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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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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爷刚刚是在笑?是吧?是的吧!激动的耗子立马表示只要少爷高兴,他就是天天穿破内裤也愿意啊——

于是,激动的耗子把自己挖个大坑埋了。从此以后,耗子的内裤总是莫名其妙的被各种加工,各种洞,各种图案,各种颜色拼接...大家为了少爷开心为什么牺牲的是他的节操QAQ,从此,永远缺内裤穿的耗子。从此,笑容终是慢慢出现在少年的脸上,从此,雨殿众人都在丢节操的路上一路狂奔...

曾经的少年已经长大了,褪去了当初的青涩,眉眼更加精致,长相七分随了母亲,当年有名的大美人在一众追求者中选择了走黑道的潇振天,可是引起好长时间的争议。

虽然平时有电话邮件联系,但真的回到了这里,大家还是把这一年里的工作做了详细的汇报。潇雨在认真的听着,时不时点头说几句,复古奢华的大厅里,一桌子人围在一起,以白色衣服的青年为中心,很快,话题便从工作到了生活,大家又一次关心了他们少爷的学习情况,生活情况,感情情况,然后,便说到了前几天的国际企业家交流会。他们当然知道少爷是以N.W总裁的身份去的,但是,少爷去干什么去了才是他们关注的重点哇,毕竟,Z市的海湾酒店可以偶遇很多萌萌哒来自世界各地的妹子呀!

大家讨论得热火朝天,没注意到一直淡定的青年慢慢有些不淡定的悄悄的遁走了。。。

自己的房间被收拾得干干净净,和去的时候一样,潇雨想起大厅那群人和N.W那群人,太阳穴有点突突的跳。一直以来,大概还是受父母的影响,他没想过要去找什么人。他的身份,对别人来说,不是拖累就是被拖累。比如,他父母。父亲一直想要他做个普通人,从来不让他碰道上的事,很小的时候,就送到国外读书,一直到他十五岁回雨殿,除了父亲的心腹,没人知道鼎鼎大名的黑道霸主有一个儿子,父亲一直将他保护得很好。只是,父亲忽略了一点,那就是——

只要他是潇振天的儿子,就注定平凡不了。

这一点,他的漂亮母亲倒是看得很通透,所以,在小小雨快乐的过完十岁生日,就被母亲丢进了一个特别训练营。那里,有大家族的继承人,有某些国家的皇室成员,有一些势力的接班人,有他,华国黑道霸主的儿子。明面上,那是一家国际性贵族学校,实则,A班的他们上课内容,太多太多,要求也苛刻到完美,因为,出生,注定了他们以后的路。不聪明,就是灭亡。所以,就算是天价的学费,也也有太多人想挤进A班。

那时候的潇雨,哪里懂什么,只知道一向非常疼他的妈妈不要他了,一个人躲着哭了好多次,但还是咬牙坚持训练,希望妈妈快点把他接走,大概是天生的体质,本来白白胖胖的他半岁后就瘦下来,怎么养都胖不回去了,比起其他小朋友,他就单薄了几分。刚开始,总是鼻青脸肿,身上大大小小新伤加旧伤,小小的少年终于爆发,问出了为什么,为什么要他去那个魔鬼的地方。母亲的回答一直回荡在脑海——

“因为你是潇振天的儿子。”

那句话,在他父母双双遇难后,在他还沉浸在父母过世的悲痛中差点被刺杀时,在他看到因为父亲不在了摇摇欲坠的雨殿时,在他挡在所有兄弟面前时,在他终于手刃仇人时,在他得到父亲的兄弟认可时,在他再次回到课堂时,他真正的懂了那句话的含义。

父亲一直希望他无忧无虑一辈子,把最好的给他,可是,从他出生起,就注定了,他不可能像普通人那样过一辈子,因为他是潇振天的孩子。

潇雨忍不住打开了一个抽屉,拿出了里面的相册,现在已经很少有人会将照片冲洗出来,但是,这却是父亲最喜欢做的事,每次一有假期,就会带他们出去,给他和母亲拍下很多照片并洗出来,然后装进相册里。现在,这些相片,成了潇雨对父母唯一的念想。每次回来,都忍不住仔细的翻一遍,哪怕只是一瞬间的回忆,也好过什么都没有。

在雨殿待了一天后,潇雨就回了学校。这次的假期是因为他提前完成课题作业而空出来的时间。其实按照规定,四年前的他就可以从A班毕业,因为,雨殿的势力已经比之前有过之而无不及,“雨少”已经逐渐取代了“潇哥”成为道上的尊称。这样的成绩放在A班,也算是顶尖的。但是潇雨明白,环境对人的影响还是很大的,不管一个人的自制力多好,都会或多或少的受环境影响。再加上,像他这样的人,几乎刀口嗜血,随时都是提着脑袋在活,A班的氛围会让他一直保持最好的状态。而在他再次回到这里时,大家对他明显多了几分敬畏,结交也略带恭敬之意,就连魔鬼1号,也似乎对他刮目相看,训练时的一点小问题也都直接装瞎了。这些不管是敬畏是交好是钦佩是同情是疏远的目光潇雨都一一接受了。

学校的时光总是过得特别快,更别说课程又特别轻松的潇雨了,没事就转到N.W总部,毕竟,甩手掌柜坐久了会越变越懒,这可不好。虽然那里有一群可怕的女人,会时不时问问他有没有勾搭上漂亮女朋友,会时不时帮他相个亲,其实,心底,潇雨还是觉得她们挺可爱的。至少,在他最困难的时候,没有离开N.W,这里,是他母亲的一生的心血,他自然也要守护好。N.W是母亲一手创立,五年时间便已经是国内的一线女装品牌,渐渐转为轻奢风。

母亲,是个极其聪慧也极其美丽的女人。这是潇雨的定义。

这天,潇雨处理完一些文件便下楼准备离开了,快到大门时,突然被旁边的杂志吸引了注意力,明明是财经杂志,封面人物的长相却是可以堪比时尚杂志的男模。这个人,潇雨知道,也认识。

作者有话要说: 某人: 再不放我粗来就木有小鱼干了!╭(╯^╰)╮

☆、那个人,他从来就没忘

那个人,他以为他已经忘了。当把刻意关闭的记忆阀门打开时才发现,那双宠溺的眸子,醉人的低哄声,身上安心的味道,亲吻自己时的...咳咳,他都记得那么清楚。

而且,甚至,有些怀念。

他不止一次想,他竟然从未想过要对他做点什么,毕竟,以潇雨的性格,那个老男人只是对他露出恶心的眼神,就已经让他动了杀心,但是那个人,哪怕是第二天醒过来,他竟然连生气都没有,不,是从头一天晚上,他就没推开对方...他是不是疯了。

是不是,因为从来没有人那样温柔的对过他,是不是,因为那个人怀抱让他觉得特别温暖,是不是,因为他太孤独,是不是,因为那个人总会用好听声音低声哄着他......

那晚的交流会晚宴快结束时,主办方负责人再次对大家表示感谢,坐在潇雨斜对面的一个看起来温文尔雅年近花甲的企业家执起酒杯朝自己走来,并表示后生可畏,愿意结交之意。潇雨眼里闪过几丝兴味,便随同来到了一处偏厅,随后便是那个老东西自以为的相谈甚欢,与潇雨称兄道弟,甚至是到了忘年交的情谊。

虽然全程只有十几分钟,潇雨也只是谦逊的如晚辈在认真听长辈教导的乖学生,随后便得到了长辈的邀请去房间详谈。

这一切,都没有任何问题,生意人嘛,道路多,便有生意,这样的场景在交流会上随处可见。

只是,当两人刚刚走出宴会大厅,那人转过身来眼里一闪而过的得意与猥.琐被潇雨扑捉到了而已。随后的十分钟,那人看似在侃侃而谈,却是不时露出心急与□□之态,这些,都被认真听讲的潇雨收入眼底。于是,在受到长者几次“诚恳”的邀请后,潇雨便欣.然前往,即使他相信这个老东西无非就是那几个下三滥手段,常年保持极高警惕性的他也未曾掉意轻心。

他注意了饮料,注意了酒水,注意了香烟,注意了往来的人,注意了周围环境,注意了房间的布局,独独漏掉了那人身上淡淡的香水味。所以说,在江湖飘久了,总会挨刀这话说得太有哲理了!

明明就是淡到可以忽略的香水,随着时间推移,香味更是微乎其微,而坏就坏在这里,就在潇雨稍稍松一口气时,屋里突然飘来一股浓郁的香味,那么猝不及防的涌进了鼻孔,和先前的一结合,催情的效果,好得不要.不要的。

潇雨想杀人,但是,身体已经有些不听使唤了,只记得,将那个快要狼性大发的老东西就着床头柜的角,狠狠的压下去,至于那个该死的老东西惨叫是不是因为蛋碎了,就不关他的事了。踉踉跄跄的往回走,意识也快模糊不清的潇雨无力的扶住了旁边的墙壁,然后,那面墙壁,动了。

在听到那个声音时,潇雨便想,这个人一定也长得很好看,果然,和他预想的差不多呢,忍不住勾了勾嘴角,潇雨轻轻地抚着那双狭长的凤眸,感觉有些不满。怎么可以用这种眼神看他呢,要像那天一样,深情的“啪”!手里的杂志掉在地上,潇雨有些怔怔的回不过神,他怎么会...

离那件事已经过去三个多月了,在他有些刻意的将那个人忽略的意识里,蓦然回首,他,已经将那个人记在了那样的位置。

N.W总部在时尚浪漫之都巴黎,他上学则是在意大利,除了雨殿有重要事务急需处理,大部分时间,他都待在欧洲。在过完圣诞之后,他想,他似乎很多年都有没有回去过过年了,或者,他应该回去和大家一起团个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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