掉他,可随着时间推移,我就那么自然而然地忘记了。
但这次不一样了,到底是哪里不一样,我说不上来。我从床上爬起来,穿上拖鞋去了阳台,夜晚的风很大,我坐在沙发椅上望着那扇紧闭着窗帘的客厅飘窗。明明是无人的深夜,我却感受到了嘈杂,早春万物复苏的伸懒腰的骨架之间的磨动声、大地的风箱使树叶之间连续不断地发出悦耳又萧瑟的风琴声,穿梭在这些树叶里鸟雀扑棱翅膀的声音,还有那些未知的生物在草丛、在空气里随波逐流的声音。
这些声音都使我内心平静下来,逐渐代替内心平静的是刁钻的风从各个角度侵入我的睡衣、皮囊的寒冷。我打了个寒噤,立刻回到室内然后迅速拉上了门,为这种无关紧要的事吹了那么久的冷风,这赵寅杉还真是有本事,把我蛊惑的五迷三道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