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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第十四章(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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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钟响起,靠墙的床上传来窸窸窣窣的起床声,拖鞋的轮廓隐隐呼呼的,卧室里灰灰沉沉的,只有一点光从细缝中钻进来。一边穿拖鞋,安瑾元一边伸了个惬意的懒腰。安瑾元不认床,即使是第一天在这张陌生的床上入睡,安瑾元也睡得质量奇高。被褥间有着薰衣草的气息,房间里也有薰衣草味的香薰,安瑾元在这样的无形安抚下很快入眠。

拉开浅灰色的窗帘,安瑾元这才发现窗帘不单单是特意绣上了一圈流苏。窗帘上面还有着手绣银色的密密麻麻的细线,那是八号针才能穿过的细度。线脚的处理也极其得当,直叫人分不出正反。银线构造出了一个个极为复杂的图案,像是什么图腾,又仿若一些字符的拼合。

安瑾元觉得自己曾经在哪里看过这个样式,许是对美的邂逅都是久别重逢。

泡了一杯30克的速溶型即食麦片,再简单地烤了一片全麦面包,最后配上一杯脱脂牛奶。安瑾元在报纸的墨香里完成了早餐。在亚马逊阅读器刚刚上市的时候,安瑾元就买了,粉丝的礼物中也出现过,不过安瑾元还是想听听翻报纸的窸窣声。

每次安瑾元拆开一本新书,首先就是闻闻书页和铅字的味道。

已经换上了浅灰色的短衣长裤,用缝纫机织上去的豹子只是加了几格的灰度。戴上深灰色的耳机,安瑾元开始了一日之计在于晨的晨跑。轻车熟路,秋水的格局没有什么大变化,只不过两边的花草更有生机了,出来遛狗、晨跑、晨练的人也更多了。

这个地方鲜活了不少。安瑾元在心里说到。

婴儿的哭啼和鸟儿的婉转相互交错,高高低低。然而更清楚的声音来自耳机,是安瑾元不用看曲谱就能弹奏出的《斗牛曲》。

“瑾元哥。”圆润低滑的男声。

程瑜安棱角分明的五官毫无保留地展现在眼前,没有刮干净的细小胡渣,眼睛下那两弯的淡淡黑色,程瑜安的脸还带着刚刚睡醒后的微微浮肿。

程瑜安是出来遛狗的,安瑾元也是这才知道他养狗,而且养的种类还很杂。有小型的迷你贵宾,稍大的金毛、哈士奇,更大的还有德国牧羊犬。

呼吸一直处于一个平衡状态,却被程瑜安的意外出现搅乱了。把耳机挂在脖子上,安瑾元用毛巾擦了擦脸上的细汗。然后,他问了一个只想反悔的问题:“你也住这?”

穿着一件11号足球球衣的金毛一直显得很不安分,程瑜安不得不紧了紧绳子,随着金毛,程瑜安的步子往前又进了一小步。程瑜安的嘴角一直是恰到好处的弧度,一种温文尔雅的君子温度。“一直住这。”

“看来他比较喜欢我。”把脸遮住,安瑾元弯腰摸了摸一直在自己小腿上蹭来蹭去的金毛,手感不错,安瑾元又帮着金毛顺了几下脑袋上的毛发,金毛舒服地伸出舌头舔了舔安瑾元的手心。通人性的家伙,安瑾元蹲下身子和金毛平视,用双手抚摸着它的脸。

“送给你怎么样?”

“嗯?”安瑾元抬起头看向程瑜安,对于程瑜安说要给自己送东西,安瑾元下意识的感情色彩是拒绝。

“我都养了这么多只了,它跟你会幸福很多的。它四个月大了,我才买没有多久,还没名字的。”

安瑾元想,程瑜安大概是突发雅兴地去了趟宠物市场,看到有缘的狗就买了下来。金毛眯着眼蹭他的膝盖,没有一根杂毛的金色在清晨中格外扣人心弦,安瑾元也就没有推辞:“以后晨跑有伴了。”

“我晨跑就坚持了那么一段时间,打那以后就再也没有跑过了。”

安瑾元不接话。无论程瑜安是有意或是无意,又或者是不是指的他们同居的时光,安瑾元都不打算表以回答。那时候,程瑜安晨跑的初衷很简单,除了早上一个小时的晨跑,他不可能一直老老实实地听程瑜安那些有关追求的决心。

两人并肩走着,前面是四只狗。哈士奇总是要抢金毛的路,金毛不耐烦地往旁挪了好几步,二哈还是没有眼力地那身子去挤金毛,忍无可忍地金毛对着哈士奇地耳边就吼了一声。哈士奇被吼得顿时蔫了下去,怨妇般地看了金毛一眼。

安瑾元被二哈逗乐了,他在想金毛刚刚对他表现出了这么大的热情,是不是因为要被这只哈士奇气疯了。

“小二,知错了吧。”

小二,这可真是简单明了大方,幸好程瑜安没有给金毛取名字。小二,安瑾元记得程瑜安曾经养过的一窝金鱼里也有这么一个名字,小二,因为那是程瑜安凭借射气球而赢到的第二只金鱼。莫非哈士奇之所以叫小二,是被程瑜安第二只挑中的缘故。那么,小三是谁?迷你贵宾?

“别动。”

“嗯?”

安瑾元一愣神,尚未缓过劲来,程瑜安就伸手从他右眼的左下角弄掉了什么东西,应该是眼睫毛。

“是不是眼睫毛掉得多,睫毛就会长得比较弯。”

“或许。”下意识地回了两个字。

安瑾元的睫毛掉得有点多,然而他又不是那种会对着镜子仔仔细细地看脸的人,于是程瑜安以前经常帮他弄掉眼睫毛,有时候会像现在这般地说句别动,而更多的时候是一声不吭地出手。沾着眼睫毛的位置也不固定,可能是左眼或右眼的眼角,也有可能是眼袋或是鼻梁。起先程瑜安帮他弄眼睫毛的时候,安瑾元觉得他这是在故意制造身体接触,凭借这种不经意的小举动达到自己答应他追求的结果。

躲开了好几次,后来渐渐瓦解在程瑜安的亲力亲为地直接行动上。

就像自己现在一样地任由程瑜安冰凉的手指在自己的右眼边上划过,程瑜安或许也是习惯了一看到自己有眼睫毛就帮自己弄掉。

“忍不住。”收回的手有些局促不安,脸上也有些躁,程瑜安讪笑。

“没事。”把程瑜安和之前比红了点的脸颊收入眼底,滋生了点点笑意,安瑾元觉得他才该是不好意思的那个人。

“安先生,还睡得好吗?”不知道从哪里溜出来的保安□□了两人的对话。

两人都是一米八五左右的个子,五官端正,也没有老家的口音,标准的播音腔,两人身上合体的保安服被演绎出了制服诱惑的味道。

“还好,和以前似乎没什么变。”

“安先生以前住过这?如果有什么不习惯的,一定要和我们说。”肤色比较白的那个小伙子语气有些激动,白净的肤色把脸衬地像两只红富士苹果。

“一定会的。”礼貌客气的浅笑,安瑾元不像是在对待小区里的保安。

“那个——”

“他是你的粉丝,想要你的签名。”肤色较黑的保安似乎有点受不了同伴的扭扭捏捏,帮忙开了口。

“有笔吗?”

“有!有!有!”小伙子子口袋里面急忙掏出一个本子和一支笔。

龙飞凤舞的签名里有着书法作品的审视价值,这是安瑾元自己设计的签名。精致的本子一看就知道是事先准备好的,安瑾元不打算把这场精心准备的偶遇点破。

“谢谢。青衣这是改签名了吗?”把宝贝接回来,小伙子的激动到了一种夸张的境界,看来不单单是安瑾元的粉丝,而且是一个有阅历的老粉丝了。

“恩。”之前的签名还是跟程瑜安在一起的时候,两个人一起决定的。

“他从安先生出道喜欢到现在,我们这些身边的人都知道他喜欢您。”

“谢谢。”安瑾元很平静,很平静的语气,很平静的微笑。

“你们继续遛狗,不好意思,打扰你们了。”说着,还深鞠躬了。

“没事。”安瑾元依旧是和气的笑,也不纠正自家粉丝的关于你们继续遛狗的错误,就当给他和程瑜安那破破碎碎的关系用浆糊粘一下。

肤色较黑的拉着粉丝快步离开,许是受不了他这魂不守舍的样子。

“高冉,你至于吗?”

“如果今天看见的是沈鹿琪,你小子肯定比我还夸张。诶,不是说青衣和程瑜安关系不好吗,他们两个怎么在一起遛狗。”那个被唤做高冉的粉丝正在品读圣旨似的看着安瑾元的签名,一种恨不得就和这签名扯证了的灼热。

“你说人家不和就不和啊,谁知道他们私底下什么关系,懂不懂什么叫做炒作。”

“青衣才不需要炒作,一定是程瑜安厚脸皮地缠上去的,制造什么偶遇啊,让青衣想逃都逃不掉。”

“别说得你家青衣多厉害一样。”

两人还在争执着,而这一切的一切安瑾元和程瑜安都无法得知。

“以后要一起遛狗吗?如果下次我一个人遛狗的时候又遇上了他们两个,那该怎么办?”

“你坚持得下来?”安瑾元明显的不信任语气,程瑜安的作息时间不稳定,向来是玩累了才会入睡。

“那时候我不也坚持了大半年?”

这绝对是有意的,程瑜安绝对在故意提起那段往事。而他一步步地踩准了程瑜安预设的脚印上,安瑾元在怀疑,是不是连这次意外碰面都是程瑜安的精心安排。

那时候,程瑜安居然坚持了一年多的早早起床,和他一起出门晨跑,是安瑾元万万没想到的。他以为程瑜安顶多撑不过一个月,看来是他估量错了程瑜安的耐力值,就像现在他估量错了程瑜安对他的喜欢度一样。

他看得出程瑜安在慢慢地放柔进攻,打算来场平缓的渗透,可是还是藏不住那些进攻前竖起的毛发。

“那那以后呢,我可是一直都在晨跑,还是别扰乱了你的晚睡晚起。多给家政一点钱,让她帮你溜也是一样的。”

“一个人晨跑好孤单的。”

“有他陪我。”安瑾元摸了摸金毛。

“我......”

感觉得出程瑜安的提心吊胆,安瑾元不喜欢这种把爪牙都捂得严严实实的程瑜安。一开始吸引他的,无论是小学还是大学,都是程瑜安身上从未变过的张牙舞爪。

“去喝杯咖啡吧。”

“你确定不是你去和牛奶,我喝咖啡?”

程瑜安的语气语速都是局促不安的僵硬,安瑾元也不想强迫自己该对这句话有什么反应,轻飘飘地回了一句:“喝过了。”

“嗯。”程瑜安闷闷地发了一个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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