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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 得以良人(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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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深人静,只有易家的客厅里还亮着明灿的灯光。私下无人,两个人的声音断断续续,大多时候都是慕辰低低的说,而易迟暮什么也不做只是静静地看着茶几上的一缸金鱼,可是分明什么都没有做只是听慕辰口中的话,他任然感觉到一种蒙疼的感觉笼罩全身。

色彩斑斓的鱼在夜晚依然不停歇的游,浅绿的水草在水里跳着妖娆的舞蹈,和慕辰的声音一样飘忽不定。

易迟暮知道了他家未晚的父母失踪了,至今不知踪迹;知道了他家未晚曾近长达五年都是一个人生活,五年里活得辛苦又不甘;又知道了他家未晚在黑暗里会浑身战抖,因为曾经差点被人绑架;他也知道了他家未晚大学没有谈恋爱的原因是,担心身世家庭会拖累别人。

他发现自己知道的越多,心里的烦闷就多一分。

原来,他的女人曾经活着如躯壳。如果自己早些遇见她,是不是可以早一分解脱她?早些让她降落,不再漂浮,如现世尘埃?

看着目光沉沉的哥哥,慕辰知道自己说的这些肯定会对他造成冲击。慕辰了解未晚,她的悲哀,她的骄傲都不允许把她最脆弱的一面展露在他的面前,她从来就是这样。

慕辰之所以和他说这些是因为她想看看他们的感情到哪步了。一个人真的爱你就会把你的悲伤喜乐感同身受,甚至为你喜忧。而此时,她已经了然。易迟暮眼睛的疼惜这么明显,慕辰相信眼睛是不会说谎的心。确定过这些后,慕辰也放心的准备抽身离开。

“未晚以前有喜欢过的人吗?”易迟暮眼神平静没有波澜,声音缓缓流淌。

慕辰脚步一顿,转身看着沙发上沉寂的人。

“额。。。大学的时候有喜欢过萧寒,后来也很欣赏程梓瑜。”哼~~至于两个人是谁,慕辰一点都不想告诉他。是啊,未晚本来就喜欢过他们呀。只不过他们都是明星而已。从小到大,慕辰就以戏弄易迟暮为目标,无奈的是没有实现过。现在,只要和未晚沾边的就特别容易下手,她开心极了。

‘萧寒是谁?程梓瑜又是谁?’大半夜的,堂堂的暮天总裁就这么地思索这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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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来的后来,易迟暮看着手里的资料,心情复杂。。。

他手上的分别是萧寒和程梓瑜的资料,原来未晚的身边从来就没有这两个人,但是有两个明星是叫这个。他真的很矛盾,自己的老婆没有初恋情人或者暗恋这回事,却是个追星族。他该开心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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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迟暮看着天花板,心里的烦闷还是只增不减。他的女孩就该平安顺遂,无忧无邪,而事实是他被她的那些往事折磨不堪。

拿过手机,点开相册来,看见了未晚安静酣甜的睡脸,心的不快才渐渐消散。

清晨的凉爽微冷,深埋在棉被里的人露出绒绒的脑袋,伸手够及手机拿到眼前。手机的屏幕被摁亮,眯着眼睛看时间的人在看见屏幕照片时,笑的眼神金亮。

那张照片是昨天易迟暮拍的,那时的未晚正睡得酣畅淋漓,丝毫没有感觉到他的动静。照片里易迟暮一只手抚着她的鬓角,低首在她的脸颊上印上一吻。他眼神温柔如水,她恬静可爱。

未晚刚睡醒,刚打开手机就被照片灌满了蜜糖。放好手机,甜甜的笑意又在脸上肆意。软趴趴的缩回被窝,笑的直抽抽。

‘对了。。。刚才几点来着?’

伸出的手又虚虚的拿回手机。

到了该起床的时间了,未晚揉揉头发脱离她爱的被窝。还是清晨时分,初升起的阳光还是没有穿透阴厚的云层。未晚认为自己起的够早了,可是她发现池向月竟然起得别她还早?看着哥哥空空如也的房间,又看着手里的便条纸,她真的很不习惯啊。平日里悠闲无事的哥哥,有一天会成为一名军人,忙碌在他该有事业上。

纸条上刚劲的字体跳跃在眼前:早餐在温着,吃完好好上班,先走了。

对啊。。。哥哥是有工作的人了,那里一定挺远的吧。每天这样往返,会不会很耽误呢?她有些自责,自己真是个拖油瓶。

‘拖油瓶’小姐丧气的咬着荷包蛋,喝着杯子里的温牛奶,心情一点一点明朗。

平静的日子里,未晚又回归到了之前的忙碌。暮天的快节奏是出了名的,即使身为他的女朋友,未晚也没有觉得自己和其他人有什么不同。

她爱自己的工作,亦如自己爱了这么多年的画画。当初的她孤单一人,如果不是走这条路她会轻松很多。可是自己选的路,她宁愿多走风雨也不愿意去踏旁边那条安逸的小路。

所以今天的未晚做着自己最喜欢的事情,喜欢着自己最喜欢的人,想起过去她是庆幸的。

每个人都不应该放弃自己的梦想,所有艰难困苦都是胆小怯懦的借口。

这一天里,未晚忙疯了。她很不开心,可是不开心的理由却是其他的。因为某个人今天一!天!都!没!出!现!只是看见标点符号,你就能知道她有多郁闷了吧!!

现在已经是夕阳沉沉了,未晚撑着头看着窗前渲染的红霞叹了一口气。一整天忙忙碌碌,好不容易安静下来才想起她竟然一整天没有看见易迟暮了。果然,繁忙的工作确实可以让一个人分心,原来小说里写得也不尽是骗人的。现在已经下班了,整个办公室里只有她一个人的身影,此时自己的背影一定很凄清吧QAQ。她混乱的想着,眼睛就被一双大手蒙住了。

略微糙厚的掌心传来温热的暖流,未晚的眼前即使漆黑却依然阳光。她知道的,是他。

“易迟暮。”未晚的语气里带着惊喜带着喜悦,不自觉的想去扒开他的手。

“嘘,跟我来。”易迟暮一只手遮着她的眼睛,一手圈着她的腰把她带到不知道那里的那里。

未晚看不见路还是有点慌的,两只小手抓紧了眼前这张大手,总算能有些安慰。易迟暮看着攀在自己手上的两只细白爪子,不禁的笑弯了眼睛,‘这么可爱啊。。。’忍不住在微红的脸上啃了一口。

被啃的人吓得一抖,控诉道:“易总,你咬人!!!”

“咬的就是你,谁让你这么可爱的?!”易迟暮淡淡的声音,悠闲的说着自己的情话。

“。。。。。。”

打打闹闹的两个人总算到了地方,感觉到好像有什么门被打开,她更好奇了。

“我松手喽。”易迟暮松开手,未晚眨了眨眼睛看见了她最喜欢的风景。

已经是黄昏傍晚了,蔚蓝的天空被染的鲜红,一缕缕绯红的颜色里夹带着蓝紫色的云彩,浮浮沉沉布满了接天的楼顶。一副色彩瑰丽的油画,平白的铺在她的眼前。伸手触天,未晚觉得天空就在她的头顶。顶楼被红光笼罩,偏偏红光不太刺眼,她置身其中只觉得暖意洋洋。令人目眩的高度,她站在暮天大厦的最高端,能够俯瞰整个城市风景。

未晚站在天台,车辆和行人都变得渺小,像巨人脚下的蚂蚁。她伸出手,是那片晚霞的地方。结果当然是无功而返,可是那样也很好啊,绚丽的云,只有在天空才是自己的颜色。能抓在手里的,都不是晚霞。

易迟暮看着自己最爱的女孩站在天色里朝自己微笑,那是他最爱的景色。他要带她去看世界最美的风景,让她在最美的地方快乐,那样一定很好,对不对。

他轻轻弯腰把小小的人搂在怀里,下巴抵在未晚的肩上,埋首便能汲取到她甜甜的气息。

“唔,谢谢你。”她歪着头轻轻撞撞肩上某人的脑袋,低声说。

易迟暮听她这么道谢,勾着嘴角就在她的下巴上轻啄。

“应该的。”

未晚觉得老天真的待她很是不薄,岁月如此安稳,得以良人,她也足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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