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 喜欢和不喜欢的理由(1 / 1)
洛繁羽写到这里停了下来,像是发现了什么似的望向前方,许久才深深吸了一口气,伏下头,继续写道:
但是我舍不得她。
在写出这几个字的时候,就连他自己都吃了一惊。他注视着那墨迹还未干的地方,犹豫了再三,最终还是没有把它们划掉:
是的,我应该早点意识到的,她似乎……已经成为了我生活的一部分,就像那个晚上,看到她面色苍白地躺在床上,像一具尸体,我会为她着急。我希望可以继续看到她笑的样子,我希望她可以陪着我,一起吃饭,一起上学,一起逛大街,一起大蟑螂,一起……
笔尖在纸上滑动着,发出“沙沙”的树叶相碰般的声音。洛繁羽握着笔,熟练而又迅速地在纸上写着,笔尖经过之处有了一个个清秀的字体。他写着与瓦卡卡相处的点点滴滴,嘴角竟不知不觉挂上了一丝笑容……
我不知道人是不是都可以自私一回,但是我确实很想。因为一时的放任最后酿成大错的例子很多,但是我希望自己可以自私一回,哪怕最后是无可挽回、无法弥补的滔天大罪,我想,我也会依然坚持自己的决定。
窗外的雨声似乎小了一点,洛繁羽抬起头,看了看玻璃窗:密密麻麻的雨珠滴落在上面,有些已经顺着窗户平滑的表面滑了下来,在上面形成了一道水痕;有些正在下滑的雨珠或快或慢,都在玻璃上移动着,纵横交错,就像蜘蛛网。每一道清晰的水痕、每一滴饱满的雨珠都反射着淡淡的荧光,那是一种说不清的颜色,确是一种最真实的颜色。
不知道为什么,我有种感觉,好像从很久很久之前开始,就开始对她的一举一动分外留心,看到她笑,心情也会莫名其妙好起来;看到她哭,会想去安慰她。这种感觉是从来没有过的,不能归属于对亲人的感觉,也好像不能归属于对朋友的感觉。学校里喜欢我的女生很多,可是我对她们中的任何一个人都没有产生过对她的这种感觉,我想我的大脑已经失去分辨的能力了。唯一的可能就是爱,可是我确定这不是原因,因为……
洛繁羽写到这里就写不下去了。他从来没有想过自己对瓦卡卡的感情会不会是爱,这个字眼对他来说仿佛还太遥远,他从来没有敢仔细地去思考过。既然没有思考过,又哪来这么肯定的答案呢?他多年养成的学习习惯差一点就让他划掉了这一句话,可是他不敢,他真的不敢。
为什么不敢呢?
洛繁羽鼓起勇气,深入了这个问题:
因为她……看起来不会是我会喜欢的那一种……
他停顿了一下,然后毫不犹豫地划掉了这句话,让人根本看不出来原来这上面写了些什么。
“因为她……”
洛繁羽拼命搜索着自己不喜欢瓦卡卡的理由,可是最后竟然发现,他找不到!
他懊恼地一拳打在了桌面上。找不到不喜欢的理由,难道就意味着喜欢吗?这个念头在他的心湖里激起了一阵涟漪。
“噢……”
洛繁羽双手抱着头,无力地靠在桌上。
“怎么会呢?瓦卡卡她……神经质、不够优雅、脸皮厚、经常耍赖,还有……和我八字不合!”
他为了否定自己的想法,一口气说出了这么多瓦卡卡的缺点,忽然发现这就是不喜欢的理由。
“看,这就是理由!”
他对自己自言自语道。可是没过多久,刚才的喜悦又消失得一干二净。那喜欢她的理由呢?
“嗯……瓦卡卡她的优点是……”
他停顿了许久,始终没有找到她的任何优点,就连有时候家里大清扫,她也把重活推到自己身上,还在那儿振振有词地说“我是女生,这些重活当然得交给你们男生了!”
我竟然和一个没有优点的人生活了这么久还不疯?!洛繁羽暗暗感叹道,然后又惊觉:不对!她的所有缺点都是优点!
瓦卡卡确实全身上下都是缺点,但是奇怪的是,那些缺点在他眼里并不那么令人讨厌,反而让他认为一直是她的魅力所在。
“天啊,我怎么会这么认为呢?”
洛繁羽一只手扶着头,惊讶地对自己说道。可是瓦卡卡就是这样一个人:她神经质,却又二得可爱;她不够优雅,但是很豪爽;她脸皮厚,是一种能把人活活气死的本事;她经常耍赖,这是她神经质性格的反射……想起了她的点点滴滴,他想让她留下来的心情仿佛更加强烈了。
“不!”
他不能再放任自己想下去了。他合上日记,坐到了电脑桌前,打开电脑,搜索起来:喜欢一个人的表现。他按下“搜索”键,网页很快就转成了另外一个。他打开任意一个网站,里面写着详细的内容,他从头到尾读了下来:1、你的心情会随着Ta的起伏。很明显,第一条中了。
“这只是个偶然而已。”
他吸了一口气,安慰自己,继续看了下去:2、你会心甘情愿地为Ta做一切事情。同样,第二条肯定也中了。自从瓦卡卡来了之后,洛繁羽每天替她做饭、照顾她的起居生活,有时候她弄乱了屋子,他还得替她整理。起初虽然洛繁羽也有一点小小的介意,不过现在,貌似他已经习惯了。
“这也是个偶然。”
他沉住气,继续安慰自己,装作没事一样往下面看:3、Ta的所有缺点在你看来都是优点。4、你希望Ta可以每天都陪在你身边。5、看到Ta生病或是出事了,你会非常担心。6、Ta的一举一动都会引起你的注意……
越来越多的例子让洛繁羽的心里也越来越不安,他可以一直安慰自己上面的这些例子纯属巧合,可是当他看到最后一条的时候,他好像都听到了自己的心“嗖”地一声凉了半截的声音:20、当你看着上面的举例时,你的心里会不由自主地想到Ta。
二十条喜欢一个人的表现,二十条全中!洛繁羽一下子瘫坐在了椅子上,用手扶着头,让自己不要吓得晕过去。我喜欢瓦卡卡?!我竟然喜欢瓦卡卡?!比征服宇宙还难的事情,我竟然做到了?!
虽然这很不可思议,不过他的心里除了震惊,似乎还隐藏着一点被其他情绪替代的喜悦……
“深呼吸——放松,这只是表面现象而已。”
洛繁羽坐在椅子上,不断地深呼吸着,可是内心的压力不但没有减少,反而增加了。
好不容易控制住了自己的情绪,他的脑海里又莫名其妙地浮现出了瓦卡卡带着笑意的脸:她的笑容是那么灿烂,似乎能够抵得过金色的阳光;她漆黑如墨的眸子好像盛着水般清澈,能够清晰地映出他的脸孔;那张薄薄的、樱花般的嘴唇上扬着好看的弧度,他似乎可以听到她张开嘴时发出的那悦耳的声音……等等!洛繁羽反应过来,连忙停止了自己的想象,惊讶地发现自己竟然在笑。
“天哪……”
他赶紧捂住自己的嘴,不敢相信事实。
许久,他才缓缓放下了手,双眼直勾勾地盯着前方,轻轻地自言自语道:“我……真的……喜欢上她了吗?”
瓦卡卡小心翼翼地用剪刀剪开血袋的包装,尽量不让血液从里面流出来,然后把它们倒到了杯子里。
洛繁羽走之后,她无意之中发现在书桌上一大叠的书本后面竟然有三个血袋,而且里面还都装满了血液。她想:这个房子里就自己一个吸血鬼,这些血袋肯定是给自己的喽!于是连是谁拿来的都不知道就毫不犹豫地把它们倒进了杯子。
看着鲜红的血液快速地从血袋里流入透明的塑料杯,瓦卡卡心里的情绪很复杂。一方面是对血液这么长时间以来的陌生,还有一方面就是自己对血液产生渴望的本能。
一个血袋里的血很快就空了,瓦卡卡望着被子里面散发着浓烈腥味的红色液体,咽了一口口水,却始终没有去喝。
过了好久,她终于还是抵不过自己的本能,把唇按在了瓶口。一股遥远却又熟悉的气味冲进她的鼻子,她犹豫了一下,然后把嘴巴又张大了一点点,让血液流入自己的喉咙,闭上眼睛,感受着这她一生都离不开的味道……
十分钟后——
瓦卡卡抱着乱成一团的被子,百般无聊地躺在床上,望着天花板发呆。直到现在,她才真正确定自己喜欢洛繁羽。当她被噩梦惊醒,看到的第一个人是他时,她的依赖之情和委屈是无以言表的,她还记得自己扑到他怀里的时候那种终于找到了依靠的感觉——虽然那个时候她以为自己还是在做梦。她为自己昏倒时是他把自己背回了家而高兴,她为他陪了自己一夜而喜悦,她为自己终于得到了真正的答案而兴奋。当洛繁羽说要找到一个让她留下来的理由的时候,她忽然感觉这一切都已经不重要了。无论是这几天她每天被问题所困的烦恼还是她在昏迷时做的所有的噩梦,她都觉得这一切是值得的,仅仅是为了他的一秒迟疑,一句话。
想到这里,瓦卡卡突然笑了起来。她把几乎已经团成了一个球的被子用力朝上扔去,被子在空中展开,又轻轻飘下来,盖住了她的身体和她胜过春日阳光的笑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