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章 还与不还是个问题(1 / 1)
要不要将借穿的衣服还给杨振晨,我很纠结,几经考虑,没有结果,于是乎,那件裙子就在我办公室的纸袋里安然睡着好几个晚上。不是不想还,而是还东西这件事可是个技术活,还好了,皆大欢喜;还不好,则有可能伤人伤己,甚至老死不相往来。这是真理,最简单的例子就是还钱。
俗语有云:欠债还钱,再借不难。可现今,借钱容易,还钱倒成了难事。譬如,有一天你需要用钱,临时身边没有,就向朋友借了。后来你也准时还了,可在还的过程中,问题就来了。你还钱,他找你零头。这本没有什么,可能借钱之人有好爽之辈,觉得好朋友之间没必要计较那些小钱,不收,而对方非得给。这样你就有可能不高兴了,觉得对方太计较,心里留了疙瘩。也许举的例子不是普遍现象,但确实存在。这种情况只能用两种情势解释,要么你们的关系没有你认为的那样好,要么他就是很会过日子的人。
虽说借钱还钱的例子独特了一些,但它却是最有代表性的。我这会儿还处在初级阶段,寻找合适的时机,合适的理由,合适的方式,换句话说就是要等到天时地利人和的时候。可找来找去,上天没有给我这样的有利条件,就是没有还回去。逼不得已,我只好麻烦他的秘书了。
沈丹姐人很好,没有多问,答应会帮我转交。那套衣服就像烫手山芋,我只想着赶紧丢掉,根本没有时间去想他是不是还想收回的问题。本以为这件事情就这样完结了,不曾想后面的事情接二连三,麻烦不断。
沈丹姐的电话我很自然就接了,带来的消息我却有些接受不了。什么叫我还衣服的方式不对?什么叫我没有诚意?糊涂,难懂。她最后一句话我是听懂了,衣服退回,亲自上门。
中文博大精深,同样四个字,不同的人可以解读出不同的意思。比如“亲自上门”。我的理解很简单,既然请人转交他不收,那就是在叫我自己送过去。杨振晨的理解好像和我有很大的出入,在我重新选择天时地利,纠结矛盾时,他的电话来了。
“今天中午有空没?我来取衣服。”他的声音透过电话传来,很是陌生。曾几何时,他就只是在电话那头呼吸,我就能准确知道是他,现在……。原来六年的时间可以在短短的电话线中留下如此深的痕迹。
“好!”没有能力说更多,单单一个“好”字已是我唯一能给的了。
“时间、地点?”
“我都可以。”从以前我就是随遇而安的类型,和他在一起时更是跟着他的脚步前行。有些东西久了,就成了习惯,在生命中留下记忆。这和身体对运动的记忆是一样的。
“好,待会儿我把地址和时间发给你。”直接挂断,连给我说好的机会都没有。原来不是恋人,不是朋友,他是这样的,不会再担待,不会再宠爱。看来有身体记忆的人只有我一个罢了。
来到约定的地方,他已经在了。
鼓足勇气,直接上前,站定,拱手,递出纸袋:“那天谢谢你的衣服。”我等着。
他没有接,指指对面的沙发说:“来了就坐下再说。”伸手招来服务员,点了杯柳橙汁。
他的口味何时如此小清新了?我在担心什么,六年的时间很长,足以改变一个人的人生,何况只是一个小小的习惯。在遇到我之前,他是不吃辣的,交往的那两年,他陪着我吃遍了S市大大小小的麻辣锅,不也好好的。
摇摇头,看他没有接的意思,直接放在桌上说:“不了,谢谢!”抬脚,想走。
“这就是你感谢别人的态度,连请人喝一杯都舍不得?”语气中全是嘲讽,可脸上的表情依旧冷淡,如一塘没有春风的池水。
他都这样说了,若是还坚持离开,倒成了我的不是。为了不给别人留下话柄,硬着头皮,我坐在了对面,看着他优雅的摆弄着袖口,不觉出了神。很久以前,我喜欢拉着那双骨节分明的大手,一一数着修长的手指,闲聊说,他穿正装肯定好看,巨帅。那会儿大手的主人点点我的鼻子,宠溺回我一句“你喜欢我就穿”。就为了那句话,我背着他打工挣钱,想着买一套大牌的衬衣西服给他,可钱还没够,我们就已经分开了。
“小姐,您的柳橙汁儿来了,请慢用。”女服务生适时出现,拉回我的注意。
“你放错了,是这位先生的,我没有点。”我有些不自在,因为别人的错认。
女服务生笑笑,亲切可人:“是这位先生帮您点的,请慢用。”走的时候还不忘多看了他一眼,笑容更为可亲。
个性这东西不会改变太巨大,除非遭受了巨变。我没有推辞,不想领教他的霸道。瞧着店中女子对他投来的目光,我觉得这家店的柳橙汁太独特--酸酸的,苦苦的。
他的魅力我一直都知道,以前也没少为这种事情吃醋。现在我没有身份了,只能默默喝着饮料,心里安慰,自少他很绅士,主动帮女士点了东西。
许是忍受不了相对无语的氛围,我主动开口:“那天谢谢你。”纯粹无话找话的那种。
他戳了戳纸袋,沿着上面的图案画着,状是无谓说:“这就是你报答的方式,会不会太随意了些?”
无语。不就还个东西嘛,需要这么麻烦?你帮了我的忙,借了我衣服,我最多也就欠了你一件衣服外加一份人情,有必要如此吗?不过就现实来说,确实是我不对,所以也只好认了,等候发落。
许是看我没有反应,他也收了动作,正视我说:“不要误会,我不需要你回报什么,也没想让你还,只是你的衣服落我那儿了。最近很忙,没时间去公司,只好约了你出来,将衣服还你罢了。”话不多,可句句都明明白白说明了他的用意。
我点点头。衣服的事情我没忘,可是不敢去拿,怕他以为那是纠缠。他的对我本就没有了好印象,若再被误以为纠缠,那就不好了,最后也就打消这样的想法。只是没想到他会亲自送过来,有些受宠若惊。
他将两个纸袋摆在一起,都推向我说:“你的衣服在这里,那件也一起带走吧,就当你那晚加班的额外福利。”
我一愣。他的意思是说,我穿过的衣服他不屑要?那还干嘛约出来。这就像你到了上小学六年级的年龄,高高兴兴去学校,想着能结交同龄的朋友,满心期待。到了学校,老师告诉你,因为你聪敏机灵,智商高,学校决定你直接跳级到初中。在他们看来是好事,可对被告知的那个人来说,这就不一定了。
他现在有钱了,不在乎这一两件衣服的毛毛雨,可我在乎,我在乎他的态度,我在乎他的想法。许这就是爱人和不爱人的区别。
“不了,谢谢,衣服有些小,不合适。”别人的东西我向来不觊觎,即便我喜欢得不得了。这是父母从小教导我们兄妹的,别人的东西就是别人的,在美丽都不能觊觎。我是乖孩子,自是遵从父母教导,不敢越距。
“今天就当我请总经理,感谢你那天的照顾。拜拜!”我不能多留,急急说完,提着自己的衣服结账,离开,没在等他。
不是不想等,其实我很珍惜能如此和他坐在一起聊天的时光,无论聊的内容是什么。可我也不愿胡乱猜测他那一柜的女士服装道地是谁的,是哪个女子俘获了他。自制力不足只能开溜,虽不光荣,至少在他面前保留了我仅剩的尊严。
我不愿面对如此平静,波澜不惊的他,越是瞧着,越是觉得对不起我的父母,对不起孙未。想当初我就是为了他和家人大吵一架,离开出走。吵到激动处,曾大言不惭绝不会后悔,可现在我后悔了。他的人生中已经没有了我的位置,就连还一件衣服都是陌生人的态度,这叫我情何以堪?
可我已经不是小孩,已经没有耍赖的权利。当初决定的后果就该自己承担,无论能不能咽下。孙未说爸妈已经原谅我,可以回家了,可我不敢。世上哪有如此便宜的事情,给别人身上狠狠划上一道,转身就走,过了一段时间转身回去,像个没事人一样讨要曾经的权利,这太厚颜无耻,我做不来,更何况被伤害的还是至亲。
那天孙未离开的时候说:“然然,有些人离开了就是离开了,有些事改变了就是改变了,没有必要抱着过去不放,苦了自己也苦了心疼你的人。人总是要往前走往前看的,知道吗?”
知道啊,我一直都知道,可心就是不随自己,总想曾经执着等待杨振晨的想法是不是错了?这些年的坚持是不是镜中花水中月,只是我的一厢情愿?
衣服还回去,心却再也换不回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