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 第十三章(1 / 1)
人可以习惯孤独,但是人在孤独前行的时候,心里的某一个地方是希望能多一个人来依靠的。那一刻,宋琛真的很想很想跟着他,走到地老天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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往年的社团评比的规则都是表演一个与本社团有关的节目,今年则是与迎新晚会合在一起,由观众票选出名次。
宋琛约了成员们晚上7点在1号楼406见面。
宋琛提前15分钟赶到,推开门的时候,看到沈之林一个人坐在靠窗的一侧,闭着眼睛思考着什么。清冷地月光打在他的身上,显得异常的孤寂。
他听到门咯吱的声音,睁开眼睛,看向她。
宋琛快步向他走去,一边笑一边感慨:“沈之林,你来的好早啊!”
“嗯,我习惯等人。”他拍拍身侧的位置,示意宋琛坐在这里。
他伸出左手悠闲地支起头,声音里透着一股慵懒:“社长,想好表演什么了吗?”他漆黑的双眸望着她,似含着脉脉温情。
她躲避着他的目光,自从那天她回答了他问的那个真心话后,就一直不敢直视他。
她才反应过来他刚刚对她的称呼,她皱着眉,低头思索了一下:“好像我们现在的关系有点儿混乱,你是我的社长,而我也是你的社长。”
沈之林默默地摇摇头,我们的关系可不止这样。
后来,宋琛捋清了,抬头看着他,正色道:“是我请求你加入我们社的,你不必叫我社长的。”
“那。。。。。叫你阿琛怎么样?”他靠近她,薄唇轻轻地吐出那个名字。那双眼睛似染上了魅惑。
只是一个称呼而已,可是当“阿琛”那两个字袭进耳朵中时,她怎么就脸红心跳,脑袋当机了呢。
待她回过味儿来的时候,他已拉开和她的距离,留给她一个背影。好像刚刚的事情从未发生过一样。这让宋琛准备好了一肚子的话,无处可说。
外面响起一串脚步声,谢苏和唐陌一起推门而入。
“哎,你俩到的好早啊。”谢苏笑嘻嘻的看着他们俩,看到宋琛一脸纠结的表情,他就知道,主公大人肯定又出招了。
宋琛换上笑脸,起身招呼:“你们来啦,快坐这里。”说着,拉着他们坐到了前一排,“陌陌,丽学姐不来吗?”
“她有事情,不来了。”
“好吧,那我们一起商讨一下社团出什么表演吧。”宋琛笑着看向大家,“我第一次参加社团评比,不大清楚,你们有什么好提议吗?”
“这种问题,得靠小谢了。”沈之林拍拍谢苏的肩,一副委以重任的模样。
谢苏一双眼睛亮亮地看着沈之林:“谢谢主公的厚爱。”他摸摸下巴,为宋琛分析:“宋学妹,咱们是汉服社吧。办一场走秀肯定是不合适的。”
“对。”宋琛赞同谢苏的说法,他们的人手目前达不到一场走秀的标准,而且时间、观众也不允许。
“所以,咱们肯定得和别的社团合作,为他们出服装。”谢苏改为抱着胳膊,一双眼睛透着精明,“据我所知,舞蹈社不会跳古典舞,这个可以否决,那么。。。。。。”他挑眉看向沈之林。
宋琛双眼盯着谢苏,等待他继续说下去。
谢苏露出一个狡黠的笑容:“那么,宋学妹,你现在有一个捷径。”他顿了顿,缓缓说出下一句:“和古琴社联合。”
宋琛明白了,谢苏的意思是想让她为古琴社的节目提供汉服。这的确是个捷径,因为此时他们的社长大人正坐在这里。而且,古琴和汉服的搭配是再好不过了。
她咬咬唇,舒了口气,诚恳地迎上沈之林的目光:“请问贵社社长可以和我们社合作吗?”
沈之林粲然一笑:“可以,不过我有个条件。”他刻意地停下来,看向她,掷地有声地说出这句话:“宋琛,你必须参加演奏。”
这个条件,就意味着,她要穿着自己设计的汉服在社团评比那一天抚琴。对于宋琛来说并不难,她爽快的同意了,没有看见沈之林笑得像一只狐狸。
她起身朝沈之林伸出了手。沈之林握上她的手:“合作愉快。”
谢苏开心的鼓掌,他一定是天下第一好助攻。唐陌站在宋琛身后悄悄地给他竖起了大拇指。
宋琛突然想起一个问题:“沈之林,演奏的人多吗?太多的话我怕衣服做不出来。”
“你不用担心,只有你和我。”沈之林看着她,一双眼睛灿若星辰。
自从答应了和古琴社合作之后,宋琛就进入忙碌的状态。上课的时候一直想着服装设计稿。她努力回忆着自己以前看到过的各种服饰。应该先定一个主色调的,宋琛想,结合沈之林的气质,以及舞台效果。她在青色和白色之间犹豫不决。
她低声询问在旁边坐着玩手机的唐陌:“你觉得沈之林穿青色的好看还是白色的好看?”
“我觉得人长得帅,穿什么颜色都好看。”唐陌一脸花痴状。
宋琛无语的笑笑,算了,她还是自己想吧。
宋琛在手机上和一个以前帮她做过衣服的店铺交谈着,发现自己想要的布料他们那里没有,而且也无法做出她所形容的那种样式。
好像陷入一种困境了,宋琛叹了口气,撩起几缕碎发,拢到耳后。今天已经是周三了,还有十一天。做衣服至少也得花上五、六天的时间。
她在网上搜索了一下,J市有几家老作坊还在制作夏布。S市离J市很近,开车一个多小时就能到,坐汽车大概两个小时。现在刚上课,不到8点30.,她现在回去收拾一下应该可以在中午的时候赶到。
她看了一眼在上面讲得正嗨的老师,悄悄地对唐陌说:“我出去一趟,今天不知道能不能回来,你帮我应付下老师。”
唐陌有些担忧地问:“你要去哪啊?晚上还有可能不会宿舍。我和你一起去。”
“我要去一趟J市,你留在学校,帮我应付老师。”当初社团招人的时候,唐陌帮了她不少忙,她不想再让唐陌奔波了。宋琛鬼鬼祟祟地猫着腰,走了出去。
“琛琛,你回来。”唐陌的声音太小,宋琛根本没听到。唐陌迅速地点了一下手机,拨了个电话。没多久,电话接通了,她对着电话另一头的人焦急地小声说:“琛琛她自己要去J市。”
宋琛跑回宿舍匆匆收拾了一下,把一件衣服和钱包放到一个背包里,然后翻看了一下手机,最近一趟去J市的客车是在9点30发车。从学校到客运站,最多需要一个小时,她打车基本四十分钟。没问题,应该能赶上。
宋琛快速下了楼,没想到看到一个人,他一身黑色风衣,眉目疏朗,就那样静静地站在宿舍楼门前。他逆着光,周身弥漫着太阳的光芒,给宋琛一种夺目的感觉。
“走吧,我们一起去。”他牵起她的手,向校门口走去。
人可以习惯孤独,但是人在孤独前行的时候,心里的某一个地方是希望能多一个人来依靠的。那一刻,宋琛真的很想很想跟着他,走到地老天荒。
两个人的影子紧紧相连着,印在长长的沥青路上。
我们都是孤独的人,想要有一个依靠。
沈之林为宋琛打开副驾驶的车门,宋琛安心的坐了进去,等待着驾驶座的主人到来。
沈之林坐上车,打着火。侧过身子帮宋琛系安全带。
宋琛直勾勾地看着沈之林的手伸向她的右侧,抽出安全带,拉到左后方。他的手指修长白皙,骨节分明。指腹处有些茧子,应该是练琴留下的。她从来没有发现,原来他的胸膛是如此的宽阔,容下她绰绰有余。宋琛,你真是够了。。。。。。她拍拍自己的脸颊,把自己从脑洞中拉了出来。
从S市到J市最快的路线就是走高速,S大离高速路口很近,一路畅通的话大概15分钟就到了,沈之林驱车上了高速。
“你为什么想去J市?”他握着方向盘,眼睛盯着前方。
“我需要买一块夏布。”宋琛回答,“不过沈之林,你怎么知道我要去J市的?”
“哦,是唐陌打电话告诉我的。”沈之林的眼睛眨了眨。他又补充道,“她很关心你。”
“嗯。。。。。。”宋琛心里染起一丝暖意。
“对了,青色和白色你更喜欢哪一个?”宋琛看着他的侧颜。他的皮肤白皙光滑,竟然和自己有的一拼。
他左手摸摸下巴,似是在思考:“白色吧。”他觉得,不染一丝杂质的白色更适合她。
“好,那我们的主色就是白色了。”宋琛有一些期待,沈之林个子很高,肩部宽,穿起来一定仙气十足。脑海里跳出第一次见面的场景,宋琛的脸悄无声息的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