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棍战(1 / 1)
一个多月后,尼郝和席卷居住在了一起,为了让尼郝不用花时间去适应新的生活环境,席卷搬到了竹屋里,与尼郝一起生活在竹屋里。在与席卷一起生活时,尼郝得知了一个事实:自己并不是尼古和道娴所生的,而是一个被席卷捡来的孩子。
九年前的一个傍晚,吃晚饭时,席卷忽然听到一个婴儿的哭声,刚开始以为是有人抱着婴儿走过自己的门前,可是过了好一会儿,婴儿的哭声却依旧。席卷放下手里的筷子,开门出去想看个究竟。一打开门,席卷就看到了在自己门前一个刚出生不久在襁褓里的婴儿正在地上哇哇大哭,可周围却没有看到其他的人影。抱起婴儿后,席卷留意到襁褓里夹着一张纸条,纸条上说这个婴儿是个父母已死的孤儿,文字下印着一个犹若寒冰凝成的奇异符号。此时的席卷已是七十岁的老人,不方便独自养着一个刚出生不久的婴儿,当晚就把这个婴儿给了结婚几年后仍没孩子的尼古夫妇。商量过后,尼古夫妇就给这个婴儿取名为尼郝。
现在,席卷和尼郝以爷孙相称。在这一个多月的时间里,经过席卷不时地开导,尼郝已从父母出车祸死亡事件的阴影里逐步走了出来。在平常生活里,由于不用再时常提防着父母间的吵架的发生,尼郝也变得比原来开朗多了。
晚饭过后,舒适地躺在安乐椅上的席卷叫尼郝到自己身旁的安乐椅上坐下来。
“爷爷,你是不是又要给我讲故事啊?”这一个多月里,席卷每次让尼郝这样做,都会给尼郝讲故事。
“郝儿真聪明。这次爷爷给你讲你爷爷自己的故事。”席卷慈祥地笑了笑。
那是在一个昏暗的下午,通吃帮和兄弟帮各五百多号人,隔着一座古楼塌成的废墟对立地站着,每个人手上都拿着一根木棍,棍子的形状长短各异。
我的大哥叫通吃,那时我席卷和我的大哥通吃站在通吃帮的最前方,我们后面站着通吃帮的四个战将,其中有一个是女的,她叫狂女,是我的恋人。记得当时狂女是一身假小子穿着,短发黑衣黑裤黑鞋。兄弟帮的老大霸盟和兄弟帮的五个战将站在兄弟帮的最前排。
隔着废墟,相互‘寒暄’了几句后,我大哥和霸盟就非常默契地一起打了个手势,然后通吃帮和兄弟帮就全面开打了。打了也没多久,从开始到结束不超过一个小时。
那一场棍战里,我大哥重伤后拉着同样是重伤的霸盟从断墙上砸了下来,两人一起失去了战斗力。狂女用她的身体硬抗了兄弟帮两名战将的各一棍,为我和通吃帮的其他三名战将创造了机会,我们因此一举将对方的战将全部干掉了,然后我登高一呼,这场棍战就结束了。
我第一时间来到了我大哥身边,小心翼翼地扶着他坐起来,心里念叨着:“大哥会没事的…大哥会没事的…”,但他早已被砸到了致命的要害,一直撑到我过去,只为了对我断断续续地说了一句“照顾好…通吃…帮”,就离去了。
还没来得及为我大哥悲伤,蹲在我身旁的狂女忽然就倒在了我的怀里。当时,我记得很清楚狂女一共挨了八棍,而我挨了十几棍,我不明白狂女为什么会倒在了我的怀里。可在疑惑的下一刻,我就明白过来了,因为我的手碰到了狂女的头发,被血液粘黏成了一大块的头发。我猛地想起了狂女硬挨的那两棍中的一棍,我直接忽视掉的那一棍,因为那时是狂女用身体硬抗两棍创造的机会,那时我已经扑向了兄弟帮的战将。
我身旁的大哥刚离我而去,这已是我不能接受的了,现在,我怀里的恋人又即将要离我而去,我以为这只是我正在做的一个噩梦,于是我立刻狠狠地抽了自己一巴掌,可我居然感到了疼,火辣辣的。我还是不能相信这是真的,又要再抽自己一巴掌,可这时狂女的手忽然拉住了我的手,我不敢使出一点儿劲,生怕狂女的手会像大哥的手一样毫无生命力地垂落下去。下一刻,我反手紧紧地握住狂女的手,把她的手用力地贴在了我的脸上,她手心的温暖让我微微感到了心安。
我目光悲伤似潮,而狂女的目光温柔如水,她美极了,可这时的我一点儿都不希望她这么温柔,我只希望她目光如刀,表情似铁,因为这样子的她才是最有生命力的她,才是名副其实的狂女。
我吐露的每个字都在颤抖着,而狂女吐露的每个字都温柔似水,她说了好多,一点儿都不像狂女,她应该叫柔女才对。
“卷,其实我一直都想把我的温柔给你的,可却总是对你粗里粗气的。”
“卷,当了你的恋人那么久,可一直以来我都还没说过呢,卷,我爱你。”
“卷,不要哭好不好?”
“卷,你向我表白的那一刻,我真的真的很开心,可我当时却不知道为什么,会目光如刀,会表情如铁,一副去打架的样子。你不要怪我,好吗?”
“卷,你握疼我了,你平时握着我的手都不会这么用力的,你的手应该很温厚才对。”
“卷,我很不漂亮对不对,头发是短的,衣裤是黑的,鞋子也是黑的。”
“卷,我的手是不是很粗糙,一点儿都不好看,其实我那么用功地练武,只是想打架的时候也和你在一起。”
“卷,我不在的时候,你要学会爱自己,就像你爱我一样爱你自己,好吗?其实我很自私的,就是希望你好好的。”
“卷,答应我好不好?”
“再找一个女孩,我可不想。卷…孤孤…单单的。”
“卷,你可…不…可…以”
狂女困了,就睡着了。闭起双眼的狂女依旧是那么的美,可是我多么地不希望她闭起双眼啊,可我知道她不会再睁开那双满含温柔亦或目光如刀的双眼了,我向狂女如刀刻般的双唇吻了下去。
那时,新中国刚成立不久,生活根本就不像现在这么好,对我们来说,能解决温饱就是最大的幸福了,当时村落里的帮派大多都是由不能解决温饱的孤儿们建立的,通吃帮便是其中的一个例子。我们这些帮派不能算得上真正的黑社会,但各帮内骨干份子一般都会比较团结。实力相当的帮派间的争斗主要就是两帮骨干间的争斗,如果一个帮内有威信的骨干们死光了,那么这个帮也就完了。
那时在通吃帮里,真正有绝对威信的只有两个人,我的大哥和我。我大哥死了,如果我再撒手不管通吃帮的事,那么通吃帮肯定会出现一定的动荡,甚至有可能会散掉。我想这或许就是大哥让我照顾好通吃帮的原因吧。当然,我这样子猜测也有我的原因,因为我当时真的有撒手不管通吃帮的想法,我当时真的没有心思去理会帮里的事了。由于我大哥的遗言,我坚持了下来。
我让帮里的弟兄们休整三十天后再作下一步行动,其实没有必要休整那么久,但是骨干们都同意了,也很配合我的工作,因为他们心里都很清楚其实是我需要休息三十天。
我大哥让我照顾好通吃帮,我自己对通吃帮的弟兄们又怎会没有深厚的感情,所以我应该快点振作起来。狂女让我像爱她一样爱我自己,我不想让她死后还要为我担心,所以我也应该要快点儿振作起来。
我努力地抚慰自己的悲伤,努力地平复自己时而悲愤时而低沉的心绪,努力地让自己尽早恢复昔时的简单情感,可以像往昔一样心无旁骛地做事,不希望自己现在的这般多愁善感,做事不出几秒钟就陷入了往事之中。可在那时,我的理智比情感弱爆了,我几乎终日都沉浸于过去。
一起去偷东西吃时大哥替我挨得的一刀;刚建通吃帮时哥俩一起拼得头破血流的日子;为了通吃帮有出息哥俩一起闷头读书学习的夜晚……
第一次见到狂女时她那比男孩还生猛的拼杀身影;把我的衣服缝得乱七八糟后的那个傻笑;我受重伤后那个倔强的日夜守在我床头的女孩……
记忆的碎片在悲伤的漩涡里一遍又一遍地切割着我的神经,我很痛苦,真的很痛苦,痛苦得我连饭都吃不下了,哪里还能专心致志地做事啊,哪里还能好好地领导通吃帮啊。我总会莫名地心烦如麻,总会莫名地悲伤得要死。我不想这个样子,我还有要做的事情,我还有要担起的责任。于是,我努力地去思考这些令我心烦如麻和悲伤得要死的东西,想从痛苦之中解脱出来。
很多次我都已经把心里令我痛苦的那一团团东西用很严密的逻辑把它们理顺理清了,可这样做几乎没什么效果,有效果也是很短暂的,因为如潮水般的悲伤总是不按常理出牌。有时候是触景而悲,有时候是莫名而悲,有时候高兴时都会突然悲伤涌流,真的让人无法忍受。悲伤不知疲倦地一次次地从心田里涌出,总是让人措不及防、让人为它流泪却又那般的永无尽头,几乎每次一上来就把我完全埋葬了,我真的毫无还手之力。
我知道了只要我的心还在,悲伤就会由心而生,所以我真的很想把心挖出来扔得远远的。我不怕死,只是我还不能死。
更多的时候是,还没理出一点儿头绪,我就被如潮水般的悲伤就地埋葬了。如果情感有生命,那么情感就是这世上最团结的生物了。悲伤从不会孤军奋战,它的诞生便预示着堪比千军万马的情感侵略军的降临。每次它们的降临简直就是想把我的胸膛给挤爆,我难受得直想拿把刀来剖开自己的胸膛,难受得直想跳进冰河来冰冻我身上如麻的燥热,可残存的理智又告诉我我不能这么做,所以我只能喝酒,拼命地喝酒,以毒攻毒,麻痹自己的神经,麻痹自己的大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