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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5章(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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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直担忧地问:“妈妈你生病了吗?”

韩芷亲亲于直的脸,“妈妈病了,病得很重,病得很想睡觉,最好不要再醒过来。”

于直用小手抚住韩芷的额头,关切地说:“妈妈,你头不烫。睡一觉就好啦!和我一样。”

韩芷在临睡前,拿起大茶缸子,将里头琥珀色的液体晃了晃,捧在手里,凝神思索。

于直凑过去嗅嗅药水,药水甜丝丝的。他问:“妈妈,药不苦吧?”

韩芷望着于直,又亲亲他的额头,神情柔弱又留恋,她对儿子说:“宝宝,等一下和妈妈一起睡一会儿好吗?妈妈——妈妈爱你的。妈妈对不起你。”

这是于直第一次听到韩芷这样亲密呼唤自己,他高兴极了,高兴得都没有仔细去听母亲最后的那句告白,他立刻爬到母亲的床上,眼睁睁看着他的母亲一口一口把液体饮尽,从此以后,这毒一滴一滴进入他的心脏里。

韩芷合衣上床,抱着自己的儿子,永远地睡着了。

这一天是农历八月十五中秋节。

后来的一段记忆,对于直来说是模糊的。他依稀记得在第二日她被保姆叫醒,保姆摸了摸他身边的母亲,吓得一屁股坐倒在地,拍着大腿说:“哎呀妈呀!你这倒霉孩子和你娘睡了一夜都不知道你娘咽气了啊?”

保姆当即被辞退。

这一天发生的事情虽然依稀在他的记忆中,这句话却深植在他的脑子里。长到十三岁,上了化学课,把九岁记忆的片段一一对映,半夜醒过来全身都是冷汗,好像还活在壁橱里一平方的黑暗里。

那一天母亲喝的液体,腰封上写的名称是“碰碰佳”,听上去就像是饮料名。它还有一个通俗的中文名称叫“敌敌畏”。

他看着母亲一口一口把“碰碰佳”喝入口中,他和生的气息一点点走掉的母亲睡了一夜。

这是于直心脏里的毒。

这一年中秋节他给母亲上坟,一平方的恐怖笼罩着他,他想摆脱,拼命爬到陵园背面山坡上去,找到更大更空阔的地方呼吸。跟着他的保姆死求活求才把他求下来带回家。

洁身自爱(36)

这年中秋节下山以后,他的书已经读不进了。原来他的成绩很好,和大院里的玩伴同班上的同学徐斯经常一起考到班上并列第一。徐斯喜欢争头筹,为了考得比他好,天天开夜车。后来徐斯不用开夜车也能考得比他好,因为他开始逃课了。天天。

徐斯被班主任派来劝他好好学习,徐斯讲话高傲了些,他一肚子火正好没有地方发泄,抓住徐斯的领子一推就把他推得四脚朝天。两个男孩子扭打成一团,于直小时候跟祖父到片场玩,跟武师学过几招,他在这方面有天生悟性,三两下把徐斯打得鼻青脸肿。等大人把他们拉开,他们两个谁都没有和大人说发生了什么。

这一架打完以后,于直发现了自己有一段天生力气,力气发泄出去可以把自己的恐怖打散。

他长大了。

大院里的光头哥比他大两岁高一个头,总是剃不足一厘米的发,看上去就像光头,又因为气势彪悍,故此得了这么个绰号。光头哥不是白被叫的,他是真有一群小弟跟着进出。他指着路过自己跟前的于直对他的小弟说:“这小瘪三很霉气,他妈死的时候他就在他妈身边睡觉。你们谁都别搭理他啊!”

于直低着头,眼神已经飞过去,像刀一样想要剜掉光头哥的舌头。

光头哥这一时看于直不顺眼没有什么特别恩怨,就是一时兴致而已。这个一时兴起就让于直攥紧了拳头,血液冲上脑门,冲上去挥着拳头就打下去。

光头哥虽然比于直高了一个头,但是架不住于直一时间发了疯。发了疯的小狗可以咬死大狗,十三岁的于直把十五岁的光头哥打进了军医院。

于光华认为男孩子打两架没什么了不起,赔了钱又介绍了个女明星给光头哥的爸就把这件事情摆平了。为了自己的面子,没敢捅到于成明夫妇跟前,又花了笔钱把儿子塞进私立高中,免得他淘气淘到祖父母跟前。

谁知道这一架却打开了于直的名气。不久后,光头哥跟着父母迁去杭州,他昔日大院内外的小弟们群龙无首,他们全都知道于直把光头哥撂倒过。就在他们和虹口的小混子们抢虹口闸北交界的篮球场失败时,有一个小子出主意,找于直,他能打。

他们过来和于直论交情,于直背着书包笑嘻嘻地问:“帮你们打,有什么好处?”他性格里一段家族遗传的天生的狡猾这时候很自然地起了作用。

小子说:“地盘更大啦,都归你!我们都听你的。想怎么样就怎么样。”

地盘大了,更加自由,想怎么样就怎么样,再也不用憋憋屈屈满腹的冤无处诉。多好的理由?于直青春期的荷尔蒙简单粗暴地爆发了。

于直一双拳头出了名,帮着光头哥的部下把虹口闸北交界的篮球场抢下来。虹口的小混子说:“你厉害,我们不打了,结盟哪能?一起把虹口的地盘抢过来。”

于直打完架喜欢拉开校服的领子,蹲在地上,眼睛往上看人,唇角勾出嘲笑的弧度。他自下而上看人,比别人自上而下看人还要瘆人。

“结盟?”他笑。

小混子被他的眼睛看怕了,“你是老大。”

从此他手底下的人越来越多,更加自由自在,他的一平方变得范围越来越大,他的一副拳头越来越厉害,十六岁上头就当了虹口扛把子。他可以日日不着家而日日有地儿去,反正家对他来看,已经是个不存在的东西。

一群小混子干得也无非就是抢抢地盘,敲诈敲诈普通中学生。但是于直有了一种自己身板已经很硬的错觉。

于光华更加是对于直在外头的所作所为一无所知,只管带着小助理公然进出家门。他们现在谈的大多是公事了,于直是晓得的。小助理这时候已经不是小助理,于直也是晓得的。

他更晓得现在身板很硬的他想做什么,就可以做什么。一副拳头打出来的天地已经足够宽大,不是困他在黑暗里的一平米了,他不用在一平米里看着大人做的那些事情。

但他还是过不了中秋节,一到中秋节就溜到旷野无人处,呆呆坐一夜。

这一年中秋节他骑着鬼火摩托去金山海滩坐了一夜后,开始有了他的贪心。

于直命令手底下的人把小助理的车砸了。砸车的时候,他自己抡的第一棍子。关止正好路过,摇摇头,对他说:“这么做没意义的喽!”

他蹲到地上抽着烟,关止蹲到他的身边,拍拍他的肩膀,“他们过他们的日子,咱们过咱们的,眼不见为净。”

军区里头都是高门高户,再高门高户也免不了把家长里短,各户是非传来传去。关止的父亲也和自己父亲差不了多少,但是关止的母亲不像自己的母亲那样,让自己的尸体和自己的儿子睡一夜。他拍拍关止的肩膀,等关止走了以后,指挥手底下的小弟彻底把小助理的车砸烂了。

事后小助理一声不吭,照常去他家里和他的父亲一起办公。

于直的学业虽然荒废了,但是观察更加敏锐了,这大约是从拳头争地盘的战争里琢磨来的。他渐渐搞明白父亲那点水平没小助理根本不会有标青的业绩,只会被祖父拍着桌子骂没想法。小助理是那个给他父亲想法的人。砸了她的车,她父亲立刻就会给她买第二辆。

于直又困在了一平方里,伸展不得,浑身难过得要命,于是他对地盘的渴求越来越大。在这种渴求里头,他的硬拳头和狡猾心肠跟着他的年龄一起长。他不单单用拳头来抢地盘,他慢慢无师自通地去调停几个弄堂口小混混们的地盘纠纷,从中渔翁得利,如果遇上路数不清的,他会先分化他们,再各个击破。

他领着小弟从闸北打到虹口,打不过的就智取,一路无往不胜。打到杨浦遇上个老油条,四十岁不到,是那边所有扛把子的老大,他白天打着赤膊坐在军工路的水产市场门口吃着血蚶,肥大的腮帮子都能吸蚶吸得抖起来。他这天吃血蚶时,桌子上摆了一碗五香牛肉。

于直站在水产摊位对面,准备好了跟他先谈判的。老油条说:“小兄弟,打架是没有意思的,阿哥带你干点有意思的事情。”

于直坐到他的对面去,随手捞起一块五香牛肉塞进口中。

他把于直带到市中心的老石库门。穿旗袍的阿姨对他点头哈腰,找来穿校服的小姑娘,头发黑直长梳着马尾辫,脸蛋粉嘟嘟还带着婴儿肥,年纪和他差不多大,但是蹲到他的面前,熟练地拉开他裤子的拉链,眼睛往上伸着,叫他“哥哥”,问他“是第一次来玩吗”,又引逗“这个很开心的,比打架好玩“。

十六七岁,除了打架抢地盘可以发泄精力,还有其他方式。

这个发泄很柔软也很销魂,他适应得极快,触类旁通,天生出色的学习力让他很会从香港和欧美的录像带里学招式翻新花样,不几个月就是个中高手。他的脸和他的背景,让他不缺和各种类型女人相处的机会。

他交往的那些女孩儿喜欢跟着他讨好她,事事奉承他,但也更喜欢对别人炫耀,“我是于直的女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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