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3 73.再会(1 / 1)
走到面前来的女子一身牛仔,身材高挑,小麦色的皮肤配着一双深邃的眼睛,浑身都透露出一种成熟的韵味。
“Miss All Sunday……”千夏愣愣地看着她,她没想到再一次见面居然会是在这里。
等等!再一次?是了,她刚才是叫她Easter的,而原著中是没有这个人的。那么,这个世界真的是她曾经来过的世界!?
Miss All Sunday在她面前站定,然后微微弯腰,伸出右手抚上她的脸颊,轻轻说道:“除了外表看上去没怎么变以外,其他地方你似乎都变了很多似的。”
“罗宾姐姐……”
“嘘——”罗宾将食指放在嘴前,做了个噤声的姿势。“你现在还要跟我回去吗?去boss那里?Boss那里有新安排哦,这一次会让所有高级特务都看见他的真面目呢。”
“不必了。”千夏忽然笑了,“他只是Miss Easter的boss,而我已经不是Miss Easter了。我的boss可比他强多了。He is our sky。我也只认这一个boss。”
罗宾一愣,也跟着笑了,“不知道谁这么幸运呢,有机会的话真想见见啊,能将克洛克达尔比下去的人。”
千夏失笑,“哈!那你会失望的,那只是个十四岁的小鬼。”
“能被你称作天空的人,就算只是个小鬼,也一定有他的过人之处吧?”
“……真不愧是罗宾姐啊。”千夏感叹道,抬头看向了天空,“那个人,尽管平时是个软弱天真的废柴,关键时刻却是非常可靠的人。大概是人格魅力吧,他身边总能距离一些能够与他互相信赖着、能够一起战斗的人。他是晕染一切、包容一切的,我们那群人的大空。”
“大空么……”罗宾有些微的失神。
“你也会遇到的哦罗宾姐。”
罗宾一愣,看向面前矮了自己将近两个头的千夏,只见千夏笑道:“愿意信任你、视你为真正的同伴的,也能够让你信赖和依靠的人。”
罗宾苦笑了一声,“曾经也有人跟我说过和你十分相像的话,可是……不可能的,我这样的人……”
“恶魔之子吗?”
罗宾心底一惊,立刻双臂交叠,做出了警备的动作。
“不用担心,罗宾姐,我知道的远比你想象的多。”千夏笑得很是玩味,“不只是你的身份,就连克洛克达尔的目的我也一清二楚,我还知道他的目的一定不会成功,而你将来还能见到的历史正文,也绝对不止阿拉巴斯坦的这几块。”
这话透露的信息很多,罗宾是个很聪明的女人,就连千夏无意间透露出来的都想到了。她几乎是颤抖着问道:“你为什么会……”
“在死神的眼里,任何人都是一样的,不存在什么恶魔之子鬼之子的,在他们眼中,一般人死后会进入尸魂界,生前罪孽深重的人就下地狱,你的罪孽并不深重不是吗?那些曾经背叛过你的人,是他们先犯了贪欲,又因贪欲行背叛之事,你的行为,可以在规则上规避杀人之罪,毕竟那些人在行事之前都考虑过是否拿走你的命。”嘛,虽然这个地方完全没有死神监管,不过谁让她口才好本身又是一种证明呢?
神枪:[我才发现你居然是这么会忽悠的人。]
千夏:[哦呀,终于肯理我了?]
神枪:[……]
神枪表示他是真的跟这个小伙伴合不来,那一天银的那一枪没戳中她真是太遗憾了。
罗宾有些好笑,“难不成你想说你就是那个死神?”
千夏摇摇头,然后再一次举起了被卖过多次的队友,说道:“我不是,不过这家伙曾经是一位死神的斩魄刀哦!除了最近不太搭理我,其他地方还蛮好的,要不我把他给你防身吧!”
神枪:[捩花!你这是什么意思!?]本来以为你已经很不靠谱了,没想到你居然这么不靠谱!镜花水月都比你强多了啊!他怎么早没发现这家伙特么压根就是个脑残呢!?
罗宾没有接刀,而是疑惑地看向她,“这不是你的武器吗?这么给我没问题?”
“不是啦,我有自己的武器,比起刀我更擅长用枪啦。”千夏一边现出捩花的枪体回答罗宾,一边忽悠另一只手里的神枪,[你也知道了,我现在是双枪,自然也是双刀魂,我的另一半刀魂都很久没有找过我了。]言下之意就是:你知道你是多大一个电灯泡吗![况且,你确实需要一个新的主人了不是吗?作为一个不能实体化的刀魂,你总是这么跟着我也不是个事吧?]
[……]略去前面那段调侃他的话,神枪知道其实她说的没错。他本以为随着市丸银的死亡他也会消失的,却没想到却是流落到了这个地方,还遇到了早就被丢进断界的捩花。他们都是刀魂,彼此间是无法建立联系的,她也没办法让他的力量重新现世,千夏的灵力他根本吸收不了。之前那一次是以前市丸银的灵力残余,而这个世界灵子浓度稀薄,用一次就要蓄力很久。
[……但是不合适,她不用刀。]
千夏一愣,抓抓后脑勺,对着罗宾道:“对了,我都忘了你不用刀了。这样吧,你以后遇到能够信任的人,并且那人也用刀的话,就把刀交给那个人好了,至于神枪认不认同,那就是那个人的事了。在此之前,神枪积蓄的力量应该够在危机时刻保护你一次了。哦,神枪就是这把刀的名字。”
罗宾认真地看了看她,然后接过刀,露出一抹怅然的神色,“谢谢你,千夏。”
听到对方叫自己原本的名字,千夏一愣,抬起头愣愣地看着她。
罗宾笑起来,难得伸出手温柔地摸了摸她的头,“不用那么惊讶,其实早在八年前你来到巴洛克华克的时候,我就已经认出你了。在我离开奥哈拉之后,唯一一个真正对我好的就是你了。尽管你那个时候还很小,我却从来没有忘记过。”
“罗宾姐……”
“就这样吧!”罗宾略带忧郁的笑容一下子变得明朗起来,“你给我的东西我会好好收着的。”说着她举了举手中的神枪,“这段时间克罗克达尔的动作很紧凑,我得快点回雨地,不然他就该怀疑我了。”
“那么,再见了,千夏。”
成熟的女子转身渐行渐远,走出巷子后,背影也逐渐消失在来往的人群中。
千夏的嘴脸也勾起一个浅浅的弧度,一步一步走出小巷。
“啊,再见,罗宾姐。”
你会遇到的,很快就会遇到了,真正能够让你信赖、让你依靠,甚至让你愿意为之付出一切的团体。
阿拉巴斯坦每一天都是极端的热天,常年少雨,也就因为这里是沿海城市,空气才稍微湿润些。
街上还是人来人往热闹非凡,大约是因为阿拉巴斯坦的人民集中分布在沿海和绿洲,而沿海更是商贸繁荣,所以每天都有很多人,不只是本地人,来往的外地人也很多,还大多都不重复,除了一些固定的商人。
大概是因为刚刚见过了故人,千夏的心情很是不错,花钱也大方了一些,虽说这也有花的不是她自己的钱的原因在。
伸出手背蹭去额头上冒出的汗,千夏又去买了一大碗水果沙冰,刚刚吃了几口走出商店,千夏就发现周围的人都看着一个方向发愣,抬头一看,就发现他们看的方向隔着很长一段距离,一个耀眼的火焰龙卷突兀地在那里旋转,鹤立鸡群,中间还有好几幢房屋林立着。
不做他想,玩火的那货绝逼是艾斯没错,总不能是她boss那样点着大空死气火的家伙吧?再说了,她家boss才没那么招摇!当然了,如果旁边跟着Reborn大魔王那就要另当别论了。不过那群黑手党怎么可能会出现在这里嘛!
这么想着千夏又吃了一大口沙冰。啊,果然大热天吃沙冰最爽了!说起来,艾斯那家伙怎么弄出那么大动静?巴洛克工作社底下的那一大群赏金猎人还不需要他闹出这么大动静吧?
在千夏思考这个严肃的问题时,旁边的人忽然全都跑开了。等她察觉到周围已经没人的时候,那如同龙卷风般的冲天火焰已经迅速靠近了这边,这时候千夏才发现火焰龙卷的后面还跟着一个同样大小的烟雾龙卷!
卧……槽!烟雾果实能力者,她记得好像是一个什么很难缠的海军军官吧!还是一个把主角追杀的很惨的海军军官!这么说……主角小草帽已经到了!?
千夏刚准备跑路的时候,两个龙卷忽然转变了方向,千夏刚刚松了口气,就看到旁边一个拐角处跑出了之前她还想到的人。
那人身穿红色大马褂,头顶一个大草帽,眼底一道弯线疤,趿拉一双人字拖。
……主角君草帽小子路飞。
紧接着千夏就看到了他拐出来的那条岔路口跟着追出一大批海军。
她刚提起嘴角准备抽搐,已经跑到她面前的路飞看了她一眼就说:“你怎么还在这里啊?”然后就一把抢走了她端在手里的沙冰。
千夏保持着端着碗的姿势看着他从自己面前跑过:“……”
其实他是想表达“周围已经没人了为什么你还在这里”的意思,但是千夏愣了一下之后只反应到了自己的沙冰被抢走了,于是她也追了上去,“你这个强盗快把我的沙冰还给我!!”
买这碗沙冰的钱是艾斯的,而抢走你沙冰的是艾斯的弟弟,严格来说,也不算是抢……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