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盗墓(修好了)(1 / 1)
荒山多野冢,财锦动人心。
世道不好,当老老实实地种地养猪,养不活一家子老小的时候,就有那膀大腰圆的汉子们从事暗地里的“生意”。于专业的说,是摸金,有传承的门派,有约定俗成的规矩。
也有那刚从地里刨食的农家汉子角色转换过来的新人,不入流,没有经验和见识,只凭着一身的胆气与力气,是为盗墓贼。
王武就是这样一个农家汉子,一个新手盗墓贼。
他二十出头,长得高高大大的,与身材相衬的,是一脸的忠厚老实,看着就是好欺负的模样。若不是连年的天灾人祸,土地都荒废了,这样一个老实巴交的汉子是不会干这样挖人祖坟的缺德事情的。
他害怕报应。
然而,实在是活不下去了。
早年里,王武的爹娘就生了重病,耗尽了所有的家财,撇下他独自一人,双双去世了。王武没本事,只晓得种田,穷当当的娶不起婆娘。但按理说,这样一个人,即使再穷困,然而一人吃饱全家不愁,如何到了活不下去的地步?
这王武正当壮年,力气是大的,庄稼把式纯熟,甚至打猎砍柴都能做得,居然活不下去了?
却原来是安南县县太爷的缘故,那姓马的缺德鬼,读了一辈子的圣贤书,却是一副黑透了的心肠。他四十好几才考上同进士,之后,上上下下地送礼打点,求了人,许了愿,千方百计才得到了县令一职。
他唯恐自己年纪大回不了本,最是贪婪不已,行事从来不知节制。
自打姓马的到任以来,安南县本来就高昂的人头税就越发离谱起来,整整上涨了七成,还有禾苗税、耕牛税、畜禽税......一年更是要过五六回生日,七八回纳新,变着法子要人上门送礼钱。
本来就穷苦的安南县,给他这样七搞八搞几下,真的是几近赤贫了。每日里不知道多少人暗地里诅咒他、唾弃,然而应了那句老话,祸害遗千年,马县太爷活得越发滋润了,心宽体胖,吨位是一个劲儿的上涨着。
王武心里仇恨,却无法可想,也只得去干些损阴德的勾当,混口饭吃。
这一回的买卖很幸运,是马彪马老大给带的队,每人都能分上十来两白花花的银子,相当于一个三口之家辛苦劳作一年的收入了,跟来的汉子都知道是遇上大买卖了,心里既是兴奋又是担忧。
要说这盗墓,向死人借财,前程最是难言无比。
没有人愿意死后被人打扰,被开馆摸尸,被扒去遮羞的好衣裳,以及陪葬的最爱和防腐的宝物。因此,越是大墓越是凶险,简直到了步步是机关、重重是陷阱的地步,稍不留意就会把命赔给墓主,也算是应了那句‘人为财死’的老话了。
但马彪这人不同,他祖上往上数三辈都是干这行的,在四里八乡,是手艺是出众的一人。有他带队,二十几个汉子心里也算是有了底,跃跃欲试起来。
这次的消息来得也奇,不是哪儿听来的传说野闻,也不是残缺的县历上的记载,而是一个地主家的少爷,自个儿带着消息和钱送上门来的。马彪在试探了几回之后,就知道这事情靠谱,雇主是个不知道暗地里规矩的‘少爷’,又不会武,最是好欺负不过的,故这买卖也就红红火火地开张了。
说起这少爷,名叫李志的,也真是个奇人了。
奇在哪里?
这奇就奇在他明明是乡绅家的独子,父母双全,生活无忧。一日,午睡起来,却是发了癔症,嘴里一边念叨着‘满天神佛保佑’、‘多了一辈子’这类的胡话,一边发了疯似的往自家的书房里跑。
这李乡绅祖上也曾出过举人,家里有不少书,可惜后辈子孙全是些不争气的,只好那黄白之物,于治世治学上无一点儿的天赋,故那些寻常穷困学子可望不可及的好书尽皆被李家放着发霉。
李志神情激动地在自家闲得发了霉的书堆里,翻找到了一本旧书,又像是神鬼告之一般的,在书面的夹层里取出了一张古墓地图,图上的山山水水,以及红点儿标出来的宝藏,直叫这李志红了眼。
在十几年之后,李志清楚的记得,那一天他家来了一批黑衣银带的武士,个个龙行虎步,剽悍不已,连当时的县太爷都跟在那个领头的人身后,点头哈腰的,一脸的谄媚。然后,他们在自己的书房找到了这本书,以及藏在书里的图纸。
再然后,绝鸟山那里就被挖掘出了大量的宝藏,直叫新帝龙颜大悦,十分从容地赈灾、开设学堂等等,只一年时间就坐稳了皇位,手握天下权柄。虽李家也得了赏赐,从此成为大富之家,但相比于那批财宝,相比于那些武士的锦绣前程,李志的心里就像被蛇咬了几口,嫉妒得不行。
这些本来都应该是他的。
他的财宝,他的好前程。
他很爱财,但相比之下,他更加想要得到前世从未得到过的权势与力量,那种叫县太爷都要弯腰的力量。
他不要一生碌碌无为,和他的祖祖辈辈一样,做个土财主,靠着土地里的租子算着一分一厘地过日子。他不甘,他怨恨,他恨上天不公,他没有路遇英主,没有机缘功成名就,没有娇妻美妾相伴左右,衣锦还乡......
每每想起那些苦闷的日子,李志心里难免沉郁难堪,他小心拢了拢藏在胸前衣襟里的“藏宝图”。
这人满脸的急切贪婪掩都掩不住,终是混了头。
因为急于得到那批庞大的财宝,向他记忆里的新帝效忠投诚,于是,这个在家人眼里变得颇有些古怪的乡绅家的少爷,就连夜带着那张地图,以及从家里窃取的300两银子,偷偷地离家出走了。
翌日,在乡绅婆娘的嚎啕大哭声中,乡亲们还知道他留下了一封信,信里信誓旦旦地说要去找什么富贵前程,什么封侯封王......
知道了的人也只是摇摇头,叹一句:疯魔了吧!
朝堂上的皇帝老儿年岁不大,却是个好玩好酒色的,昏庸无能,又自大自负。他身边更是围了一圈又一圈的奸佞小人,直将那些忠于王室的老臣贤良排挤得没地站了,一再贬斥,勉强生存罢了。
于是,天下那是人心浮动,贪官污吏四起,民不聊生。
每日里,活不下去饿死的人那是数之不尽,无从计数,连乱葬岗里的乌鸦近来都撑得想换换口味了。由此可见,世事艰难。
想那李乡绅的独子不愁吃喝,却偷了家里的半数的银钱,去寻什么富贵列侯。
可不是疯魔了吗?
不管乡人如何喟叹嘲讽,那李乡绅的儿子,名叫李志的小子早就顾不上了。他一门心思要去撞大运,一心要过那人上人的生活,自然心里火急火燎的,跟要和相好的困觉似的,竟是大发神威拉起了一帮子混混痞子盗墓贼什么的,要去寻那古墓宝藏。
好好的要去干那缺德的勾当!
然而,李志本就不是这块料子,又没接触过相关的人、事、物,被领头的马彪一套话,就不知不觉地交代了七七八八。马彪一个自小就盗墓发死人财的,又是家学渊源,自然不是什么省油的灯,最是会抓准机会。
他见李志话里话外的意思颇为靠谱,也就贪心大发地想要干一票大的。
李志总算没有蠢到底,知道把藏宝图贴身放好,马彪也怕他还有什么没有说清楚的,遂也就带上他去深山里头。
这一行人,阴差阳错的,不知幸也不幸的,引出了一个本不应出现的人物。
世间种种本有定数,多了一人可如何是好?
却说这群大小盗墓贼带着他们的雇主和一个当地的向导,浩浩荡荡地就投身于辽南的十万大山里,就像是一滴水珠子入了大海一样,连点波浪都激不起。他们要找的是一座叫做‘绝鸟山’的山峰,顾名思义,是一座绝了鸟迹,没有鸟能生存的山峰。
好在有地图,虽路途艰难,好歹是有盼头的。
正是夏季的好时候,树木郁郁葱葱的,最是繁茂无比。然而,一行人在这些人迹罕至的深山老林子晃荡上十好几天,连个鬼影子都没有寻摸到,只满眼的绿,时间久了,也叫人气闷。
荒郊野岭的,马彪这个时候可就没有这么客气了。
“李少爷,咱们还要多久才到地界?兄弟们可都急了。”
马彪人高马大,力气也大,拿那蒲扇一般热烘烘的大掌往李志的小身板上一搭,身上的汗臭味以及土腥味就差点叫李志熏晕过去。
李志也感觉不对了,在最初那阵脑子发热过去之后,他清醒了不少,离家出走的理智也回来了,对于自己先前冲动莽撞的行为后悔得不行。这些可都是些亡命之徒,自己怎么就找了他们?等得了宝藏,他们可是会分给自己多少?
李志努力克制着心里的恐惧与不安,将事情尽量往好处想。
然而并没有卵用。
马彪原本客客气气的假模样早就不耐烦地摘下来了,露出真实的狰狞面孔。他直接命人给李志搜了身,又五花大绑起来,磨刀霍霍,向对待待宰的猪一样,将李志扔在了一边。
这藏宝图是真的。
摸着那图纸,估摸着年代,马彪多年盗墓的经验这样告诉他。资深盗墓贼的眼里放出炽热如火的光芒,恨不得飞到目的地大干一场。
“大哥,这个小子是不是——”
底下人做了个抹脖子的手势,看在李志的眼里,这个没见过世面的少爷立马就吓哭了。
马彪却满脸笑容地暂时放过了他,只使人看着他,不要叫他跑了就好。
这人说不得还有什么没有交代出来的,马彪细致地心想。
况且,这活人在地里,也有许多‘妙用’的。马彪阴冷着眼,心狠手辣地计划好了李志最后的用途。
于十万大山里,即使有详细的地图,要找到目的地也是没有那么容易的。地势会变化,总有与地图对不上的地方,这时候就得靠着经验丰富的盗墓贼慢慢辨认,寻摸,过程显得漫长而艰辛。
几日后,皇天不负有心人,最终,还是叫他们一行人找到了一座极为相像的山头。
马彪兴高采烈地正要带着人进山呢,谁知,那山上竟是飞出了两只鸟。
红嘴儿灰色的鸟,两个成人拳头大小,想当做没看见都不能。
顿时,马彪就黑了脸,气愤地往地上啐了一口,继而骂骂咧咧个不消停。
而去南边探路的小子却给他带回了好消息。
南边不远处,也有一座与目标物很像的山峰,并且,他们瞅了半天,愣是没看见一只鸟。
可不就是好消息吗?
他的运道来了。
马彪搓了搓厚实的手掌,目光如刀。
寻找墓穴入口的过程很不顺利。杀千刀的老天爷偏偏要挡人财路,在这个时候下起雨来了。大雨泥泞了土地,人走在上面,深一脚,浅一脚的,艰难无比。
你说这个寸劲,忒倒霉了!
马彪带着他的人一寸一寸地搜索那座山,取样山上的土,嗅闻墓土的气味。
令人兴奋的是,他们已经能够确定底下是存在墓穴的,且是难得的大墓。即使不是李志那小子千方百计想要进去的墓穴,也是埋金藏银的宝穴、福地。
因此,纵然天公不作美,一行人包括没干过粗活、笨手笨脚的李志都很高兴,仿佛已经看见金山银山、富贵荣华就在眼前对他们招手、媚笑,一个个的和磕了药似的,牟起劲来干活。
三天后的午时,众人久寻的地下墓穴终于揭开了神秘的面纱,露出令男人们蠢蠢欲动的瑰丽风姿来。
马彪艺高人胆大,率先领头进入眼前一人宽的小洞,他的确是有真本事的,只看见他身影一闪,整个人就没入洞穴中,像一只敏捷的黑狐狸。呵!这也是一只贪财的老狐狸。
其他人的身手就没什么看头了,一个一个的,老实得和鹌鹑一般,一点卖酷耍帅的想头都不敢,就怕摔下去。
等所有人都下了洞,死寂死寂的山里完全没了生气。大雨磅礴,唯有地上留下了一个黑洞洞的盗穴,像是一只夜行的凶兽,潜伏在阴影里,饥渴地伏击着下一个的来到这里的人......
待入了洞,一路走来,大汉们几乎是贪婪地看着周围的一切,沿途那些精雕细琢的墓马墓人,瑰丽细腻的壁画,宏伟高大的墓门......火把不够光亮,但只粗略地看见外围这样的富贵气象,可想而知,这墓穴深处会有多少稀世的陪葬珍宝!
人为财死,鸟为食亡。盗墓贼最是贪婪不过,本就是为了钱财放弃了祖宗家法的人,不惜开棺辱尸,偷盗陪葬,故此这一行人渐渐失了理智与必要的警惕,神色里纷纷露出得志猖狂的情绪来。
唯独马彪还保有几分冷静自持,这就是资深老鬼与新人之间的区别了。
他敏感地觉察出了不对。
这一路上无风无浪的,过于太平了!但哪一个墓主人愿意死后被人打扰,甚至偷盗、侮辱尸身?但他们走了快半个时辰,已经走过长长的甬道,就要接近侧墓室了,却一个机关都没有遇到。
这太不同寻常了!
马彪心里发紧,听得后面几个毛头小子早早地说着出去花天酒地的计划,暗自后悔自个儿想要吃独食,带了这群没经验的蠢货出来。偏这墓来历大得出乎他的预料,即使马彪再自负,也不敢说自己能带着财宝全身而退。
这墓——
说时迟,那时快,马彪刚踏上一座阴桥,前方隐隐可见侧墓室的踪影,就只听得一声凄厉诡异的尖叫声,不似人声,仿佛是从九幽地狱里发出了恶鬼的呼号一般,众人皆惊呆了,面露恐惧惊异之色。
肉眼几不可辨的一道黑影闪过,马彪刀山火海各个斗里练出来的警觉救了他一命,在千钧一发之刻,本是排在第一位的大汉稍一矮身,让出了一个头颅大小的位置,紧跟在马彪后面的汉子就没有这么好运了,甚至来不及惊叫一声,就生生地被夺去了大好头颅。
切口干脆利落,漫天的鲜血喷洒出来,每个人都淋了一头一脸的血,而那没了头的尸身僵立了一刻,就在众人的惊叫声里轰然倒下。
死亡,来得这样的突然,叫人措手不及、茫然无措。
而凶手极为嚣张地站在他们不远处的桥栏上,大口大口地啄食它的食物。
那死人头颅里,营养最为丰富的脑浆。
李志不是没有见过死人,却没有见过这样凶恶的情景,他一头一脸的血,尚且带着热气的腥味儿,叫人作呕。对于乡绅少爷来说,这委实是太刺激了些,令人接受不能。
于是,他就这么惨白着脸,不争气地晕过去了。
“马老大,那......那是什么鬼东西?”
有胆子大的汉子此时已经回过神了,正战战兢兢地盯着不远处的凶手,不敢稍有动弹,唯恐引起它的兴趣来。那十有八九他要变成地上的倒霉蛋的下场了。
“可不就是鬼东西吗?”
马彪冷笑,握紧了右手上的刀,防备着。
“什...什么?”
“这是鬼枭,专门吃人脑浆的怪物,这特么是被人当看门狗养起来了。”
随即,他面色冷肃,声音紧绷地下了条命令。
“要命的都给劳资不要动,鬼枭最喜欢会动的活物了,且只喜欢吃脑浆,不想死的就拿好了刀,等它过来再一刀弄死它。”
他又啐了一口,恶狠狠地骂了一句。
“这鬼东西快得像只山猫一样。”
等待是漫长的。
特别是当人面临死亡的威胁,且耳边响着鬼物啄食踔饮人类脑浆的声音。于这个安静的墓穴里,气氛越发的紧张。相对比这下,已经光荣昏倒的李志就幸福了许多。
鬼枭吃干净了所有的脑浆,它很是随意地将死人头一扔,然后就快如闪电地冲向了下一个目标。
欲要择人而弑。
在生命的威胁下,人的潜力是无穷的。汉子们恐惧地惊叫着,有的着急地往后退,有的纵身跳下桥,也那人品低劣的,更是推了身边人一把,下意识地拿人做肉盾......即使马彪一再号令他们要冷静,也没有什么作用。
鬼枭属鬼物,生于极阴之地,由数万只枉死的鸟魂聚集生成,生性喜食人脑髓,是最凶恶、阴毒的一类鬼物,它锋利带着剧毒的铁爪,只要那么轻轻一划拉,人脑袋就瞬间掉下来了。
好不凄惨!
一群人野心勃勃地想要盗墓,学得些粗浅的探穴挖坟的知识,也能打,能跑,却在这种顶级的掠食者面前不堪一击。一片混乱之后,终究还是鬼枭自个儿吃饱了,主动离去,才留下了众人一条命来。
即使活下来,众人基本身上也都带了伤,擦伤、刀剑误伤等等,不一而足,尽管活着的人显得狼狈不堪,但死去的人更加多。
马彪脸色阴沉得像要滴下水一般,勉强忍下心中的怒火和恐惧,仔细数过人数,这人只剩下了十一人,其他的不是被鬼枭杀死,就是慌不择路地跳下阴桥,掉进剧毒的水银池里,那下场,不说也罢。
之后,马彪又从死人堆里翻出了李志那个胆小鬼。讽刺的是,只有他昏迷得早,虽一身的血污,却毫发无损。鬼枭喜爱活食,不屑于束手就擒的猎物,故此,李志虽身上被溅了不少血,却是所有人里状态最好的一个了。
草草地收敛了一下凌乱的死尸,每个人的情绪都极为不好,这漆黑死寂的古墓,四周透过毛孔渗透进骨子里的阴气,叫人不寒而栗。即使最精美的壁画和镶金带银的长明灯都无法让他们心暖起来。
马彪看士气低落,知道不好,但辛苦了一路,就此原路返回,什么都没有得到,他又是不甘心的,也折了脸面。他已经年近不惑了,于盗墓这行又能干几年?外面的世道不好,没了钱,他一家老小,家里的奴婢小厮怎么养活?
他也是有能耐的人,索性拿出了被他贴身保存好的藏宝图,聚齐所有人,指着图上的红点,说了一番鼓动人心的话,先是深情地叙述了大家一路走来的艰辛,又是畅想了发家致富之后的美好生活,对先前的死人是只字不提,终是重新提高了士气。
大家又摸索着,继续上前路去了。
自然,这一回,不要马彪提醒,所有人都小心多了,说是走一步看三步都不为过。
后面的路又恢复了最开始的平静,没有丝毫的机关和杀机,但血淋淋的现实已经打醒了他们,没有人再敢小看这里,也不知道这里的墓主人还给他们准备了什么样的“盛宴”。
他们的干粮带得虽多,却经不起长时间呆在地下。这地下墓穴大得出乎人的想象,一行人怎么也找不到出路,更不用说主墓室了。就是之前遥遥望见的侧墓室,也因为鬼枭的存在而不敢再接近。但绕路之后,就越发找不到出路了。
偌大的墓穴,就像是一个巨大的、无边无际的迷宫,要困死所有胆敢进入它、打扰它安息的闯入者。
绝望的情绪在众人间弥漫,即使马彪心性坚定,也不禁产生了动摇。而随着时间的发展,汉子里有人病倒了,起初只是咳嗽、流涕,当事人没有在意,当后面就渐渐变成了咳血,大口大口的,像是要流尽了体内所有的鲜血。
最后,那个人血尽而亡。
而这只是开始。
仿佛是一种墓穴特有的疫症,一个接一个的人病倒,死去。短短三五日的功夫,就只剩下五个人了。
他们如今再不敢奢望能找到主墓室了,只求爷爷告奶奶的,想要找条出路活下去。
李志好运气地活着,虽气息萎靡,一副要死不活的模样,但确确实实地活着。他怕了,也不敢有丝毫抱怨,只蒙头蒙脑地跟在其他人身后,脸色越发灰败。此时,他已然是后悔了,悔得不是去找墓穴,而是冒冒失失地一个人来,没有带家里人,跟着一群没本事盗墓、只晓得欺负他的亡命之徒。
真是悔得李志肠子都青了!
这个不知名的墓穴一条道连着一条道,岔路、拐弯、暗门时不时会出现,这五人没有失散,却总是昏头转向的,再找不回原路。
疫病与鬼枭的威胁,再加上一直没有出路,马彪脸色越发阴沉,渐渐生了鬼祟心思,他看李志的目光越发的晦涩。
一次休息,于墓穴里,也不知日夜,李志神经颇有些粗壮,睡得嘴角流涎。
他不知道,马彪已经对他动了恶念。在他熟睡之后,马彪对与他亲近的一人使了眼色,两人一起,将李志五花大绑,然后用匕首割开了他的双手手腕,直接给他放了血。
以血寻路
这是马彪唯唯一会的一种邪术,也是他入墓寻宝最大的依仗。多年的盗墓,他不是没有遇见这样棘手的情况,但每每靠着这术法,牺牲他人的性命,总是化险为夷。
李志,背井离乡的寻宝人,就是死透了,也没人会在意。马彪狞笑着,看着他醒来之后慌乱的挣扎、求饶,人血四下洒乱开来,在地上渐渐形成了一副清晰的血花图。
马彪几人立马拼了老命地记下这血地图,然后就要丢下几乎死掉的李志,离开这里。
“马老大,这样不好吧!”
王武也还活着,此时心有不忍,想要救人一命。
“别傻了,王武。”
不用马彪开口,其他两人就先行拒绝了他的要求。带上一个快死的人,还是一个心里恨他们恨得要死的人,这不是给他们留下后患吗?王武胳膊拧不过大腿,叹息着给李志止了血,又留下些许粮食饮水,才颓然地走了。
李志一人孤零零地留在原地,死白死白的面色,不似人色。地上都是他的血,图形已然是散乱开了,浸染到他灰色的衣服里,几乎成黑了。
这墓穴是会吃人的。
悄悄地似乎有人这样说着。
远处,好像是其他人离开的方向,传来了几声凄厉绝望的尖叫,终究寂静无声,全部声息都被偌大的墓穴吞噬殆尽。
大量的失血会导致休克,李志不知道昏迷了多久,向来娇惯的他居然靠着一股子不想死的毅力,生生活了过来。
他吃干净了王武好心留下的食物,喝光了水,身体摇晃着从地上爬起来。从死亡的边际险之又险地爬回来,李志是彻底地清醒了,他再不敢在这里待下去了,更不敢觊觎本来就不属于他的财富,乡绅家的少爷灰败着脸,颤抖着,想要找一条出路。
虽然,这希望显得很渺茫。
难道他重活一世,什么大事业都没有成就,就死在这里吗?无声无息的,连上一世都不如?李志不甘极了,他明明是不同的,明明不该是这样的。
靠着这股劲儿,李志愣是寻了个方向,自顾自地又走了大半个时辰,但他惨白着脸,随时可能会死在路上。接着,他找到了差点害死他的马彪和其他几个人的尸体,都是一样的死法,血尽而亡,到处却没有一点血迹。
太干净了!
李志麻木地看着他们干瘪的尸体,几乎没有一滴血,像是脱干了水分的老咸菜。而且——
李志惨笑,他们离开了才多久,就死了,那疫症从开始到死亡明明需要五六个时辰。
这墓会吃人!
乡绅少爷耳边似乎又回响起那个声音。
他再也支撑不住了,彻底昏死了过去。
这时候,鬼枭出现了。
其实,它长得很像猫头鹰,却一身漆黑如墨,浑身都冒着慑人的凶煞之气,不似善物。鬼枭望着将死未死的李志,将它的头倒转了360度,又转回来,然后它想好了,决定拿这人换点实惠的东西。
它就抓起地上的人,无声无息地飞走了。
————————————————————————————————————————————————————————————————————
白沐住在一座设了阵法的山峰密林里,修行不到,从来是出不去的。密林里盖了一间简陋的竹屋,是他的家。竹屋下面,是一个庞大的地下陵墓。师门的典籍里说,那是前朝开国皇帝的帝王陵。
白沐学习蛊毒的场所,就在这地底下的陵墓里,嗯,准确的说,是被他强大的师门鸠占鹊巢的陵墓。
师门历史悠久,能人异士辈出,这陵墓本就是先祖被前朝皇帝威胁着建造的,后来陵墓竣工,皇帝更是要先祖陪葬。但偏偏先祖能力高绝,“善解人意”地死遁了,待帝王身死,葬入墓穴中,先祖就有仇的报仇,有账的算账了。
帝王的下场嘛!
呵呵!
之后,先祖控制迷惑了几千人,使他们为他改造墓穴,废除机关,修正风水等等,最终帝王陵成了师门的地下宫殿。连帝王虐杀了几万只飞鸟,惹下莫大孽障才养出的守灵的鬼枭,都成了师门的守卫。
而现在,这个守卫,给白沐送来了一个快要死的人。
想要和白沐换蛇蝎子吃。
“小样,敢和我竹叶青大爷抢食吃,不要命了!”
“不要命,不要命!!!”
一旁的女儿红摇旗助威,上蹿下跳的,没个斯文鸟样。
白沐无奈地看着两只七窍雀和鬼枭打了起来。它们都是师门的镇守灵宠,却一贯的不和,为点吃食,就能完全不顾几百年的交情。谈到食物,竹叶青说话就能顺溜得不可思议!
“你个哑巴鸟,连话都不会说!哎呦哎,你小子敢来真的。”
竹叶青不积口德,对鬼枭上了鸟身攻击。鬼枭虽武力值爆表,却不向七窍雀一般善言,往日里为此自卑不已,此时被该死的灰毛鸟戳到痛处,可不就是来真的了。
不过,女儿红也加入进去,二对一,一时间也势均力敌,恰逢对手。
白沐还是少年模样,也是少年心性,虽独自生活在密林之内,不见外人,却对外间向往已久。故此,难得一见的活人,自然引起了他的兴趣,不惜耗费了一条续命蛊,将那人的小命从阎王爷手里抢了回来。
能在先祖的阵法与蛊毒中创上一回,不死,这人也是有极好的运道了。
白沐见他一时半会儿死不了了,又是难得的能喘气的活人,不禁手痒,没多大功夫,就不经人同意地往他身上下了十来种蛊毒。然后,外表看似温软的少年,就伶手俐脚地把人扒光了,只留一条里裤。
少年漂亮的脸上满满是兴奋,绯红的小脸,晶晶亮的大眼睛,粗看之下很是令人心生好感,误以为是害羞的男孩子。
但实际上嘛!
学蛊毒什么的,就没一个是正常人。
看看他不知道哪里变出来的银针、小刀、火折子......就知道了。
可怜正昏迷的李志,虽然堪堪被救回了一条性命,却先是被人下了乱七八糟、十多种不知道相克不相克的蛊虫,然后被人扎针、放血、烧掉眉毛,简直是惨不忍睹!
白沐很高兴,非常高兴,比竹叶青与女儿红好运气地猎到一只山猪崽子,带回来给他吃还要高兴。他已经晋级为中级蛊毒师很久了,却久久不能再升级,不仅是因为金光蛊极难炼制,也是因为他闭门造车,缺少活人试验的原因。
而成不了高级蛊毒师,炼制不了金光蛊就出不了师门的阵法,出不了阵法就没有活人做实验,这是个令人无奈的死循环。
先祖也没有想到,他的不知道多少代的弟子会这样苦逼地被困在师门里。说到底,还是怪白沐那个不靠谱的师父,谁叫他刚收了徒弟,就兴奋得过了头,一命呜呼了呢?
白沐靠着两只七窍雀的喂养,活到十六七岁也真是不容易!
少年愉快地对李甲上下其手,他几乎可以看见迷人的金光蛊在不远的将来对他招手了。
耳边的噪音自然而然地就被忽视了。。。
“哑巴,你敢弄坏大爷最漂亮的毛,大爷还没有媳妇呢!我跟你拼了!!!”
竹叶青悲愤极了,纵身就扑向鬼枭,与它厮打起来。
“拼了,拼了。”
“嘎啊!”
鬼枭嚣张地扔掉了竹叶青的头毛,脑袋转了270度,莫名地,这种凶悍的鬼物也有些可爱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