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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 此花不与群花比 何九番外(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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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执我之手,敛我半世癫狂;谁,吻我之眸,遮我半世流离。

从来我都是个很普通的女子,生于普通的家庭,有着掉到人堆里就找不到、适合做潜伏的面孔,还有一个前面平板后面也平板的液晶型竹竿身材。

和所有生于新社会,长在改革开放里的祖国花朵一样,经历了九年义务教育,终因成绩普通没有考上高中,而是进了一所名不见经传的卫生学校,学了中医。

如果没有在那个夜晚,遇见景乐天,我想我的一生都会普通下去。毕业、找份工作、相亲、找个男人、嫁掉、生个萝卜头,一直到老,死去。

十六岁,我懵懵不懂,讨厌每星期学校布置下的大扫除任务,躲啊又躲,却终于躲不过,被班头抓去倒垃圾。

好大的垃圾桶,我不知道里面装了多少垃圾,死沉死沉的,终于把它推到垃圾堆的面前,以为用尽了吃奶的力气,倒出来的……竟不是垃圾,上天捉弄,活生生的一个人,——一个大男人。

那一年十八岁的景乐天,是街边贩卖盗版CD,流里流气,毫无生活品味的小混混,而我,就是被这样一个男人,蒙蔽了视觉神经,毫无原则地跟在了他的身后,抛却了将成为白衣天使的大好前途,成了满嘴胡话、整日街头游荡的小太妹。

混在细柳街里,打架斗殴,偶尔进进局子。

若是扣下我们的是大叔级人物,我会毫不犹豫地一脚把景乐天踢过去顶罪,但若是扣下我们的是某位警草,呵呵……,我会奋不顾身,一马当先,冲在最前面,……

生活原本就是这样的无忧无虑,喝酒、闹事、火拼,跟着景乐天,今天加入什么斧子帮,明天A进什么砍刀派,日子如流水,从指尖划过,活得也就越是没心没肺。

景乐天是我那一世里,惟一的男朋友,初恋、初吻、初夜、初爱,如果不是后来我掉进了下水道里,怕是还有一纸初婚。

跟着景乐天时,我还小,未成年,根本不懂得什么是爱,就是觉得找一个混大哥的,很牛X。

他每日里,骑一个接近报废的破摩托,很拉风地驮着我,满城里招摇,似乎想让所有人都知道,那个叫何九的女人是他景乐天的马子,别人碰不得。

开始时,总是会觉得很好。

景乐天用卖盗版VCD的钱,带着我去吃街角那家最贵的自助餐。

为了对得起那几十元钱,我从来都是前一天不吃饭,让景乐天扶我进去,吃到最后,再由景乐天拖我出来。

那时的景乐天总是喜欢问我,最喜欢他哪一点,怎么仅仅三天的相识,就让我把一生都打包奉送给了他这个痞子。

口是心非,向来都是小女子的幼稚技俩。

我嘴上说着,最喜欢景乐天离我远一点,心里却想着让这一时刻天才地久。

如果人不长大,怕是永远没有烦恼,过了十八岁,我渐渐明白,我的人生从十六岁那年,就被那个垃圾桶里倒出来的男人毁得彻彻底底了。

既然命运如此按排,我也没什么好反抗的了,禀着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的法则,我决定再也不让景乐天混别人的门派,我要让他成为独顶一门的大哥,也只有那时,我才能算是真正的大嫂吧!

我不知道别人看过《河东狮吼》那部电影后,会总结出个什么狗屁结论,只是我看完后,却明白一个真真实实的道理:棒棍底下出贤夫。

然后,我用景乐天送我学拉丁舞的钱,报了一个跆拳道班。

“老婆,我错了,我再也不敢了!”

再也不敢了?都已经有再了,谁能保证没有再再,毫不留情挥舞手里的鞭子……

“老婆,你到底爱不爱我啊?你真下狠手啊……”

爱或不爱?这哪里由得我,景乐天,这辈子我认定你了,不管爱还是不爱,我何九的男人都不能是条虫,继续挥舞着鞭子……

“老婆,当大嫂对你就那么重要吗?”

当大嫂对我不重要,可每当我看到那些混到三十多岁变成一脸猥琐像的大叔,我就会想到,他们也曾有过景乐天青春灿烂的年华,不管哪条出路,都是出路,鞭子还是得挥……

“老婆,你饶了我吧……,我还你自由!”

自由,从我为了救你把你背进女生宿舍,私藏三天,被学校发现开除的那刻起,我的自由早就栓在你景乐天的身上了,现在想还……,除非时光倒流,我恨铁不成钢地再次挥起鞭子……

就在这样的摧残里,景乐天总算称霸了细柳街,而我,却觉得生命更加荒凉!

“何九,你为什么要叫何九?”

做了大哥的景乐天,有时还像个孩子,问一些幼稚的问题。

我为什么叫何九?因为我老爹爱喝酒。喝酒的谐音就是何九了,幸好我家姓何,要不……我老爹还不得对不起祖宗了。

但这事实我怎么能对景乐天说,我的家……,我一团凌乱的家,只有我自己知道就好了。

“因为位例九五之尊,非九既五,嗜酒如命,不叫九又叫什么,算命的说我有当皇后的命格!”

“你嗜酒如命倒是真的,至于皇后命格……,呵呵……,除非你穿越了!”

我们当时谁也想不到景乐天小小的嘲笑,将会成为我另外一个人生的一语成谶。

先下手遭殃,后下手更遭殃。这从来都是混道上的最通用的话。

只想在小小的细柳街拥有一块方寸之地,得以养家糊口,这曾经是我幼稚的想法,当那群挑事的人,带着家伙欺负上门的时候,我知道,有些东西终归是避免不了的。

那头肥猪明明知道景乐天不会喝酒,还笑里藏刀地让景乐天喝,还好还好,我除了喝酒算项本事,别的就什么也不会了。

我挡在景乐天的前面,喝了一杯又一杯,不醉,我像来是不醉的,华丽丽的端着大碗喝着五十几度的烈酒,还可以华丽丽的谈笑风生,只因为我确确实实是酒缸里泡大的。

十二岁那年,我父母若是不离婚,家里的那个酿酒厂也应该不会荒废掉的,我们何家的酒……经过千年的打磨,自成一味,却终因内事不和,彻底毁在我父亲的手里。

酒场里,是不是每个男人都想占女人的便宜,也不管那个女人有没有便宜可占?

那只肥胖的手伸向我的时候,景乐天终于按捺不住了,最先出了手。

白刀子进去红刀子出来,那不是开玩笑,出来混的总是要还的,玩出人命来,总是得坐牢的。

景乐天与我,就是一片天,我宁可自己去坐牢,也不能让他去。

法庭之上,我坐在被告席里。

那晚,我用棍子把景乐天打晕,去了公安局自首。

许是那头肥猪的名声真的很差,许是景乐天真拿出了倾家荡产的劲头,也许是……仅仅因为我是个女人。

我有了防正过当的好理由。谁让是那头肥猪先伸出的咸猪手,女人,弱者的最好代名词,可以利用。

我适时地利用了她!

三年,人生路途里,什么都得尝一尝,比如三年的牢狱生活。

当我从里面出来时,景乐天已经不再是细柳街上的那个景乐天,他……终于称霸了整座城市。

坐在奔驰车里,我已经笑不出来了。

那晚的接风宴,我喝了一瓶又一瓶,只是不醉,为什么对于我而言,想醉却是最难办到的事情呢!

景乐天拖着我,就像当年我从自助餐店里撑得不能走路那样,拖着我,回了我们的别墅。

“九儿,若是有一天,再有那样的事情发生,请你……请你记住,我是一个男人!”

景乐天是不是被酒熏傻了,我怎么会不知道他是个男人呢?哈哈……,就是因为我知道他是男人,是我的男人,所以,我总是会忘了我自己。

“共赏金樽沉绿蚁,莫辞醉,此花不与群花比。”

我的床头多出了绣着这样一句话的十字绣图案,一株寒梅傲骨,可惜,我哪里对得起,我只是活在浮世尘华里的一株草,与梅相距甚远。

做大嫂的日子,除了勾心斗角,要应付大多的心藏叵测的人物,其余的还都好。

是我把景乐天推到了这份田地,我自然要陪着他一起走过。

哪怕有一天他横尸街头,我也敢保证第二天天明之前,他的身下绝不会是他一个人的血。

我会陪他!

原以为,一个人就是一辈子,却不曾想,命运弄人,他在十六岁时,让我遇见了景乐天,却也让我在二十六岁时,命丧井底。

景乐天死,我会陪着他,因为我知道没有我他会寂寞;我死了,景乐天,就按你说的,放过我还我自由吧,有了你……我会寂寞。

还有,有一句话我一直舍不得说出口,——对不起,我不爱你,从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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