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第一章(1 / 1)
不做助理,鹿晗失去了所有经济来源,想要达到和之前一样水准的工资,只有兼职多打几份零工。
T城近日来总是连绵的大雨,接二连三发布暴雨黄色预警信,严重的地区发生桥下积水淹车的现象。
凌晨1点,鹿晗终于打完最后一份工,冒着暴雨回到租住的老旧楼房。从中午到现在,只喝了一瓶矿泉水,现在整个胃像拧在一起,疼得人直不起背。蜷着身体侧躺在床上,手臂用力按住胃部,发抖的嘴唇吐出的哽咽声很轻,轻的几乎低不可闻。
房间里静的沉闷,雨打在玻璃上发出呜呜的声响,鹿晗怔怔地听,直到眼睛干得发疼,才恍惚合上眼,冰冷的液体无法预料地打湿睫毛。
和世勋相遇也恰好发生在雨季,密密的春雨,细且柔,教学楼前聚集了报到的新生。那时的世勋冷漠着脸,俊冷的脸带着春寒时的清冷。人生里,总有那么一个人,看一眼,就能认定一生。
鹿晗一直隐藏喜欢同性的事实,世勋的出现,打乱了原本循规蹈矩的人生。刻意的关注,在周围人提起这位才入学一个月,已经成为名动X校的风云人物时,鹿晗的反应总有些过激。
“听说没有,吴世勋要来咱的文学社,从此这里就要多事之秋了。”高苏尧胡子拉碴的下巴,这孩子的毛发上学时就如此放浪形骸。
“擦,为什么。”王秀才一旁有点急眼。
“你不知道他有特异功能?”高苏尧觉得王秀才很无知,聊天时,水平不在一个起跑线上。
“什么?”
高苏尧做了一个非常夸张化蝶翩翩起舞的造型:“招蜂引蝶。”
“MD,还能不能让人安静的做学问了。”张进士(近视眼)很愤慨。
“少装逼,你心里早乐开花了,到时候全校学妹蜂拥而至,就算不是冲你来的,凭你的城墙拐弯的脸皮,泡不到西施,怎么也不至于孤独长老。”
张进士对于高苏尧的言论嗤之以鼻:“鹿晗,你发生呆啊。吓着了,文学社宋子渊的美誉,估计要易主了。”
“说什么呢,鹿哥是怂人吗,哥,你是不是想妙计对付那小子?孙子兵法,三十六计,哥,咱用什么记。”王秀才就爱挑拨离间。
鹿晗当时蹭的就窜了起来,倍儿臭不要脸的甩了甩头发:“美人计。”
吴世勋第一回迈进文学社的门槛儿时,鹿晗正在怀古伤今的酝酿一首酸诗,摆的姿势挺难拿的,端着肩,左手握住一卷书,但绝不能挡住自己的倾城美男脸,坐姿讲究,要有一股“闲人勿近,哥的情怀迸发随时会弄伤你”的劲儿。
每次这样,高苏尧都看他别扭,说:“你丫的别在大姑娘怀春了成吗。”
王秀才就会抬杠:“你懂个屁,鹿哥的劲儿端得多范儿,这样谁进来咱文学社,不被文学社浓浓书香震慑。”
可这次来的是天塌不惊,万变犹定的吴世勋,一块能走路的千年寒冰。
其实鹿晗每次摆这姿势都挺伤元气的,几十分钟纹丝不动,比拿大顶还蛋疼,最要命的后遗症就是胳膊腿都木的僵硬。
所以,其他人都以前辈的身份热烈欢迎新同志时,鹿晗则像个小儿麻痹症患者,拜顽皮的桌腿所赐,给吴世勋行了个五体投地的大礼。
房间里一下就静了。
吴世勋到没什么表情,文学社的几个顿时满脸黑线,都TM觉得文学社的脸面叫鹿晗给丢尽了。
鹿晗真想趴在地上就此长眠算了,然并卵。深吸几口气,丫丫的吸进去的都是尘土,一咬牙使出平生能想到的最男人的pose爬起来,甩了甩头发,头发甩的恨不得甩出男性荷尔蒙:“你好,我叫吴世勋。”
=-=。。。。。。老子不和你们玩了,哼。
史寒文是那种诗经里提到的“所谓伊人,在水一方”的佳人,容易让读书人害相思病的那种,文章写得睿智大气,是公认的才女。
吴世勋加入文学社不久,史寒文也自荐申请入社。当时接待的是张进士,看见史寒文,节操立马碎了一地,第二天硬拉着所有人开了欢迎派对。
“矜持点行吗,看你那找不着北的样子。”高苏尧打了个呵欠。
“已经够矜持了,你没看见昨晚宿舍里,他对史寒文相片时的猥琐。”王秀才补刀。
“上辈子你丫的是和尚吧,跟没见女人似的。”
“甭跟他废话,他压根没收你的台。进士,张进士,回魂没有。”
高苏尧踹了张进士一脚:“一个会招蜂引蝶,一个会夺魄勾魂,都是能人。诶,鹿晗呢?”
王秀才一台眼皮,示意他往那儿看。
高苏尧一口茶水差点没喷出来:“他中邪了还是吃拧了,你过去问问他嘴里嘟嘟囔囔什么呢。”
“你真是不解风情。顺着鹿晗的眼神方向看。”
史寒文正对着吴世勋笑语嫣然。
“鹿晗也喜欢史寒文?”
“必须的啊。”
派对结束后,已经深夜十点。X城十月中旬,夜的温度已经有些微寒。冷风一吹,让人不禁打了个寒噤。好在月光清明,在路上洒落一层柔柔的暖光。
“寒文,晚上危险,你一个女的不安全,我送你回宿舍吧。”张进士毛遂自荐。
高苏尧一撇嘴:“寒文别跟他走,有他陪着,还不如自己走安全。”
“你真能抬举他,他有那贼心,也要有那贼胆才成。不过,让他当护花使者,我真不放心,遇到劫道的,他肯定比寒文跑得快。不如鹿哥吧,我们这里最本分可靠的男人。”
“我送她吧。”吴世勋尽然开口。
显然这句话一出,最开心的是史寒文:“就世勋吧。要是鹿晗,遇到色狼,我还得保护他。”
鹿晗的脸色红一阵白一阵,也不知道是气的还是羞的,不过史寒文说的也没错,鹿晗长的还真比她好看。
六个人分成两路就此作别,鹿晗走到一半就开始闹心。于是假意说忘了拿钥匙,其实是到大一宿舍憋着吴世勋,谁知和吴世勋走了个碰面。
“我忘了带钥匙,打算回文学社拿。”鹿晗心跳的频率和血压都在迅速提升。
“文学社应该在相反的方向。”吴世勋貌似善意的提醒。
“对哦,莫非遇到鬼打墙,我得赶紧回去,你自求多福。”鹿晗开始语无伦次。
“我送你。”
鹿晗脑子里突然冒出史寒文那句“要是鹿晗,遇到色狼,我还得保护他”:“我堂堂七尺之躯,用得着你多此一举吗?”
“我想送你。”
鹿晗永远记得吴世勋说这句话时的眼神,深沉坚定,像一片浩瀚的海,把他包围,使他就此沦陷,却无力自拔。
“走吧。”吴世勋握住鹿晗的手,鹿晗吓得差点弹起来,但不管鹿晗如何想甩开,吴世勋始终没给他这个机会。
那天晚上,铺满月光的道路上,终于留下了两人共同走过的痕迹,很浅,很深,却注定一生崎岖和纠葛。
雨不识疲倦,固执得洗礼人世的污浊。
命里最无力摆脱的,是让沧桑染指的人生。任那一年,多么动人心肠,光阴也总会送走全部,留不住风华正茂,留不住你我。
如今的生活必须继续。
穿着雨衣,依旧为生活奔波。
看看快递上的地址,应该是这里。鹿晗撑起伞遮挡邮包,走到公寓前按响门铃。
开门的是个清瘦的青年,垂着眼,有一种被压抑的内敛。
“谢谢,放进来吧。”青年毫无避讳敞开门。
“要验收吧?”鹿晗按规定询问。
“可以。”青年沉着嗓音,幽幽冷冷的眸子。
邮包满满一箱都是朴灿烈的海报。
“用来练飞镖的。”看出鹿晗的诧异,青年善意指了指客厅的墙壁。
那是张朴灿烈的巨幅海报。双眼、牙齿、喉咙、肚脐上,都钉着一只镖。
“你女朋友……喜欢……他?”原谅鹿晗的好奇心。
“曾经的男朋友。”青年兴致缺缺回答:“现在难说,离开这里的时候,我用他的重要部位练过飞镖。”
这是与青年的第一次见面,鹿晗记得他的名字叫做边伯贤。
下雨的街,三两个匆匆的人影,擦身而过,淹没在视线触及的最远方。再见到边伯贤的那次,鹿晗在想,大概人都有段不能为外人提及的过去。
走进快餐店时,鹿晗一眼就看到坐在角落的伯贤,伯贤面前站着一个高大的人,虽然只能瞧见背影,但鹿晗断定那人是朴灿烈。
“已经第十封恐吓信,你到底想干什么?”灿烈的口气,明显不耐烦。
伯贤自顾自吃着快餐,连眼皮都没抬一下:“我说我寄错地儿了,你信吗?”
“信,下次把地址写对了,成吗?”
伯贤板着脸喝了口茶:“你还是搬家吧。”
“你TM寄去的是SM公司。”
凝视着杯里浮动的茶叶,伯贤深沉的眉眼,黯然发怔:“把你手上的戒指给我,我就不折腾你了。”
灿烈一愣,脸上没能留下任何表情:“不可能。”
“戒指是我买的。”伯贤平平淡淡的说道。
“你送我了。”
“你要结婚了?”那些压抑回避的,还是脱口而出,真相大白后,留下的是一段很长的尴尬。
“这都知道,真够神通广大的。”灿烈笑。
“电视、报纸都把这条新闻说烂了。”伯贤也跟着笑,虽然笑容都很牵强。
“嫉妒?所以你打击报复?等你死了,我就把戒指放到你墓碑上。然后带我老婆年年替你扫墓。”
“成吧。”伯贤伸手指了指外面一辆黑色的宝马车:“那车是你的?”
“怎么了?”
“进来前,我把车胎给扎了,你找人拖车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