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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第九章(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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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生双眼一合,登时晕死过去,我看着他昏迷中仍未卸力,直指床榻的手指,只觉头疼。

青澜自知闯祸,只好变作人形,将书生抬至房中,目光掠过地上被褥枕头时,微不可查地皱了眉头,于是动作也添粗鲁,最后将书生安置床榻的一个动作,几乎算得上掷。

将书生于床下软垂的一条腿搁上来安置妥帖,我取来一颗深红颜色的清苦丸药,令青澜倒了水,喂他喝下。书生面色仍旧苍白,想来丸药未曾见效,我看他眉目间隐约凝上乌黑死气,不由有些着慌。这人借着雷雨天来我房中,无意撞见青澜的蛇形。幽幽的一条巨大青蛇缠在人身上,难免将人会吓至魂魄出窍。

青澜低了头,不发一言,暗夜里面目轮廓分明。

将书生吓至如此地步并非他本意,且化作原形嬉闹,也是平日里时常做的,只怪书生来的不是时候。

也怪我与青澜不曾想到宅中有人借住,一时大意,酿成祸端。

无论如何,祸既闯下,便要弥补。

我看向身侧沉默的人:“青澜,你说,现下该如何?”

“自己闯的祸,当由自己来担,我这便去寻他魂魄,将其聚合。”青澜的面色不比书生好看多少,想来也为这桩事发愁。

说罢,便出了房门,找寻书生游走魂魄。

我看他身影消失在大雨中,久久压在心中的一声叹息,便也脱出口。

找寻魂魄,哪里有那么简单,倘若一切寻常,又何须忧虑。

青澜注定寻不到。

仔细算来,还恩的事情拖了三世,没有一次算得上干脆利落。第一世他救了我,未来得及还恩,他便匆促死去。第二世更是掺杂了些纠缠难剪的情丝情长,以致最终不了了之。终于等到第三世,原想着彻底了结前世恩情,却因一时好奇人间好处,而使事情愈来愈难办。

不过事已至此,抱怨无用,后悔更是无用。

没有救治书生的法子,我只得眼看他魂魄散去,于是恩情未还,添上新罪。

我看着外头一闪而逝的电光,一道光亮似要劈开天幕,直直砸在地面。雨水噼啪不停,枯坐半个时辰,雨势倒愈发大了,来势汹汹的雨珠飞溅窗内,打湿案上书卷。隔着那扇微启的窗子,庭前青翠叶子零落委地,任凭风雨吹打,这该是个凄凉景。我望向房门外,青澜转身离去的路。时光又推移了些,我不知它过去多久,青澜仍旧没有回来,他自己也明知此事不大可能,却仍旧要寻求一星半点希望。

怎么可能寻得到。

由得他去,找不到,他自会回来。

书生面上死气更浓重些,我已然不抱希望。

本想闭目休憩,耳中却听得脚步声响,原是青澜立在门前。他身上几道伤口纵横,犹自滴血,面上却是欣喜颜色。

将手中细细护着的一缕魂魄送入书生皮囊,青澜呼出一口气,如释重负:“终究找回来了,本想着此次闯祸,定会拖累兄长,还好如今一切解决。”

“身上的伤哪里来的?”虽惊讶他将魂魄寻回,然而看着他身上狰狞伤痕,也顾不得询问魂魄的事情。

“方才我寻到城中,于湖畔见得从前那和尚,他手中凝着书生魂魄,我趁他不备,便抢了来。”青澜眸光暗沉,是蛇类的阴寒,“那和尚质问我是否残害书生性命,我将前因后果与他讲述一遍,他却不信,一口咬定我与兄长谋人性命,死不足惜,于是……我带着这些伤,勉强逃了回来。”

倒是教小和尚捉了把柄。

原本我还疑惑青澜何以寻来书生魂魄,如今看来,却是因为那和尚。出家人同妖魅鬼怪不同,凝聚魂魄的事情,妖做不得,他却做得。

这一回算是幸运。

我为青澜止了血,抹上药。

小和尚造出的伤痕费是寻常,省力法子是治不好的,只得用最麻烦的方法,止血,抹药,待它日渐长好。

“小和尚还说了什么?”我问。

青澜看向我,目光有些犹疑,于是我复问一遍,终于得到答案。

“他说,兄长你是专会迷惑人心的妖物,从前居心叵测隐藏身份留在他身边,如今又要来害无辜书生……他说,他是一定会除去你的。”

一次又一次说要除去我,那人倒是有些意思。

只是我不明白他为何恨我至此。

耳边闻得一声□□,书生睁开眼睛,目中犹有惊惧神色。

我将方才之事扯了谎说与他听,说是宅中忽而闯来一条巨大青蛇,夜半于房中要将人吞吃,幸得青澜相救,才得以脱身。

书生半信半疑。

不得已,我只得将他记忆篡改,他昏睡过去,再度醒来时,已然对我的谎话深信不疑。

风波化作平静,波澜隐没湖底,日子如从前一般悠闲度过。

四季轮回,又是一岁。

三月天,早春时候,枝桠生芽,湖畔的柳尚未长成,柳叶细嫩,远远望去,似一团一团的纱雾。

我与青澜于湖畔散心,湖对岸远远游来一只乌蓬小船,小船于微雨后犹有涟漪的湖面上悠然前行,再近些,我看清船舱中对坐的一双人影。

是书生。

他与一位女子坐在一处,那女子姿容秀美,神态娴静,唇畔携一抹笑意,煞是动人。书生亦展开欢颜,双眸瞬也不瞬注视着眼前佳人,口中温声言语,我听见他赞女子才学。

青澜停顿脚步:“那个人赖着兄长不说,暗地里还同旁人相会,实在厚颜无耻。”

我回头看一眼书生温柔双眸,昨日他还用这样的目光望向我,转眼换了另一人,竟也温柔如故。

其实我一早便知道,书生家中早已对我与他的事情有过阻挠,这些阻挠皆被他一一挡了,只坚定留在我身旁,立誓要与我执手到白头。前些日子他的长姐再度提起这桩事,说是两个男子相守终究有违伦常,不如各自娶妻,趁早了断。书生自然是不同意的,拉着我于他长姐面前苦苦哀求,终究换得长姐默认,不再于明面阻挠。

兴许我该感动于他的痴心。

只是我与他不过恩情联结,而非红尘情爱,我只管还他恩情,令他如意,至于痴心情感,自不必理。

何况痴心一颗,变化无端,今日喜竹,明日喜梅。喜竹与喜梅一样是痴心,喜欢时从来真心实意,只是不长久罢了。这样说变即变的痴心,哪里及得上化作尘灰依旧在的富贵功名呢。

魂魄离去,血肉白骨长眠小小坟茔,金银入棺,冰凉墓碑镌刻功名,百年千年,不会散去。

唯独情爱纠缠,随人死生。

命散便随之散的东西,书生自然不会要,换作我,我也不会要。

终究能够牢牢握在手中的东西,更使人心安。

乌蓬小船中女子低头浅笑,耳边依稀听得书生一句“婚事”。

两家定下婚事,书生的才,配上女子的貌,该是一桩良缘。

打听过后,我知晓,他们两家原本定下娃娃亲,只是时光挪移,书生家中一步步败落下去,便也未曾提过多年前结下的亲事。多年后再度相见,只一眼,名门的闺秀便钟了情,又兼仰慕书生才华,于是不得自拔,央求父亲将婚事重提。

忘了说,书生算是城中一名才子。

应了这一门亲事,富贵与功名,便来得容易,何况女子姿容难得,书生并不吃亏。

这样的好事,只有傻子推拒。

书生虽老实,却不痴傻,情爱与前程,两相比较,孰轻孰重,自是不必多说。

“走吧。”

最后看一眼那只小船,我移开视线,不再回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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