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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身世(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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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厥皇子被杀,粮草被烧的消息传回玄都时,突厥大军已经在退兵,君御(皇帝的名字,讲真,我自己都忘了他的名字)震怒,他虽然想要除去君少卿,却不会和突厥合作。

看着君少卿传回的战报,君御脸色阴沉:“传宁王觐见。”

不一会儿,身着紫色锦袍的青年便站在了殿上,长长的额发显得他有些阴沉。

君御见到他这幅模样心里便不舒服,抄起桌上的砚台,砸向宁王,他竟没有躲,额角的血顺着鬓角流下来,本就阴翳的形象变得可怖起来。

君御的怒气不减反增:“勾结突厥,盗取秘药,皇兄的胆子倒是大!”

宁王还是低着头,并不答话。

君御不耐:“说话!还有安王,这可是叛国,你们俩这么做就不怕遗臭万年吗?”

宁王终于抬起头,看向上座金尊玉贵的帝王,笑了:“即使你知道是我们做的,又能如何,可别忘了,你现在唯一能制衡君少卿的筹码便是我和安王。”

“你......”

宁王好整以暇的看着他,君御不怒反笑:“好,你们好......”

“来人呐!”君御站起身:“将宁王和安王拿下。”

看向那张自己一向讨厌的脸,君御道:“我今天就送你和安王去和父皇团聚,至于君少卿,你在下面很快就会看到他的。”

宁王看着不可一世的帝王,笑道:“君御,你太天真了,你以为你斗不过君少卿,就能斗过我和安王吗?”

“什么?”

君御话音未落,便被人制住了,脸被狠狠的摁在御案,明黄色的袍子沾上了朱砂,看上去刺眼的很。

宁王看着御案上还没来得及批示的折子,在“宣召锦王回京”的那一份上盖上了玉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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君少卿看着昏迷中的白宵,冷冷道:“上次让你去找的那些孩子怎么样了?”

“只在宗室里面找到了两个资质还算过得去的。”

君少卿沉吟了一会儿:“先不急,慢慢找总会找到。”

“是。”隐离脸上的表情有些不甘。

君少卿又道:“去请司徒公子过来。”

司徒锐进来的时候,正好看见君少卿在白宵的额上落下了一吻,那一吻极尽温柔,他从来没有见到过这样珍惜着某个人的君少卿。

想起君少卿让隐离去做的事情,司徒锐便觉得头有点疼,他甚至有点后悔当初没听师父的话,让君少卿有了这样一个软肋。

正想着,君少卿已经出声:“他为什么还没醒?”

“不出一日,他便会醒。”

司徒锐看着他看着白宵时那温柔的样子,思绪一下子飘到很远。

那一天天气很差,外面正在下暴风雪,他被师父逼着坐在桌旁练字,他一向没有什么耐心,纸上很快便被划的乱七八糟。

“吱呀”一声,门被推开了,师父站在外面,身旁是一个穿着雪白狐裘的少年,粉妆玉琢,嘴唇轻泯,看上去似乎很不高兴。

他后来才知君少卿是被押来天鉴的,那一年他才十三岁,却已经有了自己的亲卫,帮着皇帝处理一些暗地里的事情。

而君少卿之所以被圣上送来天鉴,便是因为他在一次行动中犯下了致命的错误,导致整个亲卫队为了保护他几乎全军覆没。

天鉴是用来训练杀手的地方,为大乾历代君王所掌管,不为外人所知。君少卿身为皇子,按理说是不应该到这个地方来的,但这样不可能的事情却真真切切的发生了。

他想,没有吃过苦头的小皇子若是看到他们的训练,可能要吓哭了。

但事实证明,他错了,君少卿不仅对自己带来的手下狠,对自己更狠。

那些杀手所必须经历的残酷训练,君少卿做的比他这个从小训练的人还要好,甚至于连抱怨也没有一句。

君少卿十六岁那年,接管天鉴,做的第一件事情,是去凤鸣谷,带回了千珏,那是多年前皇帝在凤鸣谷埋下的种子。

他没想到,在千珏成为废子的情况下,君少卿居然还能利用他剩下的价值。

可是,司徒锐看向白宵恬静的睡脸,君少卿居然为了这个人放弃了十几年前就已经计划好的一切,这个人......

杀意一闪而过,却被君少卿敏锐的察觉到了。

眯了眯眼,君少卿道:“不要做多余的事。”

司徒锐有些不甘:“你要为了他放弃那个位置吗?”

君少卿扭头看他:“本来就不是我的,又何来的放弃?”

司徒锐握了握拳,是的,他比任何人都清楚,那个位子,本就不属于君少卿,但这是他从十三岁那年遇见时便认主的人,在他眼中,除了他之外,没有人有资格坐上那至高的位置。

他看了白宵一眼,这个人,或许能拿来利用一下。

看着司徒锐气冲冲的离开,君少卿握住白宵微凉的手,低喃道:“快点醒来吧。”

君少卿从来没有想过自己会喜欢上一个人。

他并不是先皇的亲子,他只是冷宫妃子和侍卫私通的产物,在遇见先皇之前,连名字都没有的杂种,在冷宫听着生母的疯言疯语,受尽太监宫女欺辱,甚至连饭都吃不上。

终于,六岁那年,饿的实在受不了的他无意间闯进了御花园,被先皇所救,甚至将他抱给了不能生育的淑妃。

那是个温柔善良的女人,给了他前所未有的温暖,也使得那个普天之下最尊贵的男人向他伸出手时,他毫不犹豫的便接受了。

按照帝王的心意,成为明面上最受宠的皇子,暗地里被打磨成最锋利的刀,接手天鉴,直到那个强大的男人死去,替他继续守护大乾的万里山河。

本想着辅佐君御做个守成之君,却没想到,君御那个蠢货居然违抗那个男人的遗愿,将他流放。

只能提前开始计划,先将天命之子掌控在手中。

在他看来,天命之子并不是什么威胁,但还是按照那个男人的意愿那样做了。

第一次见到白宵的时候,他完全不能相信这就是传说中的天命之子,一副傻乎乎的样子,像只白兔子一样。

几乎没有悬念的,傻兔子落入了千珏的陷阱,和他再次相遇,顺手把傻兔子绑在了身边。

怎么说呢?他从来没有遇见过像白宵这样的人,对什么都好奇的样子,温软纯善,毫不设防。

这些东西或许是很多寻常人都具备的品质,但在白宵的身上,便显得突兀了。

他是知道的,白宵在一定程度上,能感知到别人的未来,这是天命之子与生俱来的天赋,无需任何借助外力。

人性永远是复杂的,亲眼看着一个人在自己面前死去,明明可以救,却因为不能违背天命而必须冷眼旁观他人的死亡,会觉得是自己害死别人的吧?

那种负罪感,足以生生把人逼疯。

但白宵没有,除了有些疏离之外,几乎看不见任何负面的情绪,即使有些厌世的表现,却仍然对世界充满了好奇,没有被世界染黑。

看上去那么弱的人,居然意外的有担当,他不得不承认,看着白宵为了千珏宁愿留在他身边帮他的时候,他是有些嫉妒的。

本来只是想通过一场场好戏来让白宵信任他的,却渐渐的被他吸引,甚至愿意和他一起进入疫病区。

他喜欢看他像小动物一样吃东西的样子,喜欢看他静静的睡过去的样子,喜欢看他好奇的看着世界的样子,喜欢看他......

那么多的喜欢堆起来,就变成了他喜欢白宵。

像他这样一直生活在黑暗里的人,大概就像是虫子一样,喜欢朝着光亮的方向吧?

白宵就是他的那一束光,洒进他的世界,虽然温暖,却并不刺眼。

所以,君少卿轻轻的吻在白宵的指尖,宵儿,等我处理完安王和宁王,安排好皇位的接班人,我就像你说的那样和你去游历天下,等老了,我们就找个像凤鸣谷那样好看的地方住下来。

想起白宵和他说起凤鸣谷时安心温暖的表情,君少卿脸上的表情更加温柔了起来。

他就这样坐在白宵的床边,夕阳洒在他柔情似水的脸上,天渐渐的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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