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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第十章(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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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世上的事情,有的时候变化过于缓慢,缓慢的让人无法察觉;有时候又过于的迅速,迅速的让人无法接受。姜希耀前脚结婚,后脚晋升,准备带着新夫人去驻地的时候,奉军先是全员撤出关外,傅封琅乘机投降{9},而后张作霖就被人炸死在皇姑屯。一时全国的眼睛都注目着少帅张学良。当然,包括傅元瑛。

以她的了解,她以性命保证,当然不是父亲派人去刺杀了张作霖,他不敢,也不会。但是这个时候张学良想怀疑也无不可,甚至杀了在奉天做人质的叔叔都可以。

她纵然着急的不行也只能过着近乎软禁的生活。姜希泽又到前线去了,这一下子可算忙坏了姜希婕。她要上学,要准备考试,一考六天,简直要把人累的虚脱了。好在无论如何,她终于还是和王霁月一同如愿考入了沪江大学的英文系。本来想借机休息玩耍,但一整个暑假她都忙的没边,整日不是在照顾傅家姐弟的生活,就是在代替兄长去交涉,给傅元娥和傅元醒都化名改姓,隐瞒身份,转入上海的学校。只有一向抛头露面的傅元瑛无处可去,只能呆在家里。终于算是忙完了这一回,王霁月却又回家奔丧了。这一去就是近两个月,直到前天才回来准备去住校的细软。

八月末的上海闷热,两个人站在沪江大学的校门前,摆摆手告别司机,并肩而立。姜希婕左手提着包,右手挡在眉毛上,“啊,还真是漂亮的校园啊。”“那自然是。听说年初新任的刘校长来了之后,兴建了不少新的建筑,校园也扩大了不少。”王霁月一边说,一边向前走。“诶诶,等等。”姜希婕追上她,递给她一把阳伞,然后抢过她手里的行李,“我提,你打伞。就这样。”然后就欢快的往前走去。

王霁月只是低头一笑,似乎习惯了姜希婕这样的逞能,晚上只怕是要喊手臂疼。两旁走过不少和她们一样的新来报到的学生。虽然来读沪江大学的学生五湖四海,但是像她们俩这样锦衣华服的,就她们俩。不像在中西女塾的时候了,她们似乎更加孤立于芸芸众生之中。刘湛恩做了校长以来,学校设立了很多勤工俭学的途径,便有更多的寒门子弟—当然,是相对而言的寒门—开始进入沪江大学。姜同悯那个时候就是看上刘湛恩这一点,看上沪江大学这一点—在他那个钟情英法的脑袋里,始终觉得教会学校的教育是最严格也最全面的,而刘湛恩的做法也能让他的女儿接触到更广泛的人,更宽广的世界。

对于王霁月而言,沪江大学没有那么多的“贵族子弟”,父亲也许就不会成天的想着把自己嫁给哪位少爷。当然现在也不会了,因为在父亲眼里她的价值更在于,通过依附姜希婕来依附姜家。整个法租界都风传着二人如何如何要好。

“到了。女生宿舍。Women's Hall。”姜希婕放下行李,稍喘一口气。“我来吧。”王霁月想伸手提过自己的行李,没想到姜希婕提起就走,“我能行,没事儿。”王霁月看着她,面上似乎有些不高兴。也难怪,她本来希望两个人住一间寝室的。可惜没分到,两人隔着一堵墙。上到三楼,往东边走到尽头那一间,面南的,是姜希婕的寝室,里面已经来了她的室友。隔壁便是王霁月的寝室,反而空无一人。姜希婕放下自己的行李,一句话不说,反倒提着东西帮王霁月收拾去了。留下屋里那个和家人面面相觑{10},怎么连个招呼都不打?

这一家人人来的早些,也从高年级的学姐管理员们那里知道了和自家女儿住一起的就是而今南京要员姜同悯的女儿姜希婕。“呵,还真是一股子大小姐脾气。”当娘的一身剪裁合宜的旗袍,画着浓浓的妆,一脸狐媚气遮都遮不住,也不知道从良之前到底是干什么的。

宿舍条件不错,两张单人床,墙上有置放个人物品的架子,副带独立的卫浴,学校全天供应热水,走廊中间还准备了小厨房,预备让姑娘们自己开小灶用。推开哥特式的木窗子,侧目看去便是黄浦江{11}。风徐徐吹进来,吹动米白色的窗帘,王霁月扭头看过去,

姜希婕越发美丽了,她身上几乎有一种莫名的风情。说是莫名,只是王霁月现在还找不到词汇来形容罢了。见她双肘放在窗台上,散逸的长发被风轻轻吹起,阳光几乎给她俏丽的轮廓镀上一层金边,安静,却又极度的引人遐想。

“我,我先回去收拾我的了。待会儿过来叫你,一起去礼堂吧。”“嗯,好。”可是姑娘转过来还是不开心,唉,王霁月想,不就是没分到一起吗,不用这样吧。

典礼中,刘湛恩在台上讲话。姜希婕和王霁月虽然都是入学考试成绩名列前茅的,却自然不是能够上台代表新生演讲的那个。王霁月在认真地听台上人的讲话,女生提到了沪江的校训,信、义、勤、爱。“唔,LIVE,LOVE,GROW。”姜希婕说,“教会总是把爱放在重要位置。呵,也不是人人都能像耶稣基督那样一直爱所有人啊。”

王霁月笑着瞥她一眼,眼神中似有几分嗔怪几分喜爱,“不过是慈悲罢了,也不是什么难事。比如你,前阵子那么照顾元瑛姐姐她们就是一种爱。”“基督将自己的性命献给所有人,好固然是好,伟大固然是伟大,我却做不到。”姜希婕撇嘴,眉间皱起,王霁月有些好气又好笑,侧过头来看着她,一副愿闻其详的样子,“我只做得到爱一个人罢了。对一个人好,就好到底,到死也不放弃。没有中断,到死也不终结,这样就不会有伤悲。”

说完她看了看王霁月,而对方只是一副明白了她的想法的表情。

反正王霁月也不知道自己梦见了什么,也不知道自己一直在纠结徘徊。纠结自己为什么会做那样的梦,那样的梦又到底意味着什么。

然而两人即便再是形影不离有志一同,到了人生职业的选择关口,自然而然的有所不同—姜希婕主修英文文学{12},辅修了经济学。而王霁月则主修英文教育方向,她更关心的是教育。大学生活一展开,偶尔拌嘴,两个人的争吵便不可避免的往这件事上走—到底是教育兴邦,还是经济兴邦,到底哪个更重要更有效?

争吵往往会导向这样一个鸡生蛋蛋生鸡的问题—是有了钱才能谈高质量的教育还是教育普及了才会使广大人民富裕起来。“我不和你争,反正每次争来争去,只能是我先道歉。争不过你又何必。”两人下了课一起回到寝室,姜希婕略显颓丧地坐在床上,神情疲倦—今天她苦苦写了三天的作文被教授驳的一无是处,不免沮丧失落。偏巧王霁月心情好,毕竟她得到了表扬,而且下午还有网球社的活动,一时趾高气扬嘴上就如同带了刀片一样:“你这是怯战了么,三小姐,可不能这样,新时代的新女性,怎么能轻易服输呢?”

说完还坐在姜希婕的身边,一脸贼笑。“你!”姜希婕想扮茶壶,奈何家教不允许;想谑回去,又不知道从何说起,愣是憋在胸口生也不是死也不是。正好她的室友这时候回来了,“诶,你们俩不是下午要去网球社的活动吗?”

姜希婕这个室友出身书香世家,虽然中道有些败落,母亲的出身也见不得人,好在家教不错,平日里二人也处得相安无事—一来二去姜希婕个心眼儿大的就把很多事有意无意的说给了对方。这位姑娘身材矮小些,自幼被家里养在深闺惯了,四体不勤五谷不分的,网球什么的自然不懂,姜希婕跟她说了,她好奇,姜希婕便解释一番,

“。。。是,休息一会咱们换衣服去吧。累了这好几天,运动运动!”她仰面躺下,倦怠而没有淑女样子的姿势也就只有在寝室里才会看得见。王霁月笑了,也不打算继续逗她,便轻轻拍了拍她的大腿道,“你睡会儿吧,到点我来叫你走。”

然而没有睡醒的姜希婕下午到了网球场上,恨透了自己的这个决定—大热天的,打什么网球?晒都要晒死了。但是王霁月喜欢,她不来还不行—谁让她在天津的时候什么都玩过,啊,打打网球骑骑马算什么,她姜三小姐是玩过□□的人。

而且,她也不乐意别人教王霁月打网球,一想到有人会手把手教她就觉得不舒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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