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 发布会(1 / 1)
洗过澡,秦峯才下楼来,准备做晚饭。
他只穿一件v领针织衫,一条长裤,棉拖鞋,头发已吹干,自然垂落的刘海有些长了,落在忽闪着的睫毛上,被有一下没一下的拨动着。
低头认真切着菜,即使只有两人,他也考虑着荤素的搭配,毫不含糊。
黎之乔站在厨房门口,如望珍物般盯着他的背影,都说认真的男人最帅,而认真切菜的男人,简直就是帅翻了。
似察觉到身后的目光,秦峯停下手中动作,转身,看着她:“想学做饭?”
她猛地从门框上站直,摆着两只小手,婉拒:“我就算了吧,做饭什么的,跟我实在是不搭。”
急忙钻出厨房,乖乖坐到沙发上继续看电视,让她学做饭,还不如让她去学英语呢,好歹字母还不会欺负人。
相反,那些食材,就像是认人一般,会做饭的,它就乖乖听话,任人宰割。
不会做饭的,它就偏跟人对着干,不光乱跑,还爱玩漂移,有时候是看准它切下去的,结果那一刀,准确无误的落在了自己的指头上。
一个不留神,就是个大口子。
被狠狠伤过一次的黎之乔,绝不会再傻到去触碰第二次。
好在秦峯是做菜小能手,家里的饭都由他一人承包,她自然而然就退到二线上,偶尔洗个碗什么的。
不过自从她肚子有了明显变化后,他连碗都不让她洗了,吃了饭,就让她坐到一边,或者看电视,或者听会胎教。
总之,怎么养膘怎么来。
“嗯?你怎么会做汤了?”她记得今天阿姨并没有熬汤,只是给她多煮了两颗水煮蛋而已,那这一大碗的汤是哪来的?
秦峯端着空碗,给她盛了一碗,放到面前,一点儿不骄傲的说:“这个,难不到我。”
不会做,他可以学,一次失败,他可以做两次。总之,只要是关于养身体的东西,他都会一一学会。
许是被阿姨喂习惯了,黎之乔已没有了之前的反感,用勺子盛一点出来,微微吹两口,抿嘴喝下。
味道好像还不错。
“好喝!”她如实称赞。
他不语,表情却已写上‘那还用说’四个字。
又往她碗里加些菜,自己才动气筷子来,才吃一口,又想起什么似的,随口问她:“后天有事吗?”
自从准许她出门后,她就经常不固定的往外跑,今天去找赵灵炅,明天又会去找她哪个哪个同学,总之,是没有以前消停了。
她喝口汤,答他:“没事啊,干嘛?”
“公司有个展会,要不要去转转?”
想想,他似乎很少会带她出门,除了结婚那天让她曝光在镜头下之外,他一直都做足了工作,每次出去,也都是低调的,生怕她会被外界所影响。
虽然中间也有过意外,但好在都顺利过去。
无意外的,她点头:“当然要去,那儿人多吗?我可以带火火去吗?”
但凡是可以逛的事情,她从来都答应的爽快,尤其是去看服装展,怎么说也算是她的专业,多去看看,对自己以后也是有帮助的。
毕竟老话说的好,一孕傻三年,若不趁现在多累积点经验,难保等生完孩子后,就已经把专业忘记的差不多了。
“可以。”他应得干脆,正愁到时候自己会忙,恐怕没时间照顾到她,这倒是有了个好人选。
晚饭进行的很愉快,她喝完了他煮的汤,他满意的看着她舔舔嘴唇。
一副意犹未尽的样子,着实让他很受用。
这个,大概就是被肯定的感觉,和之前看到销售表的心情相比,被自己的女人肯定,似乎更来的让他满意。
*****
为了以秦峯妻子的身份出席发布会,她还特意选了件宽松的小礼服,能遮住肚子,又不会太夸张。
秦峯本是不打算让她穿裙子的,太冷,而且暴露。
实在迫于她不断的哀求,他才从柜子里翻出一件绒质披肩,帮她穿上,又一颗颗的把扣子扣好,这才应了她的要求。
黎之乔照了照镜子,突然发现这件短外套和她的裙子还挺搭,上次去商场,她还在质疑他买这件衣服,根本就不会派上用场,这会,还真就缺这么一件。
“待会到了,我可能会顾不上你。”
车上,他略微抱歉的口吻,唤醒了正在发呆的黎之乔,她微微侧过头,扬嘴一笑。
“嗯,我会照顾好自己的。”
这句话,怎么听他怎么不信,抽空睨她一眼:“我会让赵灵炅看好你,不许乱跑。”
能说出这样的话,就说明秦峯还是太不了解火火,往日里,黎之乔若是那个喜欢捣乱的,那么火火就必定是那个带头窜动,帮她壮胆的。
简单的讲,一件稍微大点的事,火火若是发动者,那黎之乔,必定就是跟风者。
两人的关系就好像打火机与烟,没有打火机,烟就成不了害人的东西,而没有烟,打火机也将失去它最大的用途--点火。
说到底,这两人凑在一起,谁看谁,是个值得深究的问题。
到目的地时,已经有一大波人潮在往会展中心里走,今天并不是周末,而且周围的馆也没有挂广告,所以这些人,无疑都是来看J&K的时装展的。
车子直接开进停车库,已没剩几个车位,秦峯围着车库绕了好几圈,才勉强找到一个很角落的位置。
熄火,开门。
才刚走下车,迎面又驶进来一辆跑车,黎之乔才看一眼,就认出那是火火前段时间才在朋友圈晒过的,她的总裁哥哥给她的生日礼物。
一辆惹眼的大红色跑车,黎之乔见它第一眼时,就给它很绝妙的想到了一个性容词,风骚。
同样也只有火火那样的名字,才能配得上它的风骚。
路过他俩时,车子还没有减速的想法,倏地从黎之乔身边开过,秦峯下意识将她拉过一些,在自己的保护范围里,才得了空怒瞪那辆车。
也是同一时间,偌大的车库里,传来一声刺耳的刹车声,接着,那辆车就开始往后倒,这次速度缓慢了些,直到停在两人面前,车窗才被放下。
开车的人,竟然是火火。
黎之乔快速挣脱秦峯的怀抱,趴在车窗上,不可思议的问火火:“你考驾照了?”
秦峯微怔了一下,收回自己的胳膊,总觉得她刚刚的离开太突然,突然到,他竟有一瞬的慌神,下意识就要伸手去拽回她,幸好提前收了手,否则,他还真不知道要如何解释,自己这反常的举动。
车内的女人摘掉墨镜,毫不掩饰的傲气写满双眼,冲她挑挑下巴,道:“在你忙着做他人妇时,我早就开始为自己的人生做铺路了。”
“哦。”黎之乔回应:“所以你人生的铺路,就是刚才差点撞到一个已为他人妇的人?”
“我没看到是你。”火火耸耸肩,继续说:“而且,我今天第一天上路,还不太适应。”
这么看来,没有撞到都算是她的大幸。
*****
三人一起从后门进入会展厅,秦峯只交代工作人员带她们到座位,自己便匆匆离开。
黎之乔目送自家大叔离开,眸中尽是依依不舍,看的旁人是直起鸡皮疙瘩,好不容易被火火拉到座位上,才坐下,她又想起来另一个麻烦事。
“啊!我忘记买花了,不是最后都有送花的环节吗?”
火火递给她一记白眼:“你以为是来看演唱会嘛,还送花呢,要不要再送上深情一吻啊。”
一吻!
黎之乔墓地红了脸,抿抿嘴:“真的要吗?”
“收起你那张痴汉脸好吗!”火火嫌弃的捏住她的脸:“要献也不是你献,人家台上那么多模特,要身材有身材,要脸有脸,随便哪个献一吻,都能完爆你。”
真不愧是火火,一说就直说人的痛处,黎之乔低头,看看自己略平的事业线,心里暗暗衡量着,也不算太小,至少还是能看到沟的。
痛归痛,可火火的这句话,还真是说对了。
台上那么多模特,随便哪个人,都可以为秦峯献上一吻,而且随便都能引起全场人的尖叫,以及成为众媒体的焦点。
耳边是接连不断的快门声,仿佛少按一秒,就会错过精彩片段。
舞台中央,聚光灯所打到的地方,是穿着压轴风衣的白芷,胳膊挽着的,是风衣的设计者,秦峯。
也许是白芷的到来很突然,全场人都骚动了起来,窃窃私语的,扬声助兴的,应有尽有。
而让人们最为惊叹的,是白芷下一秒突然的一个举动。
她的个头本就高,为了配合走秀,又穿上了高跟鞋,所以当她抬头,轻轻吻上秦峯的侧脸时,画面显得异常和谐。
仿佛这个动作,只是一个再平常不过的习惯。
事情来的太突然,黎之乔已经忘了做反应,呆坐在椅子上,甚至连眼都忘记了眨。
察觉不对劲的火火,连忙出声解释:“我,我刚刚就是那么一说,没别的意思。”
要真知道事情会这样发展,她就不该那么多嘴,本只是想调侃一下这位痴汉孕妇的,谁知还真就出了这么一幕闹剧。
买彩票都没那么准过!
周围乱作一团,甚至有记者已经挤到了台前,举着单反不断拍照,一边还有记者在用话筒发问,场面并不亚于明星开演唱会。
身后,男人渐渐靠近两个女生,待距离差不多时,他沉身坐在黎之乔旁边,声音不大不小,却也足以听得清。
“嗯,我是不是错过了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