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 往生(4)(1 / 1)
两千年后。
S市,某个午后。
一个身穿白色雪纺连衣裙,肩上斜背红色Coach包包,脚踩7cm细高跟又化着精致妆容的贵气女人步履匆匆地走进了一个小弄堂,低头看了一眼手机导航路线,继续向弄堂的深处走去。没走几步,导航就提示她已到达目的地,她关掉导航将手机扔进包里,这才抬头审视起朋友推荐的这家店。
那是一个古朴气息浓重的小铺子,连块匾额也没有,有些陈旧的一扇小门虚掩着,透出阴沉沉的气息。
女人鼓足勇气上前推门,尽管来之前已做足准备,她仍是倒抽了一口冷气,里面黑灯瞎火,伸手不见五指,她摸索着向前走了一步,身后的木门忽然“嘎吱”一声合上,她的心跳漏了半拍,身躯便僵着不敢移动半分。
忽有异香从四面八方飘来,女人轻吸一口气,那股香,清雅中又糅合了一股淡淡的薄荷味道,让人的心瞬间归为沉静,彷佛置身于云层之中。
嗒,嗒,嗒。耳边,越来越清晰的脚步声在逼近她,女人猛地一个转头,身后黑漆漆的,依旧空无一人。心,却没来由的慌了。
女人转回头,面前不知何时出现的黑影吓得她一连倒退了数步,只是她努力维持着表面上的镇静,只因自小到大,她的身份不容许她表现出一丝一毫的慌乱。
她稳稳立住极细的鞋跟,深吸一口气,开口问面前的黑影道,“你是谁?我要找这家店的主人,请你告诉我,他在哪里?”
忽的,面前燃起了微微的光亮。借着烛火,女人这才看清是一个裹着黑色斗篷的神秘人,双手托着一根白色的蜡烛,面容则掩映在帽檐之下,瞧不大清晰。
“我就是店主,找我何事?”那个将自己裹得严严实实的怪人冷冷开口,话语中不带丝毫情绪起伏,他周身似乎散发着一股冰寒之气,痛得人发颤。
“我前几天听朋友说,你这儿收藏了很多古董、古玩,都是最上等的收藏品,我也不拐弯抹角,我想从你这买一件最好的古董送给我未来的公公,作为他今年六十大寿的贺礼。”女人将背挺得笔直,因为爸爸一直以来教导她,气势上绝对不能输人一等。
斗篷男子瞥了一眼身旁的八仙桌,随手滴了几滴烛油上去,再将蜡烛置于烛油之上,转过身,留下一句“你自己挑吧”的同时,走上了二楼的楼梯。
那楼梯显是长久未曾修葺,那个斗篷男子每往上走一步便发出“叽叽叽”的木头松动声,听得底下的女人很有几分难受。
烛火忽明忽暗,女人每隔几分钟就忍不住转头看一眼那根白色蜡烛,深怕它不知道什么时候就灭了,然后再有什么不干不净的东西骤然出现在她面前,不过好在并未发生什么可怕的事,她顺顺利利地挑选完了送给未来公公的生辰贺礼——
那是搁在书桌上的一支极细的红檀狼毫小楷毛笔。
她未来的公公,是一个在商场叱咤风云的珠宝商人,不过与其他穿金戴银,俗气至极的商人不同,他热爱历史文化,闲来无事便练习名家毛笔字贴,写得一手好字。
她从第一眼起,就选中了这支小楷笔,这样一件别致又有着悠久历史的礼物,相信一定符合她未来公公的心意。
只是,她的手刚要触上那只红檀狼毫小楷毛笔,身后就传来了一声厉喝,“莫要动那只笔!”
她惊吓之余缩回了手,转身见是裹着黑色斗篷的店主,又松了口气,指着桌上选中的物什道,“店主,我不要其他东西,就要它。”
“除了这支毛笔,我店里所有东西,任你挑选。”斗篷男子显然不肯松口。
“我不要别的,就要这支毛笔,不管多少价钱,随你开!”女人猜想他是不愿忍痛割爱,或是觉得她出不起这个价钱。
男子的态度很坚决,“我说不行便是不行。你走吧,我不做你的生意。”
“你!”女人眼中怒火升腾,“你可知......我是谁?你又可知我未来公公是谁,可知我未婚夫是谁?”
男子冷笑一声,似乎对这些并不感兴趣,随后,冷冷的下了逐客令,“请吧。”
女人从包里翻出一本杂志,“啪”一声扔在书桌上,满脸倨傲地道,“我会再来的!你有空的话,翻到这本杂志的第16页,上面有我未来公公和我未婚夫,我想,你会同意把毛笔卖给我的。”一句话说完,她便转身,风风火火地推门而出。
木门“啪”一声合上,带起一阵强劲的阴风,将书桌上的杂志“哗哗哗”翻动了一页又一页,恰巧翻到了第16页。
入目的大标题写着:父子齐名,最成功的珠宝商人白霁封与最成功的外科医生白璃。
还配着两人的照片。前者穿着黑色正装,后者则穿着一身白大褂,眼中透着淡漠,却又有几分随性。
“白......璃。”男子走上前去,伸出修长的食指,轻轻触上杂志上那张照片,喃喃低语道,“总算是,叫我寻到你了。”
几天后......
萧氏企业的千金接到了一个神秘电话,让原本正在总经理办公室忙得晕头转向的萧敏如一阵疾风般离开了公司,直奔地下停车库而去。
在开车前往那家古董店的路上,萧敏的心中是有些得意的,她一早便知道,没有人会拒绝她——萧氏大小姐及白氏企业未来的大媳妇萧敏所提的条件。那些人,都恨不得将全天下最珍奇的玩意放到她眼前,只求能与萧氏或是白氏合作。
再次来到那家古董店,萧敏的心情有些如释重负,她原本一直想着要如何才能买到那支红檀狼毫小楷毛笔,没想到竟然这样轻而易举。果然,还是要搬出她萧氏的名头。
推开那扇充满神秘气息的木门,萧敏第二次见到了那个将自己裹得严实的斗篷男子,依然是昏暗的烛火,只是这一次,她不再害怕,反而轻声一笑,充满自信,“怎么?想好要将那只毛笔卖给我了吗?”
“我可以将这支毛笔卖给你,但是......有一个前提。”斗篷男子的声音不卑不亢,他并非征求她的意见,而是在与她做交易。
萧敏耸了耸肩,一脸无所谓的样子,“说吧,你想要什么,我会尽最大可能替你实现。”她从来不相信,天底下有她萧敏办不到的事。
斗篷男子冷冷一哼,语气有几分不屑,“话别说得太满。你想买这支毛笔并非不可以,只是,我要你未婚夫亲自来取。”
“为什么?”萧敏皱了皱眉,“这支毛笔是以我的名义所买,与我未婚夫并无关系,为什么一定要他亲自取不可?”
“这个,你不用管。若你不答应,我是不会卖给你的。”
萧敏认真思索再三,若是对白璃说明原委,他定然愿意亲自来取这支小楷毛笔,毕竟,他很清楚自己的父亲喜欢什么东西。
“好。”萧敏答应得很是爽快。
她一回萧家别墅,便打电话将此事告诉了白璃,电话中那个男人的声音依旧淡然而生疏,跟初见时并无分别。听完她的要求,也只淡淡地应诺了一声,“好,我知道了。”
他总是这样,刻意与她保持着一定距离,即便到了今时今日,依旧将界限划得分明。她明明,即将成为她的妻子,是与他携手走向终老的最佳伴侣,却依然,读不懂他的心。
她轻声叹了一口气,同他商量道,“白璃,我能不能......能不能和你一起去?”
“没关系,”平淡而漠然的口气,彷佛是在与外人说话,“我自己去吧。”
萧敏有些难过,白璃就像是一个无心人,任何人、任何事,都牵动不了他的心绪。有时候,她真想剖开他的胸膛看看,看他是不是......真的没有心。
“好吧,那你自己去吧,路上小心。”同之前无数次一样,萧敏总是第一个妥协,也许,是她爱得更深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