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 陈译川的爱情自述九(1 / 1)
陈译川的爱情自述九
没有听到小夕哭,但我回头的时候,我看见她正在擦眼泪。低头亲了口宝宝,起身回了卧室。
“我不在乎你,我不管你,那你是从石头里蹦出来的,吃泥巴长大的吗?养了个白眼狼,翅膀硬了就不要自己的妈了。”岳母骂起来。
母女之间还会这样隔阂难以消除吗?我妈和小夕她哥安慰着岳母,我回卧室去看小夕。她抱着宝宝坐在床上,眼睛一直盯着宝宝,不知道在想什么。
“儿子睡着了吗?”我走过去在她旁边坐下,揽着她的肩,看见宝宝已经甜甜的睡着了,可爱的小天使。
小夕点点头,没说什么。
“小夕,人一辈子不长,能爱的时候就不要恨,过去的都过去了,从现在开始你都会很幸福的,你看,父母都老了,你跟他们生气只是让大家都不好受,你是晚辈,让着她一点,好吗?”
“你看她说那话,我想让她还老挑刺,她根本就不在乎我。”小夕气鼓鼓地板着脸,抱着儿子就钻进被子里。
我很无奈,又舍不得对她说重话,只好更加尽力的哄着她,总不能真的让她妈妈来了就这样走了吧。
“儿子要是知道你这样对他外婆,肯定也不高兴。”我摸着儿子的小脸,软软的,肉肉的。小夕拿开我的手,“别把他弄醒了。”
不过儿子真的醒了,刚睡着一会儿,现在醒了,看看小夕,又看看我,咧着小嘴笑了,小手还挥舞着,像在捞什么一样。我伸手过去,他捏着我的一根手指,紧紧的握着,想要塞进嘴里,小夕也笑起来,轻轻捏捏他的脸,心情好了起来。
“宝宝真乖。”她说。
宝宝是乖,就你难伺候。我在心里腹诽。
“好吧,为了儿子,我就牺牲一次。”
什么叫牺牲……
小夕出去和她妈妈和解了,虽然没有正常母女那样亲昵,至少没有争锋相对了。
日子一天天过去,宝宝越来越好玩了,会咯咯的笑,会吐泡泡玩,会觉得扮鬼脸好笑,真的长成一个完整的小人儿了。
过了大四下半个学期,儿子已经会叫爸爸了,没错,会叫爸爸,但是还不会叫妈妈,把小夕给气得,哈哈。
毕业晚会在学校附近的一家酒店,我们一个系的同学都在。小夕帮我选好要穿的衣服,眼里满是羡慕的看着我,嘴上什么也没说。
“晚上咱们一起去。”我说。
“咱们一起去?”她问。
“对,带上咱们儿子。”
小夕高兴的蹦到我怀里,抱着我的脖子跳个不停,坐在学步车里的儿子也跟着高兴,跳的快要把他的学步车给砸坏了……
当然,毕业晚会带着女朋友男朋友再正常不过,但是带着老婆孩子的,只有我了吧。我有些觉得难为情,但是看小夕靠在我身边红扑扑的脸,对周围的一切欣喜的用微笑回应,儿子也没见过那么热闹的场景,高兴的不得了,我又庆幸把他们带来了。
总比我自己一个人来强吧。
“不是吧?陈译川,儿子都那么大了。”同学们都惊讶的围过来,打量小夕和儿子。
“咦,你不是机械学院的那个什么,黄清夕吗?”一个男生认出小夕,“我是马萧的高中同学,他可是喜欢你喜欢的死去活来呢。”
我和小夕相视一笑,没说什么。马萧是很喜欢小夕,而马萧的确也是一个不错的人,不过人除了自身的条件,还需要上帝的眷顾。
“这孩子好可爱啊,你看他的小脸,粉嫩的让我想咬一口。”一个女生凑过来,小夕赶紧把儿子往怀里塞了塞,儿子反而扒拉着要四处张望,好奇的大眼睛四处打量。
毫无疑问,这次晚会的焦点自然就是我,儿子了……
不得不承认,儿子继承了小夕的优点,大眼睛,白皮肤,浅浅的酒窝。我的优点,呃,儿子一定能长到一米八五以上,还有高鼻梁……
毕业后进了一家国营企业,工作稳定后,儿子已经会走路了,每天下班回家,他就歪歪倒倒的跑到门口要我抱抱,小夕就成了无业游民,在家带孩子。
儿子很乖,可是小夕还是显得很憔悴,身体比怀孕的时候还虚弱,吃饭没胃口,睡觉失眠,我看在眼里急在心里,给她买各种补品都没用。
有一天,小夕的哥哥问我,是不是打算就这样跟小夕过下去,我被问懵了,这是什么意思。
“你不打算跟小夕举行婚礼了?”她哥哥问我。
我这才恍然大悟,对啊,对女孩子来说,婚礼是多么重要的事情啊,我怎么能让小夕错过这个。我向她哥哥保证后,开始筹划婚礼,背着小夕的。
但是筹划婚礼真的很累人啊,特别是要瞒着新娘。足足一个月的时间,一切准备的妥当,我看着自己安排的,儿子可以当花童,多好啊。
“爸爸……”儿子拉拉我的衣角,把正在看电脑的我从缓神中叫回来,一把抱起他放在我的腿上,亲了一口,真的是让人想咬一口啊。
“怎么啦宝贝。”抱着软软的儿子,比抱着小夕舒服……
“木头,木头……”他挥舞着小手,指着客厅的方向。
什么木头?我抱着他出去,发现小夕坐在沙发上看电影笑的东倒西歪,儿子的积木堆到一半就没了下文。
“爸爸和你玩儿,好不好?”我吻了吻儿子的小嘴,在他的积木旁蹲下来。
儿子高兴得围着我转,眨着眼睛看我怎么把一堆木头合成宫殿。
“儿子真乖,不打扰妈妈看电影,哈哈……”小夕说着,又被电影逗得笑起来。我抬头看儿子,他正无辜的望着我,我顿时发现自己被这个小家伙捉弄了,感情舍不得打扰他妈妈看电影,就来打扰他爸爸工作了?
我妈找了一个看相的给我们选了一个黄道吉日,于是一个母子俩都还在熟睡的早晨,化妆师急急忙忙敲响我家的门,拉起还穿着睡衣的小夕就往酒店跑,儿子也被顺便抱走了。
看他们两临走时一脸懵掉的样子,我意味深长的朝他们笑笑。
下午四点,曼哈顿酒店某楼层响起悦耳的婚礼进行曲,宾客们都安静的看着向我走来的小夕,还有穿着白色小西服的儿子。
给小夕戴上戒指,我悄悄在她耳边说:“这是枷锁,把你囚禁在我身边的枷锁。”
小夕笑笑,也悄悄说:“放心,我不会逃跑的,你养我比我自己养自己舒服多了。”
这个小坏蛋。
生活就是这么开始的,儿子渐渐长大,去上幼儿园,我和小夕也把日子经营地井井有条,儿子三岁的时候,我们去了青岛,买了房子,定居那儿,因为小夕喜欢海。当然,这中间有我爸妈和小夕哥哥的支撑,我们才能如此放肆的花钱……
不过现在,我已经有了稳定的工作,小夕开始在家做一个自由的作家,稿费竟然也能作为我们家柴米油盐的花销!
儿子已经长大,小夕也留在我身边,我想,我是最幸福的人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