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规划人生(1 / 1)
话说回来,她为什么要装女鬼呢?
她也不想的好吗?作为二十一世界的职业女性,你以为她不想靠自己双手赚钱吗?可是她可以吗?答案不可以!
她一来就穿越到这具只有十二三岁左右的小女孩身上,身无分无,还满身是伤地躺在这片当地著名的百鬼林里。你说她不当鬼,她还能当什么?
白天翻山越岭找野果,抓鱼虾,晚上就在百鬼林装鬼,偷祭品吃。祭品也不是天天有的,偶有百姓家人在百鬼林走丢后,才会有人到百鬼林祭拜这尊像鬼一样的城隍老爷。
以前看穿越小说,各种女强人满天飞,还以为真的可以利用二十一世纪的智慧赚钱。农家女能靠科学种田发家致富,做小姐的能别出心裁做出手工艺品发家致富,哪怕是青楼的姑娘也能靠唱几首流行歌发家致富。
但叶莘只想说,滚她丫的犊子!她敢以人格担保,发家致富绝对只是个十分大胆的理论!
吐槽归吐槽,人既然还活着,那就该想尽办法生存下去。
唉,她仰天长叹一声,还是得想着下一顿该怎么解决。明日继续穿山越岭。脚下一双连跟都快磨破的绣花鞋,也不知道还成撑多久。原本自己身上那套衣裳和鞋袜,怎么看都算挺精致的,虽然现在已经破得穿不了。
瞧那衣裙料子,一层丝绸一层薄纱,不管怎么看都不像是个苦命身的姑娘。她虽然不太懂布料,但不用想也知道,这古代能穿丝绸的大抵是个有钱人!
可既然是有钱人家的姑娘,又为何会沦落至此?她也太命苦了,如今演员不到位,就是想自编自导自演一出卖身葬父都不行。但这样的日子绝对不能再继续,否则就真的要在这片百鬼林当真正的女鬼了。
别人灵魂找到宿主,不但继承了宿主的记忆和本事,还有光鲜亮丽的身份。反观她,非但没有继承任何关于这具身体主人的零星信息,倒是继承了身体上的伤痛。世上最痛苦的事情,莫过于此!
朝天破口大骂了一声,继续爬回供桌下去睡觉去了。哎,早起的鸟儿才有虫吃!管他什么年代,什么世道,有饭吃才是王道!就是做鬼也该做个饱死鬼,不然连吓人的力气都没有,做鬼都没有尊严呐!
躺回供桌低,视线再次回归黑暗。趁着黑暗好思考,再这么下去迟早是要饿死的,必须重新规划一下自己的人生。
她虽然地理学得不好,却特别喜欢听各种奇异现象和超自然的故事。对百鬼林的质地面貌研究了一番,从科学角度上来说,这里一定是个磁场异常的地方。地质也很特别,多断层,人走在林子里很容易迷失方向。
她想,百鬼林之所以称为百鬼林,并不是说真的有鬼,而是人只要走进百鬼林腹地,基本就走不出去了。困死里面之前,心里的恐惧也许才是最要命的。
城隍庙就建在百鬼林入口附近,当初修建城隍庙便是村民想用来镇压邪灵的,许是后来走失在百鬼林里的人越来越多,所以人们便连同城隍庙也废弃了。这些信息,是叶莘从城隍庙的一款石碑上了解到的,虽然那上面有一半字她根本不认识。
鲁先生曾经说过,世上本无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可自打城隍庙荒废了以后,原来从入口直达城隍庙的小道已经荒草丛生无迹可寻。从入口依据大石头还勉强可以找到城隍庙的位置,可在林子里的人想要找到入口的位置却十分困难。
像沈家媳妇那样的本地人,估计也是做了一番准备才敢闯入百鬼林的,可像叶莘这样一无所知的人想要走出去,却是不容易。
不管怎样,为了不让自己饿死,叶莘决定,她一定要走出这片百鬼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