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第六颗白宝石(1 / 1)
这只名叫莱戈拉斯的精灵在我的地盘养了两天的伤就可以像受伤前一样活蹦乱跳的体质让我受伤不已。
但是更让我受伤的是,在第三天的晚上,他一脸淡定的跟我说道:“阿莱克丝,我想你一定会喜欢上幽暗密林。”
“?”我捧着牛奶呆呆傻傻地表示疑惑。
“明天,我就要启程回幽暗密林了,你没去过幽暗密林,所以,我想邀请你去幽暗密林做客,我会让你见识一下木精灵的热情好客。”
“不,我......”
“虽然幽暗密林里到处都是巨型蜘蛛,森林里终年不见阳光,但我想你会喜欢我们的地下王宫的。”
“不,我......”
“那里拥有幽暗密林为数不多的阳光,在仲夏之夜,喜好星光的木精灵会走出王宫到草地上举办星光晚宴......精灵们畅饮美酒,舞衣上的宝石在月光的照耀下熠熠闪烁......”
“我......”
“请早一点去休息吧,明早我们就出发前往幽暗密林!”
“等等......我......”我搁下装着牛奶的玻璃杯从椅子上站起来,试图说明我的意思,但是莱戈拉斯金色的身影早已经消失在餐厅里。“人家......还没答应呢——”我咬着小手帕,一脸肉痛,为什么他要坚持要我带去幽暗密林呢?我跌坐回椅子上。
“啾啾!”(史矛革牌翻译器:你节哀!)
你问我为什么要这么哀伤?哦,你问到点子上了,这是一个很好的问题。
我留在长湖镇的衣服都是从伊鲁柏带来的,那些金光闪闪亮瞎眼睛的衣服要是穿去密林,不就是明摆着告诉精灵,你来抢啊吗?尤其是木精灵的那个精灵王,据说是坑死人不偿命的贪财精灵,最擅长洗劫钱财。我要是穿着一身金光闪闪的衣服跑去那里瞎晃,连能不能完好无损、性命无忧的出来都是个问题啊!
要是真的被洗劫了,肯定要被史矛革笑话啊!
那么为什么我不在长湖镇买一些正常的衣服呢?
你以为我没有试过吗?被史矛革看到了,一爪子拍下来,一口火烧个干干净净,烧完后还一脸理直气壮的说:“我的王国里绝不能出现这种难看没有价值,只配给平民穿的肮脏衣服!阿莱克丝,身为山下之王史矛革的子嗣,你应该拥有正确的价值观,世界观以及审美观,绝不能与山下的人类同流合污!这是被我们伟大的龙族所摒弃的!”
买了被烧也是浪费金币,还不如不买。
不行!我猛地从椅子上站起来冲出门外,直奔镇子上唯一的一家成衣店。不行,我要改头换面,绝对不能穿着伊鲁柏的衣服去幽暗密林。
晚上八点,长湖镇一向注重良好修养的阿莱克丝·塔萨小姐毫无形象的火急火燎的冲向成衣店。据当时遇到过她知情人透露,当时的阿莱克丝小姐仅仅身着一件睡衣,一头柔顺的白色长发如同乱麻,嘴边和睡衣上甚至还留有牛奶的浅白色痕迹。
长湖镇的人们震惊了。是什么事能让一向沉稳,除了牛奶和金币之外的事都能淡然处之的阿莱克丝小姐如此不顾形象。
第二天。
莱戈拉斯一脸惊讶地看着从卧室里走出来准备去吃早饭的我,如果不是他及时的反应过来,估计他叉子上的那半块煎蛋就要被浪费了。
“阿莱克丝,你这是......”精灵漂亮的蓝眸子难的出现了疑虑。
三天的相处,使得他早已摸清了我浅显的饮食口味和穿衣风格。如果哪天我不喝牛奶了,那么一定是中土大陆的末日要到了,如果哪天我穿的衣服上没有金子,钻石,宝石等等东西,那么这一天就是人类的末日。
但是今天,我里面套着秘银甲衣,穿着一身牛奶白的弓手服饰,腰间配着浅蓝色的腰带,上面镶着十来颗漂亮但是却廉价的半透明蓝色石子,整身衣服上没有莱戈拉斯常见的金饰宝石。这是昨天晚上成衣店的大叔熬夜赶工的作品。
“嗯,是这样的,我考虑到幽暗密林的那些巨型蜘蛛可能会喜欢一些金光闪闪的东西,所以为了避免危险,我还是选择保守一点的衣服比较好......”我笑着把我昨天晚上编了一个钟编好的借口搬了出来。
“......”莱戈拉斯眯着眼睛明显一副不相信的样子,“那我们幽暗密林的精灵是怎么在森林里活过来的?”
“呵呵。”
“阿莱克丝,担心自己的财产安全就直说。”莱戈拉斯摆出‘我很了解的’的模样看着我。
“呵呵。”
真不知道是那些巨型蜘蛛是因为视力不好,还是我和莱戈拉斯肉不好吃的缘故,进入幽暗密林以来,别说是巨型蜘蛛,连个蚂蚁大小的小蜘蛛我们都没见着,一路上通顺无阻,沿着精灵们开辟出来的小路,我们顺顺利利的到了木精灵们的地下宫殿。
一路上,我还顺便拐弯抹角的朝莱戈拉斯打听了许多精灵们的情况。
“木精灵们喜欢什么,如果我送礼的话也容易选。”鬼才去给他们送礼咧,这要花我多少钱知不知道,这相当于多少杯牛奶知不知道。
“精灵们喜欢一切的光,而我们木精灵尤其喜爱星光。除了星光外,我们还喜欢美酒和带有绚丽光泽的宝石。”
果然没有穿那些衣服出来是正确的。
一路聊着聊着,就聊到了我们的目的地,那座建立在地下的精灵宫殿。
不得不说,这里远超我的想象。我想象中的林地王国,是绿褐相见,深埋在地下不见天日,散发着浓郁的泥土腐败气息的地方。而呈现在我的眼前的林地王国,给我一种,家的感觉。
即使它并不明亮,走廊上点着黯淡的烛光,即使它看起来并不华丽,到处都是树根状的柱子,它没有伊鲁柏的富丽皇堂,甚至可能还不及黑山上的宫殿,但是却给我一种温馨的,从未遇到过的感觉。
我喜欢这里。
骑着小灰马踢踢踏踏的走进大门,走上弯弯曲曲的空中走道,沿途碰上的精灵都向我们飘来怪异的眼神,悄悄的打量着我们,但是这持续不了多久,他们随即会收回打量的目光,毕恭毕敬的向着莱戈拉斯行点头礼。
我听不懂精灵语,所以他们说的话对我来说都是天书。可是好死不死的,这一路上来竟然没有一只精灵讲大陆通用语。我只能从他们对莱戈拉斯的态度上推测出莱戈拉斯在这里明显不低的地位。
一只棕褐头发的精灵匆匆跑过来,附在莱戈拉斯的耳边说了几句话。说完后我看见莱戈拉斯沉重的点了点头,又加快了步伐。
(那只精灵说的是:莱戈拉斯,陛下叫您去见他。)
最终我们停在了一扇浅绿色的单扇门前,莱戈拉斯推开门转回来对我说道:“一路上辛苦了,你先在这里稍作休息,晚上将会有一场晚宴在林地举行。”
诶?我愣住了。到了异族的领地上不应该先去拜访国王吗?“不需要先去拜访精灵王陛下吗?”
“不用,我们从不拘泥于礼节。”
诶?我呆呆傻傻的点点头,还没等我反应过来,他扭头便走,等我回过神四处张望,早已不见莱戈拉斯的影子。
一个小时。
两个小时。
我最讨厌的事情就是等待,还是无所事事的等待。第一次觉得时间过得如此之慢,不知道过了多久,我觉得已经到了黄昏,可是推开窗子,看到的还是蓝色的天空。
我又等了很久,久到甚至我开始怀疑木精灵们是不是合起伙把我关起来,再返回长湖镇把我的(?)财产洗劫一空。我马上又否定了这个想法,因为史矛革曾经说过,精灵是世界上心思最单纯,最好骗的种族,没有之一。
我想到了我的小灰马,在我踏进林地王国大门的时候,它就一脸不开心,满脸怨念的被精灵士兵拉走了。
我思考再三,虽然觉得我身为客人在别人的家里随意走动并不礼貌,但是他们不招待我是他们有错在先,所以我决定偷偷的去看一看我的小灰马。
事不宜迟,马上行动。
我摸出房门,按着先前进来时的的记忆向外走去。很快我就发现了精灵们修建这样弯曲复杂的王宫的妙处了。如果有鲁莽的敌人攻打进来,即使不被精灵们杀死,也会迷失在这犹如迷宫般的王宫中。
经过几次试验,我便放弃了通过记忆找到路径的想法,我向着有阳光的地方走。马厩这种建筑总不会建在地下吧。
绕过无数个几乎一模一样的拐角,躲过无数只精灵探查的目光,在推开一扇简易的木门后,阳光透过树叶间的缝隙跑进我的眼睛,洒在我的身上。等我适应这里的亮度后稍稍睁开眼睛,呈现在眼前是数十个用木头干草搭成的马棚子。
果然我的运气还是不错的。
我一路小跳着推开第一间马棚的木门,但是里面关着的东西,却好像,并不是马。
它们一身雪白的毛发,身材比一般的马儿大了将近一倍,绝大多数的头上都顶着硕大的树杈状的巨角,如果不是它们身旁柱子上挂着的特制的鹿鞍,我都要以为它们是从森林里跑来蹭吃蹭喝的。
正呆愣着,忽然感觉我的耳边湿漉漉的,还有一股热气直往我耳朵里钻,我吓了一跳,赶忙伸手去摸,手心传来的感受告诉我,我摸着了一个毛茸茸的东西。不会是蜘蛛吧?
“哎呀!”我吓得向前一跃,耳边的头发却被一道大的吓人的力道扯了过去,有什么粘稠的液体顺着我的头发滑到了我的脸颊上,再滴落到我的衣领上。
一个巨大的脑袋从我的耳侧伸了出来,长长的白色眼睫刷过的我侧脸,而它的嘴里,嚼着我的一撮白金色头发,露出嘴边的头发还在滴着透明的唾液。
它转过脑袋来,温柔的蓝色眼睛透过浓密的睫毛直视我的眼睛。但是随即,它猛的扭过头去,一个硬邦邦的坚硬的物体敲在了我的后脑勺。
“嗨,笨鹿!”我叫了起来,伸手抓住我的头发往回扯,“快把我的头发吐出来......”
大角鹿轻蔑的瞄了我一眼,打了个响鼻,闭合牙冠把我的头发咬的更紧了。有本事你来抢啊,我可是有背景的鹿!
“是哪个蠢蛋养出来的大角鹿,连能不能吃都分不清楚!快放开!”大角鹿听到我说的话,更加的不屑,傲慢的抬了抬脑袋,凭着身高优势居高临下的藐视我。
“你主人真是有问题,骑你这种大角的蠢货在林子里溜达不怕被树卡住吗?”
谁说的,在林子里走路的时候我可是很小心不会出岔子的,再说主人的王冠明显比我的角更容易卡住,他都换了好多顶王冠了!大角鹿呦呦的叫唤了几声。
“他的脑子是被史矛革用脚踩了吧!放开,蠢鹿!”我依旧不死心的拽着我的头发。
身后突然传来衣服划过地面上的干稻草发出的沙沙声,以及关节摩擦发出的咔嚓声。我的衣服没有那么长,蠢鹿可不会穿衣服。
“你刚才说,这头鹿的主人怎么了?”声音低沉。
“嗯,脑袋绝对被史矛革踩过!”乘着蠢鹿的主人不在这里,多说点坏话就当补偿我被蠢鹿蹭了一身口水的精神损失费。头发要重洗,衣服也要重洗,虽然衣服不值几个钱,但是好歹也是钱呐!
“然后呢?是个蠢蛋?”
我怎么感觉身后凉飕飕的,阴风阵阵。
“对啊!不是蠢蛋是什么?中土大陆的一位智者说过:有其鹿必有其主!”
“......我怎么从来没听过?”
“那是你见识短浅。”
身后重新陷入沉默。
等等!跟我说话的人是谁?
站在我身边的大角鹿仰着头怜悯的盯着我,然后屁颠屁颠的放下我拽了很久都没拽下来的头发,屁颠屁颠的一路小跑过去蹭在那人的身边。
我颤颤巍巍的转过身去。
银灰色铺满了我的视野。
我抬头看去,是一枚硕大的白宝石领针,继续抬头看,深深衣领下露出肌肤,再往上看,是黑着的一张俊脸,然后是闪耀的如同金子一般的金色长发,再到精灵尖尖的耳朵,最后停留在一双苍蓝色的眼眸。
我的第一念头是:说坏话竟然让别的精灵给听见了,需不需要逃跑。第二念头是:这只精灵没事长这么高干什么,足足比我高出三十多厘米诶,他以前是吃奶牛长大的吗。第三念头是:这头金发怎么那么眼熟,我是不是在哪里见过。
我活动了一下抬得太久变得僵硬的脖子,扯动面部肌肉想要向他露出一个友好的笑容。
“你想知道这些鹿的主人是谁吗?”
我僵硬的点头。
“他就站在你的面前。”
“......”我咕咚一声咽了口唾沫,眼角瞄到那只蠢鹿轻蔑的笑。
“早,早上好。”我暗骂自己一声没骨气,不就是骂了人家嘛,也不至于怕成这样,身为史矛革的养女就应该用于抗争。但是我又打量了一下他和我的身高差,我还是默默地把这个念头咽了回去。
我忽然感觉银色的衣袍瞬间贴到了我的面前,我默默地把头抬起九十度仰望着他。只见他眯起苍蓝色的眼眸,抬起一只带了两枚戒指的手撩起我耳边的头发,道:“现在是下午,还有,你的父母有没有提醒过你,人类不能随意进入精灵的领土。”
没有,史矛革绝对没有提醒过我不能进入精灵领土!它只鼓励过我,让我来洗掠精灵的领地,还有鼓励我征服一只金发的精灵。爸爸我恨你!有你这么教小孩的吗?
等等,我是不是想起了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