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 第三十三章(1 / 1)
又过去一年了,工作之后,每一年都过得很快,反倒是没成年前每日为生活费愁的日子仿佛深深的刻入了骨头里,总是在夜间入梦,少年时期的敏感、中学时期的叛逆,部队里面每日操练,上大学之后他便开始有更多的时间出去打工,每日在学校、宿舍、打工之间循环,仿佛一个累不坏的陀螺,反而现在,就算忙的时候晚上加班加点、昼夜不分跟踪嫌疑犯、不停的排除疑虑寻找疑点,一个人回家之后,也仿佛落入了一个空无一人的牢笼,连回声都是奢侈的。
和别人不同,穆无涯闭上眼睛,他知道,自己是不一样的。
“汪。”一声狗叫将穆无涯拉了回来,穆无涯睁眼,摸着丁泽的软肚皮,盯着它道,“还有你,是不是?”
穆无涯仿佛振作了起来一样,他抱着丁泽,觉得口渴,去接了热水放在茶几上,又开了电脑上网。
穆无涯没有微信微薄,只有一个□□,还记不住□□号,因为基本上没人会找他,他一般联系人也只通过手机。
因此穆无涯每次上网,也就是看看新闻、逛逛天涯,看看八卦,逛着逛着,突然想起自己需要购入一件冬装,去年的外套在和王蓉去农家乐的时候落下了,只有两件穿,今年再买一件。
穆无涯划拉着淘宝,他每次买衣服特别快,夏日是大白T,冬日是运动外套,倒是三条裤子(有一条是部队里留下来的迷彩裤还没穿坏的),从夏穿到冬,衣服本来就没有几件,还都是一个类型的。
穆无涯不是不臭美,但是他不知道怎么选择,他省钱的习惯改不掉,又没有多少审美,买的衣服不是地摊货就是淘宝80块的,叫他买两三百的衣服,他要心疼好久的,要他买四五百的,简直不可能。
不过他肌肉扎实、宽肩窄臀,常年锻炼的底子让他成了一个衣架子,穿什么都自有一股范儿,不像别人,含胸驼背大肚子,千儿八百的衣服也像80的地摊货。
如果没有丁泽,每月他也只能花掉六七百块,自从加了丁泽,消费又高了300,不过丁泽一直和穆无涯一起吃,300大多是零食消费。
丁泽不爱吃狗粮,第一次在宠物店内,丁泽自己选了一堆各种类型的狗粮、狗罐头,结果自己反倒不爱吃狗粮,狗罐头还好,挺爱吃的,但狗粮简直是白买了,它一点儿都不吃,就算拌进了肉汤饭里,它居然也给专门剩了出来,碾碎了它就直接不吃这碗饭了,穆无涯为了让丁泽吃掉,简直是和他斗智斗勇,但无奈丁泽就是不吃,剩了几大袋的狗粮,穆无涯又没人送,只好拿出去喂丁泽在外面的小伙伴了。
穆无涯迅速买完外套,忽而又看见右下角广告页内,一只棕色泰迪,穿着一身大红色小衣服,两边胳膊上还有几条白杠,身子上印有adidog的白色英文字母。
穆无涯好奇点了进去,这是一家专卖宠物小衣服的店,只需要测量狗狗的颈围、胸围和身长,根据这些便可以买到合适的尺寸,颜色有粉蓝红黑灰黄等,穆无涯有些心痒,他看看丁泽,丁泽正在他身上扒来扒去,仿佛意识到了什么一般,从他的胳膊间钻了出去,趴在电脑屏幕间看着,仿佛真的能看懂一般。
穆无涯拉下去给它看,道,“喜不喜欢,你不是冷吗?要不要一件?”
丁泽胖乎乎的爪子在屏幕间点来点去,穆无涯给他看评价中的图片,一张张拉给它看,又进了店里去。
这家店是专门卖宠物狗服装的,有刚才那种运动风的,有龙猫等可爱风的,有超人等威武风的,还有棉衣的、斑点的、四脚恐龙的等等,简直五花八门,两个雄性动物恨不得要钻进屏幕一般,在各种服装之间点来点去,拉出评论看图片,看狗狗。
丁泽毛茸茸的爪子在屏幕间乱点,穆无涯问,“喜欢什么样的?”
丁泽点点四脚恐龙的,超人的和运动风的,穆无涯道,“喜欢这样的?”
只见穆无涯从沙发上站起来,从衣柜里抽出一件胳膊上破了洞的迷彩服,拿出针线盒子,坐到沙发边,在丁泽目瞪口呆的注视之下,毫不脸红的穿针引线、拿着皮尺给它量尺寸。
‘天呐,不是我想的那个样子吧?’
然而,不管丁泽作何想法,穆无涯确实兴致勃勃、一丝不苟的开始做起了小衣服。
穆无涯的手很大,丁泽知道,那双手,手掌厚实而粗糙,有力而温暖,平日里穆无涯揉着丁泽的手劲儿有时候都要把它摸疼,丁泽不得不在穆无涯身上躲来躲去。
而这个时候,穆无涯却进巧手般灵活的动来动去、穿针引线,不一会儿,这件旧衣服便成了一块块布,再不一会儿,变成了圆筒状、接上了四肢……
丁泽目瞪口呆的看着这件旧衣服在穆无涯的手中变为一件酷酷的军装,穆无涯甚至给它做了小领子和扣子,在尾巴处抠了一个洞,最后,穆无涯还从旮旯角里翻出一块皮子做了个小皮带。
穆无涯拍拍手,弹掉碎屑,拿着衣服在丁泽面前比划,颇有些得意问道,“怎么样?”
丁泽咧咧嘴角,呵呵。
穆无涯马上给丁泽试,穿在身上居然很合身,迷彩是棉质的,穿久了料子也很舒适,丁泽动动手脚,蹲下跃起居然也不膈。
丁泽唔汪叫了一声,好评!
穆无涯有些得意的看来看去,动动脖子和手脚,道,“还不错!”
穆无涯收拾了东西,看看时间,居然已经10点了,穆无涯去洗漱了便睡了,丁泽跟在他身后,穿着一身酷酷的迷彩军装,一跃而起跳到床上,穆无涯盖了被子熄了灯,丁泽从被子角里钻进去,带着一路的温暖爬到穆无涯的胸口,最后脑袋钻出来趴在他的颈部,穆无涯大掌捂着它,冷硬的声线中夹杂着几丝温情,道,“睡了。”
而卧室中,角落里那个黄棕色斑点的舒服棉质狗窝,却始终孤零零的呆在那里。
穆无涯会拿针,因为他小时候在寺里,进去的时候只领了一套灰色僧袍,从秋穿到冬,从春穿到夏,家里带过去的衣服倒是有好几身,不过他个子长得快,没过两年,裤子便到了脚脖子,僧袍也短了一截,然而寺里没钱,他也没钱,衣服脏了没人管,他自己洗,衣服破了没人管,他便自己缝,小小的年纪拿着尖利的针,戳破了手指头也没有人心疼。
多少年下来,他用惯了针线,虽然现在早已不需要在破洞上缝补丁,给开了的口子补上线,也没有人再会嘲笑他的衣服破旧,他也不用小心翼翼怕蹭破衣服,不用想尽办法将补丁缝成熊猫、机器人的模样,然而,他的技术却也是练了出来。
山涧的风、轻快的溪流,童年时那段最美好的时光在梦中滑过,感受着胸前温暖的一团,穆无涯轻轻弯起了嘴角。
隔日便是星期五了,穆无涯常年睡得早起得早,在外跑完一圈回来之后,洗了澡做了饭,丁泽才从床上翻了个身,迷迷糊糊爬起来去了厕所。
不一会儿,穆无涯吃完了早饭洗了碗,收拾好东西出门的时候,丁泽才从厕所晃出来,穆无涯指着它的饭盆道,“今天吃蒸玉米和肉包子,还磨了豆浆。”
丁泽呜汪叫一声表示知道了,懒洋洋的打着哈欠过去吃饭,穆无涯才关门走了。
周五的路一点儿也不堵,穆无涯乘了222路公交车,却有一堆学生乌泱泱的挤上车,叽叽喳喳的凑在一起说话,直到十三中下车之后,车厢才一下子空了大半。
抓了几个打架斗殴的少年,接了份人口失踪的统计报表,很快便到中午了。
偌大的南城,周边还有不少城乡结合部和山区,每年都会发现不明死因的流浪汉和报上来的失踪人口,这些人有一大部分,最终也查不到姓名住址,有些人,最终也无法找到,不知是被拐卖、被不法机构拘留、还是死在哪个不知名的山头。
大家都不怎么忙,便一起去了附近一家小餐馆吃饭,里面有快餐,两荤两素,还有暖暖的西红柿豆腐汤,米饭也随便加,只要十块钱,饭菜的味道也很不错,大家不忙的时候便都不想到食堂吃,而是出去打打牙祭。
他们这组都是男生,男生嘛,除了力气大个子高之外,饭量也是随之递增的,食堂里没有油水的饭菜怎么能够让他们满意?
大家一伙9个人,便一起出门,聊天的聊天,说笑的说笑,走了十分钟去小李菜馆。
今天的伙食不错,现炒的土豆炒鸡和芹菜青椒牛肚刚刚抬上去,还冒着热气腾腾的白气,9个小伙子把小馆子门口挤得严严实实,打菜的打菜,打汤的打汤。
刘洋抱着胸站在旁边,他肯定是不想来的,他嫌弃这里不干净,在他眼里,这种路边摊简直就是贫农吃的地方。
郑健抱着一摞碗进去,看见他皱着眉头站在一边,一脸嫌弃的模样,顿时不爽了,喝道,“还不赶紧过来帮忙!拿筷子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