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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初恋是上帝跟人类开的第一个玩笑(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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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四年,时光如流水般一闪而过,宁晓苇学会了玩扑克,学会了逃课,学会了利用自己天真无邪的笑容在男生跟前面不改色心不跳地撒谎。

大学校园里,但凡稍有姿色的女生总是不乏追求者,更何况是宁晓苇。刚进大学只有十七岁的青涩少女在南方的阳光下一天天地蜕变着,如蛹般最终蜕成了美丽的蝴蝶,她收到了不少的求爱信。大学校园里,爱情原本就是一个泛滥成灾的话题,同宿舍的女生们一个个地都有了男朋友,只有她,总是毫无悬念的一个人。

她不是没有努力过,像执教语文的父亲批阅作文答卷一般,在众多的情书中筛选出能够让她勉强提起兴趣去约会的男生。在约定的地点见面时,每每遇上欢喜若狂的眼神,她会在心里微微地叹息,也许千里之外的他也正在给另外一个女孩写那样的情书,在得到女孩的青睐之后他也是同样地惊喜吧。

那样的约会一向都很短命,几乎每次都挨不过一个月。大部分的约会都是在夜晚,她小心翼翼地装扮自己,款款地走过去,月光依旧清澈明亮,站在身边的人也用灼热的眼神注视着自己,可她的心那么平静,连一点微波乍起的心动都没有,她不知道真正的爱情到底应该是怎样的,可她确定绝不会像那样,至少她不应该像个冷静的旁观者一般在观察着自己与别人的对话。

她的心一点点地下沉,失落象铅一样一点点地灌进心里。

更让她沮丧的是,她不能忍受任何异性的亲近,不管她有多么地努力,每次只要别人的身或嘴唇接近时,她会下意识地想逃走或避开。

最最尴尬的一次,她闻到了对方口腔里的异味,于是惊呼了一声之后逃之夭夭,害得那男生足足有一年的时间不曾给过她好脸色。

她的失望一次比一次深,对别人,对自己。

于是在无法入睡的深夜里,她会无数次地诅咒裴书南,诅咒他的那个吻,似乎那个吻成了一个具有魔力的记号,而她,也被他下了咒语。

大学几年里几乎每个假期她都会回家,但却极少再参加同学聚会。假期里,每天吃了睡,睡了吃,用别人的话讲,她过着象猪一般的幸福生活。

总会有人在她面前提起裴书南,听说他得了奖学金,听说他有了女朋友,听说他家搬走了,听说他出国了。

她总是乐呵呵地听着,仿佛说起的是一个不关痛痒的人。

人在青春萌动的时候,谁没有喜欢过谁,谁没有心仪过谁?她也一样,她的青春岁月里也应该有一个这样的角色,没有裴书南,也许有李书南,刘书南,她总得找一个对象来填补自己青春的记忆吧。

忘记吧,忘记吧,裴书南,那只是一个名字,一个符号而已,在很长的时间里,她总是这么不断地提醒自己。

只是除了那些夜晚,当静静的月光如水般洒在窗前,当手指轻轻抚过石头上的刻痕时,清亮而微凉的光象银色的剑刺入胸膛。

据说初恋是上帝跟人类开的第一个玩笑,每每想起这句话的时候她总是笑不出来,心里面会恨恨地想,上帝可真是太不厚道了,如果真能给她一段真凭实据的初恋,那么即使是被开玩笑她也认了,可为什么偏要是裴书南,为什么偏要选在那样的时候。

我承认都是月亮惹的祸,那样的月色太美你太温柔,才会在刹那之间只想和你一起到白头。

大学里曾经流行过的一首歌,有段时间里同宿舍的人经常哼唱着,她静静地听着。

也许那晚的月色真的太美了,也许他在后来的日子里看到了更美的月色。

人会长大,心也会变,这是自然规律。

裴书南如此,她亦是如此。

不过是一个半大的女孩和一个半大的男孩在青春岁月里发生的普通故事,总有一天,时间会冲蚀掉岁月的痕迹,他和她都会把曾经发生的片断深深地埋藏在记忆的岩层里。

她只是错过了一个让自己心动的男孩,失之交臂的不过是一份原本就不属于自己的感情。太阳会照常升起,她也会顺顺当当地过自己的生活,总有一天,她会遇到真心爱自己的男人,会结婚生子,会在多年以后的某次偶遇中,淡定地与他打声招呼,从容地向他讲述过去的岁月,她想。

至少在22岁以前她是这么想的。

再见裴书南的时候,她差一点没有认出他来。

那天早上,她急急忙忙地赶着去上班,因为昨天她的顶头上司已经专门交待她早点来做准备工作,说是有一个大客户来公司。

不迟到,对别人来说是一件再简单不过的事,但对于从小就不喜早起的宁晓苇来说绝对是人生的一件苦事。她的房间有大大小小四个闹钟,但不知为什么,宁晓苇几乎从来都是每天差一点点就要迟到的频率来上班的,为此不但她自己苦恼不已,连她的上司也是头痛不已。

宁晓苇的上司叫刘力伟,与中国某著名电视台的某名人的姓名仅一字之差,但长相绝对胜过那个名人,而且还是个不折不扣的钻石五老五。公司里以及客户公司里大大小小的女性对他都极度感冒,但这恰恰是让他避唯恐不及的事情。不是他不喜欢美女,而是他有兔子不吃窝边草的家族条规。据传,他的父亲曾在这方面吃过天大的老亏,刘力伟从小就在父亲的血泪训导下成长,从进公司主掌大事以来,他恨不得在自己办公室门上挂一个“谢绝美女骚扰”的牌子。

唯一例外的就是宁晓苇。

他还记得宁晓苇第一次来面试的情景,他和人事部的两个同事正襟危坐在那里,接着一个带着一脸干净笑容的年轻女孩走了进来,对着人事部的两个人毕恭毕敬地鞠了一躬,然后挂着诚恳而灿烂递上自己的简历。让他称奇的事,从头到尾这个女孩都没有多看他一眼。

几番盘问之后,两个人事部的同事转头看他,他点点头,说:就是她了。那个时候,她才露出一副恍然大悟的样子。

一个星期之后,宁晓苇开始上班。

那天刘力伟正好上班比较晚,原本有四台电梯的大楼只有两台还正常工作,人多粥少的直接结果就是许多人不顾形象地向电梯里面挤,他很有风度地错过了前面两次电梯,在电梯第三次在一楼大厅打开大门时,他才施施然地步入了电梯内。但接下来,有七八人个飞快地冲进了电梯,不分由说地把他挤进了最里面,正当他在为自己白色衬衣上的褶皱感到懊恼的时候,又一个人影响闪电般冲了进来,原本已人满为患的电梯间里脚步攒动,最后,刘力伟不得不把自己的脸贴在电梯间的镜面玻璃上,等到电梯终于在他们公司的层楼停下来时,他气结地发现了造成自己如此难受的人居然就是自己一手招进来的新员工。

公司正好在最上面的三层楼,所以最后走出电梯的正是他和宁晓苇。这个时候宁晓苇终于发现了他,对他讪笑了一下,然后说:“要迟到了!”说罢便抢在他前面飞奔而去。

三个月之后,宁晓苇成了他的助理。其中一个最重要的原因就是她待他完全与别的男同事无异,从来没有给过他一个花痴的微笑或者眼神。

“小宁,难道你不觉得我这个人长得比较出色吗?”他曾经这么试探过她。

宁晓苇的回答让他有些闹心,当然,也让他比较放心。

“你是想我夸你,还是想让我损你?”宁晓苇看着他,微笑。

“夸我如何?损我又如何?”

“夸你的话,嗯,长得还行,貌端体健,比刘*伟强一点儿……”

“损你的话,嗯,人不能自恋到这个程度…….”。

刘力伟不知道,宁晓苇所在的那所南方大学,尽管教学水平名不见经传,但美男帅哥无数,其中还有不少曾经给她递过情书示过爱,她也因此算得上是阅人无数了。

虽然宁晓苇工作能力还算不错,但她的这个位置是公司里人人都觊觎的,尤其是未婚的女性。刘力伟的父亲是这家公司的大股东,在公司之外更有不少想借着这个位置攀上高枝的人。因此,自从宁晓苇做了他的助理之后,打她小报告的人数及次数都屡创新高,再加上她经常迟到,常常让刘力伟恼火不已,但他却一直下不了狠心炒掉她。

第一眼看见宁晓苇的时候,裴书南正站在电梯间里面,远远地就看见她冲过来,极敏捷地侧身闪进了电梯,继续用力地吸吮手中的牛奶,接着又胡乱地把面包往嘴里塞。

裴书南的目光一直落在她身上。

她又长高了不少,现在至少有一米六五了吧,但不知为什么他觉得她仍然还是老样子,尽管头发烫卷了,穿着贴身的套裙,眉目有了精心修饰的痕迹,她甚至还涂了眼影,看起来,她和站在身旁的其它Office Lady无异,但那一脸的毫不在乎劲儿依旧如昨,他几乎在第一眼就认出了她。然后,他在心里有些认命地叹了一口气,某种似乎早已离他远去的熟悉感觉悄然而至。

她完全没有看他,他完全能够确认这一点,因为从头至尾她的眼神都没有在他身上停留一秒钟,吸着牛奶的同时就仰着脸目不斜视地盯着电梯间上面的楼层显示。

电梯到达顶层的时候,他侧身,看她从自己身边如惊鹿般匆匆闪过。

他咳了一声,叫了她的名字。

宁晓苇正把最后一块面包使劲地塞到自己的嘴里,听到了他的声音,她下意识地应了一声,接着便转头看见了他。

“裴…书…南?”她似乎被惊吓得够呛,愣愣地看着他,过了半天才叫出了他的名字,接着便剧烈地咳了起来,那块面包突然哽在那里,她的脸因为剧烈的咳嗽而涨得通红。

裴书南有些无可奈何地笑了笑,往前走了一步靠近她,伸手拍了拍她的背,卡在喉咙里的那口面包终于咽下去了。

正在这个时候,刘力伟的暴喝声从后面传来:“宁晓苇,你居然今天也敢迟到!”

她皱了一下眉,对裴书南吐了吐舌头,轻轻地挥了挥手,然后缩着头往刘力伟的方向走去。

今天真不是个好日子!她在心里哀叹。在老板最最重视的日子里迟到,而且还被老板抓个正着;这也就算了,却又恰恰被几年不见的老同学撞见,而这个老同学还居然是裴书南。

不用看她就可以想象刘力伟臭脸上的怒气以及即将开场的臭骂,她在心里酝酿了一番之后便抬起头,努力地挤出一个笑脸,正准备跟他谈一下关于早上交通堵塞的问题,却看他一脸的媚笑。

“你好,我是**公司负责销售的刘力伟”,她看见自己的顶头上司正在自我介绍,脸上洋溢的是百年难遇的媚笑。

“你好,我是**的代表——裴书南”,裴书南的声音在宁晓苇旁边响起。

“不好意思,宁晓苇是我的中学同学,刚刚我耽搁了她几分钟的时间……”他居然在帮她撒谎。

刘力伟立刻对她换上了笑脸,连连说没关系没关系,老同学遇上了叙叙旧是正常的。

两个男人的客套话差点让宁晓苇好不容易咽下去的面包差点又翻腾出来,趁着两人没注意的时候,她赶紧溜回到自己的位置上。

那天一整天,刘力伟象侍候祖宗一样吆喝着公司里的大小职员接待了裴书南,从公司简介的PPT,到生产业绩再到财务报表,每个人都绷紧神经等待他的随时发问和随时发难。其中有好几次,刘力伟拉长了脸叫她为裴书南端茶递水,并用眼神嘱咐她随时记得续水添茶,让她真正见识了刘力伟的超级无敌马屁功。

下班的时候,公司里的其它同事都用一种如释重负的表情陆续离开了办公室,她鼓足勇气敲响了刘力伟的办公室。

“进来!”,刘力伟在里面喊了一声。

刚一进去,有四道犀利的光立即向她射来,不过刘力伟的目光是气愤交杂着几分不可思议,好象完全无法理解她为什么敢在这个时候来敲门;而裴书南的眼神却有几分戏谑,似乎正在欣赏她的局促与渺小。

宁晓苇下意识地挺了挺胸,之前的紧张忽然被一种莫名的愤怒取而代之。

“刘总,下班了,我——要走了!”她干巴巴地说。

刘力伟眉头一皱,“现在——”,话未落音,裴书南抬手看了一下时间,说:“现在不早了,今天就谈到这里吧!”

从刘力伟的表情可以看得出,他原本想说的是现在还早,不用那么早下班,可一听裴书南的话,立刻话锋一转。

“是啊,是啊,现在不早了,那裴经理——咱们晚上一起吃个饭吧?”

因为顶着老同学这个光环,宁晓苇也成了当晚赴宴的宾客之一,刘力伟恩威并重的眼神,大有让她借着老同学的关系把这个足以影响“恒科”未来发展的合同落实下来的打算,这让她有了莫名其妙的巨大压力。

同去赴宴的还有公司的几位重量级人物,刘力伟把宁晓苇推到了裴书南的车上,还向她使了好几个鼓励的眼神。

她只好硬着头皮地坐在了副驾驶位,浑身地不自在,绞尽脑汁也没找出一句适合的话来,最后只好一言不发地坐在那里。

一别七年,他显得稳重成熟了不少,双眼专注而有神,轮廓棱角分明,整个人显得坚毅而沉稳。恍惚之间似乎有许多尘封的记忆被唤醒,如洪水般铺天盖地涌过来,却最终没能找到可以倾泄的出口。

七年的时间,不知中间有多少个秋日寒冬,又有多少个月光如水。

他们到底是遇上了。

过了一会儿,他突然转过头来。

“你怎么也来这里了?”,其实他到H市的时间并不长,但没想到会在这里遇到她。

“他让我来我不就来了?”宁晓苇仍然没从自己的思绪中回过神来,对于他的提问她几乎没听明白,只是顺着他的话下意识地回答,一边还指了指前面刘力伟的车。

如此一句,裴书南却会错了意,心里不自觉地生了一点失望来。原来他是你的男朋友!可你怎么偏偏上了我的车?他在心里说。可转念一想,毕竟七年不见了,象她那样的女孩,追求者肯定是多如牛毛,自己不也有了郁菲菲了吗?

“你怎么到了H市的,晓苇?”他继续问她。

宁晓苇笑了笑,“我毕业的时候听说这里机会多,呵呵,所以就来了……”,她说得甚是云淡风清,寥寥几字就把这几年的经历一带而过。

宁晓苇大四那一年,家里突生变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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