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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反洗脑(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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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觉得我不能坐以待毙。

与其等老爸自己查,不如我把我查到的通通告诉他。

所以我就开始把截图上传微信。

大概就是以下内容:

【一、涉嫌传销】

2011年11月18日,本报根据读者报料,率先报道了“万家购物”的返利模式,并提出四点质疑。

2012年6月,“万家购物”因涉嫌网络传销,被金华警方查封。

2012年6月11日,金华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金华市公安局发布通告,“万家购物”因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被立案查处。

2012年6月12日,金华市政府举行新闻发布会,对为何认定“万家购物”涉嫌网络传销,遍布全国31个省(区、市)的2300多个县(市),是目前已知全国最大的网络传销案件。

2013年8月7日上午,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法院对全国瞩目的“万家购物”全国最大网络传销案做出一审判决。被告人应建成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并犯故意伤害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二百万元。婺城区法院对该案的杨江峰、邵康、叶飞林等其余14被告人分别作出相应判决。宣判结束后,应建成等15被告人未当庭提出上诉。

【二、涉案金额240亿】

公诉机关认为:“返利促销”的实质是“拉人头虚假消费”的传销行为

15名“万家购物”高管受审,庭审从上午9点持续到晚上8点,今日此案将继续审理本报记者张苗吕艺真

昨天上午9点,“万家购物”网站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在金华市婺城区法院开庭审理。

2012年6月,“万家购物”被金华警方查封。此案涉及金额高达240.45亿元,涉案人员近200万人,遍布全国31个省(区、市)的2300多个县(市),是目前已知全国最大的网络传销案件。

昨天,包括董事长应建成在内的15名涉案公司高管集体受审,庭审从上午9点一直持续到晚上8点,因为时间关系,法官宣布休庭。

今天,此案将继续开庭审理。

【三、模式】

号称“购物返现”、“零成本消费”

买500元商品每天返还1元

是什么让一家电子商务企业在短短两年里从小变大、成为一个庞然大物?秘诀只有一个超高回报的“购物返利”。

“万家购物”的宣传口号是“满500返500”、“消费=存钱=免费”等诱惑性极强的语言,按照“万家购物”返利模式规定,加盟商每销售500元金额的产品,需上缴16%的佣金给“万家购物”,“万家购物”承诺:每天拿出10%的佣金,返还给累计消费满500元的会员,剩下6%佣金则作为工作人员的工资、公司开支以及公司盈利。

“万家购物”规定:会员每消费500元获得一个分红权,每个分红权每天最多可返利1元。也就是说,消费者在“万家购物”购买价值500元的商品,一天可获返还1元钱,账户累计100元后可以取现。

理论上,500天后消费者便可能收回全部消费款,最终成为“零成本消费”。

【四、风险】

以后人的消费支付前人的返利

案发时还欠会员近8亿元

“万家购物”的返利模式看起来很划算,其实却存在巨大的漏洞。

“从表面上看,这是一个很大的蛋糕,但事实上这种返利模式是建立在公司销售业绩不断以几何级数增长的前提下的。”相关业内人士告诉记者,返利模式的实质是以后人的消费来支付前人的返利,随着业务的急剧扩张,各种风险也日益显现。

根据有关部门统计,自从2012年2月15日“万家购物”推出“一元返利”后,每天亏损600万元,至2012年6月11日,公司的账面资金结余1.56亿余元,分红权总数5607万个,“万家购物”应偿付会员的债务为7.73亿元,最终将会形成对会员的待分配分红返利债务为240.45亿元。

而根据公诉机关指证,在本案中,应建成等公司高层从中牟取暴利,仅应建成一人就获利374万多元。

【五、本质】

“返利促销”变成“拉人头虚假消费”

实质是新型网络传销

警方在对“万家购物”进行调查时,借助IP访问统计工具分析,案发前“万家购物”网站每天访问的IP地址数量在4.5万个左右,对应每天近3亿元的交易金额,可以换算出,平均每个ID每天消费近7000元。

“万家购物”推出“一元返利”后,加盟商和会员数量急剧扩张,不少会员钻了返利购物模式的漏洞,只交纳16%的“佣金”,不再进行线下商品交易,这便构成了虚假消费。

相关人士向记者透露,万家购物的交易额中,虚假消费的至少占到了7成,这也就解释了网站低登陆量而高交易额的怪状,“很多人甚至都没上过这个网站,就和代理商、加盟商进行虚假消费。”

举例来说,在一笔1000元的虚假消费中,只要缴纳160元“佣金”给万家购物,每天便能从万家拿到2元钱的返还,500天后,160元变成了1000元,“返利促销”就这样变成了“返利投机”。

更为严重的是,“万家购物”在给高级会员返利的同时还出现了团队计酬现象。

“万家购物”网站设有不同级别的区域代理商、金牌代理商、金牌代理等,每一级代理(商)都可根据自己吸纳加盟商的业绩按照一定的比例获取佣金。

当然光截这些我觉得远远不够!

得下点猛料!

我又截了一堆【万家购物代理被判刑的例子】发了过去

特别是【万家购物董事长蹲监狱的图】,截了个【高清的】【放大版的】发了过去!造成强烈的视觉冲击!

【一审宣判】

2013年8月7日,金华万家购物返利网站涉嫌网络传销案,在浙江金华一审宣判。[1]

该案主要犯罪嫌疑人、“万家购物”董事长应建成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200万元;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两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200万元。其余11名被告分别判处六年内有期徒刑、缓刑或免予刑事处罚,并处相应的罚款。

万家购物二审裁定

2013年11月1日,浙江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全国最大的网络传销案件“万家购物”网络传销案作出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主犯应建成获刑十五年,并处罚金两百万元。

宣判后,应建成等人提出上诉。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立案受理,并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经合议庭评议、审判委员会讨论,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作出裁定。

【权威解读】

专访婺城区检察院检察长

万家购物“满500返500”和商场“满500返500”有什么不同?

“万家购物”组织、领导传销案是由婺城区检察院审查办理的,日前,该院检察长徐洪彬接受记者专访,对此案进行了解读。

“万家购物的模式具有很强的欺骗性、隐蔽性和诱惑性,事实上,是打着‘电子商务’旗号进行的非法传销活动。”徐洪彬说。

“万家购物”最有名的,就是“满500返500”的返利模式。然而,很多人至今感到困惑:为什么商场里“满500返200”不违法,而万家的“满500返500”就是犯罪呢?

徐洪彬说:“商场里的‘满500返200’是一种短期的让利促销行为,而万家购物的‘满500返500’是一种长期实施高额返利的传销行为;商场返利一般只是针对几类特定商品,以自身盈利为目的,是一种正常的经营行为,而万家购物是针对会员购买的所有商品以超高额返利,明知必然亏损照样返利,后期参与购物的会员将出现无利可返现象,这种经营没有可持续性,其根本目的就是非法占有财物,社会危害性极大。”

徐洪彬告诉记者,去年以来,电子商务犯罪呈明显上升的趋势。不过,他也承认,电子商务犯罪的法律争议主要集中在管辖权确定、罪名认定、电子证据效力、虚拟交易物品价格鉴定等问题上,这也是造成危害电子商务秩序犯罪取证难、查处难的突出问题。

“电子商务是新兴产业,而现阶段的法律规定滞后于电子商务的迅速发展,相关立法亟待完善。”徐洪彬说。

【法庭判决】

应建成等被告构成组织、领导传销罪

婺城区法院经审理认为:“万家购物”打着“满500返500”等幌子,以“一元返利”、“消费=存钱=免费”等超高额返利诱使他人消费,要求参加者购买商品、发展会员、发展加盟商等,并按入会资格和条件,分为普通会员、VIP会员、金牌代理等级,按其注册加入的时间顺序形成上下层级关系并实行“六代计酬”和“区域计酬”。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之一:“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规定:“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的人员在三十人以上且层级在三级以上的,对组织者、领导者,应予立案追诉”。

因此,被告人应建成、杨江峰、邵康、叶飞林等15人的行为均已构成组织、领导传销罪,系共同犯罪。

【浙江海盐吴某 1月18号被审判】

消费满500元返红利500元”、“消费=存钱=免费”,真有这样的好事?这是浙江某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打出来的宣传广告。如今,该公司的海盐区域代理商吴某却站在了浙江省海盐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的被告席上。2013年1月18日,浙江省海盐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这起组织传销案,吴某因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被海盐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吴某今年已经五十岁了,原本在杭州做服装生意,做了十几年的女强人,去年却因为经营不善工厂倒闭,之后一直待业在家。2011年6月初,吴某的小姐妹吕某给电话跟她说,金华有家公司最近发展了一个项目,很多人都参加了,很赚钱,要她快点把身份证号码发给她,帮她成为注册会员。吴某很信任这位小姐妹,在吕某的介绍推荐下,仅仅两个月时间,吴某从浙江某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的普通会员升级成为海盐区域的总代理。

经过两次简单的培训,吴某了解了公司的基本情况,知道公司曾获得过很多荣誉,发展前景很远大,这让她对小姐妹推荐给自己的这个区域总代理很是满意。打点好一切之后,吴某来到海盐走马上任。

打着“免费注册会员,消费满500返500”的旗号,吴某的势力在海盐地区迅速发展壮大。吴某告诉消费者,只要注册了他们公司的会员,每消费一个500元的额度,就可以享受每天一元钱的返利,满1000每天返两元,以此类推,500天实现全额返回。至案发时,吴某直接或间接发展的下线人员达37人之多,获利18万元有余。

2012年6月20日,经人举报,吴某被海盐警方刑事拘留。在侦查讯问时,吴某坦言,世界上根本没有那么好的事,“我们公司推出的这种消费模式实际上是以推销商品为名来套取现金,通过宣传刺激,用明天的钱来填补今天和以前的窟窿。”

【江西全南郭继红】

正义网江西2月6日电(通讯员廖树忠)本以为挂靠大公司找到一条发财之道,谁晓得却触犯法律锒铛入狱。近日,江西省全南县首起传销案件被告郭继红被该县人民法院一审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五万元。

生意人郭继红是江西省安远县人,原在安远县经商,听说加盟成为浙江亿家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万家购物百业联盟的区域代理,就能从该公司获得该区域所有加盟商营业额1.5%的累加报酬。2011年9月,郭继红与浙江亿家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签订合同,正式成为该公司万家购物百业联盟江西省全南县区域代理,期间郭继红在全南县大力宣传亿家公司“消费满500返利500”、“消费满1000返利1000”、“消费=存钱=免费”理念,积极发展加盟商家和会员,通过层层发展,共发展商家150家,会员1000余人。2012年5月,浙江亿家电子有限公司无法支付高额返利,其经营模式被**机关依法认定为传销,区域代理郭继红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逃离全南县,2012年9月将其抓获归案。

经审查,从2011年12月至2012年4月,被告人郭继红从浙江亿家公司获得区域代理提成10万余元,不过还没等他高兴完,却已触及了法律的高压线,最终落个竹篮打水一场空,赔了夫人又折兵。

【浙江武义刘某】

2013年2月初浙江武义县代理商刘晓鸣犯组织领导传销罪有期徒刑六年三个月

【江苏南通郭某】

2013年2月22 江苏南通崇川区域代理刘晓鸣犯组织领导传销罪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江海明珠网讯记者沈琪)“满500返500”、“一元返利”、“消费=免费=存钱”……打开网站“万家购物网”,类似的字眼让人怦然心动。不过,这一切只不过是行骗者精心设计的陷阱。

南通青年郭某看到了这些陷阱,反而觉得这是一个发财的机会,加入了行骗者的行列,结果陷入了无底的深渊。

2011年12月,经朋友介绍,郭某终于获得了“万家购物网”的南通崇川区域代理资格。作为区域代理,郭某可以发展金牌代理商、金牌代理、VIP会员、普通会员。为了扩大业务,郭某绞尽脑汁,鼓动自己的亲朋好友加入。此外,他还以组织培训的形式,伙同其他合伙人在环西文化广场等公共场所,打着公益活动的旗号,大肆进行虚假宣传。

郭某承诺,只要消费500元,就可以成为“万家购物网”会员,以后所有消费的钱都会分期返还。面对消费者的怀疑,郭某解释说,资金的来源于是网站的加盟商家,所有加盟商家销售商品后,必须缴纳营业总额的16%。网站将其中的10%返还给会员,剩下的6%作为盈利。

短短6个月,郭某发展了金牌代理商、金牌代理等在内的会员共计200人,区域内发展加盟商130家。期间共获得代理佣金人民币60余万元,郭某个人分得人民币30余万元。

2012年6月,**部发布公告,对“万家购物网”涉嫌经济犯罪问题进行立案侦查。郭某知道事情败露后,无奈选择了到**机关投案。郭某出事后,他的母亲无法经受住打击,突发脑梗。

近日,崇川法院依法作出判决,郭某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十万元。

【重庆垫江蓝某】

犯组织领导传销罪有期徒刑3年

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四万五千元予上缴国库。

被告人为谋取钱财利用网络进行传销,最终触犯刑法获罪。近日,重庆市垫江县人民法院就依法审理了一起此类案件。

2011年10月,被告人蓝雨与浙江金华亿家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签订了协议并成为该公司经营的“万家购物”网站(经查,系网络传销组织)的垫江县区域代理商。之后,被告人蓝雨在垫江县采取购物返钱即以购物满500元返500元、满1000元返1000元、返积分(满500元为一个单位积一分)的返利模式进行宣传,发展加盟商和会员,牟取非法利益。同时,还宣传成为金牌代理商后能够从自己直接发展的会员和加盟商的销售额中提取0.4%作为奖励,诱使金牌代理商继续发展下线加盟商家和会员,从中获取钱财。从2011年10月至2012年4月,被告人蓝雨组织发展加盟商80余户(其中发展商户刘政等8人为金牌代理商),会员1552人(包括会员又发展的下级会员)。被告人蓝雨每日提取垫江县区域内的80余户联盟商家营业总金额的16%上缴浙江金华亿家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该公司次日将头天提取的联盟商家营业总金额16%当中的一部分返还给会员,激励会员多消费,剩余部分作为该公司的佣金,被告人蓝雨则提取联盟商家营业总金额的1.5%作为自己的工资,从中非法获利4.5万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蓝雨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组织领导传销活动,从中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其行为已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被告人蓝雨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可从轻处罚。依法判处被告人蓝雨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对被告人蓝雨的违法所得人民币四万五千元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法官提醒:广大市民在网络购物时一定要提高警惕,切不可贪图小利陷入传销组织的圈套,以免造成不必要的财产损失。(以上人名均为化名)

【江西龙南唐某 】

犯组织领导传销罪有期徒刑2年并处罚金一万元

4月9日由赣州市龙南县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唐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一案,法院一审判处被告人唐某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一万元。这也是该县首例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

经依法审理查明,2011年6月,被告人唐某申请成为浙江亿家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万家购物”及其旗下的“万家购物”网站(以下简称“万家购物”)会员。“万家购物”组织架构共分为管理层、区域代理商、金牌代理商和金牌代理、VIP会员、普通会员五个层级。计酬方式为管理层主要是收取所有加盟商营业额的16%;区域代理以该区域所有加盟商营销金额的1.5%累加计酬;金牌代理商以个人直接发展的加盟商营销金额的0.4%获得报酬,金牌代理以个人直接发展的VIP会员消费额的0.2%获得报酬;VIP会员按照公司满500元返500元活动返利,达到相应资格后,按照相应资格计酬。

唐某按照公司经营模式和操作方法,通过积极发展下线,于2011年8月成为“万家购物”江西龙南区域代理,2011年8月至2012年6月,唐某以“万家购物”龙南区域代理及金牌代理的身份,直接发展会员164人,加盟商75个,非法获利24.7万余元。

法院认定,被告人唐某加入的“万家购物”组织,以“可将消费全额返还给消费者、可增加店里的销售额、达到相应层级后可获得相应提成”等为名,要求加盟商将会员消费额的16%上缴公司以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的顺序组成五个层级,直接以发展的会员在加盟商处的消费金额作为计酬及返利的依据,引诱参与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属传销组织。被告人在传销活动中担负着布置、协调等重要职责,是该组织在江西龙南得以发展的关键性人员,其行为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鉴于被告人认罪态度较好,故做出上述判决。

再截了张时间线的图,告诉老爸这么大的公司从开始到结束也就2年

【“万家购物案”时间表】

●2010年5月,应建成、杨江峰等4人组建金华亿家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注册资金50万元,开设“万家购物”网站。

●2010年5月开始,公司施行“消费满500,每天返3元”的返利模式,吸引会员,并设立金牌代理商。

●2010年10月,在“3元返利”造成巨亏的压力下,降为1元返利。

●2010年10~12月,六代计酬、地面加盟商、区域代理商相继推出,网站的会员数直线窜升,公司陆续新增了叶飞林、奚爱民等8名股东。

●2011年春节期间,1元返利降到1元以下,1个半月后,又固定为1元返利。

●2011年7月,公司名称变更为浙江亿家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注册资金500万元。

●2012年5月,1元返利降为0.5元返利。

●2012年6月11日,金华警方以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查封“万家购物”网站,应建成等人被抓获。

截图告诉老爸就算上过中央电视台也没什么卵用,照样被抓!

5月6号CCTV经济频道《奋斗》栏目还专访了万家购物董事长! 万家购物已经诚信运作2年,得到国家相关部门认可并被授予“2011年度中国电子商务行业十大信用典范”;2012年4月27日万家购物董事长应建成应邀参加2012诚信中国节暨中国企业诚信建设峰会并发表讲话。选择万家购物=选择诚信。其他购物网返利只是一个看万家购物成功运作一年多后模仿万家购物模式的小公司。能不能运作下去真的不能保证。万家购物的东西都是有品质保证的行货。在保证质量的情况下还能得到100%回馈,加人万家会员没错的,注册会员请填邀请人:wjgwnjzxx 万家购物每天最少拨出前一天营业额的10%作为积分基数给累积消费满500的会员均分,直至最高累积分满500积分为止。每个积分折抵RMB1元;累积消费达500元为一个积分权,1000即有2个积分权,以此类推,多买多积。每满500元第二天就可以有积分。累积消费每满500元第二天就可以参加返利。道理非常简单,你自己到百度去看看“陈瑜教授的《消费资本论》” 万家提倡的是刚需消费,换个地方购物而已嘛!消费者得到实惠是关键!

去百度文库里面下载了两篇文章截图

【揭示万家购物公司的欺骗本质】

一、什么是万家购物?

万家购物是一个最近产生的非法融资公司。

它说它一开始就声明:我们不能保证你们一天能分多少钱,我们只是拿出每天营业额的百分之五来让大家分!

它提出的口号是:购物等于存钱,存钱等于免费!

万家购物宣传的理由:如果每天的营业额是100万,而万家购物的会员是1万人,那么公司将拿出营业额的百分之五,也就是5万元,分给会员们,平均每人当天就能得到5元,第二天又会拿出营业额的百分之五,让大家分,这样大家每天都可以分到钱,只要公司一直运营下去,大家总能把自已的那部分钱返回来的!

可是你想想,天下间竟然有这么好的事情发生,自己购物却由别人来买单!

二、万家购物公司的欺骗本质

1、万家购物公司是一个不愿意承担责任的非法融资公司。

(1)说它不用负责任的理由很简单:因为它一开始就声明了呀,我们不能保证你们一天能分多少钱,我们只是拿出每天营业额的百分之五来让大家分!所以如果以后大家发现分不到什么钱,明白自己上当时,你不能找这个公司的麻烦,因为它可以堂而皇之地说,我不是早就说了吗,不能保证你一天能分多少钱啊!

(2)说它是无本万利的理由就更简单:因为我们购买万家购物商店里的商品时,要比它的实际市场价高出百分之十五,等于参加的人都要上交一部分钱,之后才能参加分红,而大家只是分营业额的百分之五,那么当天营业额中有百分之十都归公司所有了,也就是说公司每天要从当天消费者们多交的百分之十五中抽取三分之二的钱,剩下的让大家来分,这就等于每天都有人交钱到公司手上,然后公司把当天上交的钱放一部分到自己的口袋,其余的分给当天和以前的所有消费者们。

大家明白了吗,每天都有消费者们多交钱给公司,公司都抽出大部分的钱占为已有!

象这种坐在公司,不用生产,不用经营,就有源源不断的上当者送钱到公司来,你说它不是无本万利吗?说无万利还说小了,以周围百姓们最近的疯狂购物来看,恐怕早就是十万利,甚至百万利了!

2、万家购物公司是一个骗子公司。

也许有人会说,管它那么多干吗?反正每天都有钱分就行,迟早有一天我的钱一定会返回来的!

不错,大家正是认为有这个“一定”,所以才疯狂地加入会员行列,也正是有了这个疯狂,才让人尝到了甜头,所以才会变得更加疯狂,如此的恶性循环,才造成万家购物目前的“蓬勃景象”。

你知道吗?等到大家开始平静购物时,你就会发现自己被人骗了!

就以万家购物宣传时打所打的比方来进行分析你就明白了:它说如果每天的营业额是100万,而万家购物的会员是1万人,那么公司将拿出营业额的百分之五,也就是5万元,分给会员们,平均每人当天就能得到5元,第二天又会拿出营业额的百分之五,让大家分,这样大家每天都可以分到钱,只要公司一直运营下去,大家总能把自已的那部分钱返回来的!

现在我来说一下它宣传里面的一个最大的漏洞,那就是它没有说到“大家第二天可以分到多少钱,第三天可以分到多少钱”,它只是说了第一天大家可以分到5元!

也许你可能会说,那还不是一样的,5元嘛,还用你来说。这样想你就大错特错了,如果司每天的固定营业额是100万,那么公司每天都可以得到10万元,但是会员们每天所得的钱都要减少,我说的不是会员们总的所分的钱会少,而是平均所分的钱会少,因为你们忘记了第二天的消费者也是会员,所以他们也要参加分红,因此第二天是两万人,如些类推,第三天是三万会员,第四天是四万会员,......所以如果万家购物的营业额是固定的话,那么第一批一万会员所分的钱的总数是:

5+5/2+5/3+5/4+5/5+5/6+5/7+......+5/N(第N天)=

只要学过数学的人就知道它的结果约为5乘以3.14。也就是说到死也只能分到16元左右!

1万人所有返回的金额也不过是16万元左右,他们当初的总的购物资金可是100万元啊,哪来的免费购物!

第二批会员更惨,他们每人要比第一批会员少5元,最多可分到11元左右!......越到后面的人就越少!

现在一看才知道吧!什么“一定”会返回来,完全是骗人上钩!

那可能有些已经参加了万家购物的人会说,我的钱为什么像你说的由5元变成2.5元呢?那是因为每天都有更多的上当者,而且极有

可能是成倍增加甚至成平方地增加,使得营业额急速上升,所以你的钱才不至于减少得那么快!等到大家都平静购物时,就知道我的话是否正确了!

三、万家购物公司和传销公司一样具有非法性

很多的公司都是通过经营或生产使自己的公司增值的,这样的公司是国家允许的,是合法的公司。

而像万家购物公司这种靠欺骗公民来使自己获取暴利的公司,和传销公司的本质是相同的,所以是一个国家绝对不允许的,所以是一个非常法公司!

也许有人会说,既然是非法,国家为何不禁止呢?

放心吧,很快的!传销是非法的,但传销不是也持续了很长的一段时间之后才被国家所禁止吗?

四、奉劝消费者们和商家们,悬崖勒马吧!

只有贪小利的人才会上当,最大的赢家不是会员,也不是商家,而是这个骗子公司!

会员上当,损失了钱财,还不能找人索赔,因为你自己没看清,没有思考明白,就加入,只能怪自己!

商家为了能提高自己的销售量,不惜替这个公司肆意宣传,但最终将损失自己的信誉!

只有该公司的人笑到最后,因为就算你发现上当了,他也能全身而退,拿了钱走人!

不过将来的逃亡生活,也够他们一辈子受的,因为国家是不可能就这样轻而易举地放过这些欺骗者的!

【万家购物骗局最全解密 】

其实就是以貌似"倒按揭"的方式打反利账期的时间差进行融资以获得源源不断的现金流,而所谓反利实

际等于永不兑现。

1、高达50%的反利额让顾客趋之若鹜,快速捕获庞大用户群;

2、长达500天天天的倒按揭期限如"预存话费"一样绑定了用户的使用习惯和选择权;

3、顾客理所当然地认为所有返利在购物成功的一刹那已经全部是自己的,虽然是分期支付,于是认为下次购物完全是送的,不买白不买,以后买东西都上万家;

4、但是谁能花漫长的时间等到反利付清或至少足够下次花费呢反正已经是自己的,先放着也无所谓,就当存款。于是下次购物还得继续充值,反正在哪买都是买,而万家还反一半钱。如此你的购物习惯被套牢了,选择杈被糖衣炮弹剥夺了;

5、不断充值购物意味着不断给万家补充资金以及不断延后的反利偿清期限,意味着用新补充的资金便足以支付供应商货款和倒按揭,类似于养老保险模式;

6、那么最终所有反利的钱都来自于顾客自己,而万家什么也不用付出,只需不停地拆东墙补西墙就像用一张信用卡无息套现还另一张信用卡,就能获得巨大的用户数量和持续的大量的流动现金;

7、最后再倒回来看顾客得到了什么什么也没有,你亏了!为什么即使实际反利等于永不兑现,但至少买东西是公平交易,理应虽不赚但也不赔也对。错!你乎略了万家商品价格普遍高于市场价7%至8%以上的事实如一辆35万的车卖38万,因为高达50%令人无法不心动的反利蒙弊了你贪小便宜的双眼。所以万家并不是做生意的而是做金融的,他根本不会亏。呜呼,现在你知道购物上万家并不合算了吧

【截图指出抓捕是全国抓捕,根本逃不掉】

公安部门对“万家购物”涉案的主要犯罪嫌疑人采取严密措施,严防其卷款外逃,并为下一步抓捕行动做好基础工作。在犯罪证据确凿、主要犯罪嫌疑人基本在控的情况下,各地公安机关果断开展抓捕行动和敦促投案。

2012年6月10日晚至11日,在省公安厅统一指挥下,市公安局抽调400余名警力,组织开展了第一波集群战役抓捕行动,抓获包括应建成在内的主要犯罪嫌疑人67名。

2012年6月11日晚,由市工商局、公安局发布联合通告,向社会告知万家购物因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已被立案查处,敦促相关涉案人员投案自首。

2012年6月14日,全省组织开展集中抓捕行动,抓获涉案违法犯罪嫌疑人30名。

2012年7月5日,公安部组织召开全国集群战役部署会,中央□□办、处非办、国家工商总局、商务部等部门相关领导参加会议。在公安部、省公安厅的统一协调指挥下,全国各级公安机关倾力协助金华开展工作,共抓获“万家购物”涉案违法犯罪嫌疑人295人。

2012年8月25日,在全国公安机关的通力协助下,“万家购物”案件顺利侦查终结,并将市区44名涉案犯罪嫌疑人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2012年12月25日,婺城区检察院对“万家购物”15名骨干人员以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依法提起公诉。

2013年6月18日,婺城区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了“万家购物”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一案。

【最后截图截了几张其他类似的传销网站】

中国各地已有多家此类网站出现资金链断裂危机。如江西“精彩生活”、福建“百分百返利网”、温州“百业联盟”已先后崩盘,温州“百业联盟”董事长郭传志、福州“百分百返利网”负责人姚建清相继携款“跑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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