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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你不忘记我,我就不会忘了你(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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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五年级,曹菲菲的在医院躺了大半年的外婆终于没能熬过那个春天,早在前一年冬天,医院就下达了病危通知,老人能够挺到现在已经算是奇迹了。对于她的辞世,大家更多的是抱着各自解脱的心态。毕竟,久病床前无孝子。老人活了八十多岁,死亡本就是迟早的事,甚至可以说是喜丧。唯一不能接受的,也只有曹菲菲了。

葬礼那天,曹菲菲跪在灵台前无声的流泪,漂亮的脸蛋上全是眼泪,伤心的让人动容。在王凡的印象中,很少见她那副德行,平日里受到一丁点委屈都会奋起反击,即使哭,那也是嚎啕大哭,声震四方。

王凡是经历过这种生死离别的场景的,而且不止一次。所以他能理解曹菲菲此刻的悲伤。可他语拙,半天想不出安慰的话,急得干瞪眼。突然想起了那个福利院里拍着他后背安慰他的叶子曾经说过的话,顿时茅塞顿开。他学着叶子的样子走到曹菲菲的身旁,换了好几种严肃的表情,都不怎么靠谱,于是只能也蹲下来装模作样的说:“死亡只是一场独自旅行,你想着你外婆只是去了从前一直想去却没去成的地方,也就不会那么难过了。”

曹菲菲愣了愣,然后一把将他推开。“你走开,死的又不是你外婆,你当然这么说了。”

王凡没想到她这么大反应,幸而周围很嘈杂,曹父去安排后事,曹妈妈也忙着接待悼唁的客人,大家都没注意到角落里的吼声。

王凡的心里忽然有种狗咬吕洞宾的感觉,大概曹菲菲已经习惯了和他这样交流,他不跟她一般见识。

曹菲菲见他不说话,又继续哭。半晌之后,才听到王凡的声音悠悠的传来。“我外婆是没有死,可她不要我。”

安慰一个人不一定就是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对于一个没有鞋子的人,能安慰他的仅仅是让他看到另一个没有脚的人而已。曹菲菲果然被震住了,眼泪瞬间止住。然后瞪着杏圆大眼一声不吭的盯着王凡。半晌过后,她很让王凡跌眼镜的直接揪着他的衣服擦眼泪。而这一次,王凡没有反抗。他不喜欢曹菲菲没心没肺的笑,不喜欢她居高临下的送他东西,不喜欢她骄纵蛮横的小姐脾气。然而曹菲菲无声流泪的样子,让他觉得他们是一样的,至少悲伤是一样的。他们终于做了朋友,没有任何隔阂的朋友。

后来的日子里他们回家不再一前一后,而是并排而走,虽然没有手拉着手。王凡也不再抗拒曹菲菲给他的稀奇古怪的礼物,她的书包里好像有取不完的宝贝,他们仍然会在每天放学同行的这十分钟路程里为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吵吵闹闹。不过吵过之后,转瞬即好。

王凡还会送给菲菲他唯一的私人珍藏,春蚕。八十年代出生的孩子小时候几乎都养过蚕,曹菲菲除外。不过也不稀奇,她虽然生在乡镇,可明眼人都看得出她不属于这里,迟早,她是要飞走的。

曹菲菲一开始很抗拒这小东西,觉得很恶心,明明就是条毛毛虫嘛!后来看王凡把那些小蚕放在手背上爬来爬去,居然也没事,而且还很享受似的。出于对王凡的信任,曹菲菲也尝试了一回,青灰色的幼蚕趴在她的手臂上,乍一看,挺吓人的。等它在皮肤上慢慢蠕动,痒痒的,软软的,很是舒服。而且小蚕生长周期短,每一天都会长那么一丁点儿,摸起来毛茸茸的,可爱极了。久而久之,曹菲菲也渐渐喜欢上了养蚕。王凡把他养的三只蚕用一只废弃的鞋盒装着,随便丢几片桑叶,盖上盖子放在桌洞底下。曹菲菲就用红笔在她的那两条蚕背上做好标记,注明那是她的。幼蚕长大了,对桑叶的需求越来越大,往往一天就要一大片,而且还需要新鲜的。王凡就带着曹菲菲去很远的水库边摘最新鲜的桑叶,通常这时候他们要在水边玩到天黑才回家。那段时间,仔细想来,应该算是他们之间关系最为融洽的时候了。

然而好景不长,曹菲菲的那两只幼蚕还没长到铅笔那么粗时,她就要搬家了。老外婆去世了,曹家现如今仅剩的亲人只有曹菲菲的三叔一家了,他们一直就都住在市里。而曹菲菲的爸妈也都在市里工作,如今外婆死了,这边也再没什么值得他们留恋的,所以他们决定也搬去市里。曹菲菲也要跟着一起转到市里的重点小学。

关于曹菲菲为什么只有三叔,王凡曾经问过她,曹菲菲只是边把玩着她的蚕边轻描淡写动说:“我还有个二叔,不过很早就死了,我都没见过他。我爸从不跟我讲我二叔的事,连我妈好像都不太清楚。”

那时候王凡总是很仔细的观察曹菲菲的眼神,试图找出一点类似失落的情绪。可是,完全没有。大概对于从没出现过的亲人,很难有感情。

走的那天曹菲菲来跟王凡道别。她哭丧着一张脸,挤出两滴眼泪,对王凡说,“大头,我要走了。我的小灰和小白就交给你照顾了。”

小灰和小白是曹菲菲给她的两只蚕取的小名。她总是习惯给所有的生物取小名,王凡凡只能由着她去。不过连他都没想过有一天他们会分离,有点猝不及防。这几年,除了那个只出现过一次的叶子,他也只有曹菲菲这一个朋友,或者说是伙伴。虽然她给自己的大半都是欺压□□,但每天跟她一起放学已经成了习惯。“市里面的学校应该比这边好多了,你在那边应该过得更好吧。”

“你会忘了我吗?”

曹菲菲的眼神清澈无比,语气真挚的像虔诚的信徒,王凡有些脸红,转过脸,别别扭扭的说:“你不忘了我,我就不会忘了你。”

听他这么说,曹菲菲笑得眉眼弯弯。“这个送给你,上次我跟我爸爸去南华山时买的,听说很灵验的。”她从口袋里拿出一跟红绳系着的观音吊坠。“你要留好了,下次见面时我要检查的。”

曹菲菲毕竟是被温室里浸泡的花朵,她相信一切美好的事物。分别只是暂时的,他们终究会在遇见。“我知道你爸妈不喜欢你,你不快乐,也是因为这个吧!记得我爸跟我说过,爱笑的人运气总不会太差。你应该开心点,没准儿哪一天他们就喜欢你了呢?还有,我一直没告诉你,你笑起来真的很好看,我很少见到男孩子笑起来有酒窝的。”

王凡尴尬的别开脸,他不知道该说什么,只是收下了坠子,然后与她挥手道别。“走吧,走吧。要不你爸妈该等着急了。 ”

曹菲菲还说了什么王凡后来再也想不起来了,只记得最后她一步三回头的慢慢远去,终于进入那辆银灰色小车里,然后车子启动,扬起一地的灰尘。就像当初他们还只是普通的同学关系时,他一个人走在放学的路上,被曹菲菲父亲的汽车喇叭声赶到路边,看着车子在眼前绝尘而去,在拐角处留下半个车屁股。

王凡将手抵在头顶,然后隔着手指缝隙看西斜的日头。太阳在指缝里明明灭灭,让人有点眩晕的错觉。他收回视线,朝菲菲离开的方向挥手,注目良久。

再见,我的朋友。也许我只能屈于这一方小小的天地,终日对着指缝间的阳光慢慢细数光阴。但至少还有你,可以代替我看遍外面的花花世界,领略真正的璀璨人生。

已是初夏的时节,忽然一阵寒风吹过,旁边的枫树上残留的枯叶随风飘落,掉进水沟里飘走了。

天气预报里说,已经到了倒春寒。王凡的世界从此也进入了倒春寒。

“诶,王凡,你想不想菲菲?”

“啊?你……你说什么?”

“你别装了,想不想跟我一起去找她?”

“我……”

王凡正蹲在窗户边上给曹菲菲的蚕茧晒太阳。幼蚕长到了一定时候开始在鞋盒的边沿各自占据领地,然后吐出金灿灿的蚕丝包裹自己,结成厚厚的蚕茧,只待破茧而出的那一天。它们出来后就会长出翅膀,这也就是著名的“破茧成蝶”。通常这些“飞蝶”飞走之前都会留下许许多多的蚕籽,比油菜籽还小,密密麻麻的布满整块盒子底。曹菲菲走了,她的小灰和小白也在孕育翅膀,有一天,它们也会翩然展翅,一飞冲天。王凡想,不知道它们飞走的时候,背上还有没有曹菲菲留下的画笔印记。

王卓突然就推门进来,没头没脑的问他。他们以前一直不怎么合拍,因为共同的朋友曹菲菲在中间调和,关系总算融合了不少。实在没人的时候也会结伴去上学,有时还会聊些诸如天气的无聊话题。

“我有一个想法,这次一定可以。”王卓自从曹菲菲走后,一直就想着去找她。可王家毕竟不比曹家,虽然已近小康,但也不至于想搬去市里就可以搬去的。王卓跟爸妈恳求很多次都被驳回,但一向无所谓的他好像独独对这事特别执拗。

“我可不想她,你想怎么样随你,别拉上我。”

“你先听听再说。”王卓神神秘秘的凑近他,附耳轻声说了一大通。王凡听得脸色越来越难看。

“你疯了,要是爸妈知道你就完蛋了。”

“怕什么,反正我在学校怎么样爸妈又不是不知道。”

“可是,你……你图什么啊?就算你找到她,又怎么样?”

“找到她了就可以又天天和她一起上学了啊?”

他的思维逻辑完全让王凡摸不透,可他阻止不了他,或许内心深处根本就不想阻止,不为什么。

王卓所说的办法有点釜底抽薪的意思。既然爸妈不可能主动给他转学去市里,那么他就只能让他们被动接受了。他在学校的成绩本来就烂得一塌糊涂,加上平时又是打架斗殴的高发人群。所以老师同学都不喜欢他。若不是他的家长各方面费用交得特别积极,恐怕学校早就开除他了。这就是他这些天昼思夜想找到的转学去市里的契机。他要反其道而行之,没有比自取灭亡更立竿见影的事了。学校要求交的费用都被他私吞,他每天早上吃完早餐跟爸妈道别,然后直接猫进游戏厅一整天,挥霍的是本来用于学校上缴的费用,等下午放学又悠闲的背着书包回家。路上看到不顺眼的小孩子便出手教训 。即使偶尔去了学校,也是扰乱课堂纪律或者睡大觉,甚至有时公然顶撞任课老师。学校几次要求见家长,都被他以各种理由搪塞过去,这样离经叛道的日子持续了快两个月,王凡的内心也煎熬了两个月。他目睹着王卓走向堕落,像是看着濒临死亡的人却袖手旁观,而且那个人是他同父异母的弟弟。

暑假还没到,但气温就已经是七月流火了。在某一个西方天际都被火烧云笼罩的黄昏,王卓的班主任拎着一脸淤青的王卓和另一个一脸淤血的胖学生来到王家,对着一脸铁青的王日华扳着手指细数着他宝贝儿子的罪状,最后他说,学校最后无奈的决定,勒令退学,让他另请高明。

那一天,爸爸的脸色比平常更黑,妈妈也是一反常态痛心疾首的拧着儿子的耳朵骂他不争气。但气归气,骂归骂,孩子才十来岁,总不能就这样辍学回家吧。然而家丑不可外扬,对于好面子的王日华更是如此。于是他相当低调的疏通许多关系将王卓送去了离家二十多公里的市区上私立学校—实验小学。虽然和曹菲菲的那所市重点不能相提并论,但两所学校也只是相隔一条街而已,王卓这也算是求仁得仁了,只是副作用是一个月只能回来一趟。从此,妈妈便要风雨无阻的来回跑,将一些日用品,零花钱和母爱送到他怀里。

家里没了王卓的“可爱”,爸妈变得愈加少言寡语。而王凡身边没有了曹菲菲,再没有人拖累他不能按时回家了,于是经常是一家三口大眼瞪小眼沉默的吃饭。有时候王凡也会很想念曹菲菲的叽叽喳喳,似乎那样才有生气。

从前他一个人的时候,总是喜欢趴在走廊的护栏上看同学们在操场上跳皮筋,玩游戏。或者对着窗外的天空发呆。曹菲菲像个快乐的天使,拿着一面镜子映照出他的孤寂。她用她的天真无邪的眼神和单纯爽朗的笑声感染着王凡。其实,很早以前,当曹菲菲送给王凡第一个他想要了很久却不可得的那支派克笔时,王凡就知道曹菲菲是真心对他好的,只是他不喜欢她用那种方式。然而曹菲菲走了,王凡有时候习惯性的会在学校门口等很久很久,回家的路上他也会习惯性的不停的转身,却再没有看到曹菲菲如鬼魅的身影。

从前他总是遇到她,现在他总是遇不到她。

然而他不能和王卓一样,破釜沉舟,最后成功转学去市里找她。王卓的任性妄为和曹菲菲的天真无邪,都是需要资本的,王凡没有的资本。于是他只能对着窗外的虚无排遣那属于十二岁的孩子微不足道的寂寞。

日子一天天的过,无数个昨天跟墙上的日历纸一起被撕掉,变成泛黄的往昔。王凡越来越孤僻了,在家里大多数的状态是静静的呆着房间里,对着唯一的窗口发呆。叫他吃饭时他才出来,爸妈对他的安静也表示满意,更多的是无暇顾及,因为他们自己更忙,想管也管不了。沈冰在搬离骊山镇之前,很够意思的最后帮了他们夫妇俩一把,利用关系强行把王日华提到了三车间的车间主任的位置,还把王母也转正了。王母还好说,王日华就有些力不从心了。本来论资历,论能力,怎么着他也当不了这个主任。现在让他上,也算是拔苗助长了。沈冰为什么已经离开百灵草还有那么大操控能力,王凡也是日后才知道的。

但彼时的王凡完全不关心爸爸在工作上的无奈,他总是面无表情,不撒娇不抱怨,甚至从不开口要钱。许多学校要求交的报名费考试费,都是街坊们口耳相传到他们这里的。

学校里的他通常也是低头看书,认真做笔记,上课从不讲小话,不跟同学起争执,但是也不热络。老师对他的评价很好,当然这跟他一贯的成绩优异脱不了关系。老师不都是这样带着有色眼镜看人的吗?

曹菲菲的小灰和小白真的飞走了,蚕籽被王凡铺在一张纸片上,曹菲菲一天不回来,他就用指甲摁死一个,小小的蚕籽在指甲的挤压下,发出清脆的‘啪’的声音,“尸体”粘在他的指甲背上,土黄色的一小点,吹口气,就不见了。那时候王凡才知道,不是所有的血液都是红色的,还有这种土黄色。正如不是所有的孤独都是一个人呆在深山老林里,还有像他现在这样,明明站在人堆里,却有着无尽的孤独感。

曹菲菲的身影就是在这些无望的日子里渐渐模糊不清的,先是她的笑脸,接着是她的声音,然后是她的名字。

年少的孩子,都是时间的富翁,却也是回忆的穷鬼,于是喜欢抓着不放。然而小孩子所谓的念念不忘,就像得了一场风寒,即使不打针吃药,一段时间后也会痊愈。正如电影《大话西游》里面观音对至尊宝说的,你之所以没有变成孙悟空,是还没遇到给你三颗痣的人。她的潜台词是说,你之所以忘不了白晶晶,是因为你还没有遇见紫霞仙子。而王凡的紫霞仙子,也在不久后闪亮登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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