荤食(3)(1 / 1)
不过这又有个问题了,比如说您跟几个朋友外出打猎,忙活半天,放倒了一头大野猪,找柴生火,剥皮切肉,原野烧烤,哥儿几个美美撮一顿,然后野猪肉还剩下一大堆呢!叫下人背回家去也一顿吃不完,这要是放坏了怎么办?暴殄天物是要遭天打雷劈的。
同理,过年前大规模杀猪杀羊,也会有很多肉一时吃不完。这时候就得动用科技手段—人工防腐剂什么的弱爆了,古人用盐、醋、酒、花椒等各种调料,加上风干、烘干、发酵等制作技术,就能做出脯、腊、酢、菹[脯和腊是肉干,酢是用醋或者其他酸化手段保存的食物,菹是腌菜或肉。
]等各种纯天然、无公害,保质期又很长的食物,而且很好吃哟。
事实上,如果是一般的平民人家或者中下层士族,吃这种腌制类肉品的数量,要多过吃鲜肉,因为鲜肉真的是很贵。
贵到什么程度呢?
贞观年间曾经有一段时间,朝廷为了树立勤俭节约的清廉政风,下令所有御史外出巡查的时候,各地不准给御史供应肉食吃,以防扰民。
那么苦逼的御史们就只能枵腹从公,天天吃素了吗?嘿嘿,那也未必。
一个小报告打到皇帝李世民面前:陛下明告天下御史外出不准吃肉,但有人顿顿都叫州县杀鸡给他吃,这个御史就是您的心肝小秘书马周!
李世民陛下脸不红,气不喘,御笔一挥:我下令不许吃肉,马周吃的是鸡!吃鸡又算啥事?离间君臣关系的,拉出去打![典故出自《新唐书》列传第二十三。
]
这算是李世民偏私护短吗?事实上可能算,但理论上不算,因为在唐朝人的概念里,狭义的“肉”,是指兽畜肉,而鸡鸭鹅等叫“禽”,也可以叫“荤”,咬文嚼字的话,吃鸡还真的可以说没犯“肉戒”。
而且呢,跟猪羊牛等畜肉相比,鸡肉在唐朝要便宜得太多了,基本上普通农户家家养鸡,您要去农村看望朋友,或者只是个过路人,投宿时遇到了比较热情厚道的人家,那么主人家杀只鸡来招待,都是很正常的事。
一锅新蒸出来的黄澄澄的小米饭,现杀的放养土鸡肉或煮或蒸,如果自留地里种着菜,薅(hāo)一把韭菜或者豆叶烫一烫,再配上自家酿的浊米酒下饭,这就是最典型的唐朝农家饭啦。如果您穿越前认真培训过,边吃饭边吟咏“故人具鸡黍,邀我至田家”[出自孟浩然《过故人庄》。
]“夜雨剪春韭,新炊间黄粱”[出自杜甫《赠卫八处士》。
],那就更有风味了。
家禽类里面,鸡是占了绝大多数份额,仅次于它的不是鸭,而是鹅。
跟现代正相反,唐朝人养鹅多,养鸭少,吃鹅也比吃鸭子普遍,所以您想在长安吃首都烤鸭那可不容易。不过长安另有一道禽类名菜,叫“浑羊殁忽”,比烤鸭更鲜美更名贵,您信不信?
这道菜,也得在有钱人家的大宴会上才能见得到。几个仆人共扛一张大木盘上厅,盘子里放着的是一头完整的冒着热气和焦香的烤全羊……
等等,您说我们要吃的是禽类名菜,为啥端上来的是羊?唉,客人您继续看下去啊,厨子拿出刀来,把被缝合起来的羊肚子剖开,原来里面藏着一只烧鹅呢!
这鹅肚子里还有东西哦,是用调味品拌匀的肉和糯米饭。把收拾干净塞填饱满的整鹅塞进羊肚子,一起在火上炙熟以后,我们只把烧鹅取出来,切开一一分着吃,烤羊作为容器就扔掉了,当然一般会扔给仆人们去享受。为啥我觉得这道名菜肯定是奴仆们发明出来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