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章(1 / 1)
这个词通行全国。"三节"是指春节、端午和中秋,"两寿"是指官员自己和官员夫人的生日。现在领导干部出差收受的红包,在清朝叫"程仪"。请官吏办事送的红包,在清朝叫"使费"。请中央各部批准什么东西,递上去的红包叫"部费"。还有几十种名目,譬如告别送别敬,冬天送炭敬,夏天送冰敬或瓜敬,向领导的秘书跟班送门敬或跟敬等等。我不熟悉情况,对应不好,就不一一列举了。以三节两寿为首的所有这些花样,明清时统称为"官场陋规",现在则宽泛且模糊地称为"不正之风",全然不顾其规则性的作用。在明朝和清朝,这些术语是延续使用的。经过五六百年的积累和充实,词汇像官场规矩一样变得丰富细腻,体现了官场"潜文化"积淀的丰厚。
我在这里杜撰了一个"潜文化"的词,目的是与官场上正式的"红头文件"划清界限。"潜文化"的东西是很少形诸文字的,积累和发展的道路自然不那么顺畅,红头文件则不然。历代的行政法规按中央六部的分类归为"六典",清朝的阎镇珩仅仅梳理了一遍就花了十三年,写了部《六典通考》,竟用了二百卷的篇幅。这些红头文件大体都说得很漂亮,勤政爱民云云,规定也越来越具体细致。假如当真行得通,我们的文明肯定有资格征服世界——无须花那些冤枉钱搞大选、维持议会和最高法院,统治集团就像人民的父母一样慈爱,像圣贤一样英明。奈何这些漂亮东西不太中用,倒是那些只做不说的"潜文化"生命力极强,大有"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的劲头。打算学习研究这种东西的人,最好潜入官场生活之中,在实践中摸索总结。如果想研究前朝,就要扎到小说笔记和原始档案之中翻检搜寻。
谈到小说,我想起了高阳先生在《胡雪岩》一书中写到的行贿办法。清朝官员到北京行贿,先要按规矩到琉璃厂的字画古董店问路。讲明想进某大官多少两银子之后,字画店老板就会很内行地告诉他,应该送一张某画家的画。收下银子后,字画店的老板会到那位大官的家里,用这笔银子买下那位官员收藏的这位画家的画,再将这张画交给行贿者。行贿者只要捧着这张很雅致的毫无铜臭的礼物登门拜访,完璧归赵,行贿就高雅地完成了。这里的一切都是合法的,字画价格的模糊性提供了安全性。字画店的老板也非常可靠,他只按规矩收一笔手续费。我想,这些门道和规矩,都凝结着我们祖先千百年的智慧和知识,相形之下,现在的官员真是太俗太蠢太无知了。红包书记说现在的人送礼,经常在香烟、酒盒、果箱里藏钱,还送一些空调和微波炉之类的夯货。这再次表明了潜文化传统的断裂,似乎一切都要从头摸索。从好的方面说,技巧的笨拙表明行贿发生的次数不多或时间不长。从坏的方面说,又表明官员的脸皮更厚,无须精巧打扮。
红包书记是1976年高中毕业的,恰好我也是那一年的高中毕业生。作为同龄人,我深知他所受的教育是多么干净。所有染上"封资修"色彩的读物一概查禁,即使在大规模的批孔运动中也读不到孔夫子的原著。领导们怕我们抵抗力不强,中了孔老二的毒。毛泽东主席想把我们培养为一代无私的共产主义新人,我们整天读到的都是雷锋式的思想和行为。我估计,这一场持续了二十多年的清洗和建设,在切断传统的意义上比焚书坑儒彻底得多。颇有理想主义色彩的典籍尚且读不到,更何况关于官场潜规则的腐朽知识。这些年"沉渣泛起",继承传统受到了鼓励,但我又不敢指望现在的官吏有那份能力或耐心去翻检古籍了。
令人拍案叫绝的是,前面提到的政和县官场根本就用不着翻检什么古籍,他们无师自通,与明清官场患上了一模一样的病症,就连"三节"也和明清一样选在春节、端午和中秋,绕开了官定地位远高于端午的元旦、五一和国庆节。这真是莫名其妙,妙不可言。持续数十年的决裂传统和培育新人的凶狠努力,居然只造就了一点行贿名称和技巧上的差距。
在《另一起"红包丑闻"》中提到:"林(福建省福鼎市点头镇原党委书记林亚宁)透露,红包主要送给上级领导和省、地、市有关部门。给上级领导送红包是为了联络感情,给上级有关部门送是为了争取资金、项目。"
这里提到了两个目的。第一个目的是联络感情,说明白点就是为了升官,这与明清官场是一样的。如今官员的升迁仍然取决于与上级的关系,层层递升上去,每一层的成功与否都取决于争当"接班人"的技巧,而整个过程中都像明清一样没有老百姓插手的份。第二个目的是争取资金项目。在传统上这本来是民间的事情,现在也收归政府了。难道政府官员那么愿意辛辛苦苦给国有企业争资金上项目吗?真正重要的是,这些钱到手后不用操心去还。所谓"吃完了财政吃银行,吃完了银行吃股民",一路吃下来,官员们的肚子就肥胖饱满了。如此成熟完善的国有企业和国有银行的债务软约束体系,如此巧妙地避开了直接反抗的吞噬民间财产的体系,属于当代国人的新创造,明清时代只存在一点不值一提的苗头。如此看来,我们的"潜知识"传统在"许多方面还加强了"。
与上级领导和部门联络感情的利益如此巨大,送红包便势在必行了。有了这种根基,没有名词可以发明名词,没有经验可以摸索经验,没有传统可以创造传统,断裂个二三十年乃至百八十年,无非是一次冬眠。所谓"野火烧不尽",就是因为烧掉的只是表面的几个名词,地表下的草根还活得好好的,沃土也没有变成沙漠:人心还是那颗"食色性也"的心。一旦春风吹拂,不绿满中华才叫见鬼。如此比喻并没有贬低"潜知识"传统的意思。这就好比摸着石头过河,河一定要过,此乃升官发财的必由之路。如果祖先告诉我们石头在哪里,就可以少淹死几个人,少弄湿几次鞋。如果祖先的知识没有传下来,就难免付出血的代价,前仆后继地摸索和积累。
其实,现代人如果肯下功夫,关于官场运作实况的潜规则的知识还是可以找到的,明清野史中甚至还有如何走私,如何收买"海关"和"水师",如何处理不同走私团伙的利益冲突的知识。走私者和受贿者学习好了,可以少犯"远华"案中的错误。监察者学习好了,可以更有效地扬汤止沸。为中国的前途命运操心的领导人学习好了,更可以来个釜底抽薪,彻底改良土壤,免蹈从秦汉到明清历代王朝都绕不开的覆辙。我想,这就是我写本书的目的。
2000年2月6日
第十九章:血酬定律
作者:吴思
作者因《潜规则》一举成名,是一位很富创见的历史写作家。本书深入剖析贪官污吏的敛财绝技、商贾巨富的抗害手段、市井小民的反抗策略、书生才子的求财之道、盗匪土霸的获利模式等现象。不仅探讨了历史上不同层级人们的生存妙法,更为我们揭开了中国社会表面现象下的真实面貌,以及隐藏在规则背后的终极规则。
自序
识破真身
“血酬”和“命价”这两个词,来自本书两篇文章的题目。这两篇文章排在前边,却是最后写出来的。文章谈到了生命与生存资源的交换关系,描绘了一些凭借暴力建立的规矩,提到了计算血价和命价——钱与命的兑换率——的基本思路。
在中国历史上,大量资源和财富是依据杀戮和破坏能力分配的,破坏力直接打造了社会结构,直接决定着各个社会集团的社会地位和权利义务边界。明确意识到暴力的这种作用之后,我感觉眼光一亮,过去写的许多文章似乎也可以用这条线索串起来。许多局面的形成,许多行为主体和社会集团的存在,许多生存策略和对策,都体现着这种作用。
在《潜规则:中国历史中的真实游戏》一书中,我关注的中心问题是:“合法伤害权”如何造就了潜规则。在后来的阅读和写作中,我不自觉地继续追寻这种低成本损害能力的踪迹。自觉是忽然降临的。乱世史料看多了,我意识到一种资源分配格局的普遍存在——“破坏要素”参与资源分配的格局。我把“破坏力”提到了与“生产力”对应的高度,试图解释这种格局。我以为,这是经过重重伪装,尚未被充分意识到,还没有得到透彻解释的历史“暗局”。本书粗浅描绘了几笔,涉及到暗局中的几种定式常形,寥寥几位隐身者,未曾宣扬的三四种手段,由此形成的语言和社会意识等等,本书的正编目录就是按照这四类内容编排的。
一、常形定式,即各方博弈形成的阶段性结果和局面,包括五篇文章:
1、命价探寻,2、血酬,3、刘瑾潜流,4、出售英雄,5、正义的边界总要老。
二、隐身者,或未被注意的社会集团和行为主体,包括四篇文章:
1、白员,2、县官的隐身份,3、硬伙生意,4、我认出了一个小物种。
三、暗自流行的策略,四篇:
1、灰牢考略,2、庶民用暗器,3、性贿赂是个好办法,4、在德不在险。
四、语言和社会意识,三篇:
1、说官话的利害计算,2、真实的难题和梦幻的解,3、金庸给我们编了什么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