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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慢慢长大(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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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吴芜的故事》

————选自吴芜致吴潇的一份邮件

吴潇兄弟:

好久不见。

我(吴芜)这次去苏州,主要目的是给女朋友过生日。

这几年去的地方蛮多。有人说,“因为一座城,喜欢上一个人”。所以,每一座城,都有一个情感故事。我闲得无聊,就把这几年的情感历程告诉你,希望你能从中学到点儿东西吧。

你也知道,我上了几年大学,谈了三个女朋友,这是第三个。我的心情一直很好,因为之前谈的女朋友,都是还没等到她们的生日,就吹了。只有这一个,终于撑到了她过生日这一天。这算是我恋爱史上一个不小的收获。

我坐在开往苏州的汽车里,全程大概要六七个小时。我拿起一本随身携带的《被侮辱与被损害的》读了起来。还没读几页,就听到了手机震动的声音——是好友张志华发来的一则短信:快到苏州了吗?我回了一句:还早。志华住在苏州,但他在无锡工作,所在的公司的名字好像叫什么新利公司,总之不是什么大公司。

去苏州之前,我分别给我三个在苏州的老朋友打了招呼,他们三人分别是:阿龙、张志华、小王。他们三人中,小王在苏州实习,阿龙是上班一族。我在电话里告诉小王,说这次去苏州少不了要麻烦他,可能要占用他一些时间。小王很遗憾的告诉我,他不在苏州,已经回徐州老家了,说这次恐怕是见不上了。我又给阿龙发了个短信,阿龙只回复了两个字:嗯嗯。只有志华对我的这次出行给予了极大支持,说到了苏州什么事都包在他身上,就跟回自己家一样。我们在电话里聊了很久。

我和志华是发小,他比我大几岁,就像我大哥哥一样。在很小的时候,我们两家是邻居,还有一点儿亲戚关系。志华五六岁的时候就开始写诗歌,挺聪明的。那时我俩整天在一起玩。后来,我家搬走了,临走的时候,他哭着拉着我的手不让走,我也哭了起来。于是大人只好哄他,说过两天吴芜还会回来。我当然没有回去。后来,我们慢慢长大了,一直都有联系,关系始终很好。我和志华还有两个共同的发小,史今和小新。志华和小新算得上是青梅竹马。他们长大后,联系挺多,彼此无话不谈。但自从有一次,志华告诉小新他一直喜欢她并且希望她做他女朋友时,小新惊呆了,脸通红,许久,才低头说了一句,“对不起...”从那以后,他们的联系慢慢变少了。小新在上海念大学。

我的注意力重新回到了书本上。陀思妥耶夫斯基的小说很好看,我被吸引住了。也不知过了多久,我合上书,抬起了头,随口问邻座现在到哪儿了。“无锡,梅村。”他说。我手一颤,小说掉到了地上......

一、无锡

2006年,春天。

那时我在无锡实习,与朋友史今一起,在公司附近租了个房子。每天的工作是很枯燥的。所幸的是,我们每天需要做的工作很少,所以并不算忙。我们每天都有大把时间用来放松。

无锡的旅游景点很多,我们最常去的是太湖。太湖是我儿时最向往的地方。主要是因为小时候没去过,所以对那里充满了遐想。记得有一次去黑板上默写诗文,其中有一句是,“欲把西湖比西子”,我却偏偏写成了“欲把太湖比太子”。从那以后,同学们都叫我太子。

我和史今下了班就去了太湖,欣赏着周边的景色,欣赏完后就躺在椅子上,开始闲聊。

他说,“这地方不错,真他妈好看。”

我点了点头。

“特别是这湖里的水,真...清澈。”他说。

我看了看湖里的水,不知怎么回事,忽然想到了老家的小学校园里的小湖。湖里的水黑不拉几的,杂七杂八的啥物质都有,有营养的或是没营养的。上小学时,我和史今、志华总是趁没人的时候,朝湖里撒泡尿,比谁整的块,每次都是史今第一,我第三。因为史今最聪明。他说这其实是有窍门的。

如今,我看着太湖,感慨道,“就是不知道能不能在太湖里撒泡尿?”

他大叫,“你说啥?”

然后我俩哈哈大笑。

史今比我大几岁,和志华同年。

这时史今忽然感伤了起来,他说,“真怀念那时候啊。那时候你可笨了,谁都能捉弄你。志华最喜欢和小新聊天了......”他忽然不说话了。我叹了口气。我们沉默着。

还是史今首先打破了沉默。他说,“你相信爱情吗?或者说,什么是爱情?”

我愣住了,笑着说,“你今天怎么了?不正常了?跟我谈论这种问题,酸不酸?”

史今没有笑。他并不看我,自问自答似的,“我知道这个问题不好回答。其实,怎么说呢,比如志华和小新,从小青梅竹马,应该说,和家人没啥区别了,只除了没有血缘关系。可是,志华怎么就偏偏爱上...不过,我敢肯定,志华肯定是长大以后才喜欢上她的,小时候他啥都不懂...但是,志华这么优秀,长大以后,天知道有多少女生打他的注意,可是这么多年过去了,他为什么偏偏只对小时候那个经常流鼻涕、貌不惊人的小新情有独钟?小新为什么就是看不上英俊潇洒、人品出众的他?真他妈令人费解!”

这时,从远处吹来一阵风,拂在脸上,轻轻柔柔的,很舒适;太阳的光线格外的温柔,倒映在湖面上。画面美得像是在梦里,有这次的谈话主题显得有些格格不入。其实我们本来只是想闲聊来着。

我说,“或许,志华一直活在回忆里吧。以前的那个流着鼻涕、整天跟在他屁股后面的小女孩,或许早就成了他生活中的一部分了。”

我不再说话了,看着太湖水一波接一波,和着儿时的时光一起,缓缓流去。

史今说,“吴芜,我问你一个问题,如果一个女生,我是指另外一个女生,她与小新各方面都完全一样,也就是说,她是小新的□□体。当然,我只是做个假设,因为□□人类是犯法的。那么,你说,志华会放弃小新,爱上并接受这个女生吗?”

我说,“你怎么想到问这么奇怪的问题?”

“你先回答我。”他说。

我说,“这个问题,我现在还不知道怎么回答你。可能我以后会懂的。到那时我再回答你这个问题。”

我和史今住在一个叫“梅塘”的小区里,每个月一共缴七百多块钱的租金。在无锡,这已经算是较低的房租了。梅塘小区紧挨着几所中、高等学校,我们在这经常会看到来租房的学生。我们的房间还算宽敞,两室一厅,里面的陈设很简单:一个很大的沙发、几个白色的椅子,以及一个吃饭用的圆形玻璃桌。除此之外,里面还挂着几幅山水画。每次回到住处后,我和史今总是把穿过的袜子、内裤以及零食的袋子往地板上一扔,然后就躺床上了。不用进屋,只要闻一闻味道,外面的人就能猜出来:这是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大男人的宿舍。

只有当史今的嫡亲表妹春晓来串门的时候,我们屋子里的卫生状况才能得到改善。春晓总是一边摇头,一边捂着鼻子,帮我们打扫干净。春晓个子高高的,脸蛋像苹果,走路一阵风,头发披在肩上。她说话很有特点,总喜欢重复同一个关键性的词语。比如,她见了我之后就会说,“笨死了,笨死了,笨死了......”她进了我们屋子后会说,“脏死了,脏死了,脏死了......”一边说还一边佯装发怒的样子。但只要我们一和她对视,她就会忍不住哈哈大笑。这时,她表哥就会指着她鼻子说,“你就不能文雅一点儿?”她反而笑得更厉害了。她很喜欢看小说,这一点和我很像,所以我们经常在一起聊文学。后来从我们的对话中得知,春晓在一家私立的卫校读书,已经快毕业了。她的学校就在我们小区附近。她家住在无锡。

这天,她又到我们这儿来玩了。

我和史今正准备吃饭,就听到“咚...咚...咚...”的敲门声,声音响亮而有规律,就像我老家结婚时所伴奏的敲锣打鼓声。

我说,“谁啊?”

史今说,“你觉得还会有谁?”

于是我马上去开门。她一进来就习惯性地捂上鼻子,我也习惯性地把拖把、扫帚递给她。她一边打扫,一边说,“真没想到,没想到啊没想到,这么香的饭菜,还是遮不住你们屋子里的臭味...不过,饭菜真的好香好香好香...嘻嘻...”

屋子打扫干净以后,她立刻坐下来与我们一起吃饭。

史今说,“洗手了吗?”

春晓立刻撅起了嘴,不情愿地向洗手间走去。我笑呵呵地看着他们兄妹俩。

吃完饭后,我们坐在沙发上闲聊。

她说,“你喜欢法国文学吗?”

我点了点头。

她说,“那你听说过文学大师莫泊桑吗?”

“知道,我读过许多他的小说。”

“那么,你最喜欢他的那篇小说?”她问道。

“《项链》。”

她笑了,“我说一篇,不知道你有没有读过。”

我说,“只要是他的小说,没我不知道的。”

她说,“听着,我说的这篇名字叫《幸福》。”

“什么?”

“幸福、幸福、幸福...”她忍不住笑了起来,一边笑还一边摇头,说,“笨死了,笨死了,笨死了...”

我说,“这篇...我还真没读过。”

“还说自己啥都读过呢,我随便说一篇你都不知道,哈哈哈...”

我之前从没见过一个人可以连续笑好几分钟,而且还没有停下的趋势,她可真算是个人才。直到她表哥都受不了了,歇斯底里的吼了一声,他才收起了笑。但我想她只是暂时把笑收起来,待会儿万一她表哥出去了,她的笑仍会释放出来,而且会更加猛烈。我想到史今曾私下里对我说,别看她整天嘻嘻哈哈,其实骨子里还是多愁善感的。这也难怪,其实,越是看上去活泼的人,内心往往越细腻。通常情况下,心思细腻的人,都会刻意地去掩饰自己,不愿被人察觉,于是他们便采取了一种极端,使自己看上去像个乐天派。只有极少数关系很亲密的人才会了解他们。他们有着太多的笑,或许是因为他们有着太多不为人知的心事。

我和史今去了她的学校。学校不大,来来往往的人也不多,而且绝大多数是女生,我和史今两个大老爷们在里面似乎成了怪物。学校里有好几处花园,最大的那一个紧挨着教学楼;教学楼很小,没走几分钟就逛完了,墙壁上挂着南丁格尔、克拉拉.芭顿、王秀瑛等著名护士的照片。这里所有的学生都住在学校的宿舍楼里。宿舍楼和教学楼差不多大。学校里只有一个食堂和一个超市。史今对我说,春晓的爸爸本打算让她出国的,但她非要在这样一个地方读书,因为她从小就想当护士。她爸拗不过她,只好同意了。“怎么只听你提起过她爸,她妈呢?”我问。“她爸妈离婚了。她跟她爸。”史今说。

春晓一见到我们就抱怨说,“我们学校好坑啊......”

史今打断了她,“喂,我们不想听你抱怨。”

她对我笑了笑,吐了吐舌头。

史今说,“我们还没吃饭。有点饿了。”

春晓看了看我,“莫泊桑呢?也饿了吗?”

我只好点了点头。

她说,“既然莫泊桑也饿了,那我们就去外面下馆子,我请客!”

“等等,你刚刚叫他什么?”史今说。

“莫泊桑、莫泊桑、莫泊桑......”她一边跺脚,一边哈哈大笑。史今笑着摇了摇头——这个表妹,他真拿她没辙!但我总觉得她的笑有点假,似乎是一种装出来的活泼与洒脱,用以掩饰真实的自我。每个人都带着不同的面具,在不同的人面前展现着自己不同的性格。春晓把这一点做到了极致。但我对她一点也不反感,相反,她的经历、身世,以及身上独特的气质,开始慢慢的吸引着我。

我们三个来到了一家大饭店。饭店墙上挂满了拉斐尔、莫奈等人的名画,还有一些名人的书法作品,很有文化气息。春晓很高兴,不顾她表哥的反对,点了许多菜。那是我在无锡吃过的最丰盛的一顿饭(有的东西我之前都没吃过),味道鲜美自不必说。当时我还在想:这么豪华的饭店,这么一大桌子美味佳肴,得花多少钱?终于,我们吃的差不多了。春晓笑着说,“买单。”我偷偷看了一眼服务员递过来的账单,差点没晕过去——一共两千多!春晓扫了一眼,笑着递过去一张卡,还不忘调侃我,“莫泊桑,你还没吃饱啊?”

史今笑着看了看我,说,“这下你算见识到真正的富二代了吧?”

我点了点头...

志华的电话打断了我的思绪。

“吴芜,你还没到苏州吗?”

“快了,现在已经到无锡了。”

“你女朋友去不去接你?”

“她工作忙,没时间。”

“那好,你到了之后打电话,我去接你。”

“好的。”

志华还是那么沉稳,电话里的声音依然充满磁性,而且略显沧桑。不知怎地,我的思绪又回到了几年前的那天(我也记不清具体是哪一年)。

二、上海

几年前的那天,事情是这样的:当时,我独自一人回到宿舍。因为放五一假了,所以心情很好。当时我上大学不久。本以为大学生活会特别轻松,就像电影里放的那样,整天有着大把的时间用来谈情说爱或是出去旅游。但上了大学以后,才发现是我想多了——我们每天都不轻松,要上晚自习,而且还要备考英语四级和计算机二级。我的头都大了。所以,只要是放假,哪怕只有两三天,我们也会感到欣慰。

我听着周杰伦的歌,想着该怎样度过这个假期。就在这时志华的电话打来了。

“吴芜,你是不是放假了?”

“是的。”

“你回不回家?”

“不回。”

“那你是不是在学校里有啥正事?”

“啥事也没有。正想着该怎么打发这个假期呢。”

“你们放几天假?”

“七天。”

电话那头沉默了片刻。

他说,“我想求你个事。”

“你说。”

“是关于小新的,”他说,“我俩的事你也知道...是这样的,我想...你知道,我喜欢她已经十多年了,从没断过,只喜欢她一个...我想最近跟她见一面,她在上海...我想再试试看,她现在还没有男朋友...我希望她能被我坚持了十多年的爱所打动,所以我想试试...万一成功了呢?这也说不准...”

我打断了他,“可是,我能为你做些什么呢?”

他说,“过几天是小新的生日,估计她自己都忘了,因为她从来不过生日。我希望你到上海来一趟,并把她约出来,以你一个人的名义约出来,不要提到我。你是小新特好的哥们儿,她一直拿你当亲弟弟看待,你到上海来,她肯定会很高心的来见你的...”

我越听越糊涂,“可是,这和你的事有啥关系?”

他急了,“你别老是打断我啊。你听我慢慢说,是这样的,你先把她约出来,在一个饭店的包间里,请她吃饭。你们先吃着。二十分钟以后,你要对她说,‘给你一个惊喜,’然后你立刻给我发短信。我会带着玫瑰花和蛋糕赶来。蛋糕上写着几个字:小新生日快乐。随后我会捧着玫瑰花,单膝下跪,对她说,‘小新,我爱你,做我女朋友好吗?’最关键的是,千万不要让她知道我会出现...”

我再一次打断了他,“好的,我答应你。”我不想听他啰嗦,他啰嗦起来就会没完没了。

就这样,因为这件事,我来到了上海。这是我第一次来上海。上海有一种颓废的繁华,到处弥漫着商业与金钱的味道;大街上人很多,匆匆忙忙的;风不算大,有些阴冷。志华先我一步来到了上海,他订好了房间,晚上我们就住在一起。我打电话告诉小新我来上海了,她显然很高兴,非要请我吃饭(当然,这一切都在我们的计划之中)。我假装推辞了一下,便很快就答应了下来。我们订好了饭店。挂了电话之后,我立刻把饭店的地址告诉了志华。他认真的记了下来。于是,好戏开始了。

小新生日这天,也就是她请我吃饭这天,一大早,我刚准备出发,却被志华拦住了,他一动不动,握着我的手,用力咬了咬自己的嘴唇。

“吴芜,你觉得能成功吗?”

“瞧你那点出息,”我笑着鼓励他,“放心好了,我了解她!”

但他好像没在听我讲话,自顾自地说,“我昨天就做了个不好的梦...”

我不等他说完就溜了。这小子一啰嗦起来就没完。

饭店的名字叫“河边人家,”位于繁华的市中心。我到的时候,小新已经在那里等着了。饭菜是提前半个小时订好的。小新还是原来的样子。我并没有一种久别重逢的感觉,相反,我觉得我昨天好像才刚刚见过她。我们没有感到拘束,彼此都很随意。这种默契,只有在老朋友之间才会有。

“怎么想起到上海来玩了?”

“想你了,就来了呗。”我翘起了二郎腿。

“那你以前就不想我,单单这几天想我?”

“对啊,”我笑了,“之前太忙,没工夫想。”

“啊?你还忙?你在忙啥?”

“忙学习。”

听了我的话,她忍不住笑出声来。

“得了吧,你别吓我,”她说,“不过,你专程来看望姐姐我,这还是挺让人感动的。二郎腿放下去!像什么样子...”

“其实,我这次来...”我急忙住了口。我一时兴起,竟差点把“秘密”说出。还好,她只顾着研究我的二郎腿,没听见我说话,我松了一口气。

“准备在上海玩几天?”她说。

“怎么?想赶我走?”我笑了,“不确定,看情况吧。”

“好好玩,走的时候我送你去车站。”她说。

“好的,走的时候你送我...”我差点儿把那个“们”字说出口。好险!我闭上了嘴。

看着我这幅表情,她忍不住笑了,“你怎么了?瞧你那样儿。来,吃点儿菜,这是姐姐我专门为你点的咱老家的特色菜‘地锅鸡’,我记得你以前很喜欢吃鸡肉。来,兄弟,尝尝!”她把鸡块夹到了我碗里。

就这样,我们一边吃饭,一边聊天。时间一分一秒过去了,我早就把志华交代我的事抛到了脑后。我们聊起了分别之后的一些事情,也聊到了童年时期共同经历的一些趣事,又聊起了毕业之后的工作打算...直到收到志华的短信后,我才猛然想起:糟糕,差点儿误了事!志华的短信表明他已经急坏了:你个混小子,好了没有?你想急死我啊!我回了他:好了,你可以过来了。我估摸着,从旅馆到饭店,最快也要十分钟的时间。

小新问我,“谁啊?”

我不假思索,脱口而出,“志华,他马上就过...”我忽然意识到了什么,闭上了嘴。但显然已经太迟了...

不一会儿,志华破门而入。他单膝下跪了。他表白了。他拿着玫瑰花。他把蛋糕放在了地上。

小新这时出奇的平静。她面无表情。片刻之后,笑了笑,指着我对志华说,“真的挺感动的。谢谢你!可是,对不起,这件事,你要问问我男朋友。”

志华看着我,说不出话来。

我点了点头,“没错,我就是她男朋友。这件事一直瞒着你。之所以到上海来,是为了和小新一起,当面把这事给你解释清楚。”

我和志华当天就回去了。小新送我们两个去车站。一路上,我们很少说话。小新微笑着冲我们挥挥手,转身离去了。志华呆呆地看着她的背影。他看了很久。

回到徐州后,我给小新打了个电话。

“小新,我还是觉得这么欺骗他太残忍了。”

“我知道。可是,我真的没有其他办法了。只有说你是我男朋友,才能让他彻底死心。他现在肯定很伤心,但长痛不如短痛。”

我默默地挂了电话。

我和小新是志华的朋友。我们选择了让他短痛。

半年以后,志华有了女朋友,是他学妹。我在电话里,把事情的真相告诉了他。

“我当时就看出来了,”他说,“你们那点儿小把戏也想骗人?再说你演技也太烂了,你真以为自己是梁朝伟啊,早就想找你算账了...”

“那你当时为什么不揭穿我们?”我没头没脑的打断了他。

他叹了口气,没再说什么。他挂了电话。

三、无锡

我和春晓慢慢混熟了。她一如既往的去我和史今的住处打扫卫生兼蹭吃蹭喝。我们也常去她学校找她玩,当然,最主要的原因,是因为她学校里的美女很多。春晓也是美女中的一员。我和她谈论的话题,也不再仅限于文学,她会跟我讲她学校里发生的趣事,会问我喜欢吃什么零食,会问我在外面工作会不会经常想家。那时正是年少多情的年龄,我身边算得上亲密的女生差不多就她一个。渐渐地,我对他产生了一种异样的感觉。当然,即使到现在,我也仍然没有弄清楚,那种感觉是不是所谓的爱情。我只是觉得和她在一块儿的时候很自在。我没有把这个秘密刻意的告诉任何人。但是,当你对一个人产生好感时,你的眼睛是会出卖你的。而且,你也会在无意中,反复提到那个人的名字,以及有关那个人的一些事情。似乎,那个人,已成了你生命中的一部分,而且还是重要的一部分。

我和春晓恋爱了。我已记不清是怎样的一个开始。只模糊的记得那天风好像很大,黄叶纷飞,她的长发随风飘起,又缓缓落在我的肩上。

我直了直身子。坐车时间太久,有些疲惫。我在车里开始听音乐,听光良的《童话》,单曲循环。

忘了有多久

再没听到你

对我说

你最爱的故事

春晓最喜欢听这首歌,总是让我唱给她听。记得那年七夕节的时候,我为她买了玫瑰,玫瑰里面夹着一张小卡片,上面写着一句话:一生只送一人。《童话》的歌声一直飘荡着。

那时的恋爱很简单。只要一有时间,我们就牵着手,一起去吃饭、看电影,或是去太湖欣赏美景。她不再叫我“莫泊桑”了。她叫我“芜”。我已记不得,我第一次亲吻她是在什么时候,或许我根本就没有吻过她。

春晓的爸爸一直都在反对我们交往。她家里很富有,她爸希望她可以找一个门当户对的人。我老家在苏北农村,父母都是普通的农民,兄弟四人,我是最大的孩子。而且我能力、学历也不出众,只除了人比较老实,长得还算不错而已。

实习期很快就结束了。我要离开这座城市了。临走前的那天晚上,我和春晓来到了太湖边上,依偎在一起。那晚的月亮很美,凉风习习,吹拂在脸上,很舒适;太湖里的水也睡了,睡的很安详。

“芜,我给你讲一个真实的故事吧。”

“好啊。”

“那好,我开始讲了,你要认真听啊。”

太湖里的水,此刻好像也睡醒了,泛起了波纹,和我一起,认真地听着春晓的故事。

四、武汉

“那年,我在武汉的一家医院实习。我们学校太坑了,让我去武汉这么远的地方,而且还要待好长时间。我在武汉人生地不熟,没有一个亲人,就和你现在的情况一样。我在那儿只有一个朋友,她叫徐娅,大我两岁。我们在同一家医院实习。

我们做护理工作的很忙,经常会加班。我和徐娅一块儿在医院附近租了个房子,两室一厅,我们一人一间卧室。徐娅话很少,平时很少见她与别人来往,只有在她男朋友面前,才会露出难得的笑容。听她男朋友说,他们已经谈了四年恋爱了。我听了之后很惊讶,因为看他们两人的亲密程度,就像刚开始恋爱似的。他工作的地方离我们医院不算近,要坐六七站公交车才能到。但他每天早上都坚持送她上班,为她买早餐。晚上加班完了以后,总会看到他在医院门口,耐心地等着她。

你也知道,武汉的樱花很出名。我们三个去过几次樱园:山坡上的樱花白茫茫的一片,仿佛倒映在湖里的白云;微风吹来,香气似有若无,淡淡的。

徐娅笑着挥舞着双手,像个小女孩那样又蹦又跳,还不忘亲她男朋友几下。他看着她,笑了。这是我见过的她最开心的时候,也是我见过的最温馨的一幅画面。

但是,直到有一天,下夜班以后,我和徐娅并排走着。走到医院门口时,出乎意料的是,我没有见到她男朋友。我便问徐娅男朋友今天怎么没来。她淡淡的说了一句,‘分了’。我惊讶地说不出话来。也就在这时,学姐说了一句意味深长的话。她说,‘我有了一段美好的爱情,这就够了。但在现实面前,爱情是脆弱的。我还得继续生活,生活是现实的,现实是残酷的。’我很想知道他们分手的原因,但当时也不便多问。

日子一天天过去了。

就在我差不多把这件事忘掉的时候,却在大街上与徐娅的男朋友(准确来说,应该是‘前男友’)不期而遇。他当时正漫无目的地在大街上走着。我笑着说了句‘好久不见。’

他看上去有些憔悴,但帅气依然。同我寒暄了几句后,很快便回到了正题:

‘前不久,公司裁员,把我给裁了。就这样,我失业了。学历低,也没再找到合适的工作,只得做了份临时工。我连自己都养活不了了。就这样...’

我很想安慰他几句,但却不知该说些什么...

从那以后,我再也没有见过他。直到现在,我依然经常回忆起他在医院门口等她以及她在樱花丛中笑着挥手的场景。我觉得这是世界上最温馨动人的画面。”

故事讲完了。春晓的声音有些沙哑。

“芜,还记得莫泊桑的《祝福》吗?”

“记得”。

“那你后来有没有看过这篇小说?”

“这个...没有...”

“故事真的很美、很美、很美...美得不现实...”

我看着天上的星星,回忆着春晓讲的故事。

“芜,我好几天没听你唱歌了。”

“你要听吗?”

“要的,要的,要的...”

“你要听什么歌?”

“光良的《童话》。”

我刚要唱,就被她笑着打断了,“傻瓜、傻瓜、大傻瓜,我只是随口说说而已,你还真要唱啊,笨死了、笨死了、笨死了...”

她笑了起来,就像徐娅在樱园一样,笑的那样灿烂,如盛开的樱花一般。但我注意到,她淡淡的落寞与忧伤,像飘落的樱花那样。

“芜,你还记得《童话》里的那句经典的歌词吗?”

“是不是那句‘幸福和快乐是结局’?”

“不对,接着猜。”

“猜不出来啊。”

“好,我告诉你,”她说,“就是那句‘童话里都是骗人的’。”

五、苏州

终于到苏州了。下了车以后,我没有给女朋友打电话,而是给志华发了个短信,让他来车站接我。志华在短信里说他一会儿就到。

我和春晓的那份恋情,一共持续了半年时间。分手后,我很快又找了个女朋友,两个月后,又分了。后来,在朋友的生日宴会上,我认识了一位漂亮的女孩,她成了我的第三任女朋友。她在苏州实习。她的生日马上到了。她要我来苏州和她一起过生日。所以我在开头说“这次去苏州,主要目的是给女朋友过生日。”

十分钟后,志华到了,旁边还跟着一位女生。他接过我手里的行李,说,“这是我女朋友,余芬。”我笑着朝那个女生点了点头。她长得并不像小新。

明天是我女朋友的生日。我给她发了个短信,说我已经到苏州并安顿下来了,同时祝她生日快乐。和阿龙一样,她只回了两个字:恩恩。

我又给史今打了个电话。

我说,“还记得我们在太湖游玩时谈论的关于小爽是否会爱上‘□□小新’的话题吗?”

他在电话里笑了。

我说,“现在我懂了。时间会改变一切的。”

他没有提到他的表妹春晓。我也没问。

只是,当电话挂掉以后,我忽然很想知道春晓的近况,我想起经常被她提到的那篇莫泊桑的《幸福》。我到现在都没有读过这部小说。于是,我便在手机里搜到了它,认真读了起来。故事的大意是:一位富家女爱上了一个穷小子,放弃荣华富贵与他私奔,在深山老林里了此一生。故事里的男女主人公永远走在了一起,而现实中的我们,却早已各奔东西了。下了很大的决心以后,我给春晓发了个短信:好久不见,最近可好?然后又补发了一条:只要你过得比我好。

她没有回。或许,她永远也不会回了。

明天是我女朋友的生日。我给女朋友买了条挂坠作为礼物。她拿在手里看了半天,忽然问道,“这上面刻得是什么东西?”我看了看,说这是一朵樱花。

9、《吴芜与王狄》

张君雅走了过去,停在了吴芜旁边。吴芜看见了她,笑了笑,依旧低着头,慢慢弹唱着。他的长发像黑色的瀑布一样,倾泻在吉他的弦上,旋律有些伤感。他还是老样子。

一曲终了。他抬起了头,微笑,向着张君雅。

张君雅说,“听吴潇说,你不是到苏州找你新女友去了吗?怎么在无锡?”

“分了,几天之前。”他淡淡的说。

张君雅不好多问,便说,“你吃过饭了吗?我请你去吃饭吧。”说完之后她脸红了。

“不必了,谢谢你。”他始终微笑着,“我还有事,先走了,常联系。”

“好的,路上慢点。”

等到他走远之后,张君雅才意识到,竟然忘了问他住哪儿了,他在这应该没有什么亲人吧?他又跟女朋友分手了......唉,我关心这么多干嘛,这跟我有关系吗?张君雅吐了吐舌头,笑了。

但晚上张君雅失眠了,脑海里都是吴芜低头含笑的样子,他修长的手指......

张君雅还想到了李莉学姐。听吴潇说李莉学姐结婚了,对象是通过相亲认识的。她生了一个儿子,过上了相夫教子的生活。

至于飞哥,他的情况,张君雅就不了解了。

吴芜住的地方离张君雅不远。他租了一间小房子。他在无锡除了张志华和吴潇之外,还有一个朋友叫王狄,是个海归。他和王狄认识没多久。他和王狄的认识过程挺有意思的。那天,他闲着没事,就拿了把吉他,去外面找了个凉快的地方,弹唱起来。他唱的是陈奕迅的《十年》。王狄当时正好从他身边经过。那天王狄去相亲(同丽莎),很顺利,所以很高心。他被吴芜的歌声吸引住了,不由停住了脚步。吴芜唱完《十年》以后,王狄鼓掌叫好。他走过去对吴芜说,“兄弟,可不可以唱一首刘德华的《爱你一万年》?”吴芜眼皮都没抬一下,接着摆弄自己的吉他。王狄掏出一张100的往他眼前一摆,“兄弟,这总可以了吧?”吴芜依旧低着头。王狄笑了,又加了一张。“拿走。”吴芜声音不大,但音调很高,有穿透力。王狄也不恼,呵呵笑了两声,走了。吴芜心想这祸害终于走了。谁知,屁会儿功夫,王狄又回来了,手里拿了一把吉他,蹲在吴芜身边扯着嗓子就吼,“爱你一万年,爱你经得起考验......”吴芜终于忍不住了,举起拳头朝他打来......几天以后,吴芜正准备出门,忽然看到了王狄。他们两人都愣住了。还是王狄先反应过来,他不准备动手打架,而是笑了笑,一副宰相肚里能撑船的样子,说,“我叔叔家就在隔壁,我来看看他老人家。”一边说一边指了指隔壁——他脸上的伤还没好利索。吴芜心想坏了,原来这小子是房东老王的侄子!

但王狄显然不是喜欢记仇的人,他见了谁都乐呵呵的,他和人打招呼的方式有些特别——要么在人家头上打一下,要么在人家背上敲一下。他从他叔叔那儿得知吴芜是一个人在无锡漂泊,就对吴芜说,我以前一个人在国外读书,刚去那会儿,举目无亲,异国他乡,感觉真他妈孤独,比你现在的情况还不如,于是我就把心思用在了学习上,我在国外多年苦读的最大收获就是,我发现房东的女儿长得挺漂亮的......吴芜乐了,心想这小子倒挺有意思的。从那以后,王狄就经常找吴芜聊天,吴芜倒也不排斥他。两人甚至还处成了朋友。正所谓“不打不相识。”

吴芜直鼻子,王狄鹰钩鼻;吴芜长头发,王狄小平头;吴芜瘦长身材,王狄大腹便便;吴芜的眼神略显伤感,王狄却总是笑呵呵的。这两人走在一起,无论什么时候,都是一道独特的风景。

王狄那段时间和丽莎正处于热恋中。他俩一个在无锡一个在常州,离得倒也不算远,王狄一有空就往她那儿跑。吴芜见到丽莎后就说她是他校友。王狄一脸鄙视的对吴芜说,就你这样还跟我女朋友是校友,哪儿凉快呆哪儿去吧?得!他还不信!丽莎毕业以后,进了一家医院,成了一名护士。

快到情人节了。王狄和吴芜这对损友又在一块儿喝上了。王狄说,“吴芜,快到情人节了。”吴芜说,“我知道。”说完之后叹口气,喝了口酒。王狄说,“吴芜,你长得也不错啊,咋就没个妹子啊?”吴芜又叹了口气,“分掉了。”王狄说,“兄弟,不急!有的是机会!好妹子多得是!来,干了!”两人一饮而尽。王狄说,“该到情人节了,我得给丽莎寄点玫瑰过去。”吴芜说,“太老土了!”王狄急了,“那咋整?玫瑰不买了?”吴芜笑了,“玫瑰还得买。”王狄越听越糊涂。吴芜把头凑了过来,“你这样......”王狄一边听一边笑着点头,到最后嘴巴笑得都合不拢了,牙齿白的就像蒜瓣子似的。

第二天,在吴芜的怂恿下,王狄给丽莎打了个电话。

“喂,丽莎,你在干啥呢?”

“没干啥,吃午饭呢。”

“吃的啥?”

“青菜、猪肉。”

“好吃不?”

“一般。”

吴芜捅了他一下,小声说,“说正事,别磨叽。”

王狄咬了咬牙,闭上眼睛,“丽莎,是这样的,我这边这几天太忙了...亲爱的,情人节我就不能陪你过了...”

电话里沉默了片刻。

“哦哦...没事,工作要紧。”丽莎那边明显有些失望。

丽莎所在的这家医院是一所公立医院。这家医院和其他医院一样,总能变着法的给人整出一些杂七杂八的病,不管你有病还是没病。有病的给你治;没病的给你整出半个神经病,然后给你治。公立医院本着“能省就省”的原则,变着法为医院省钱。医生的工资没发克扣,那就只能克扣护士们的工资了。克扣护士门的工资没啥,问题是把护士们的人也给扣下了——没日没夜的加班。

丽莎刚开始工作的时候,是住在医院的宿舍里的。刚进宿舍的时候,她想跟舍友搞好关系,就帮人家打水、带饭。结果时间一长,人家反而对她产生了依赖心理,认为她的助人为乐都是理所应当的,对她没有一丝感激,反而变本加厉的麻烦她。这让丽莎苦不堪言。时间一长,丽莎也厌倦了。所以她和舍友的关系很不好。终于,在一次吵完架之后,她搬了出去。

丽莎和她的两个同事兼朋友徐洁、秦岚合租了一套公寓。情人节这天,医院里破天荒的给丽莎她们批了三天假期,徐洁和秦岚都去男朋友那里了,她们的男朋友都在本市。丽莎一个人在公寓里发呆。

丽莎拿着拖把,拖着客厅、厨房、卧室的地板。她已经拖了三遍了。她拖的很不认真,一边拖一边想着心事。不一会儿,把拖把放回原处,叹一声,“罢!罢!罢!情人节本来就没意思,不过也罢!”

拖完地之后,她又想到该晒晒被子了;衣服也要洗一下,于是她...

她百无聊赖,坐在沙发上,看起了韩剧。但韩剧里的帅哥明显勾不起她的兴趣,显然,她的心思不在这上面。可能是她自己也觉得没意思了,就关掉了电视。

王狄现在肯定很忙吧?不知道他最近身体可好,这小子很容易感冒。徐洁的男朋友每次来看徐洁,都要捧着玫瑰,腻歪死人了!徐洁还故意装出很不屑一顾的样子:瞎花钱干啥?华而不实!嘴角里还流露出一丝笑意。秦岚这个没出息的,一有时间就往她男朋友那儿跑,笑死人了。

丽莎一边想着一边笑,但她很快又收起了脸上的笑。

地拖完了,被子晒了,衣服也洗了。那么,到了下午,她该干啥呢?看来只有睡觉了。她这么想着,忽然,听到了一阵敲门声。肯定是秦岚拖着她男朋友来这儿秀恩爱了,这对死鬼!丽莎这样想着,笑了,又有些失落。她站起来开门。

门打开了,丽莎惊呆了——外面竟是手捧玫瑰的王狄,他笑容满面,见了丽莎,立马单膝下跪。外面飘着雪,雪打在了王狄身上。

丽莎说,“你不是要工作吗?怎么...”

话没说完马上恍然大悟了,丽莎假装生气的说,“骗人有意思吗?”一边说一边笑,在王狄身上乱打。王狄笑得肚子痛。

丽莎说,“这次玩几天再回去?”

“不知道。”

“真不忙吗?”

“不忙的。”

“袋子里装的什么?”

“无锡特产糖醋排骨。”

“我不吃这个的。”

“知道。所以不是给你带的,是我留着在路上吃的。”

“啊呀,你这个坏人!”

“情人节”这个日子对张君雅是没有任何意义的。当然,也不能这么说,毕竟她大学期间也曾有过那么几段。所以,“情人节”之于她,也可以说是“怀念情人”的日子,当然,这都是过去的情人。现在她只有“人情”。

张君雅对吴芜是有一点儿感觉的。上大学的时候,她对他的好感,仅仅是因为他很帅,弹吉他的样子酷酷的。仅此而已。但前几天见到吴芜,她惊讶地发现了他身上的变化——头发更长了,嗓音也略显沙哑,眉宇间透着一股忧郁。一股怜爱之情从她心底油然而生。朦朦胧胧的,她心底的弦被他不经意间拨动了。这几天,她极力让自己不去想他。但很明显,她做不到。“瞧你那没出息的样儿!”她大声训斥自己。

张君雅不是主动的人。况且她自己也分不清这究竟是不是爱情。她只有将它埋在心底。

王狄给吴芜发了个短信:你这招绝了!吴芜笑着给他回了短信。看着窗外漫天的飘雪,呆呆地,他看呆了。他能帮朋友出主意,但到了自个儿身上,为什么就没主意了?他为什么要到无锡来?他不停地问自己。他在通讯录里找到了“春晓”两个字,想发个短信过去。但他忽然又停住了,愣了片刻,把手机放在了口袋里。

雪越来越大了。

王狄在丽莎那儿呆了几天。走的时候恋恋不舍。

吴芜去无锡车站接他,兄弟俩就在车站附近的小餐馆里吃喝了起来。王狄心情很好,有说有笑的。吴芜只是低头吃饭。

“那儿的小护士真正点啊,”王狄说,“好想都娶回家。”

吴芜在想心事,没搭理他。

“哪天也给你介绍一个。”王狄喝了一口酒。酒有点儿辣,他啧了啧舌头,“真够味儿!”说完之后自个儿笑了,他觉得自己说话越来越有内涵了,一语双关——你可以理解成酒够味儿,也可以理解成小护士够味儿。

酒足饭饱以后,两人朝住的地方走去。途中经过一家大医院,王狄感慨道,“丽莎她们的医院要有这么大就好了!”然后又感慨道,“这里的护士也不赖嘛!”听他这么一说,吴芜也不由朝医院里瞥了一眼,又瞥了几眼,忽然惊呼,“春晓!”

10、《春晓》

“好久不见。”春晓淡淡地说。

她身穿一身白色的护士服,身上散发着淡淡的消毒水的味道。几年没见,她看上去成熟了不少。

“什么时候回来的?”吴芜说。

“前不久,”她说,“从英国回来后,我就一直留在了这家医院。”

王狄笑着打量春晓。

“一个老朋友。”吴芜笑着对王狄说,接着看着春晓,“你无锡的手机号没变吧?”

春晓点了点头。

“美女,这是我的名片,有时间一块儿喝茶。”王狄笑着递过去一张名片。

吴芜捅了他一下,狠狠地瞪了他一眼。春晓忍不住笑了。

彼此再没有话说。

“我这里还有点儿事,不能陪二位了。”春晓瞥了一眼手表。

“好的,你忙你的,有时间再聊。”吴芜说。

“好的,再见!”

“再见!”

其实春晓并没有什么要紧的事,她只是找了个借口走开。

与吴芜的那段恋情,是她的初恋。

春晓的父母在她很小的时候就离婚了。春晓跟着父亲生活。她的父母原本很恩爱,但后来父亲做起了生意,而且越做越大,家里越来越富有,父母之间的感情却越来越淡——他们一年到头见不了几次面。春晓怕别人说她孤僻,就尽可能的让自己活泼一点——一天到晚嘻嘻哈哈没个正型。但她的内心终究是脆弱、孤独的。父母之间的婚姻,给她留下了很深的阴影,她变得不再相信爱情。她很喜欢看张爱玲、池莉的小说。特别是池莉的那本《不谈爱情》,她看了一遍又一遍。“是啊,不谈爱情。”她在心里对自己说。但同时,在内心深处,她又向往着一份真正的爱情——但仅仅是向往。她也经常看莫泊桑的小说,她喜欢那篇《幸福》。她是矛盾的。

在众人眼中,她是个活泼可爱的女子。她伪装着自己。可是,又有谁能真正了解她呢?

她对吴芜是有感情的,甚至可以说喜欢他。但同时她也知道,他们之间是不可能的。从一开始她就知道。因为他们之间差距确实太大了——没有人天生世俗,但这个社会终究是世俗的。她想要一段真正属于自己的感情经历,即使是一段注定没有结果的旅程。这就够了。她经常会想起徐娅的那句话:“我有了一段美好的爱情,这就够了。但在现实面前,爱情是脆弱的。我还得继续生活,生活是现实的,现实是残酷的。”

“谢谢你,给了我一段经历。”她在心里对吴芜说。

与吴芜分开后不久,她听从父亲的安排,去了英国。在那个自由的国度,她喝酒、K歌,交各种各样的男朋友。反正她爸李德超有的是钱,她挥霍的起。她更多的是出于一种叛逆。

这天,春晓早早的下班了(因为她爸的缘故,医院里很照顾她,从不让她加班,这也引起了许多同事的不满)。她去酒吧待了一会儿,就回家了。

李德超最近刚谈完一笔生意,很难得的在家休息几天。他疲惫的蜷在沙发上,然后强打起精神,抓起几张商业报纸,看了起来。匆匆瞥了几眼,便把报纸丢到了一边。厨房里,不时传来保姆炒菜的声音,伴随着李德超的咳嗽声。

春晓回到家,叫了声“爸”,便朝自己的房间走去。

“春晓,”李德超说,“来,跟爸爸聊聊。”

春晓面无表情地走过来。

“最近在医院...工作...不累吧?”他似乎感冒了,在咳嗽。

“还行。”

“本来...就不想让你出去...工作,但怕你...闷得慌。”

“知道的。”

李德超当然疼爱春晓,但这种疼爱,其间又多出了一丝内疚——毕竟他是离了婚的,同春晓的母亲。他无法给春晓一个正常的、完整的家。所以,他总想着抽出更多的时间陪伴女儿,尽管他很忙。但是,他发现,随着女儿年龄的增长,她好像不太需要这种陪伴了。这也更增长了他的内疚。他很怀念以前的时光,准确地说,是下海之前的日子。那时他和爱人都是小学老师,虽然清贫,但一家三口很幸福。那时的春晓是一个胖胖的小丫头,一笑两个小酒窝。春晓喜欢骑在他身上,“大马,驾!驾!跑喽!跑喽!哈哈......”他的爱人总会笑着嗔怒道,“慢点,小心点,别摔倒喽!”父女俩才不管这些哩!欢快的笑声飘荡在破旧的小巷子里,传的很远,很远......

“春晓,”在自己女儿面前,李德超的声音永远是轻柔的,“我这几天休息。我想帮你请几天假。这几天咱爷俩去四川旅游,好好玩几天,去看看......”李德超咳嗽了起来,很急促。

“不用了,我想把更多时间放在工作上。这几天我很忙。”春晓淡淡的说。

保姆小茆把菜炒好了,偌大的房子里顿时溢满了饭香。小茆是个大大咧咧的乡下姑娘,忠厚老实。她喜欢跟李德超聊天,因为主人很和蔼;但她跟春晓就没什么话了。吃饭的时候,很安静,只除了李德超偶尔笑着说两句,把好吃的菜夹到春晓的碗里。吃完饭后,李德超又坐到了沙发上,看起了报纸,咳嗽。

李德超忽然感到一种莫名的伤感——以往自己咳嗽的时候,妻子都会很着急,把感冒药给他,责怪他,看着他把药吃下去。而现在,早已物是人非了。当初为什么非要离婚呢?自己当时究竟是怎么想的?人到中年,他越来越喜欢回忆了,回忆过去的时光,那段再也回不去的岁月。保姆小茆很快就把碗、筷刷好了,她擦起了桌子,还不忘和主人聊几句,“东家,你这两天身体不太好啊。”

“是工作...累的,歇歇...就好了。”他一边咳嗽一边说。

“唉,有钱人也有有钱人的苦啊,太累了,”小茆摇着头说,“对了,我刚刚看到小姐拿着一个蓝色的小袋子...唉,要注意休息啊,再多的钱也买不来健康。”

他好像没听到她的话。他的咳嗽加重了。

“你早点...休息吧,我也该...睡了。”他对小茆说,随手把报纸扔在了沙发上。他费力的站起身。

他拖着疲惫的身躯,朝自己房间走去。刚要躺下,忽然看到了床旁边的桌子上有个蓝色的小袋子,他好奇地打开,发现是一盒感冒药。

11、《失恋》

张志华和他女朋友分手了。

吴芜说,“哥们儿,想开点,你要知道,我都分了三次了,这不还是活得好好的。不要因为这点小事儿就不吃饭,人是铁饭是钢,一顿不吃饿得慌。要爱惜自己的身体,□□教育我们,身体是革命的本钱。过两天,你要不忙的话,咱哥俩好好搓一顿,好好拉拉话,别把话憋在心里,说出来就好了。”

张志华说,“我知道了。”

费琳幸灾乐祸,心里早乐开了花。但她还是装出一副很悲伤的样子,对张志华说,“头儿,你的情况我听说了,我很担心你。你不要太伤心,日子总得继续过下去。”

张志华说,“我知道了。”

张君雅说,“人家吴芜都分了好多次了,我也分了两次了。你要加把劲啊,争取赶上我们。”

张志华,“......”

老王说,“......”

小李说,“......”

张志华说,“我知道了,你们烦不烦啊,我不会想不开去跳楼的......”

张志华失恋了,而吴芜的另一个朋友王狄却仍处于热恋中,整天给丽莎打不完的电话,腻腻歪歪,肉麻的要死。他有时故意在吴芜面前秀恩爱,连吴芜都受不了他了。但后来吴芜也习惯了。只是,一个人的时候,吴芜经常会发呆,想着各种心事,他多么渴望得到心上人的关心与爱护啊!但他不知道的是,就在这座城市,有一位叫张君雅的女子,一直在默默地关心着他。

但是,之前的两次恋情,使张君雅倍受打击,她不敢轻易去爱,因为她觉得自己的爱只会带给别人伤害,同时也会伤害自己。她希望能够看到吴芜快乐的生活,她希望看到他幸福——这就够了。至于自己,找一个老实人,过一种平平淡淡的生活,也就满足了。至于吴芜,他对这一切浑然不知,他的内心早已被一位□□晓的女子给占据了。

人啊,总是这样,得不到的总是最好的,对于身边的真情,却往往视而不见。

张君雅现在很同情她的上司张志华,或许不能用“同情”来形容,是一种复杂的感情,连她自己都说不出。虽然她选择了用开玩笑的方式来劝慰他,虽然张志华和她相识不久,并无深交,但她的心里依然不好受,替他难过。

他接受了张君雅的邀请。虽说是同事,但张君雅单独请他吃饭,这还是第一次。

他们选了一个靠窗的桌子。

“她出国了,”志华淡淡的说,“她提出的分手。”

张君雅点了点头。

服务员把菜单递了过来。张君雅问,“我们吃点什么?”

“随便吧。”他说。

“我也不知道该怎么安慰你,怎么说呢,类似的经历,我有过两次,”她说,“所以,我们算得上是同命相连,尽管你可能是第一次。”

“你错了,其实我之前也有过一次。”

“说来听听。”

“严格意义上来说,那一次应该不算,因为我连第一步都没迈进去,就被人家给拒绝了。”他说。

她忍不住笑出声来。

“还记不记得那天,我跟你说过有个让我难忘的人。”他说。

“我想起来了,你不是说那个人是吴芜吗?”

“其实还有一个,”他说,“那天你猜对了,确实是个妹子。”

她又一次笑出声来。

“她叫小新。她和我从小就认识,青梅竹马,”他说,“吴芜跟她关系也很好。”

紧接着是沉默。

“其实,我觉得,”张君雅打破了沉默的局面,“许多人都有那么一两个‘青梅竹马’吧...只是,这种事,何必放在心上呢。要知道,那种亲密无间只限于小的时候 ,因为长大以后,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人生轨迹,也会有许多新的朋友......”

“说的很对,”他说,“不过,那时候的时光,真的很让人怀念啊!”

他动情的望着窗外。

“所以说,你是个多愁善感、喜欢怀念过去的诗人啊。”她笑着说。

他好像没听见似的,望着窗外出神。

“我在上大学的时候,”她说,“认识一位学姐,她有一个男朋友,两人真的很好,但最后还是分了。”

他说,“这样的例子太多了。两个人最终能否走到一起,取决于很多因素。”

“比如?”她问。

“距离,”他说,“一种是身体的距离,比如两个人是否在一个城市;另一种是内心的距离,比如两个人是否心有灵犀;还有一种,是两个人之间的差距,比如门第、收入等等。”

沉默了片刻,他忽然激动的说,“君雅,你要记住,异地恋真的不是一般人能谈的。”

他接着说,“异地恋谈的是‘精神恋爱’,以为一个坚定的信仰就足够了。但感情更需要的是陪伴。”

她反驳道,“但是,我们身边,不是也有异地恋成功的例子吗?比如我们小区的......”

他打断了她,“那毕竟是极少数。”

他顿了顿,接着说,“不过,我倒真的挺佩服他们的。”

她说,“你刚刚还提到了一个词语‘门第’,对吧?”

“不错,”他说,“你看过路遥的小说《平凡的世界》吗?”

“看过。”

“里面的人物润叶和少安就是个例子。”

他喝了口饮料,“有时,我会想,如果润叶和少安结婚了,那他们的生活会怎样?一个是大字不识几个的贫苦农民,一个是家庭不错的知识分子,他们的共同语言也只能限于回忆小时候在一起玩的日子。但生活是现实的,他们终归不是一路人。所以作者路遥没有让他们结合,给了他们彼此一段美好的回忆。这个结局看上去并不好,其实很完美。”

她笑了,“你可以去写小说了。”

“因为一个人,爱上一座城,我觉得这座城是围城,”他说,“关于恋爱与婚姻——大多数人都是言情小说看多了。其实生活是很简单的。还是本山大叔说的最在理‘凑合着过呗,还能离咋的。’”

他喝了口水,不再说话。

他们两个呆坐着,却不显尴尬。

当天晚上,回到住处以后,“文艺青年”张志华在□□空间里更新了一条说说,是一首诗:

《生活》

把一些美好的故事

记在心里

不开心的时候

说给自己听

把一些温暖的阳光

收集起来

在深夜的时候

送给星星

当你孤单的时候

翻一翻从前的日记

把悲伤的情绪

托付给流年

让你念念不忘的

那个不寻常的名字

是否已随窗外的小雨

慢慢冲淡

张君雅第一个给他点赞。而吴芜则一遍又一遍的看着这首诗,发呆。尤其是最后一句“让你念念不忘的,那个不寻常的名字,是否已随窗外的小雨,慢慢冲淡”让吴芜感慨颇深,他看一遍,又看一遍,叹声气。其实,有时候,有些人,有些记忆,即使时间也不能改变吧?他想。他觉得:他始终爱着春晓,正如春晓也始终爱着他一样。是春晓的眼睛告诉他的:她忘不了他。

他不由自主的进了春晓的□□空间,想看看她最近的动态。却意外的发现了一张照片,春晓与一个高个子男子的合影,很亲密,笑得很灿烂。吴芜不认识这个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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