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章(1 / 1)
就事论事,李世民依然不失帝皇的公正;但就整个宫廷态势上,李世民越来越倚重长孙无忌了。
七年十一月壬辰,开府仪同三司、齐国公长孙无忌为司空。
这次,李世民没有听长孙的:“太子过于仁厚,若得国舅鼎力相助,实乃国家大幸也。”
长孙有苦难言。长孙明白,哥哥不喜欢太子,李世民是一相情愿,可……不能说啊。
长孙无忌可以说是厌恶太子。在长孙无忌看来,太子无才无德,才智庸碌不能慑众,品德卑下不能服众。所以,长孙无忌常常进言太子过失。可这在李世民看来,却成了长孙无忌重视太子的表现。
李世民相信这是最好的布局:朕在世,长孙无忌需依靠朕;朕仙驾,长孙无忌需依靠太子。而且,太子乃皇后子,嫡亲甥舅,更应无懈。所以,长孙无忌之才足以倚重,长孙无忌之忠足以信任。
帝皇的倚重膨胀了长孙无忌的欲望。长孙无忌越来越活跃了,人脉绵密织蛛网,长袖宽广兜风云。对待太子,长孙无忌也越来越“谏诤”了。
长孙心如油煎,密切关注着长孙无忌的举动。长孙深深明白,现在是要和无忌争时间了:正名太子,打压无忌。
八年二月乙巳,皇太子加元服。丙午,赐天下酺三日。
赐予太子尊荣并不难,只要长孙开口,李世民都会满足。难的是打压无忌——李世民不听。
温言无用,苦劝亦无用,长孙竟无法可施。
长孙当然知道,世民对长孙家族有着莫名的亲厚。这情份里,有着世民和无忌的布衣兄弟情,有着世民与士廉的温澹君子谊,当然,最重要的是长孙世民半生的夫妻情份。
夫妻情份,岁月赋予了它重量,斑驳了它容色,层层涂抹,鲜颜掩了旧色,可偏偏余下嫣红一抹,到底不舍得。
我怎能背弃你,背弃我半生的情志;你怎能背弃我,背弃你半世的心业。早已血脉相连,呼吸相和,荣华同享,苦痛与共。
那么,好吧,你与长孙家族的距离,就从你我之间先拉开吧。望你警醒,世民。
李世民一如既往的与长孙畅谈一天种种。论及政事,长孙忽道:“牝鸡司晨,家之穷也。妾以妇人,岂敢豫闻天下事?”李世民一怔,旋即付之一笑,继续侃侃而谈。长孙竟沉默不答。
李世民静待半晌,暗叹一声。
九年二月,长孙无忌罢。
可到底帝心有意,念念不忘。
五月,长孙无忌起复。
现在,轮到长孙长叹了,丝丝苦笑,作茧自缚。
唯一能做的,就是尽快让太子握有更多实权了。
庚子,太上皇崩于大安宫,皇太子听政。
冬十月庚寅,葬高祖太武皇帝于献陵。戊申,祔于太庙。
风烈,雪紧,雁哀,马嘶。
送葬的队伍绵延千里。
华盖满天下。
哀荣鼎盛。
礼毕。暂宿行宫。
地幽人稀,是个谈话的好时机。
长孙唤来无忌。
“无忌,今后太子和诸王子有何缺失,你来禀告我即可,不必去烦扰陛下。”长孙抬眸望向无忌,“这是皇后的职责。”
静眸含威,光采逼人。
无忌也望着长孙,岁月凝练了气韵,高华清雅,雍澹自若。
悄悄垂眸,不觉恍然。轻轻扶额,欲挥去一双双徘徊荡漾的眼睛。
那个雷电交加的子夜,一双小手死死拽住自己的衣角。一道利电割开暗夜,小手颤抖了一下。忙把小小的人儿楼进怀里。电光过处,照亮了那双惊怕脆弱却倔强明亮的眼睛:“哥哥。”
那些鸟语花香的日子,一双纤手为自己斟茶铺画。心中暗笑,世民有些日子不来了,该抽个时间约他来做客了。暖风徐过,熏染了那双羞涩娇美又难掩热切的眼睛:“哥哥。”
那个刀光剑影的凌晨,一双柔夷握在手中冰冷彻骨。似有若无的呼吸撕碎了心肝,昏天暗地,几几支持不住。噩梦不醒,紧闭了那双温柔清亮又聪颖高远的眼睛,但愿能再听到一声:“哥哥。”
在所不惜。
无忌轻轻颤抖了一下——在所不惜。那天,握着那双越来越冷的手,真的是在所不惜的,只求她醒来,哪怕用血去换,用命去换。
可……如今那双眼睛还在吗?轻轻抬头,默默相望——静眸含威,光采逼人——如此优美深邃而陌生冲淡的眼睛——皇后的眼睛。
“皇后,了解储君的得失,严加教导,是陛下的职责;向陛下进言储君的得失,规劝铮谏,是臣子的职责。”深深望进长孙的眼底,“这是对陛下尽忠,对太子尽忠,对皇后尽忠。”
长孙微微战栗,眸中光泽闪过。
为什么,哥哥,为什么你就这般容不下乾儿?你不就是想做实质的摄政王吗?世民已经默许你了。你讨厌乾儿不够聪明,可这不正应是你希望的吗?你为什么就这般容不下乾儿呢?
乾儿是我的第一个孩子,生他可真是吃尽辛苦。整整一天一夜哪,好容易生下来了。
“哇——”哭的真响,又响又脆,我再也没听到过比这更好听的声音了。世民也高兴,逗着娃娃,喜滋滋的说:“我的儿子一鸣惊人哪,将来肯定有出息。”
世民把娃娃抱过来给我看,粉嘟嘟的,乌溜溜的眼睛长长翘翘的睫毛,眨啊眨的,聪灵乖巧,柔柔哄着,就笑了,一下绽开两个圆圆的酒涡,仙童似的可爱,抱过娃娃的人都舍不得放手。产婆说:九斤八两呢,没见过这么重的孩子,命里富贵啊。
乾儿是在行军途中生的孩子,颠簸流离,奶水不够,照顾也不周,所以身子一直不太好,后来读书也精力不足,是我这做娘的错啊。
那时艰苦,乾儿是我自己带大的,跟我特别亲,知冷知热的,是个温柔贴心的好孩子。
哥哥,乾儿有什么不够好,你可以教他啊。世民正壮年,太子完全可以慢慢学啊,肯定能学好的。
更重要的是,嫡长子继位,是国之大统。随意破坏,会骨肉相残,嘀血宫廷,就像……玄武门!
不!我决不能让这样可怕的灾难发生,那是我的孩子们!我生养他们,决不能眼睁睁看着他们头断尸横!
哥哥,你真的不顾我孩子的死活吗?哥哥!
长孙眸色黑亮,久久端详,无忌声色不动。
紫蟒长袍,大刀金马,神容威重。长孙淡淡颌首。
“哥哥,你越来越是个重臣了。”
“妹妹,你也越来越是个皇后了。”
注:魏徵谏言长公主嫁妆太丰和李世民欲杀魏徵是两件事,我并的。
第九章 凤冠正
雪肌红唇甜,体香肤腻媚,锦枕绣被斜,云雨巫山癫,细喘娇吟醉,缠绵入骨酥,轻松愉快的享受,简单舒服。
简单的快乐都是舒服的。
心中莫名隐痛是不舒服的。
可真正简单真实的快乐和满足,是没有若有若无的虚空感的。
“朕羡慕你的父皇!”迷乱里,李世民叫道,“他活得痛快!”
杨妃只是稍稍拥紧李世民,温柔妩媚的笑:“皇上累了,皇上要多注意身子才是。”
杨广,人称:美姿仪,少敏慧。也许是太敏慧了,早勘破迷障;也许是太完美了,终跌入深渊。
李世民,人称:幼聪睿,玄鉴深远,临机果断,不拘小节,时人莫能测也。
看着是两种人,所以父皇败了。想来父皇肯定是不服气的,可不管父皇怎样想,结局是公正的。
但如今,李世民到底还是说了:朕羡慕你的父皇!
哪怕是说说而已。
到底是心中挥之不去的阴魂。
杨妃对隋炀帝并没有多少舔犊深情,称是贵为公主,其实也不过是百十个养在深宫里的女儿中的一个罢了,父皇连名字都不会记得住。所以,在父皇溃败时没有带上自己也不足为奇,要不是正好遇上了李建成,要不是李建成正好看得上自己,恐怕早晚都得马践脂肪骨髓香。
不过,辗转为李建成的歌姬,总是委屈的。没办法,也只得忍了。生在深闺,长在后宫,有些规矩进退是烂熟于胸的。
老天唯一的厚赐是:一副娇柔鲜艳的好相貌。
不管别人怎么想,杨妃认为,美貌是重要的,尤其乱世,尤其乱世中的皇女。
杨妃很清楚,这一生,生在宫廷,也必将死在宫廷,不论多少凶险跌宕。杨妃不能想象自己洗衣煮饭的样子——身在宫廷,骨血中早烙下了宫廷的印痕。
天璜贵胄,或金缕玉衣,或刀剑加身,或尸蟲出户,或自刎乌江,都是死得其所,唯独没有贫病交加,穷困而死。
这些,细细勾描成形,就是杨妃。
美目横波,香靥回春,娇媚高贵,馨雅清怡,兰蕙聪颖,恬柔明透,女人中的女人,清灵一笑,漾开了花。
深宫里的女人,在风涡中唱,在浪尖上舞。水袖钗环,红粉熏香,掩过多少幕后刀兵,杯底乾坤。
早已习惯如呼吸,流畅自然。公主的宫廷,歌姬的宫廷,其实都是一样的。
世上只有一个宫廷。
莺歌燕舞罢,总是腥风血雨。
旧的宫廷,新的主子,朱红的玄武门遮去了斑斑血迹。成王败寇,一朝天子一朝臣。还好,新的天子依然青睐这旧时的模样。
不愧是兄弟。
帝皇的宠妃自然比王府的歌姬好得多,恍惚间,也和昔日的身份相仿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