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章 手心是她手背是爱 E(1 / 1)
隔了片刻,张部长把话题又引回来:“就算他们找人弄,但是上面有公章,已经成为事实了,推不翻了。当时我就觉得转院不合适,军医大那边有人家的人,不是咱能掌控的。但是李部长非得说转了好,转了就不麻烦了,我才去商定的,用两万块钱灭这事儿,转了院。”
张部长把责任推给梅梅后,还意味深长地看看我。我和梅梅不约而同,厌恶地盯了他几眼,他毫不在乎,有几分得意地看着梅爸。
大家沉默了一会儿,都不再说话。这时总公司的律师来了,是金松律师事务所的高级合伙人,梅爸让座之后直接问他:“基本情况我已经在电话里给你说了,你看,首先,他们在程序上合不合法?”
律师抿了下嘴:“合法,公安机关应当追究刑事责任而未追究的,受害人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自诉。”
梅爸思索着问:“那么突破口应该选在哪里?”
“证据,自诉案件,适用简易程序,证据比公诉案件还重要,弄得好了,法院可以直接裁定驳回。”
梅梅很不服气:“我肇事后并未逃逸,怎么能以交通肇事罪告我?”
律师看了她一眼:“逃逸只是加重情节,刑法对于交通肇事罪定义比较广泛,只要造成重伤,就算交通肇事罪。咱们不讳疾忌医,你爸已经给我说了整个经过,顶包这件事,比逃逸还严重。”
梅梅又被打击了一次,一下子没了气焰。梅爸看着女儿微笑了一下,给她宽心,立刻抓住了重点:“那张报纸我原来也看过,还能找见吗?我再看看,再看看他们的铁证如山。”
我立即站起来:“我办公室有一份,我去拿。”
那张报纸,因为我马文明第一次上报,而且是彩色特写,我给办公室留了一份,准备当纪念,没想到还能派上用场。我把报纸找出来摊在办公桌上,赶紧给莉娜拨了个手机,她一副调侃的口气。
“人接回来了,你还敢给我打电话,在厕所吧?”
“唉呀,我在我办公室呢!”
自从我接受了那层膜儿,莉娜就摘下了面具,没有了原来不求名分的豁达,说起话来总是挖苦讽刺:“我就说嘛,李梅在身边,你还敢给我打电话?”
“你什么意思嘛,你想干吗,你告她干什么?干脆起诉我,告我个窝藏包庇!”
“你以为你光荣呀,你以为我不敢告你呀?这是我和她之间的事情,你别把自己牵扯进来!”
“你听我一句行不行,千错万错,都是我的错。”
“马文明,我告诉你,从今天起,咱俩没有任何关系了,我不影响你和李梅的感情,我不再介入了,我退出,但是李梅对不起我,她必需认这个错!想把我装在口袋里用棍子打,没门!”
莉娜激动地说完,就挂了电话,估计眼泪都溢出了眼眶。上楼梯的时候,我走得极慢,一个是手心,一个是手背,到底怎么办才好。
梅爸端详了一会儿报纸,然后递给律师,冷哼了一声:“他们有铁证,咱们也有铁证。刑事起诉更好,就要推翻事故科的鉴定书,就要推翻上一级审理科的结案材料,还要补充侦察,不是那么容易的。还有文明当时和她母亲签定的赔偿协议,一式三份,交警结案材料里也有,她要说拒签是因为文明顶包,咱也可以在医院弄到证词,证明她母亲当时代签,是因为她还在昏迷之中。”
律师接过报纸看了看:“这算个证据,但还不算是铁证,他们的目的,我看还是要赔偿。”
张部长也随声附和:“就是,虽说是刑事起诉,也不能怎么样,表面是刑事起诉,实质还是要钱,到最后,还是要用钱来下场。”
律师又说:“李梅有法国国籍,按照刑事诉讼法,基层法院无权进行一审,要审理,只能向上移交。”
梅爸听了喜上眉梢:“这样?那就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