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 二十七、扒衣见君(1 / 1)
今天是扒衣见君节。别想了,林喵喵不会扒我衣服的,要扒也是他扒。话说,时至今日,我才明白总教官那时为什么要叫男生脱衣服了。做军人的总会有扒衣见君的这一天嘛。
今天八月一号,是我弟的农历生日。老妈做了很多菜(反正我觉得都很难吃),还买了个很大的蛋糕,让我弟叫了很多小屁孩来,她自己也叫了很多亲戚,弄得很热闹。但我只是随便扒了半碗饭,连蛋糕都没吃就早早退席了。每年我弟生日这一天,我都这样。因为这一天,是一年之中最能让我体会到男女有别的一天。我父母从来没有给我庆祝过生日,一次都没有。别说设宴延请亲朋好友了,就连生日蛋糕都不曾有过。我弟越是开心则衬得我越是落寞。每每此时,我都会这样安慰自己:下辈子投胎做个男人就行了。
我不喜欢我弟,并不是出于嫉妒,而是因为他做出过对不起妹子的事。
那一年,我弟七岁,妹子十一岁,我十二岁。那年暑假,妹子来我家玩。那时候我们还住在老房子里,与妹子为邻。一放假,我和妹子就整天腻在一起。那一天,我家一家四口都在家,算上妹子,一共五人,围坐在一起。那时,老妈还在某家鞋厂打工,所以家里就摆着一台缝纫机,上面杂七杂八的摆着剪刀、线和鞋帮。我和妹子盘腿坐在冰冷的地砖上,挨得很近。我弟就坐在我们对面,自顾自玩着。妹子起了玩心想逗他玩,他不知为何恼了,顺手抓起缝纫机上的剪刀朝我们掷了过来。妹子哭了,因为剪刀扎进了她的大腿,那把剪刀若再偏个十厘米左右,就会命中我。妹子哭得很伤心,弄得我也想哭。家长发现状况后,我弟就干嚎起来,挤不出眼泪也得嚎,这是他脱罪最常用的手段,到了今天也还是这样。等到我爹把妹子送去医院,他也终于挤出了两滴眼泪挂在眼角。
自此,妹子左腿的大腿内侧就留下了两个疤,两个被剪刀戳出的洞。到了夏天,妹子穿短裤短裙时,难免会露出那个疤。一般人不留心的话也看不到,但我总会一眼就看到那刺目的两道疤,以及它们带给我的深深的自责和愧疚。我妹子这么漂亮的人,有了瑕疵。
我弟作为罪魁祸首,不出半年就把此事忘了个干净。我父母宠他,他要什么给什么,已经彻底变成了饭来张口、衣来伸手、贪图享乐、一无是处的小少爷。今天过完生日他就十岁了。十岁,他依旧可以任性,可以使用那屡试不爽的脱罪方法。他的泪腺因此变得发达,可以整整一个小时泪如泉涌。这拓麻还是男人吗?是,他是还小,但他始终是个男的,不该用眼泪换取同情。三年前的那件事他早就忘得一干二净,这三年他快活似神仙,我却时常对妹子感到内疚。我不明白,为什么人越没良心活得越快活。
我懂,他那时还小,是不记得的。因为他小,我处处忍让他,但唯有这件事我不会忍。凭什么妹子一生都要背负着那两道难看的疤痕,只因为那时他还小。一句“还小”就把人家一生的事打发掉了。是,小孩子可以不对他做出的事负责,那么大人们呢?我老爹也不出半年就把此事忘得一干二净了。忘了,多轻松啊,反正不用他负责,因为我弟还小嘛。
就在前不久,我爹还语气不善的对我说不要和妹子来往过密。我拓麻这么做有一半原因是为了替你赎罪!
妹子本人并没有太在意那疤痕,照她的话来讲就是“又不是长脸上也没多大关系”。三年来,我们见面时总心照不宣的尽量不提伤疤的事,我不提是因为于心有愧,她不提是怕我于心有愧。
今天晚上六七点的时候,妹子把我叫出来,说是要去江边跑步。妹子过了暑假就是九年级了,要面对体育中考。其实暑假还未开始时她就说要我每天陪她跑步,结果暑假过半了才实行计划。妹子总是身未动,意先懒。她上个寒假也说过同样的话,结果一个寒假我们胖了五斤。(整天不是吃就是睡啊)
夏天天黑的晚,我们跑步时,太阳还停在西边山上迟迟不肯下沉。妹子今天穿了T恤衫和短裤,脖子上挂着红绳做链的水晶坠子,很简单却超漂亮。唯一美中不足的便是那又长又白的美腿上两个难看的伤疤。
我时常想,若当年那把剪刀偏了十多公分命中我该有多好啊。虽然会很痛,会留疤,但是我又长得不是很漂亮,留个疤又怎样。更何况,如若被扎的是我,我就不必被歉疚折磨这么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