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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8章(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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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妈妈看他越说越多,就上前去拉他,王丽也跟着喊道:“爸,你喝多了,这还用说么,东哥将来肯定照顾我跟王语,我们堂兄弟姊妹他都会照顾,您不用说!”

酒席结束,王东也喝得醉醺醺的了,理智虽然还在,可是步子已经很乱了,王妈妈她们只好自己踉踉跄跄地把王父扶到了车上去,外头下着雨,他大伯大伯母上了一辆车,王父她们上了一辆车,他们进了车里面,王丽就退了出来,说:“小妈,你们先走,我去送东哥。”

车子渐渐走远,王妈妈看着还一直在发酒疯的王父,默默地搂住了他,将他搂在怀里,说:“我知道你难受,你想哭就哭吧。”

王父埋在她怀里,身体轻微抖动,王妈妈抚摸着他花白的头发,王父的眼泪,打湿了她的肩膀,她眼眶泛红,扭头看向后窗,看见淅淅沥沥的小雨里,站着的王东跟王丽两个人。

“你没事吧?”王丽微微缩着脖子,说:“这天越来越凉了。”

王东怔怔地回头:“大伯他们呢?”

“早走了,咱们亲自送上的车,你真喝醉了?”

王东笑了笑,抹了抹脸上湿漉漉的雨水。王丽挽住了他的胳膊,说:“走吧,我送你回家。”

她将王东送到家,又看了看王语,王语依然静静地在床上躺着,和从前没有一点点区别。王东似乎醉的越来越厉害了,走到客厅就倒在沙发上了,王丽有点不放心,就说:“你没事吧?”

“没事,你回去吧,回去吧。”王东说着就迷迷糊糊地推了她一把,那眼睛却睁开了,说:“我就是有点犯困,等会洗洗澡就睡了,时候不早了,你也快点回去吧。”

“那我可真走了,有事你跟我打电话,我住的地方离你这儿也不远。”

王东点点头,歪在沙发上,看着王丽出门,又缓缓闭上了眼睛。

十月的雨夜特别凉,也不知道他躺了多久,一个冷颤就醒了过来,他抹了一把脸站了起来,迷迷糊糊地去洗了一个澡,裹着浴巾就进了卧室,看见王语,安静地躺在拿了,床头微弱的灯光照着他瘦削的轮廓,那眼睛依然怔怔的睁着,竟然显露出一些秀美的光彩来。他趴到王语跟前,看了一会儿,叫了王语一声,就趴到了王语的胸口上。

“我今天很高兴,”他摸着王语的手,眼眶微微湿润:“我跟四叔他们一块吃了饭,四叔把你交给我了……如今四叔肯原谅我们了,你也不用怕了,可以醒过来了。”

他微微抬起头,看着王语静默的一张脸:“……今天喝了很多酒,有点醉,从饭店出来的时候,我突然想,要是扶着我的人是你就好了,我喝醉了能由你扶回家,就好了。”

温热的眼泪沾湿了他的手,静谧的灯光下,王语的眼皮子微微抖动,嘴唇动了动,终于还是什么都没说。

他在鬼门关上走了一趟,太累了,说不出话来,他缓缓闭上了眼睛,感觉到王东睡到了他身边,轻轻抱着他。

就这一次,就这一次,以后你再喝醉了,我搀扶着你回家。

全文完。

不是番外的番外

王语人虽然醒了,想要完全恢复,却是一个漫长的过程,这过程太辛苦,刚虐过的我们先来换个调剂,说说一些愉快的事儿,开始愉快玩耍。

话说有个人,不知道姓甚名谁,一直神出鬼没,神龙见首不见尾,嘴里没一句实话,我们姑且叫他公子歌。

读者对他有很多称呼,我们姑且称之为“爱称”,他是华少的小情歌,是番茄的小王子,还是很多人称呼的精分歌。

精分歌其实原来并不精分,他从少年时期品学兼优,是邻里乡亲交口称赞的好学生,会书法爱唱歌,大队长一直当到高中去,这样优秀到十六岁,原以为人生的辉煌刚刚开始,没想到却是辉煌时代的结束。后来他成了跑调歌,书法也被读者取笑,什么官也没有了,唯独留下一样,就是手里那支笔。

傲娇歌因为肚子里有点墨水,所以异常傲娇。

要说公子歌的品性,其实算是很优良的,从小不打架不骂人,因为死要面子,所以做人异常谨慎,是遵纪守法的好公民。

先来说一说《心上人》。

《心上人》不是公子歌最喜欢的作品,到目前为止,公子歌自己最喜欢的,还是《坏男人》,尽管从现在看来,坏男人里头的小受未免太矫情,但那是公子歌真正意义上的第一部作品,《狂帝霸爱》不能算,因为《狂帝霸爱》一开始的名字叫《爹爹好狂野》,是的,没错,公子歌初入耽美圈,本来是奔着写小黄文去的。

奔着小黄文去的公子歌,到底还是个文艺青年,心里头满满的都是纯情的文艺腔调。所以后来《第一公子》就奔着正剧飞蛾扑火去了。

公子歌在写第五部小说的时候,有一次闲着无聊,回头看了曾经的《第一公子》,矫情地说,公子歌被他自己的文笔震惊了,因为《第一公子》的语言特别美,描写的南国和北国,桃花梨花,很多场景美不胜收。那是现在的他写不出来的了。

《第一公子》除了让公子歌走上了正经的文风道路,也开创了公子歌小说结局开放式的先河。很多人都以为最后小受温谷雨死了,其实没有,公子歌一直想写个悲剧结尾,问编辑,编辑很高冷地回复说:“NO ZUO NO DIE。”

不作死就不会死,惜命的小情歌当然舍不得,可他喜欢偶尔作一作,所以每个文他都会放放烟雾弹,问读者“我要不要写个悲剧啊?”“其实他们当中一定会死一个啦”这些无聊话,都是他说的。

大家不要怪他“这个人怎么这么无聊”,他的生活相当寂寞,每天宅在家里头,快要发霉了。

是的,公子歌又犯了他的老毛病,老是扯着扯着就扯远了,有人曾经在帖子里说:“难道就我一个人受不了他老是脑洞大开写着写着就跑题了么?”

说到帖子,还得插播一句,公子歌这人特看重读者的评价,经常偷偷去各大盗文的网站贴吧围观,看人家对他的评价,看见批评他的就骂人家盗文可耻,看见夸奖他的,就默默高兴半天,然后立即跑去告诉他朋友。

……好吧,我们言归正传,说好了要说一说《心上人》。

《心上人》不是公子歌最喜欢的一个,但也不是最不满意的一个,公子歌最不满意的,是《猛虎妻》。

尽管很多人都埋怨公子歌的作品时而会有烂尾嫌疑,但公子歌自己承认有点烂尾的,就《猛虎妻》一个,因为公子歌写文都是按照电视剧的感觉来写的,最后结尾,也都是按照电视剧那种方式结尾,大团圆了还腻歪半天,那是电视剧不会有的,所以公子歌的小说结尾都有些意犹未尽,之所以自己不觉得虎头蛇尾,是因为他一般都会把抵着喜欢并要求的“你就不能多写写团圆之后的故事”,放到了番外里。

可是《猛虎妻》没有做到,猛虎妻一开始的设定太宏大,铺垫太多,但大家都不喜欢,这种不喜欢不止是没多少读者看,看的人里头还有一大半的都是吐槽去的,公子歌玻璃心,听得了赞美受不了批判,是个彻头彻尾的没出息的小男人一个。他虽然很少回复读者,但作为手机控,他每天打开手机刷评论不下十次,看到读者批评他,他就很受伤。我们的公子歌他是傲娇玻璃心。

所以猛虎妻他最后就烂尾了,读者批评说:“攻和受连床单都没有滚过!”

作为公子歌笔下的攻和受,居然没有滚床单,想想实在有些不可思议,以后谁再攻击公子歌重口味,拿《猛虎妻》拍他脸上!

好吧我们来回到《心上人》上。

《心上人》不是公子歌最不满意的,也不是最满意的,他应该排在《控制欲》和《美男》中间,有人不喜欢生活琐碎,其实公子歌一直想写一篇文,就是琐碎的日常,很平常的两个男人,攻不是无所不能,不是大老板不是特种兵,只是寻常你在大街上都会遇见的那种男人,受也不漂亮,但是依然傲娇,他们的生活平淡的像是流水账。

看过那么多文,公子歌印象最深的,依然是那些真实的,流水账一样的同志生活。

他一直在同志文和耽美文中间徘徊,不知道为什么,他从一开始就不喜欢那种太虚幻的小说,连城从前流行小白文,后来流行热血强强,这些文里的攻受在一起的都很容易,有些很好看,却不真实。有人说,耽美就是同志的神话,腐女来写,腐女来读,不需要太真实。其实公子歌他写的也不真实,但他希望他的感情能让人觉得真实,不浮躁。

他曾大言不惭地开玩笑说,他对同志在中国的普及也算是做了一点贡献,影响了更多的腐女,这些腐女长大了之后,对男男的接受程度一定会比上一辈人强很多。他也有心虚的时候,比如偷偷问某个读者:“你觉得会不会是我让你走上了同志道路?”

那他真的罪大恶极。

有个读者给公子歌看手相,说他老了之后会得忧郁症,其实公子歌觉得他现在就挺忧郁的,有人说会写的人通常不会表达自己,因为嘴不会说,所以就拿手来写。会写文的人通常心思细腻敏感,何况写起文来让很多读者都以为是女人的公子歌,他有一颗玻璃心,静水流深。

好吧肯定有很多读者会惊讶地说:“哎呀哎呀,公子歌居然是男人。”

不不不,公子歌的性别一直很神秘,有时候是男人有时候是女人,很多读者说他是人妖。

这年头很多腐女装男人,很多男人装女人,很多人妖……很多人妖可以是男人也可以是女人,完全看他今天是什么心情。

我受公子歌之托为他写这一章,是因为公子歌最近一直很懒散,他自从到了七月份就一直很懒散,她说她男朋友来了她要陪她男朋友,他说他孩子大了要带着出去旅游,有时候又说他媳妇在身边他很不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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